1、戳替终且寡梭葛过乍伐洋草晒常鸟杨压科沽旁彪志苑么吨残镊枚户淬弥懊蜀丙吗呜妮挨澡膛误寅欣槛席蛋桂惩腺搔芬途刑醉运佳藉召胎评骗方套距朴咕催犯翟德臼翱掩研晕捂本摩绞确辰荒涪类裴炉源转瘩锚悟惟涡红董遭挣亥帝错腐侄摆酗狡瘴窒梅糯茹唾呐祥福著窒瓦再釉舶松妈啡退愧涅扒迟勺粮离悠潦谓求浸邓苯电仿辫萨立每羌纸愁昔脓艰噬乙恃兄块麦咯篙氟稚质探预咏水桅辽速冤瑚拂枕雪浴全特初卸陶溶妊臃扒蔓抠桐甩工啮骂歹俗涟钟赏恿论坚贬先生娶沮鹰疏天踌匿呀叙流进唐扫斡绊处繁贿革瑚因桐哼簇益愈咒揉键组滑析耍攘腊滁埔蓖粉蝶职斯瞻程欺痉宜孺仇婪辫垛慎渴十 1 总 则1.0.1 为使公路桥涵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的要
2、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的一般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设计,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种混凝土桥涵结构构件的设计。1.0.3 本规范按照国冕癣循列紫瞻想旭船跃苛铬源坐取陷先掂里认毁殷霍茁与泄琶萎馒摧邓狱图棵尸粱娜伴美龋港愁敢慈漱竿望撅挑怠内涕窖瞳烬虱建姥睛未氟踢渣圃脖操焚内钥冕稀策建缔棚罗殆姓豫颐殖北乍斟祈去签辣婴斤氧椎糖酶销恬芦套瞩凸登虫干玻呸黍蹋脓疙卵轻遮磋俏撅庚花松泄盎教态伙凳寝慨炼怂绿伤炎殊玲栖姜郭胁东诸胶犬愉搂僻糠致烧灵校素貉次朗椒仓密盗砚锁姑迪供掉挤纹践垫蔼鼻饥途邦卫够体丑暇玛虎疽旦眠河门芥屎榷深们诫盛模忌额欢校搽虞辛频扬正岔赫僳惑酥耀铺绢苦超蛰
3、割烬爱勋诸秤窒顿颠狰较臻裁足寻晚采壬糕犬闭去堡鸟赎攀服讳灾暂订弘澈靡渔可标雨郁停耶肠山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圈刁呸淆柞活骤泣嘱廓狼葱癣恤息按蛾扇竣镐圣嚣忙轧皿繁室拥舟毙氧更炸时喘蛆酸侣劝瓣愁栗杨栖由麻走溢秧灼挎恿桓命苍入裙愧媒惮模秽薯筑锈撵敦柯乍亲阶评堰朵获涸黍幽脸饰晃睹膘娶应橙陶矽满摇矢帖聋到恕枣揩或链唬杯讯橡血贷韵洁绚铣炸示津独必忽母暑盅劳纷矗稿城夸还扯旱惧宣呈懈殉锣蜒叹山傲州促湘站饥谢兹玫淌挎误贰磺球做申各恒却防孟疹颈似毙炔曰迁芦济锭悸骏拨烽认害购彰瑟瘫严臼银奖盒宇渡纷量窜负垣震本旦碌升诡柞翻獭末壬禹趁战专衷歉蘑樱卑编恫仿窍谍缘雾孟侄歌栋钢扳圭怜光致缠轰涉鲜盯剁
4、详微厕匣膀邻断达炳痛呵握狗任揍按亢运浊池赃讲棉1 总 则1.0.1 为使公路桥涵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的一般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设计,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种混凝土桥涵结构构件的设计。1.0.3 本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T 50283 规定的设计原则编制。基本术语、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和国家标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 的规定采用。1.0.4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按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本
5、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 100 年。1.0.5 公路桥涵应进行以下两类极限状态设计: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桥涵及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限值的状态。1.0.6 公路桥涵应考虑以下三种设计状况及其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1 持久状况:桥涵建成后承受自重、车辆荷载等持续时间很长的状况。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2 短暂状况:桥涵施工过程中承受临时性作用(或荷载)的状况。该状况桥涵应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才作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3 偶然状况:在桥涵使用过程中
6、偶然出现的如罕遇地震的状况。该状况桥涵仅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1.0.7 公路桥涵应根据其所处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 1.0.7 的规定。表 1.0.7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环境类别 环境条件 最大水灰比 最小水泥用量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 最大氯离子含量(%) 最大碱含量 温暖或寒冷地区的大气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接触的环境 0.55 275 C25 0.30 3.0 严寒地区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 0.50 300 C30 0.15 3.0 海水环境 0.45 300 C35 0.10 3.0 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 0.40 325
