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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37

类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doc

  • 上传人:HR专家
  • 文档编号:11253779
  • 上传时间:2020-03-04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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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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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 37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促进交通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市场诚信意识的不断提高,实现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在县内从事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以及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公路和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等有关活动,具体包含公路、桥梁、码头、站场、航道、交通附属设施等。本

    2、细则所称交通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本细则所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及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强制性监督的行政行为。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2 / 37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以下简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

    3、督管理所(以下简称质监机构)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监督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运行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实体质量缺陷及质量安全隐患,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评价。第五条 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的依据:(一)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制度、办法;(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三)经批准的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第六条 县发展和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接受、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第二章 监督工作受监程序3 / 37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三十日之前,按项目的管理权限到质监机构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附件 1)。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出具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附件 2);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下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

    5、全监督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 3),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并重新申报。质监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并下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书(附件 4),确定监督责任人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为质监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质监机构在监督过程中非常规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中检测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标准计取,并由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第三章 监督工作的内容与方式第十条 质量监督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安全生产监督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两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 5、附件 6。第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巡视检查,采取现

    6、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产品)抽检等方式进行。4 / 37第十二条 综合督查是为掌握工程整体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按照第五条所列内容进行的全面督查。综合督查由质监机构组织实施,由质监人员或聘请专家和检测人员组成督查组,督查前通知工程建设单位。第十三条 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工程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安全生产等状况,按照本细则第五条所列部分内容进行的有针对性督查。专项督查由质监机构组织实施,由质监人员或聘请专家和检测人员组成督查组。专项督查应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体现突击性。第十四条 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动态,督促落实各类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整

    7、改,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进行的随机检查。巡视检查由项目质监机构组织实施。巡视检查须由 2 名以上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且应加强检查的突击性;对存在问题的,需提出现场初步处理意见,并形成现场处理情况记录。第十五条 质监机构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以联合的形式实施综合或专项督查。第四条 监督工作的权限第十六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质监机构的主要权限(一)对愈期未按监督程序办理监督手续的工程,下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手续催办单(附件 7),通知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并有权责令停工或按规定处以责任单位罚款;5 / 37(二)对无证或越级承担工程任务

    8、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有权责令停工,并建议有关部门将其清退出场;(三)对违反规范、规程和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无质量自检体系而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顿;(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并以书面方式通报有关单位。对一般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缺陷,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附件 8),责令限期整改;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不合格工程,下发停(返)工通知书(附件 9),责令停工,限期返修; 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返修,并提交质量安全整改情况报告(附件 10),经检查整改到位后下发复工通知书(附件 11);(五)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和检测人员有权提出撤换,情节严

    9、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消其资格,收缴证件,列入黑名单;(六)根据需要有权调阅受监工程从业单位相关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测试记录、监理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有权参加施工方案讨论会、质量事故分析会等有关会议;有权进入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场所;有权对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相关人员就工程情况进行调查谈话;有权对受监工程的各个部分拍照和录像;(七)质监机构有权检查承担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检测手段与方法。第五条 交工检测和竣工鉴定第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交通建设工程交工质量检测申请书(附件 12),对符合有6 / 37关要求的公路水运工程,质

    10、监机构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附件 13);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未经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交通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申请书(附件 14),质监机构在三个月内对公路工程项目进行竣工质量鉴定并出具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附件 15)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报告(附件16)。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九条 质监机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检测数据应准确、真实;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

    11、果负责。第二十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质监机构的监督管理;质监机构应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第六条 附 则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质监机构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检举和投诉,应当及时回复。第二十二条 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质监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7 / 37第二十三条 试验检测单位对不合格的工程出具不真实的试验检测数据及意见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

    12、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略)附件 1: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工程项目名称(全称) 工程项目即将申请开工报告,按照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申请单位:(公章)8 / 37年 月 日附件 2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建设单位名称):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13、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所受理 工程项目名称(全称)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由 (监督人员) 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监督负责人为 。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书9 / 37(公章)年 月 日10 / 37附件 3:项目 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你单位 年 月 日报送的工程项目名称(全称)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书 项不符合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详见附表),暂不予受理。(公章) 年 月 日 11 / 37附件 4:编号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书工程名称 监督单位 年

