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甲方:(管理方)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经营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现条款如下:一、甲方将拥有经营权的位于关林路西市场【关林国际小商品城】第 号商铺,租赁给乙方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二、经营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商铺经营价为人民币 元年,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费用。三、甲方有权决定商铺的总体布局,在保证商场整体管理经营的前提下,改变业态和商铺的布局。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为乙方提供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经营环境。四、乙方经营期间要配合市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市场的用电、治安、消防、卫生、安全等制度;所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铺位转租;政府规费、税费、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五、甲乙双方需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甲方: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复印粘贴处签约日期:_年_月_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