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商法学,范健主编,第二章 商事主体,第一节 商事主体概述 第二节 商业名称 第三节 商事账簿与商事审计 第四节 商事登记制度,本章要点,1.把握商事主体的概念和种类,理解商事主体的商事能力,重点研究民事主体民事能力与商事主体商事能力之间的联系与差异。 2.了解商事账簿的概念和种类,重点掌握商事登记的概念、种类和效力,明确商事登记对商事活动和商事主体的意义。,第一节 商事主体概述,一、商事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二、商事主体的种类 三、商事主体的商事能力,第一节 商事主体概述,一、商事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一)商事主体的概念 商事主体,也称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商
2、主体,是指依照商法的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在传统商法上,商事主体也叫商人。 (二)商事主体的特征 1.商事主体由商法法定 2.商事主体依法具有商事能力 3.商事主体的身份或资格经商事登记而取得 4.商事主体以从事营利性活动为其常业,二、商事主体的种类 (一)商个人 1.法律特征 (1)商个人作为商法确认的主体,须经法定核准登记。 (2)商个人的权利与自然人的权利不同。 (3)商个人所从事的是商事行为,即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 (4)商个人对其经营债务须承担无限责任。 2.具体表现 (1)个体工
3、商户 (2)农村承包经营户,(二)商法人 1.法律特征 (1)商法人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组织。 (2)商法人的设立和活动由商法规范调整。 (3)商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特殊的从事商事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权在其目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2.具体表现 (1)全民所有制企业 (2)集体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4)合作社,(三)商合伙 1.法律特征: (1)商合伙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共同经营体。 (2)商合伙是非法人企业,这是商合伙区别于商法人的主要法律特征。 (3)商合伙依商事法成立并受商法规范调整。 (4)商合
4、伙以营利为目的,这是商合伙不同于一般民事合伙的主要特征。 2.具体表现 合伙企业,三、商事主体的商事能力 (一)商事能力的概念 商事能力,又称商事主体资格,指商事主体独立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包括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商事能力区别于一般民事能力的三个特征: 1.商事能力是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统一。 2.商事能力的内容具有差异性。 3.商事能力因商事登记而确定。,(二)关于商事能力的特别限制 1.未成年人商事能力的限制 未成年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未成年人商事能力的明确规定,但有关企业立法涉及了自然人设立企业的能力。一般认为企业主应当具
5、备完全行为能力,原则上未成年人不得设立独资企业从事营业活动。 2.对于公务人员商事能力的限制 各国公务员法大都规定,凡公务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商业或其他投机事业。我国对党政机关及其干部从事商事经营活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3.外国人商事能力的限制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我国从事商事活动,须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来说,其商事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 (1)按照我国法律设立的具有我国商事主体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2)外国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 (3)外国企业依法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4)外国企业经批准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节
6、 商业名称,一、商业名称的概念和特征 二、商业名称的构成、选定和取得 三、商业名称权及其保护,第二节 商业名称,一、商业名称的概念和特征 (一)商业名称的概念 商业名称又称商号,是商事主体在从事商事行为时表彰自身身份并区别于其他主体而使用的名称。 在我国,依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商业名称包括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的字号。,(二)关于商业名称的法律规范 199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此外,在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商标法中也存在少量关于商号的规定。 (三)商业名称的法律特征 1.使用者是商事主体。
7、 2.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使用的名称。 3.具有主体间的区别功能。,(四)商业名称与字号、商标 1.商业名称与字号 字号通常是指商业名称中的表彰商事主体的特殊文字,是商业名称的核心部分,一般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字组成。 字号是商事主体之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商事主体的商誉与其字号密切关联,法律对字号给予特别的保护,以避免商事主体出于不正当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字号。商事主体为保护其字号,也可以将其注册为商标 。,2.商业名称与商标 商业名称与商标都是一定对象的标识,都具有一定的区别功能,有时商业名称中的字号本身就是商标。 虽然商业名称与商标具有上述方面的联系,但二者亦有
8、明显的区别: (1)商业名称用于区分不同的商事主体,而商标则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 (2)一个商事主体只能有一个商业名称,但可以有多个商标; (3)商业名称只能以文字形态存在,而商标可以文字、图形、数字、字母、颜色及其组合的形态来表示; (4)一个商事主体可以没有商标,但是必须有自己商业名称; (5)商业名称的空间效力范围以核准机关辖区为限,而商标的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商业名称的构成、选定和取得 (一)商业名称的构成 在我国,商业名称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行政区划 2.字号 3.行业或经营特点 4.组织形式,(二)商业名称的选定 关于商业名称的选定,目前各国法律中主要存在两种立法主义