    14、月 日12 / 37(建设单位名称):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受理 (工程项目名称)的质量安全监督。由 (监督人员)对本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本项目监督负责人为 。1工程概况;2监督依据:有关技术规范、验评标准及工程合同等;3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4监督工作的主要权力;5监督工作要求;6、监督方式、步骤、主要检查项目清单和时间安排;7对从业单位配合质量安全监督的要求。(公章)年 月 日 (注:本计划书主送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等从业单位由建设单位转发。)13 / 37附件 5:县交通工程质量督查用表附表 5-1 交通建设工程

    15、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行为督查内容督 查内 容抽查指标项 标准或要求 备注质 量 监 督 手 续 及 时 、 完 善施 工 许 可 手 续 及 时 、 完 善质 量 管 理 目 标 、 制 度 和 措 施 目 标 明 确 具 体 , 制 度 和 措 施 健 全 , 有 针 对性 和 可 操 作 性 , 且 落 实 到 位 。施 工 工 期 控 制 规 范 、 合 理人 员 履 约 管 理 规 范 , 手 续 齐 全设 计 批 复 及 变 更 管 理 规 范质 量 问 题 、 质 量 事 故 及 重 大 隐 患 处 理 有 制 度 , 且 处 理 及 时 到 位建设竣 ( 交 ) 工 验 收 及 时

    16、, 规 范项 目 经 理 、 总 工 、 质 检 负 责 人 到 位 及持 证 情 况均 符 合 合 同 或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人 员 变 更 按规 定 手 续 办 理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和 措 施 完 善 , 有 针 对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 且 落 实 到 位 。分 包 及 劳 务 管 理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 落 实 到 位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有 针 对 性 、 操 作 性 、 合 理 性 , 及 时 报 批施 工 技 术 交 底 及 时 、 全 面质 量 检 查 及 整 改 落 实 情 况 按 要 求 检 查 , 及 时 整 改 落 实质 量 文 件

    17、、 档 案 管 理 完 整 、 规 范 、 落 实 到 位施工文 明 施 工 现 场 整 洁 , 规 范 , 环 保14 / 37监 理 实 施 细 则 、 监 理 计 划 完 善 、 有 针 对 性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 到 位 符 合 合 同 要 求 , 及 时 岗 位 登 记试 验 室 管 理 符 合 合 同 要 求 ,人 员 到 位 、 设 备 齐 全 , 管 理规 范标 准 试 验 、 配 合 比 设 计 验 证 审 批 及 时 规 范 、 资 料 齐 全中 间 交 工 验 收 及 质 量 评 定 及 时 , 规 范抽 检 及 时 , 规 范旁 站 、 巡 视 到 位 、 记

    18、 录 齐 全 准 确日 志 记 录 记 录 真 实 、 人 手 一 册 、 每 日 连 续监理质 量 监 理 指 令 指 令 闭 合设 计 交 底 及 时 、 全 面设 计 人 员 驻 场 服 务 到 位设计设 计 变 更 合 理 、 及 时 、 手 续 齐 全15 / 37附表 5-2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工艺督查内容单 位工 程分 部工 程 抽 查 指 标 项 标 准 或 要 求 备 注挖 方开 挖 顺 序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 挖 方 段 无 积 水 ; 换 填 深度 、 宽 度 、 材 料 均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挖 方 边 坡 稳 定 。填 方保 证 全 幅 填 筑 , 分

    19、 层 厚 度 满 足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表 面 平 整 ; 不 同 类 别 填 料 不 能 混 填 ; 填 挖 结 合 部 、鸡 爪 沟 等 特 殊 工 程 部 位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做 特 殊 施 工工 艺 处 理 。碾 压 分 层 碾 压 , 碾 压 到 位 , 无 明 显 轮 迹 , 无 松 散 、“弹 簧 ”。土石方临 时 排 水 符 合 规 范 或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要 求 ; 排 水 系 统 要 通 畅 、位 置 准 确 。砌 体砌 筑 和 勾 缝 砌 筑 、 勾 缝 密 实 牢 固 , 砌 筑 方 法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养 生 及 时 , 石 料

