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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南方电网电网调度管理规程-(2014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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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南网总调调度处 2015年 6月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南方电网运行管理培训班 培训资料(二) 2 总体概述 定位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调度机构进行调度管理 最基本的制度 南方电网调度运行管理的 最高准则 调度机构各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必须依从其确定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方式,电力系统各单位有关电网运行的规章、制度、规程、规定 均不得与其相抵触 。 3 总体概述 章节结构 规程共分为 21章, 4个附录 1 4章 通用部分,适用于全网的调度管理工作。 1)总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4)调度管理规则 5 20章 专用部分,适用于总调直接调度管理的工作,

2、并可用于指导其它调度机构工作 5)运行方式管理、 6)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7)无功电压管理 8)运行操作管理、 9)事故处理 10)稳定管理、 11)检修管理、 12)备用管理 13)直流及串补运行管理、 14)新设备投运管理 15)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16)继电保护管理、 17)电力通信管理、 18)调度自动化管理、 19)水库调度管理、 20)调度信息管理 21章 附则 4 附录 A:总调调度管辖的设备明细,是资料性附录。 附录 B:南方电网 500kV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准则,可独立使用,适用全网。 附录 C:调度术语为规范性附录,可独立使用,适用全网。 附录 D:继电保护跳闸信

3、息汇报规范,适用于总调。 总体概述 章节结构 目录 5 1. 总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已讲) 3. 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4. 调度管理规则 5. 运行方式管理(略) 6.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7. 无功电压管理 8. 运行操作管理 9. 事故处理 10. 稳定管理(略) 11. 检修管理 12. 备用管理(略) 13. 直流及串补运行管理(略) 14. 新设备投运管理 15. 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16. 继电保护管理 17 电力通信管理(略) 18 调度自动化管理(略) 19 水库调度管理(略) 20 调度信息管理(略) 6 1.总则 南方电网的定义 1.2 南方电网是指由广东、

4、广西、贵州、云南、海南 五省(区)区域内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 一次设备 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等 二次设备 构成的统一整体。 南方电网外接入的发电厂、变电站等不属于南方电网。(与旧规定区别) 7 1.总则 电力调度定义及管理模式 1.3 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对所辖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包括调度、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等专业管理工作。 1.4 南方电网实行 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工作。 1.5 电力调度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度,接受国家电力监

5、管机构的依法监管。 8 1.总则 调度规程的适用范围 1.8 南方电网内与南方电网运行有关的各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输电、变电、用电等单位应遵守本规程。 包括南方电网区域外接入并接受南方电网相应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 非调度系统人员凡涉及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有关工作的也应遵守本规程。 与南方电网互联的其他电网调度机构、以及区域外接入但不由南方电网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应以并网协议为准。 9 3. 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调度系统及四级调度机构 3.2 调度系统包括各级 调度机构 和有关 运行值班单位 。 3.1 南方电网调度机构分为四级: 总调 、 中调 、 地调 、 县调 3.3 运行值班

6、单位是指 发电厂 、 变电站 、 大用户配电系统 等的运行值班单位。 集控中心 :流域电厂远程集控中心、变电站集控中心等 3.4 总调 :南方电网最高调度指挥机构 , 代表网公司在南方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各级调度机构以及其它从事电力通信等调度业务的机构(如信通公司),在电力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 下级机构必须服从上级机构的调度。 10 3.2 总调直接调度的设备和与总调有直接调度业务联系的调度机构及运行维护、值班单位统称为 总调直调系统 。 包含三层含义: 总调直接调度的 设备 各中调以及与总调有直接调度业务联系的地调等 调度机构 与总调有直接调度业务联系的 运行维护、值班单位 3. 调

7、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总调直调系统 11 3.10 实行调度权与设备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按三个有利于的原则进行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有利于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有利于实施西电东送战略 有利于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力市场 3.11 调度机构负责确定本级调度管辖设备的范围划分,必要时协调明确其下级调度机构之间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总调:负责确定总调和中调的调度范围划分 中调:负责确定中调和地调的调度范围划分 地调:负责确定地调和县调的调度范围划分 3. 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 12 3.12.1 电厂: 新接入总调调度管辖范围的电厂和接入 500kV及以上电网的抽水蓄能电厂