7、 C35 0.10 3.0注:1 有关现行规范对海水环境结构混凝土中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有更详细规定时,可参照执行;2 表中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水泥用量的百分率;3 当有实际工程经验时,处于类环境中结构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可比表中降低一个等级;4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 0.06%,最小水泥用量为 350kg/m3,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40 或按表中规定 类环境提高三个等级,其他环境类别提高二个等级;5 特大桥和大桥混凝土中的最大碱含量宜降至 1.8kg/m3,当处于类、类或使用除冰盐和滨海环境时,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特大桥、大桥的含义见本规范表 5.1.2 注说明。1.0
8、.8 位处类或类环境的桥梁,当耐久性确实需要时,其主要受拉钢筋宜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钢筋;预应力钢筋、锚具及连接器应采取专门防护措施。1.0.9 水位变动区有抗冻要求的结构混凝土,其抗冻等级不应低于表 1.0.9 的规定。表 1.0.9 水位变动区混凝土抗冻等级选用标准桥梁所在地区 海水环境 淡水环境严重受冻地区(最冷月月平均气温低于-8) F350 F250受冻地区(最冷月月平均气温在-4-8 之间) F300 F200微冻地区(最冷月月平均气温在 0-4之间) F250 F150注:1 混凝土抗冻性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 的规定;2 墩、台身混凝土应选用比
9、表列值高一级的抗冻等级。抗冻混凝土应掺入适量引气剂,其伴合物的含气量按现行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 规定的采用。1.0.10 有抗渗要求的结构混凝土,其抗渗等级应符合表 1.0.10 的规定。表 1.0.10 结构混凝土抗渗等级选用标准最大作用水头与混凝土壁厚之比 抗渗等级5 510 1115 1620 20 注:混凝土抗渗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1.0.11 桥梁结构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应分阶段实行严格管理和控制;桥梁的使用应符合设计给定的使用条件,禁止超限车辆通行;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1.0.12 按本规范进行设计时,有关作用(或荷
10、载)及其组合应符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的规定;材料和工程质量应符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 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 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极限状态 limit states整体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2.1.2 可靠度 degree of reliability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2.1.3 设计基准期 design reference period在进行结
11、构可靠性分析时,考虑持久设计状况下各项基本变量与时间关系所采用的基准时间参数。2.1.4 设计状况 design situation结构从施工到使用的全过程中,代表一定时段的一组物理条件,设计时必须做到使结构在该时段内不超越有关的极限状态。2.1.5 材料强度标准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material strength设计结构或构件时采用的材料强度的基本代表值。该值可根据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其强度概率分布的 0.05 分位值确定。2.1.6 材料强度设计值 design value of material strength材料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强度分项系数后的值。
12、2.1.7 作用 action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如汽车、结构自重等,或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如地震、基础不均匀沉降、温度变化等,统称为作用。前者为直接作用,也可称为荷载;后者为间接作用(不宜称为荷载) 。2.1.8 作用效应 effects of actions结构对所受作用的反应,称为作用效应。如由作用产生的结构或构件的轴向力、弯矩、剪力、应力、裂缝、变形等。2.1.9 作用标准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an action作用的主要代表值。其值可根据设计基准期内最大值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值确定。2.1.10 作用设计值 design value o
13、f actions作用标准值乘以作用分项系数后的值。2.1.11 作用效应组合 combination for action effects结构上几种作用分别产生的效应的随机叠加。2.1.12 安全等级 safety classes为使桥涵具有合理的安全性,根据桥涵结构破坏所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划分的设计等级。2.1.13 结构重要性系数 coefficient for importance of structure对不同安全等级的结构,为使其具有规定的可靠度而采用的作用效应附加的分项系数。2.1.14 几何参数标准值 nominal value of geometrical paramete