    20、规 格 及 材 质 符 合 规 范 及 设 计 要 求 。处 理 范 围 及 深 度 符 合 设 计 要 求填 筑 速 率 控 制 得 当路基工程软 基处 理沉 降 观 测 按 要 求 进 行 设 置 、 布 点 和 观 测材 料 存 放 场 地 硬 化 ,无 混 料 现 象 。拌 和 拌 和 时 间 及 温 度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 计 量 准 确 。摊 铺 和 碾 压 温 度 、 速 度 现 场 控 制 得 当 , 满 足 要 求 。均 匀 性 沥 青 用 量 稳 定 , 无 明 显 离 析 或 明 显 超 粒 径沥青面层层 间 处 理 无 污 染 , 粘 层 油 适 量 , 交 通

    21、 管 制 到 位材 料 存 放 场 地 硬 化 , 无 混 堆 ; 水 泥 钢 筋 存 放 符 合 防 雨 、 防潮 要 求 。均 匀 性 水 灰 比 稳 定 , 无 明 显 离 析 或 明 显 超 粒 径接 缝 、 传 (拉 )力 杆 设 置 接 缝 平 顺 , 填 料 饱 满 , 传 ( 拉 ) 力 杆 位 置 准 确 、牢 固路面工程 砼面层养 生 保 湿 , 保 证 养 生 期16 / 37材 料 存 放 场 地 硬 化 , 无 混 堆 ; 水 泥 存 放 符 合 防 雨 、 防 潮 要求 。均 匀 性 无 明 显 离 析 或 明 显 超 粒 径含 水 量 适 宜 , 碾 压 无 明

    22、显 轮 迹养 生 保 湿 , 保 证 养 生 期 ; 交 通 管 制 到 位 ; 表 面 无 松 散 、剥 落基 层底 基层层 间 处 理 表 面 无 污 染 , 透 层 油 撒 布 均 匀垫 层 均 匀 性 无 松 散 、 轮 迹 、 “弹 簧 ”、 明 显 离 析 或 明 显 超 粒径 等 缺 陷连 接 ( 焊 接 或 机 械 连 接 ) 连 接 ( 长 度 、 角 度 ) 规 范 , 无 焊 伤钢 筋加 工存 放 防 雨 、 防 潮 、 防 ( 除 ) 锈 , 无 防 护 措 施 计 0 分 。张 拉采 取 双 控 措 施 , 张 拉 力 、 伸 长 值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张 拉

    23、 环 境 温 度 应 满 足 要 求 ; 张 拉 机 具 及 时 检 验 并定 期 校 验 , 顶 表 必 须 对 应 ; 张 拉 程 序 符 合 要 求 ,张 拉 、 持 荷 平 稳 、 准 确预 应 力 筋 不 绞 丝 、 绞 束 , 无 滑 ( 断 ) 丝 , 切 割 规 范预 应力放 张 、 封 锚 、 压 浆 规 范材 料 规 格 及 存 放 场 地 硬 化 , 无 混 堆 ; 水 泥 存 放 符 合 防 雨 、 防 潮 要求 ; 集 料 针 片 状 符 合 要 求均 匀 性 水 灰 比 稳 定 , 无 明 显 离 析 或 超 料 径湿 接 缝 施 工 规 范 , 混 凝 土 密 实