8、。 3.12.2 变电站 /换流站: 承担 西电东送 任务的 500kV及以上变电站和换流站,西电东送交流通道之间的 500kV及以上变电站,与总调调度的换流站直接联络的 500kV变电站,跨省(区)交、直流联网输电线路两侧变电站、换流站,跨区域联网的交、直流输电线路南方电网一侧变电站、换流站。 3.12.3 输电线路: 承担 西电东送 任务的 500kV及以上交直流输电线路,西电东送交流通道之间的 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与总调调度的换流站直接联络的 500kV输电线路,跨省(区)交、直流联网输电线路,总调调度电厂的 220kV及以上出线。 3.13 二次设备: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

9、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系统等二次设备的调度管辖关系原则上随一次设备而定。 3. 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总调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 目录 13 1. 总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已讲) 3. 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4. 调度管理规则 5. 运行方式管理(略) 6.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7. 无功电压管理 8. 运行操作管理 9. 事故处理 10. 稳定管理(略) 11. 检修管理 12. 备用管理(略) 13. 直流及串补运行管理(略) 14. 新设备投运管理 15. 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16. 继电保护管理 17 电力通信管理(略) 18 调度自动化管理(略) 19 水库调度管理(略) 2

10、0 调度信息管理(略) 14 4. 调度管理规则 调度指令发布 (1) 4.2.1 调度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对电网实施监控,是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员,在调度管辖范围内行使调度指挥权。 除本级调度机构负责人及调度专业负责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要求值班调度员发布任何调度指令。 说明:对值班调度员发布指令的权限并不否认上级调度机构对下级调度机构,本级调度机构内除调度机构负责人及调度专业负责人之外,其它人员不得向值班调度员发布指令。 15 4.2.2 值班调度员 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发布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接受调度指令的调度系统 值班人员 必须执行调度指令,并对执行调度

11、指令的正确性负责。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发布或执行调度指令受法律保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2.3 调度系统 值班人员 如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值班调度员坚持执行时,受令的值班人员应当执行该指令。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受令的值班人员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的建议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主管领导。 4. 调度管理规则 调度指令发布 (2) 发布 调度 指令 值班调度员 调度系统 值班人员 执行 调度 指令 16 4.2.4 下级调度机构的操作对上级调度机构所管辖设备运行或电网安全有影响时,必须得到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许可

12、后方可进行。上级调度机构的操作对下级调度管辖系统有影响时,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应提前通知有关下级调度机构值班人员。 4.2.5 由调度机构调管的设备,未经相应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不得自行操作。厂、站运行值班人员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按照现场规程规定先行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相应的值班调度员。 4. 调度管理规则 调度指令发布 (3) 17 4.2.6 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应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录音并保留至少 3个月。设备应冠以电压等级、双重命名(设备名称及编号)。 例: 500kV(电压等级) XXX线 (设备名称) 5XXX(编号) 开关 区控、集控所辖设备则采用三重命名,增

13、加厂站名 4.2.7 上级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根据需要可委托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管理,委托时应明确委托范围和委托时间,并 通知被委托设备的运行单位值班人员。 4.2.8 任何情况下都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约时”开始或结束检修工作。 4. 调度管理规则 调度指令发布 (4) 18 4. 调度管理规则 操作前注意事项 4.2.9.1 操作后可能引起的潮流、电压和频率的变化,发电机失步,操作过电压,设备过负荷,超稳定极限等。 4.2.9.2 操作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否满足要求,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4.2.9.3 许可检修工作开工前应核实地刀、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已完成,具备

14、开工条件;恢复送电前应核实地刀、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已拆除,具备送电条件。 19 4. 调度管理规则 操作时应遵守的规定 4.2.10.1 发、受调度操作指令,必须确认发、受令单位,互报姓名,受令人接令后应将 全部指令复诵无误 ,发令人认可后方可执行。 4.2.10.2 操作过程中如有临时变更,应按实际情况重新填写操作票后方可继续操作。受令人若有疑问,应及时向发令人报告,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及操作顺序。 4.2.10.3 操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或故障,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现场规程处理并尽快汇报值班调度员。 4.2.10.3 操作完毕后,受令人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执行情况,不得延误。受令人汇报后,该项操

15、作方可认为执行完毕。 20 4.2.11.1 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注:定位故障点,判断故障原因,隔离故障设备 4.2.11.2 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电网稳定运行。 注:保证电网稳定,防止事故引发大面积影响 4.2.11.3 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注:在故障隔离且电网稳定的情况下,进行系统调控,消除故障造成的影响,恢复电力生产、输送与供应 4. 调度管理规则 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21 4.2.13 委托操作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 一般由受委托方值班调度员负责处理 , 但发生与委托设备相关的复杂事故(如母线跳闸,全站失压等),由委托方视情

