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管 理 办 法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的 配 置 依 据 和 原 则 、 配 置 标 准 、 管 理 内容 和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员 工 的 劳 动 防 护 。2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2、 是 否 可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本 标 准 。江 苏 省 劳 动 保 护 条 例江 苏 省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配 备 标 准GB11651-1989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选 用 规 则 Q/JSGC 214-2004 采 购 控 制 程 序 Q/JSGC 221-2004 职 业 健 康 管 理 程 序3 职 责3.1 公 司 经 理 室 负 责 批 准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采 购 计 划 。3.2 综 合 管 理 部 负 责 提 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采 购 计 划 ,
3、负 责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签 发 和 使 用 检 查 。3.3 物 流 管 理 部 负 责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采 购 。3.4 物 流 管 理 部 所 属 仓 库 负 责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验 收 和 发 放 。3.5 工 会 协 助 检 查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使 用 。4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配 置 依 据 和 原 则本 公 司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配 备 依 据 江 苏 省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配 备 标准 , 以 保 护 员 工 在 作 业 过 程 中 的 身 心 健 康 , 预 防 和 减 少 人 身 伤 害 为 原则 。5 劳 动
4、 保 护 用 品 的 配 置 标 准5.1 服 装 类根 据 工 作 服 品 种 、 人 员 分 类 确 定 发 放 时 间 间 隔 ,5.2 手 套 、 耳 塞 类根 据 不 同 工 种 及 各 分 厂 岗 位 劳 动 强 度 的 不 同 , 分 别 发 放 各 类 手 套 ,发 放 间 隔 满 足 使 用 要 求 。5.3 眼 镜 类根 据 工 种 分 类 , 确 定 发 放 间 隔 , 见 表 1所 示 。表 1 防 护 眼 镜 发 放 间 隔品种工 种遮 光 镜( 1副 ) 防 护 眼 镜( 1副 )锅 炉 运 行 工 、 铲 车 司 机 、 电 瓶 车 司 机 、 电 焊工 、 电
5、工12个 月 配 料 工 、 机 修 工 、 部 分 岗 位 操 作 工 12个 月注 :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 可 发 放 防 护 眼 镜 。5.4 员 工 因 工 作 原 因 造 成 工 作 服 、 鞋 严 重 损 坏 , 无 法 正 常 穿 着 , 经 所 在部 门 , 由 综 合 管 理 部 给 予 补 发 。5.5新 招 人 员 在 培 训 试 用 期 内 按 人 力 资 源 部 用 工 协 议 发 放 劳 动 防 护 用品 , 正 式 录 用 后 按 公 司 标 准 发 放 。6 管 理 内 容 和 方 法6.1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计 划6.1.1 各 部 门 管
6、理 员 需 在 每 月 25日 前 , 根 据 本 部 门 各 岗 位 人 员 出 勤 情况 , 将 下 月 所 需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品 种 、 数 量 书 面 报 至 综 合 管 理 部 。6.1.2 综 合 管 理 部 在 每 月 25日 , 根 据 各 部 门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计 划 及 仓 库的 盘 存 表 , 确 定 下 月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采 购 计 划 , 填 写 “ 物 资 计 划 采 购单 ” 报 至 物 流 管 理 部 , 按 采 购 控 制 程 序 执 行 。6.1.3 对 一 次 性 发 放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 由 综
7、 合 管 理 部 提 出 计 划 , 经 理 室批 准 后 由 物 流 管 理 部 按 采 购 控 制 程 序 执 行 。6.2 劳 保 用 品 的 采 购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应 到 定 点 经 营 单 位 或 具 备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企 业购 买 , 由 物 流 管 理 部 按 采 购 控 制 程 序 执 行 。6.3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验 收 和 保 管6.3.1 物 流 管 理 部 所 属 机 物 料 仓 库 负 责 对 所 购 买 的 劳 保 用 品 进 行 验 收 。6.3.2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应 分 品 种 、 分 规 格 堆
8、放 , 防 止 因 保 管 不 当 造 成 的 损失 。6.4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发 放6.4.1 需 领 用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时 , 由 部 门 填 写 “ 内 部 销 售 ( 辅 料 ) 购 货 凭证 ” , 到 综 合 管 理 部 签 发 。6.4.2 机 物 料 仓 库 凭 签 发 的 “ 内 部 销 售 ( 辅 料 ) 购 货 凭 证 ” 发 放 , 发 放 时应 遵 循 “ 先 进 先 出 ” 原 则 , 避 免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因 存 放 时 间 过 长 而 影 响 使用 效 果 。6.4.3 综 合 管 理 部 应 建 立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发
9、放 台 帐 。6.5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使 用6.5.1 各 部 门 应 设 置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存 放 点 , 利 于 存 放 和 使 用 。6.5.2 公 司 员 工 工 作 时 间 内 必 须 正 确 穿 戴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 其 中 :a) 电 焊 工 、 电 工 在 作 业 过 程 中 , 为 防 止 强 光 伤 害 眼 睛 , 需 佩 戴 遮光 镜 。b) 汽 车 司 机 、 铲 车 司 机 、 电 瓶 车 司 机 在 驾 驶 过 程 中 , 为 防 止 强 烈阳 光 刺 激 眼 睛 而 引 发 交 通 事 故 , 需 佩 戴 遮 光 镜 。d) 所
10、 有 人 员 进 入 生 产 装 置 现 场 , 都 必 须 佩 戴 安 全 帽 , 佩 戴 时 帽 带索 扣 必 须 索 紧 , 防 止 掉 落 ( 生 产 装 置 现 场 是 指 : 进 入 生 产 车 间 大 门 及 室外 设 备 区 域 范 围 ) 。6.6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检 查6.6.1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使 用 期 间 , 综 合 管 理 部 应 对 其 防 护 功 能 进 行 必 要 的检 查 或 检 测 。6.6.2 各 部 门 专 职 安 全 员 在 日 常 巡 检 过 程 中 , 实 施 对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使用 检 查 。6.6.3 公 司
11、 工 会 组 织 安 全 巡 检 , 协 助 对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使 用 进 行 检 查 。6.7 处 罚 和 赔 偿6.7.1 公 司 员 工 工 作 时 间 内 不 按 规 定 穿 戴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 发 现 一 次 罚款 10元 。6.7.2 公 司 员 工 与 公 司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 需 一 次 性 赔 偿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费 用200元 。发 放 日 期 发 放类 别 数 量 领 用 人所 在 班 组 领 用 人签 字 发 放 人签 字 备 注表 1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发 放 记 录 表负 责 人 ( 签 字 ) ; 日 期 : 年 月 日表 2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检 查 记 录 表接 受 检 查 部 门 ( 人 ) : 签 字 : 日 期 :检 查 机 构 ( 人 ) : 签 字 : 日 期 :不 符 合 项 ( 存 在 问 题 ) 描 述 :原 因 分 析 :接 受 检 查 部 门 ( 人 ) : 日 期 : 年 月 日纠 正 措 施 :接 受 检 查 部 门 ( 人 ) : 日 期 : 年 月 日预 防 措 施 :接 受 检 查 部 门 ( 人 ) : 日 期 : 年 月 日整 改 验 收 :验 收 人 : 日 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