    24、支 架 、 模 板 强 度 与 刚 度 坚 固 稳 定 , 无 变 形 , 密 封 措 施 得 当养 生 保 湿 , 保 证 养 生 期砼 工程外 观 平 整 密 实 , 色 泽 均 匀 , 无 蜂 窝 麻 面 。 露 筋 、 修 补 ,本 项 计 0 分 。灌 注 桩桩 位 满 足 要 求 ; 灌 注 工 艺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 避 免 出现 塌 孔 、 断 桩 等 问 题 ; 桩 头 处 理 工 艺 得 当 ; 桩 基完 整 性 符 合 要 求扩 大 基 础 基 础 换 填 、 开 挖 排 水 、 碾 压 工 艺 等 符 合 要 求桥梁工程下 部工 程砌 石 工 程 砂 浆 饱 满

    25、 、 勾 缝 平 顺 、 密 实 牢 固 、 无 通 缝17 / 37墩 台 身 砼 基 础 表 面 应 凿 毛 , 浇 筑 应 分 层 振 捣梁 板 预 制预 制 梁 张 拉 台 座 应 进 行 应 力 和 稳 定 性 验 算 ; 张 拉底 座 表 面 平 整 、 无 开 裂 、 沉 降 现 象 ; 梁 板 顶 部 浇注 平 整 , 无 浮 浆 ; 梁 板 存 放 规 范 ; 预 拱 度 均 匀 ,符 合 要 求 ; 梁 板 表 面 凿 毛 , 铰 缝 筋 凿 出 符 合 要 求支 座 安 装 支 座 位 置 准 确 , 无 脱 空 及 非 正 常 变 形 ; 应 采 用 楔形 钢 板 并

    26、有 防 锈 措 施 ; 支 座 底 与 垫 石 须 密 贴上 部工 程梁 板 安 装 安 装 过 程 中 无 磕 碰 、 掉 角 、 砼 损 伤 ; 安 装 位 置 准确 , 无 翘 曲 现 象桥 面 铺 装桥 面 钢 筋 网 竖 向 定 位 准 确 , 铰 缝 筋 就 位 ; 浇 筑 前梁 板 顶 无 浮 浆 、 无 污 染 、 保 持 湿 润 ; 表 面 平 整 、无 浮 浆桥 面系伸 缩 缝 安 装 位 置 准 确 牢 固 ; 养 生 及 时 、 到 位附 属工 程 电 缆 沟 、 检 查 井 等 施 工 工 艺 符 合 要 求反 光 膜 粘 贴 反 光 膜 粘 贴 牢 固 、 平 整标

    27、 志标 志 安 装 安 装 过 程 中 不 得 损 伤 标 志 面 板 ; 安 装 位 置 、 角 度正 确标 线 标 线 喷 涂 标 线 喷 涂 或 安 装 前 路 面 清 洁 ; 底 漆 刷 涂 均 匀 ; 标线 表 面 无 网 状 和 断 裂 裂 缝 ; 厚 度 满 足 要 求刺 线柱 预 制 、 埋 设砼 平 整 密 实 , 色 泽 均 匀 , 无 蜂 窝 麻 面 及 裂 缝 等 缺陷 ; 埋 设 深 度 满 足 要 求立 柱 立 柱 打 入 长 度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立 柱 顶 部 适 当 保 护 ,无 变 形 、 开 裂 ; 埋 入 式 立 柱 砼 基 座 尺 寸 符 合

    28、 要 求交通工程防 撞护 栏护 栏 板 护 栏 板 外 观 质 量 合 格 , 镀 ( 涂 ) 层 厚 度 符 合 要 求 ;护 栏 安 装 牢 固 、 顺 直 。18 / 37附表 5-3 交通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内容单 位工 程分 部工 程 抽 查 指 标 项 标 准 和 评 价 方 法 备 注压 实 度 * 按 检 评 标 准 规 定 值 计 算 合 格 率 。弯 沉 *连 续 检 测 时 : 弯 沉 代 表 值 大 于 设 计 值 时 为 不 合 格 , 本 项 目 评 分为 0 分 ; 弯 沉 代 表 值 小 于 设 计 值 时 , 按 照 单 点 大 于 L+2S 为 不合 格 ,