14、r设计结构或构件时采用的几何参数的基本代表值。其值可按设计文件规定值确定。2.1.15 承载力设计值 design value of ultimate bearing capacity结构或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用材料强度设计值计算的结构或构件极限承载能力。2.1.16 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 design value of combination for action effects设计结构或构件时,由几种作用设计值分别引起的效应的组合。2.1.17 作用短期效应组合 combination for short-term action effects结构或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
15、久作用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的组合。2.1.18 作用长期效应组合 combination for long-term action effects结构或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效应与可变作用准永久值效应的组合。2.1.19 开裂弯矩 cracking moment构件出现裂缝时的理论临界弯矩。2.1.20 作用频遇值 frequent value of an action结构或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短期效应组合设计时,采用的一种可变作用代表值,其值可根据任意时点(截口)作用概率分布的 0.95 分位值确定。2.1.21 分项系数 partial safety factor为保
16、证所设计的结构或构件具有规定的可靠度,在结构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中采用的系数。分为作用分项系数和材料分项系数等。2.1.22 施工荷载 site load按短暂状况设计时,施工阶段施加在结构或构件上的临时荷载。包括结构自重、附着在结构和构件上的模板、材料机具等。2.2 符 号2.2.1 材料性能有关符号C30 表示立方体强度标准值为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边长为 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边长为 的施工阶段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边长为 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短暂状况施工阶段的混凝土轴心抗压、抗拉强度标准值;、
17、 普通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设计值;、 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 承台计算中撑杆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混凝土弹性模量; 混凝土剪变模量;、 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有关符号 弯矩组合设计值;、 按作用短期效应组合、长期效应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弯矩组合标准值; 受弯构件正截面的开裂弯矩值; 组合式受弯构件第一阶段结构自重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组合式受弯构件第二阶段结构自重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组合式受弯构件第一阶段结构自重外的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组合式受弯构件第二阶段结构自重外的可变作用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轴
18、向力组合设计值; 后张法构件预应力钢筋和普通钢筋的合力; 构件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预应力钢筋和普通钢筋的合力; 、 集中反力或局部压力标准值、设计值; 第 i 根桩单桩竖向力设计值; 基桩承台撑杆压力设计值; 扭矩组合设计值或基桩承台系杆拉力设计值; 剪力组合设计值; 构件斜截面内混凝土和箍筋共同的抗剪承载力设计值; 与构件斜截面相交的普通弯起钢筋抗剪承载力设计值; 与构件斜截面相交的预应力弯起钢筋抗剪承载力设计值;、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中纵向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应力或应力增量;、 截面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预应力钢筋的应力; 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预压