9、: 1.严格主义 指商事主体选定的商业名称必须与其名称或者营业内容相一致,不符合的,均不予承认,且无法转让或者继承。法国、瑞士和拉美的许多国家均采取此种立法主义。 2.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规定,商事主体的商业名称由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原则上不加限制。商业名称与营业人的姓名及营业种类没有必然的联系。采用此种立法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及英美法国家,(三)商业名称的取得 1.商业名称登记的概念和种类 商业名称登记可以分为下列类型: 第一,创设登记 第二,变更登记 第三,转让登记 第四,废止登记 第五,撤销登记,2.商业名称登记的效力 第一,排他效力。 商事主体取得商业名称权,就取
10、得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排除他人登记和使用与该商业名称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业名称的权利。 第二,救济效力。 商事主体经登记而取得商业名称的专用权,如果其他商事主体侵犯其专用权,所有人可以请求其停止侵害,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三、商业名称权及其保护 (一)商业名称权的概念 1.概念 商业名称权,即商业名称专用权,是指商业名称经登记,商事主体取得该商业名称的专有使用的权利。商业名称权兼具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 2.特征(二)商业名称权的权能,(三)商业名称权的保护 法律对于商业名称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同一商业名称登记的排除。 在商业名称的登记机关辖区内,不得再登记与已登记的同
11、行业商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业名称。 2.同一商业名称或类似商业名称使用的排除。保护商业名称权的立法模式在各国并不统一,通常是同时适用多种法律规范予以保护,如民法、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专门法等。,第三节 商事账簿与商事审计,一、商事账簿的概念与法律意义 二、设置商事账簿的原则 三、商事账簿的种类 四、商事账簿的保管 五、商事审计,第三节 商事账簿与商事审计,一、商事账簿的概念与法律意义 (一)商事账簿的概念 商事账簿是商事主体为记载和表明其营业活动和财产状况,根据会计原则,依法制作的书面簿册。 (二)商事账簿的分类 1.形式商事账簿 2.实质商事账簿,(三)商事账簿的法律功能 1.对商事主体
12、自身而言,可以了解其自身的营业状况和财务状况 ,是作为计算盈利、分配利润的依据。 2.对交易相对人而言,可以通过商事账簿了解某一商事主体的营业状况、资信能力,作为是否与之交易、投资决策的依据。 3.对股东而言,是其掌握企业的财产、营业和盈利状况的依据 ;还是投资者分取股息、红利以及确定其股权价格和企业剩余财产的依据。 4.对有关国家主管机关而言,对有关国家主管机关而言,商事主体制作的商事账簿是政府主管部门了解商事主体经营状况,并对其进行财务、物价检查,经营效益考核和审计的主要依据。 5.在民事诉讼中,商事账簿具有重要的证据效力。,二、设置商事账簿的原则(一) 强制主义原则。大陆法系国家多采此原
13、则。法律既规定商事主体必须设置账簿,又对账簿种类、内容及记载方法有详细规定,而且还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对商事账簿制作及其内容进行审查与监督。 (二)自由主义原则。此种立法原则大多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即法律不直接规定商事主体必须设立账簿,对于商事账簿是否设置,纯粹是商人的自由,法律不干涉。 (三)折中主义原则。日本是此原则的典型。即法律上仅规定商事主体有置备商事账簿的义务,但并不规定商事账簿的记载内容、形式和方法,也未规定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另外,从事小规模商事交易活动的商个人,一般均不要求制作商事账簿。 我国的要求:强制主义原则,三、商事账簿的种类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的发展和
14、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1.会计凭证的种类 (1)原始凭证 (2)记账凭证 2.会计凭证的审核 (1)形式审核 (2)实质审核,(二)会计账簿 1.会计账簿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 会计账簿,指商事主体的会计人员以会计凭证为依据,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制作的,具有固定格式且相互连结的账页所组成的,用以连续、系统、全面记载商事主体各项经营活动的簿册。 (2)作用 第一,能够提供全面、系统的会计信息,成为会计报表编制的依据;第二,是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第三,为经营利润的分配和各项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提供依据;第四,是会计分析的基本资料,为审计检查提供依据。 2.会计
15、账簿的种类:序时账簿、分类账簿、辅助账簿,(三)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的概念和作用 (1)会计报表的概念 会计报表,也叫会计表册,指根据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按照统一的格 式、内容和方法编制的,以综合反映商事主体在一定时期内 (通常是一个会计期 间)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一种书面报告和表册。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以及利润分配表。 (2)会计报表的作用 其作用在于反映商事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会计信息。,2.会计报表的种类 (1)按照会计报表的编制时期是否确定,分为定期报表和不定期报表。 (2)按照会计报表的用途和
16、作用,分为主要会计报表和附属会计报表。 (3)按照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资金运动状态,分为静态报表和动态报表 (4)按照会计报表编制的主体,分为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四、商事账簿的保管 保管期限制(商事账簿应保存最短期限) (一)其他各国 西班牙:5年 德国、意大利、法国、比利时、日本、台湾地区:10年 荷兰:30年 智力:以营业继续时间为准 巴西:以债权时效消灭以前为限 (二)我国 1.永久 2.定期,五、商事审计 审计是指由独立专职机构或人员根据职权、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对象的会 计账簿进行审查,并依据法律法规、会计规则和审计准则对其真实性、公允性和合法性作出评价的会计监督活动。 根据一