    29、 计 算 总 合 格 率 。随 机 检 测 时 : 按 照 单 点 大 于 L+2S 为 不 合 格 , 计 算 总 合 格 率 。宽 度 计 算 合 格 率土 石 方边 坡 计 算 合 格 率路基工程砌 体 厚 度 计 算 合 格 率沥 青 层 压 实度 *按 单 点 值 大 ( 等 ) 于 试 验 室 标 准 密 度 的 95%( SMA 为 96%)为 合 格 , 计 算 合 格 率沥 青 路 面 弯沉 值 *连 续 检 测 时 : 弯 沉 代 表 值 大 于 设 计 值 时 为 不 合 格 , 本 项 目 评 分为 0 分 ; 弯 沉 代 表 值 小 于 设 计 值 时 , 按 照 单

    30、 点 大 于 L+2S 为 不合 格 , 计 算 总 合 格 率砼 面 层 强 度 * 采 用 钻 芯 法 检 测 劈 裂 强 度 , 大 ( 等 ) 于 设 计 值 为 合 格 , 计 算 合格 率平 整 度 计 算 合 格 率抗 滑 计 算 合 格 率面 层厚 度 * 按 单 点 总 厚 度 大 ( 等 ) 于 设 计 值 的 95%, 上 面 层 厚 度 大 ( 等 )于 设 计 值 的 90%时 为 合 格 , 计 算 合 格 率 。厚 度 * 按 照 单 点 厚 度 大 ( 等 ) 于 设 计 值 -15mm 时 为 合 格 , 计 算 合 格率 。强 度 * 按 公 路 工 程 质

    31、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附 录 G 进 行 评 定平 整 度 计 算 合 格 率压 实 度 计 算 合 格 率路面工程基 层底 基 层整 体 性 钻 取 芯 样 , 芯 样 完 整 为 合 格 , 计 算 合 格 率 。砼 强 度 * 采 用 回 弹 法 , 强 度 推 定 值 大 于 设 计 强 度 且 小 于 设 计 强 度 的 1.5倍 时 为 合 格 , 计 算 合 格 率 。 也 可 利 用 标 养 试 件 统 计 评 价 。钢 筋 保 护 层厚 度 *采 用 电 磁 方 法 检 测 , 按 统 计 方 法 评 定 , 特 征 值 与 设 计 值 的 比 值应 为 0.9-1.

    32、3, 不 超 出 为 合 格 , 计 算 合 格 率 。上 、 下 部结 构钢 筋 位 置 按 检 评 标 准 的 允 许 偏 差 计 算 合 格 率 。19 / 37构 件 几 何 尺寸 按 检 评 标 准 的 允 许 偏 差 计 算 合 格 率 。裂 缝 宽 度 按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公 路 工 程 部 分 )有 关 标 准 评 价 ,如 有 超 出 , 本 项 计 0 分 。桥 面 砼 铺 装平 整 度 *用 三 米 直 尺 测 3 处 , 每 处 3 尺 , 最 大 间 隙 h: 高 速 、 一 级 公 路允 许 偏 差 3mm, 其 他 公 路 允 许 偏

    33、 差 5mm桥梁工程伸 缩 缝 与 桥面 高 差 计 算 合 格 率立 柱 竖 直 度 计 算 合 格 率净 空 计 算 合 格 率尺 寸 计 算 合 格 率标 志 板厚 度 计 算 合 格 率厚 度 计 算 合 格 率标 线 剥 落 面积 计 算 合 格 率标 线反 光 标 线 逆发 射 系 数 计 算 合 格 率波 形 板 厚 度 计 算 合 格 率立 柱 壁 厚 度 计 算 合 格 率横 梁 中 心 高度 计 算 合 格 率砼 护 栏 强 度 计 算 合 格 率交通安全设施防 护 栏砼 护 栏 断 面尺 寸 计 算 合 格 率20 / 37附件 6县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督查内容附表 6-

    34、1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抽查指标项 标准或要求 备注合同工期 不存在违规压缩合同工期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及时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事故报告等制度落实、有针对性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实到位建设资质条件中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审核、“三类人员”考核 证书审查安全监理责任制 有针对性且落实安全监理计划 有针对性且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及时审核并签字督促隐患整改1、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发停工指令2、发现较大或一般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3、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报主管部门监理安全监理台账和日志 记录