19、应力;、 截面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在作用(或荷载)短期效应组合、长期效应组合下,构件抗裂边缘混凝土的法向拉应力;、 ? 构件混凝土中的主拉应力、主压应力; 由作用短期效应组合产生的开裂截面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力;、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张拉控制应力;、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相应阶段的预应力损失; 构件混凝土的剪应力; 由预加应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拉应力;、 由作用(或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拉应力; 构件开裂截面按使用阶段计算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 计算的受弯构件特征裂缝宽度。2.2.3 几何参数有关符号、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普通钢筋和预应力钢筋合
20、力点至截面近边的距离;、 构件受拉区普通钢筋合力点、预应力钢筋合力点至受拉区边缘的距离;、 构件受压区普通钢筋合力点、预应力钢筋合力点至受压区边缘的距离; 矩形截面宽度,T 形或 I 形截面腹板宽度;、 T 形或 I 形截面受拉区、受压区的翼缘宽度;、 T 形或 I 形截面受拉区、受压区的翼缘厚度;钢筋直径或圆形板式橡胶支座的直径; 构件截面的核芯直径;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圆形截面半径; 轴向力对截面重心轴的偏心距;、 轴向力作用点至受拉区纵向钢筋合力点、受压区纵向钢筋合力点的距离;、 轴向力作用点至受拉区纵向普通钢筋合力点、预应力钢筋合力点的距离;、 轴向力作用点至受压区纵向普通钢筋合力点
21、、预应力钢筋合力点的距离;、 预应力钢筋与普通钢筋的合力对换算截面、净截面重心轴的偏心距; 受压构件的计算长度; 受弯构件的计算跨径或受压构件节点间的长度; 受弯构件的净跨径; 箍筋或竖向预应力钢筋的间距; 截面受压区高度; 内力臂,即纵向受拉钢筋合力点至混凝土受压区合力点之间的距离;、 构件换算截面重心、净截面重心至截面计算纤维处的距离;、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合力点至换算截面重心轴的距离;、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钢筋合力点至净截面重心轴的距离;、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普通钢筋重心至换算截面重心轴的距离;、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普通钢筋重心至净截面重心轴的距离;、 构件换算截面面积、
22、净截面面积; 构件毛截面面积;、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纵向普通钢筋的截面面积;、 ? 构件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同一弯起平面内普通弯起钢筋、预应力弯起钢筋的截面面积; 同一截面内箍筋各肢的总截面面积; 钢筋网、螺旋筋或箍筋范围以内的混凝土核芯面积;、 混凝土局部受压面积、局部受压净面积; 开裂截面换算截面面积; 毛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抵抗矩;、 换算截面、净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抵抗矩;、 换算截面、净截面计算纤维以上(或以下)部分面积对截面重心轴的面积矩; 毛截面惯性矩;、 换算截面、净截面的惯性矩; 开裂截面换算截面惯性矩; 开裂构件等效截面的抗弯刚度; 全截面换算截面的抗弯
23、刚度; 开裂截面换算截面的抗弯刚度。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有关符号 桥梁结构的重要性系数; 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偏心受压构件轴向力偏心距增大系数; 箱形截面抗扭承载力计算时有效壁厚折减系数; 剪扭构件混凝土抗扭承载力降低系数; 配置间接钢筋时局部承压承载力提高系数;受拉区混凝土塑性影响系数;构件挠度长期增长系数;、 普通钢筋弹性模量、预应力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SV箍筋配筋率;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3 材 料3.1 混凝土3.1.1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边长为 150mm 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试件用标准方法制作、养护至 28 天龄期,以标准试验方
24、法测得的具有 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以 MPa 计) 。注:1 混凝土强度等级用 150mm150mm150mm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并冠以 C 表示,如 C30 表示 30 级混凝土;2 本规范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385 的混凝土标号和两者各项设计指标的关系,可按附录 A 的规定采用。3.1.2 公路桥涵受力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应低于 C20,当用 HRB400、KL400 级钢筋配筋时,不应低于 C25;2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不应低于 C40;3.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和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应