16、况决定是否终止委托关系。 说明:较原规程细化了委托操作原则;所谓复杂事故一般指超过一个元件以上的主设备跳闸,具体处理原则由委托方视电网运行情况、设备故障情况等综合决定。 4. 调度管理规则 委托操作期间的事故处理 22 4.2.16 与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的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 必须经调度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受令资格 。 说明:受令资格培训考核的具体要求各单位可以参照 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调度机构在首次开展时,若由于调度对象较多,可以采取首先发文确认原具备受令资格的人员范围,再对新投产厂站或需要增加受令资格厂站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办法。 4

17、.2.17 值班调度员变动,应在其变动前书面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并通知所辖调度系统的有关单位。 4.2.18 厂站具有受令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变动,须在变动前书面报告相应调度机构。 4. 调度管理规则 受令资格 23 4. 调度管理规则 调度纪律 (1) 4.7.1 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调度指令; 4.7.2 擅自越权改变设备状态、参数、控制模式、负载等运行工况; 4.7.3 电厂执行日发电计划曲线偏差超过 3%持续 15min(不含一次调频、 AGC的自动调节); 发电厂需要特别注意。 4.7.5 未如实汇报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并造成后果; 4.7.6 未如实反映设备、电网运行情况或未准确传送设备、

18、电网实时信息并造成后果; 24 4.7.7 未按时或错误汇报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延误事故处理并造成后果; 4.7.8 未事先向调度汇报,将运行中的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退出运行并造成后果; 4.7.9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不按调度机构要求整定; 4.7.10 不执行电力通信网络资源、 IP地址分配及电路的开通; 4.7.11 调度机构认定的其它违规行为。 4. 调度管理规则 调度纪律 (2) 目录 25 1. 总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已讲) 3. 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4. 调度管理规则 5. 运行方式管理(略) 6.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7. 无功电压管理

19、 8. 运行操作管理 9. 事故处理 10. 稳定管理(略) 11. 检修管理 12. 备用管理(略) 13. 直流及串补运行管理(略) 14. 新设备投运管理 15. 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16. 继电保护管理 17 电力通信管理(略) 18 调度自动化管理(略) 19 水库调度管理(略) 20 调度信息管理(略) 26 6.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频率标准 6.1 南方电网频率标准为 50Hz。 正常运行频率偏差不得超过 0.2Hz(联网省区) 。 电网运行容量小于 3000MW时,频率运行偏差正常不得超过 0.5Hz(海南电网孤网运行时适用) 。 50.000 49.950 50.05

20、0 电网频率实际正常运行范围 27 6.3.1 总调直调电厂立即调出备用容量或减少发电机出力(包括停机),恢复频率在正常范围内; 6.3.2 要求造成频率异常的责任网立即调出备用容量或减少发电机出力(包括停机),恢复频率在正常范围内; 6.3.3 要求非责任网调出备用容量或减少发电机出力进行支援; 6.3.4 要求责任网 10min内完成限制负荷措施恢复电网频率在正常范围之内; 6.3.5 非责任网支援时间为 30min,超过 25min后,若有需要,责任方应提出申请,总调协调修改送受电计划。 6.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频率异常处理 28 6.5 除总调另有要求外 , 总调直调电厂 均

21、应自行按照总调下达的日发电计划曲线(包括总调调度员临时修改发电计划曲线)调整机组出力, 水电 机组启停(包括解并列) 无 须得到总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 , 但 抽水蓄能 电厂首台机组(机工况、泵工况)并网必须得到总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 6.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直调电厂发电计划执行 目录 29 1. 总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已讲) 3. 调度系统及调度管辖范围 4. 调度管理规则 5. 运行方式管理(略) 6. 频率及省(区)间联络线管理 7. 无功电压管理 8. 运行操作管理 9. 事故处理 10. 稳定管理(略) 11. 检修管理 12. 备用管理(略) 13. 直流及串补运行管理(略) 14. 新设备投运管理 15. 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16. 继电保护管理 17 电力通信管理(略) 18 调度自动化管理(略) 19 水库调度管理(略) 20 调度信息管理(略) 30 7.2.1 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投切电容器、电抗器、换流站交流滤波器等无功补偿设备; 7.2.2 调整交直流系统潮流分布、直流及串补的运行方式; 7.2.3 调整主变分接头位置; 7.2.4 调整系统接线方式; 7.2.5 调整系统送受电计划。 7. 无功电压管理 7.2 直调系统调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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