    35、真实,每天连续安全生产费用 1.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清晰,安全生产费不能挪用;2. 为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培训、事故报告等制度有针对性且落实 2.明确分包工程安全职责且落实21 / 37三类人员证书 “三类人员”持证管理规范 风险管理1.对本工程进行危险源识别,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施管理 2.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告知作业人员;3.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可操作,及时更新,组织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中含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2.危险性较大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3.按规定制定临时用电方案,电工持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36、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施工设备 特种设备检验或验收合格消防和危险品管理 消防器材和危险品专人管理建立台账22 / 37附表 6-2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督查内容督查内容 标准或要求 备 注现场布置和防护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按规定安全防护,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2.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3.施工现场进行交通渠化;4.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符合规定;5.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符合规定;临时用电1.外电防护大于安全距离,线路过道保护;2.临时用电采用 TN-S 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3.配电箱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闸箱门上锁、有防

    37、雨措施,电线老化、破皮包扎;4.潮湿作业现场照明使用 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模板、支架及脚手架1.大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遵循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2.大型模板存放有防倾倒措施;3.支架经预压再投入使用; 4.脚手架按规定设立剪刀撑;5.脚手架 10m 以上设置缆风绳; 23 / 37施工机具1.设备用电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设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2.预应力张拉作业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不能站人; 3.外露传动部位设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设防雨设施;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及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小于规定;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设防护措施;6

    38、.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符合安全要求的; 高处作业1. 作业平台脚手板铺满不存在翘头板,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2.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设牢靠悬挂点;基坑作业1.基坑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堆物不小于安全距离; 2.基坑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基坑支护设施牢固;4.挖土机作业半径不得有人员进入;高边坡1.高边坡作业不能立体交叉;2.高陡边坡作业时按规定进行有效防护的; 人工挖孔桩孔壁进行安全防护,设置高出地面围栏,桩孔边沿不能堆物,人工挖孔按规定采用机械通风 ;桥梁 1.索塔、立柱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设置施工电梯;2.悬索桥施工中临时工作索、牵引索、防护围栏设置符合规定3.跨公路

    39、、铁路桥梁施工时设岗哨管理;24 / 37附件 7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手续催办单质监字 第 号(建设单位名称):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名称(全称) 工程应接受质量安全监督。请接到本通知 10 日之内携带以下资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工程概况一览表;2、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含监理证书和培训证书)复印件、监理人员执业信息登记情况(提供电子版本)、监理工作计划;3、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含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造价工程师证等)复印件,项目经理部组织机

    40、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主要人员基本情况;4、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基建程序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填写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到我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特此通知。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印章)年 月 日25 / 37附件 8 编号项目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项目名称 合同段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整改要求 检查人: 年 月 日施工单位意见: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驻地监理负责人: 年 月 日26 / 37业主单位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27 / 37附件 9停 (返) 工 通 知 书质监停字 第 号监理处:鉴于你处负责的 工程,因下述原因 ,应于 年 月 日停工,特此

    41、通知。希望接此通知后,立刻知照有关单位执行,并将工程停(返)工或处治情况书面报告我所。在没有接到复工通知之前,不得擅自复工。附:工程停(返)工原因如下: 经办: 签发: (公章) 年 月 日28 / 37附件 10项目质量整改情况报告质量监督所:你所 (编号)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收悉。现已整改完毕,报告如附表,请你所复查。(监理单位公章)年 月 日 29 / 37项目质量检查整改反馈表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项目名称 合同段建设单位 负责人施工单位 负责人基本情况监理单位 负责人整改要求及整改结果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监理确认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业主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质监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30 / 37附件 11复 工 通 知 书质监复字 第 号监理处:我所曾以质监停字 第 号停(返)工通知,责成你处通知 工程停(返)工。鉴于经过整改已符合规范要求,通过验收认定,并经研究,同意复工。特此通知经办: 签发: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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