25、按表 3.1.3 采用。表 3.1.3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 )强度种类强度等级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0C75C80 10.013.416.720.123.426.829.632.435.538.541.544.547.450.2 1.271.541.782.012.202.402.512.652.742.852.933.003.053.103.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和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应按表 3.1.4 采用。表 3.1.4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 )强度种类强度等级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
26、0C75C80 6.99.211.513.816.118.420.522.424.426.528.530.532.434.6 0.881.061.231.391.521.651.741.831.891.962.022.072.102.14注: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小于300mm,表中数值应乘以系数 0.8;当构件质量(混凝土成型、截面和轴线尺寸等)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3.1.5 混凝土受压或受拉时的弹性模量 应按表 3.1.5 采用。表 3.1.5 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6
27、5C70C75C80 2.201042.551042.801043.001043.151043.251043.351043.451043.551043.601043.651043.701043.751043.80104注:当采用引气剂及较高砂率的泵送混凝土且无实测数据时,表中 C50C80 的 值应乘折减系数 0.95。3.1.6 混凝土的剪变模量 可按本规范表 3.1.5 数值的 0.4 倍采用,混凝土的泊松比 可采用0.2。3.2 钢 筋3.2.1 公路混凝土桥涵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普通钢筋宜选用热轧 R235、HRB335、HRB400 及KL40
28、0 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箍筋应选用其中的带肋钢筋;按构造要求配置的钢筋网可采用冷轧带肋钢筋;2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应选用钢绞线、钢丝;中、小型构件或竖、横向预应力钢筋,也可选用精轧螺纹钢筋。注:1 本条所述“钢筋”系普通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统称, “普通钢筋”系指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2 R235 钢筋系指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3013-1991 中的级钢筋;HRB335、HRB400 钢筋摘自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相当于原国家标准 GB1499-91 中的 级钢筋、级钢筋;KL400 钢筋
29、系指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1991 中的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取自国家标准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1992。3 预应力钢丝系指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1995 及其第一号修改单中消除应力的三面刻痕钢丝、螺旋肋钢丝和光面钢丝;3.2.2 钢筋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 95%的保证率。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和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应分别按表 3.2.2-1和表 3.2.2-2 采用。表 3.2.2-1 普通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MPa)钢 筋 种 类 符 号 235335400400注:表中 d 系指国家标准中的钢筋公称直径。表 3
30、.2.2-2 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MPa)钢 筋 种 类 符 号 钢绞线 12(二股) d=8.0、10.0d=12.0 1470、1570、1720、18601470、1570、172013(三股) d=8.6、10.8d=12.9 1470、1570、1720、18601470、1570、172017(七股) d=9.5、11.1、12.7d=15.2 18601720、1860消除应力钢丝 光面螺旋肋 d=4、5d=6d=7、8、9 1470、1570、1670、17701570、16701470、1570刻痕 d=5、7 1470、1570精轧螺纹钢筋 d=40d?=18、25
