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珍爱生命 远离斗殴】,学校安全教育,二(2)班主题班会,一、打架斗殴的性质:,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10年。,校园暴力就像一个老虎,让人不寒而栗,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些血的教训吧!,2003年7月下午第6节和第7节课之间, 在去学校操场准备上体育课途中,李某因琐事与 原告发生口角,并将
2、张某右眼睛打伤。2004年张某向怀柔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李某赔偿原告当时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各项损失。此后,张某左眼的视力逐渐下降,2009年1月张某经怀柔区第一医院诊断为左眼无光感,后期治疗中,原告花费了医疗费及相关损失上 万元。,案例分析,2011年开学之际,高中学生小商与同学小奇因座位拥挤发生争执并产生厮打,后被同班同学拉开。在厮打过程中小奇脸部被轻微抓伤。当日下午16时许,小奇叫小商出教室打架,小商未予理睬,小奇便冲上来殴打小商。期间,小商掏出携带的折叠刀便刺向了小奇腹部。小奇被其他同学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小奇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因为一点小事发生殴斗,中学生小商拔刀将同学捅成重伤,宽城
3、法院审结了这起校园伤害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案例分析,医生正在抢救被打伤的学生,2011年5月26日夜发生了云南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师专附中和昭通体育中学高中学生几十人械斗致人死伤多人的案件。案发前械斗双方于5月26日9时左右就在昭通师专附中校内球场上摆开阵势大打了一场。夜间12点左右双方学生各几十人逃出宿舍、逃出校园,持刀械追逐到南大街中医院门口展开激烈战斗,最后导致一死二重伤多人轻伤。年轻的生命就这样一夜之间消失,年轻健康的身体一夜之间就带上终身的残疾,年轻未成年就产成了犯罪记录而受刑罚,案例分析,是什么原因导致诸多案例的发生呢?,议一议,(1
4、)是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威逼利诱; (2)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是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 (4)是同学间因“义气”之争,以暴力手段争长论短; (5)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6)是个别学生组织同乡会或者其他,用暴力来解决相互矛盾。,打架斗殴的危害有哪些呢?,想一想,三、打架斗殴的危害:,1、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同学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我们都希望在一个友善的校园环境中学习和生活,这样才能专心学习”。,2、严重影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害者以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所以打架斗殴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受害者身体的损伤,遭受伤痛的折磨,甚至造
5、成残疾。生命是平等的,你的生命与健康与同学们和老师的同样重要。,3、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可以说:以损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目的的打架斗殴行为是一种最昂贵的消费行为。为此花上成千上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不是什么希奇事,花钱如流水。当前社会上流传这样的话:“有本事去挣钱”,下一句话是“没本事别打架”。,4、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14周岁(包括14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包括16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6、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1、拘留15日以下 2、罚款1000元以下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4、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5、重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6、 致死致残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7、负面社会影响,四、为打架算成本,想一想,该怎样做才能远离暴力伤害,守护校园安全呢?,创造一个和谐、文明、书香校园,是学校、家庭、学生共同的责任。,中学生预防侵害的方法口诀,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遵纪守法,消除隐患。,为了美好的明天,珍爱生命远离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