17、般审计原理,我国的审计通常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种基本类型。 审计与会计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职能不同,会计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审计的主要职能是监督。,(一)商事审计的意义 商事审计的重要意义是由商事账簿本身的意义和法律效力决定的,缺少了审计的保障,就不能对商事账簿的真实性、公允性和合法性作出核查和评价,商事账簿本身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法律意义,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二)商事审计的职能 1.经济监督 2.经济鉴证 3.经济评价,(三)商事审计的目标(四)商事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情况的全面总结汇报,说明审计工作成果。 2.审计报告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性文件。 3.审计
18、报告也是一种公开的信息报告。,第四节 商事登记制度,一、商事登记概述 二、商事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原则 三、商事登记的种类和程序 四、商事登记的效力 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与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第四节 商事登记制度,一、商事登记概述 (一)商事登记的概念 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是指为取得、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主管机关依法对申请事项审查、登记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程序。 (二)商事登记的特征 1.创设性 2.要式性 3.公法性,(三)商事登记的意义 1.确认商事主体的商事活动资格,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营业活动。 2.公示。商事登记的基本作用不仅在于通过
19、法律程序创制或确定经营性主体,而且在于确认登记事项的效力,向社会公开经营性主体的信用、能力和责任。 3.有利于国家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四)商事登记的法律规范 商事登记法律规范是规范商事登记行为,确定商事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内容、登记程序等事项,调整商事登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商事登记法,调整商事登记关系的法律散见于众多的民事、商事实体法、程序法中。其中,主要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二、商事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原则 (一)商事登记管理机关 各国关于商事登记主
20、管机关的规定主要有三种模式: 1.德国、日本:法院 2.美国、英国:专门的行政机关 3.法国:法院一般商事登记;行政机关公司商事登记 我国采取行政登记主义。,(二)商事登记原则 1.强制登记原则 强制登记原则含义有二:其一,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必须进行登记。非经登记者不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得从事任何种类的商事活动。其二,商事登记应就法律规定的商事主体的全部必要事项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2.全面审查原则 商事主体提出的登记申请,必须完全依据法律规定的核准登记标准,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对于必要登记事项依法采取形式审查和注册备案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3.登记公开原则
21、 登记公开原则是指应向社会公众公开商事登记的内容。 登记公开包括:第一,登记申请公开、真实;第二,登记程序公开;第三,公告;第四,登记事项查阅公开。,三、商事登记的种类和程序 (一)商事登记的种类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二)商事登记的程序,四、商事登记的效力 (一)对商事主体的效力 1.商事登记是商法人获得法律人格的必要条件,未经登记及公告,商法人不能成立,其行为不能被视为商行为。 2.商事登记不是商事主体资格取得的必要条件,未经登记程序,行为人实施了商行为,同样可以享有商人的权利并履行商人的义务。 3.商事登记是各类商事主体成立的必要要件,未经商事登记程序,行为人即使实
22、施了商事经营活动,也不得享有商人的权利,同时也不必履行商人的义务,该行为可被认定为无效行为。,(二)对第三人的效力 考察各国司法实践,登记与公示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登记的事项在未履行登记或已履行登记但尚未公告的情况下,对第三人的效力。 2. 应登记事项在得到正确登记和公告之后对行为人和第三人的效力。 3.已登记事项在公告发生差错的情况下对第三人的效力。,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与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2.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3.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4.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5.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1.企业信息公示。 2.企业年度报告报送与公示。 3.企业公示信息随机摇号抽查。 4.企业信息公示“黑名单”。 5.信用约束与联动惩戒机制。,【思考题】,1.试述商事主体法定原则。 2.简述商事主体的商事能力及其特殊限制。 3.简述商业名称权的权能与保护。 4.简述商事账簿与商事审计的不同法律功能或职能及其相互关系。 5.简述商事登记有何法律意义与法律效力? 6.简述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法律意义和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