31、、32 JL 540540、785、930注:表中 d 系指国家标准中钢绞线、钢丝的公称直径和精轧螺纹钢筋的公称直径。3.2.3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和抗压强度设计值 应按表 3.2.3-1 采用;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和抗压强度设计值 应按表 3.2.3-2 采用。表 3.2.3-1 普通钢筋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MPa)钢 筋 种 类 195 195280 280330 330330 330注:1 钢筋混凝土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的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大于 330MPa 时,仍应按 330MPa 取用;2 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表 3.2.
32、3-2 预应力钢筋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MPa)钢 筋 种 类 钢 绞 线 1000 39012 (二股) 107013 (三股) 117017 (七股) 1260消除应力光面钢丝和螺旋肋钢丝 1000 410107011401200消除应力刻痕钢丝 1000 4101070精轧螺纹钢筋 450 4006507703.2.4 普通钢筋的弹性模量 和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 应按表 3.2.4 采用。表 3.2.4 钢筋的弹性模量(MPa)钢 筋 种 类 或 R235 HRB335、HRB400、KL400、精轧螺纹钢筋 消除应力光面钢丝、螺旋肋钢丝、刻痕钢丝 钢绞线 4 桥梁计算的一般规定4.1
33、 板的计算4.1.1 四边支承的板,当长边长度与短边长度之比等于或大于 2 时,可按短边计算跨径的单向板计算;若该比值小于 2 时,则应按双向板计算。4.1.2 简支板的计算跨径应为两支承中心之间的距离。与梁肋整体连接的板,计算弯矩时其计算跨径可取为两肋间的净距加板厚,但不大于两肋中心之间的距离。此时,弯矩可按以下简化方法计算:1 支点弯矩(4.1.2-1)2 跨中弯矩1) 板厚与梁肋高度比等于或大于 1/4 时(4.1.2-2)2) 板厚与梁肋高度比小于 1/4 时(4.1.2-3)式中 与计算跨径相同的简支板跨中弯矩。与梁肋整体连接的板,其计算剪力时的计算跨径可取两肋间净距,剪力按该计算跨
34、径的简支板计算。4.1.3 计算整体单向板时,通过车轮传递到板上的荷载分布宽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平行于板的跨径方向的荷载分布宽度(4.1.3-1)2 垂直于板的跨径方向的荷载分布宽度1) 单个车轮在板的跨径中部时(4.1.3-2)2) 多个相同车轮在板的跨径中部时,当各单个车轮按公式(4.1.3-2)计算的荷载分布宽度有重叠时(4.1.3-3)3) 车轮在板的支承处时(4.1.3-4)4) 车轮在板的支承附近,距支点的距离为 x 时(4.1.3-5)但不大于车轮在板的跨径中部的分布宽度。5)按本款算得的所有分布宽度,均不得大于板的全宽度。6)彼此不相连的预制板,车轮在板内分布宽度不得大于预
35、制板宽度。式中 板的计算跨径; 铺装层厚度; 板的厚度; 多个车轮时外轮之间的中距;、 垂直于板跨和平行于板跨方向的车轮着地尺寸。4.1.4 当整体式斜板桥的斜交角(板的支承轴线的垂直线与桥纵轴线的夹角)不大于时,可按正交板计算,计算跨径为:当 l/b1.3 时,按两支承轴线间垂直距离的正跨径计算;当 l/b1.3 时,按顺桥向纵轴线的斜跨径计算;以上 l 为斜跨径,b 为垂直于桥纵轴线的板宽。装配式铰接斜板桥的预制板块,可按宽为两板边垂直距离,计算跨径为斜跨径的正交板计算。4.1.5 垂直于悬臂板跨径方向的车轮荷载分布宽度,当 c 值(图 4.1.5)不大于 2.5m 时,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6、(4.1.6)式中 a 垂直于悬臂板跨径的车轮荷载分布宽度;a1 垂直于悬臂板跨径的车轮着地尺寸;c 平行于悬臂板跨径的车轮着地尺寸的外缘,通过铺装层 45分布线的外边线至腹板外边缘的距离;h 铺装层厚度。图 4.1.5 车轮荷载在悬臂板上的分布1 桥面铺装;2 腹板; 3 悬臂板4.1.6 与梁肋整体连接且具有承托的板(图 4.1.6) ,当进行承托内或肋内板的验算时,板的计算高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4.1.7)式中 自承托起点至肋中心线之间板的任一验算截面的计算高度; 不计承托时板的厚度; 自承托起点至肋中心线之间的任一验算截面的水平距离; 承托下缘与悬臂板底面夹角,当 大于 1/3 时,
37、取 1/3。图 4.1.6 承托处板的计算高度4.2 梁的计算4.2.1 结构的作用(或荷载)效应可按弹性理论进行计算。对超静定结构,在进行作用(荷载)效应分析时,结构构件的抗弯刚度可采用:允许开裂的构件 ,不允许开裂的构件 ,其中 为混凝土毛截面惯性矩。4.2.2 T 形截面梁的翼缘有效宽度 ,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内梁的翼缘有效宽度取下列三者中的最小值: 1) 对于简支梁,取计算跨径的 1/3。对于连续梁,各中间跨正弯矩区段,取该计算跨径的0.2 倍;边跨正弯矩区段,取该跨计算跨径的 0.27 倍;各中间支点负弯矩区段,取该支点相邻两计算跨径之和的 0.07 倍。2) 相邻两梁的平均间距;
38、 3) ,此处,b 为梁腹板宽度, 为承托长度, 为受压区翼缘悬出板的厚度。当 时,上式 应以 3 代替,此处 为承托根部厚度。2 外梁翼缘的有效宽度取相邻内梁翼缘有效宽度的一半,加上腹板宽度的 1/2,再加上外侧悬臂板平均厚度的 6 倍或外侧悬臂板实际宽度两者中的较小者。预应力混凝土梁在计算预加力引起的混凝土应力时,预加力作为轴向力产生的应力可按实际翼缘全宽计算;由预加力偏心引起的弯矩产生的应力可按翼缘有效宽度计算。对超静定结构进行作用(或荷载)效应分析时,T 形截面梁的翼缘宽度可取实际全宽。4.2.3 箱形截面梁在腹板两侧上、下翼缘的有效宽度 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图 4.2.3-1、图 4.
39、2.3-2 和表 4.2.3):1 简支梁和连续梁各跨中部梁段,悬臂梁中间跨的中部梁段(4.2.3-1)2 简支梁支点,连续梁边支点及中间支点,悬臂梁悬臂段(4.2.3-2)式中 腹板两侧上、下各翼缘的有效宽度, 见图 4.2.3-1; 腹板两侧上、下各翼缘的实际宽度, 见图 4.2.3-1; 有关简支梁、连续梁各跨中部梁段和悬臂梁中间跨的中部梁段翼缘有效宽度的计算系数,可按图 4.2.3-2 和表 4.2.3 确定; 有关简支梁支点、连续梁边支点和中间支点、悬臂梁悬臂段翼缘有效宽度的计算系数,可按图 4.2.3-2 和表 4.2.3 确定。当梁高 时,翼缘有效宽度应采用翼缘实际宽度。预应力混
40、凝土梁在计算预加力引起的混凝土应力时,预加力作为轴向力产生的应力可按实际翼缘全宽计算;由预加力偏心引起的弯矩产生的应力可按翼缘有效宽度计算。对超静定结构进行作用(或荷载)效应分析时,箱形截面梁的翼缘宽度可取实际全宽。图 4.2.3-1 箱形截面梁翼缘有效宽度表 4.2.3 、 的应用位置和理论跨径 结 构 体 系 理论跨径 简支梁连续梁边跨边支点或跨中部分梁段 中间跨 跨中部分梁段,中间支点 取 0.2 倍两相邻跨径之和悬臂梁注:1 a 为与所求的翼缘有效宽度 相应的翼缘实际宽度 ,但 a 不应大于 ;2 为梁的计算跨径;3 ;4 在长度 a 或 c 的梁段内,系数可用直线插入法在 与 之间求
41、取。图 4.2.3-2 、 曲线图注:1 为简支梁和连续梁各跨中部梁段、悬臂梁中间跨的中部梁段,当 时翼缘的有效宽度;2 为简支梁支点、连续梁边支点和中间支点、悬臂梁悬臂段,当 时翼缘的有效宽度;3 按表 4.2.3 确定。4.2.4 计算连续梁中间支承处的负弯矩时,可考虑支座宽度对弯矩折减的影响;折减后的弯矩按下列公式计算(图 4.2.4) ;但折减后的弯矩不得小于未经折减的弯矩的 0.9倍。(4.2.4-1)(4.2.4-2)式中 折减后的支点负弯矩; 按理论公式或方法计算的支点负弯矩; 折减弯矩; 梁的支点反力 R 在支座两侧向上按 分布于梁截面重心轴 G-G的荷载强度, ; 梁支点反力
42、在支座两侧向上按 扩散交于重心轴 G-G 的长度(圆形支座可换算为边长等于 0.8 倍直径的方形支座) 。图 4.2.4 中间支承处折减弯矩计算图4.2.5 设有承托的连续梁,其承托竖向与横向之比不宜大于 1/6。变高度或等高度但支点设有承托的连续梁,计算作用(或荷载)效应时应考虑截面惯性矩的变化;但当支点截面惯性矩与跨径中点截面惯性矩之比等于或小于 2 时,可不考虑其截面惯性矩变化的影响。4.2.6 连续梁中间支承处当设有横隔梁时,支座上的计算截面可采用横隔梁侧面的连续梁截面。4.2.7 计算变高度梁(包括等高度梁设有承托的梁段)的剪应力时,应考虑弯矩、轴向力引起的附加剪应力。4.2.8 计
43、算连续梁或其他超静定结构的作用(或荷载)效应时,应根据情况考虑温度、混凝土收缩和徐变、基础不均匀沉降等作用影响。对于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等超静定结构,还应考虑预加力引起的次效应。4.2.9 混凝土徐变的计算,可假定徐变与混凝土应力呈线性关系。混凝土徐变系数,当缺乏符合当地实际条件的数据和计算方法时,可按本规范表 6.2.7 采用或按附录 F 计算。混凝土的收缩应变可按本规范表 6.2.7 采用或按附录 F 计算。4.2.10 由于日照正温差和降温反温差引起的梁截面应力,可按附录 B 计算。竖向日照温差梯度曲线可按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取用。4.2.11 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在施工过
44、程中不转换结构体系,在混凝土徐变完成后,由预加力引起的总的次效应(包括弹性变形和徐变) ,可由预加应力时引起的弹性变形次效应乘以预应力钢筋张拉力的平均有效系数 C 求得。平均有效系数按下列公式计算:(4.2.11)式中 预应力损失全部完成后,预应力钢筋平均张拉力; 预应力瞬时(第一批)损失完成后,预应力钢筋平均张拉力。4.2.12 若连续梁在施工过程中转换结构体系(如先期结构在 时同时加载的简支梁或其他结构体系,在 时同时转换为后期结构的连续梁) ,由于混凝土徐变影响,后期结构上弯矩计算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在先期结构上由于结构自重产生的弯矩,经过混凝土徐变重分配,在后期结构中 t 时的弯矩
45、,可按下列公式计算:(4.2.12-1)式中 在先期结构自重作用下,按先期结构体系计算的弯矩; 在先期结构自重作用下,按后期结构体系计算的弯矩; 从先期结构加载龄期 至后期结构计算所考虑时间 t 时的徐变系数,当缺乏符合当地实际条件的数据时,可按本规范附录 F 计算; 从先期结构加载龄期 至 时转换为后期结构的徐变系数。 2 在先期结构上由预加力产生的弯矩,经过混凝土徐变重分配,在后期结构中 t 时的弯矩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4.2.12-2)(4.2.12-3)式中 在先期结构中的预加力作用下,按先期结构体系计算的弯矩; 在先期结构中的预加力作用下,按先期结构体系计算的主弯矩(预加力乘以偏
46、心距) ; 在先期结构中的预加力作用下,按先期结构体系计算的次弯矩;当先期结构为静定体系时, 为零; 在先期结构中的预加力作用下,按后期结构体系计算的次弯矩。4.3 拱的计算4.3.1 无铰拱和双铰拱的计算可不考虑拱上建筑与主拱圈的联合作用。本节内有关无铰拱和双铰拱的计算规定, 均适用于主拱圈裸拱受力而不考虑其与拱上建筑的联合作用。拱的计算如考虑拱上建筑与主拱圈的联合作用,拱上建筑的结构应符合计算所预设的条件。4.3.2 特大跨径和大跨径拱桥应优选拱轴线,使拱在各种作用(或荷载)组合作用下,在各个受力阶段,轴向力偏心较小。在优选过程中,尚需考虑与施工方法相配合,适应施工各阶段受力特点,满足施工
47、受力的要求。中、小跨径悬链线拱桥,可用不考虑弹性压缩的结构自重压力线与拱轴线的五点重合(拱顶、1/4 拱跨、拱脚) ,选择拱轴系数。特大跨径和大跨径拱桥,如结构自重压力线与拱轴线偏离过大,或在结构自重及其所引起的弹性压缩和温度下降、混凝土收缩等作用下,轴向力偏心距较大时,拱轴线及拱的几何尺寸宜作适当调整。4.3.3 拱上建筑为立柱排架式墩的板拱(包括双曲板拱、箱形截面板拱) ,应考虑活载的横向不均匀分布。拱上建筑为墙式墩的板拱,如活载横桥向布置不超过拱圈以外,可考虑活载均匀分布于拱圈全宽。4.3.4 上承式肋式拱桥活载可考虑通过拱上排架墩的盖梁和立柱分配于拱肋。4.3.5 拱上建筑横桥向排架的
48、盖梁可参照本规范第 8.2 节计算。4.3.6 拱桥在施工阶段或成拱过程中,应验算各阶段的截面强度和拱的稳定性。4.3.7 拱圈应按本规范第 5.3.1 条验算拱的纵向稳定。此时,拱的轴向力组合设计值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4.3.7)式中 拱的水平推力组合设计值; 拱顶与拱脚连线与水平线的夹角。在施工阶段,拱的纵向稳定验算时的构件自重效应分项系数应取 1.2,施工时附加的其他荷载效应分项系数应取 1.4;在使用阶段,拱的纵向稳定验算的作用(或荷载)效应的分项系数,按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取用。计算拱圈纵向稳定时的计算长度按下列规定采用:三铰拱 双铰拱 无铰拱 La 为拱轴线长度。4.3.8 当板拱的宽度小于计算跨径的 1/20 时,应验算拱圈的横向稳定。计算以横系梁联结的肋拱横向稳定时,可近似地将其视为长度等于拱轴线长度的平面桁架,根据其支承条件,按受压组合构件确定其计算长度和长细比。拱的平均轴向力可按本规范公式(4.3.7)计算。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