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52

类型第三章-学校.ppt

  • 上传人:无敌
  • 文档编号:1114474
  • 上传时间:2018-06-12
  • 格式:PPT
  • 页数:52
  • 大小:550.02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第三章-学校.ppt
    资源描述:

    1、第三章 学校,主要内容,第一节 学校的法律地位第二节 学校的设置第三节 学校的权利第四节 学校的义务,一、学校的概念,学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专门机构。 二、学校的类型学校举办者的属性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学制 学前学校、初等学校、中等学校、高等学校,三、学校的法律地位,(一)学校法律地位的含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学校具体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学校在法律上的归位。学校与学校的举办者学校与行政机关学校与教职工的关系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二)学校与学校的举办者举办方对学校拥有“所有权”,其权能主要是选

    2、择管理者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三)学校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与学校是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四)学校与教职工的关系学校与教职工之间是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 (五)学校与学生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六)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原则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二节 学校的设置,一、学校设置的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1组织机构2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二、学校设置的程序,(一)审核批准制(二)注册备案制,第三节 学校的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

    3、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节 学校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五节 学校内部管理,一、学校内部领导体制(一)公办学校内

    4、部领导体制1、校长负责制(中等及以下学校)2、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二)民办学校内部领导体制,二、学校内部管理模式(一)直线型(小规模)(二)直线参谋型(中小学)(三)矩阵型(高等学校)三、学校内部规章制度,12,第 二 节学 校,一、学校的概念及其特点二、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与程序三、学校的法律地位四、学校的权利和义务,13,一、学校的概念及其特点,教育学:学校是按照一定社会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年轻一代进行培养和教育的场所。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起源于奴隶社会,发展于封建社会,完善于现代社会。法学:学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和登记注册的

    5、教育机构,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一) 学校的概念,14,(二)学校的特点,1、学校设置的目的不同于企业 2、学校的经费来源于不同的企业 3、 对学校的调节手段不同于企业,15,二、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其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从我国现行行政法、民法的视角出发,学校与其他的当事人形成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种: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16,学校的身份与地位,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法人,17,(一)行政法律关系 学校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1学校是享有国家权力的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2学

    6、校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3学校能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学校虽然不是国家机关,但它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中,拥有很多职权,学校在行使这些职权时与教师、学生形成不对等的法律关系。,18,(一)行政法律关系 学校是行政相对人,1、排除违法行政的请求权和行政介入权。2参与指定教育法规或计划的权利。3听证的权利。,19,(二) 民事法律关系 学校具有法人地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学校的法人地位是明确的。,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20,(二) 民事法律关系 学

    7、校具有法人地位,学校能够以独立法人身分从事一些民事和经济活动,使其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得以运用; 也要以独立法人的身分依法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责任,具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21,1. 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学校应符合教育法规定的设立学校、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它包括四个方面:(1)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3) 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 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22,(1)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组织机构:把人力、物力和智力等按一定的形式和结构,为实现共同的目标、任务或利益有秩序有成效地组合起来而

    8、开展活动的社会单位。行政组织机构是依法建立的国家公务机构的一种,是为执行一定的方针政策而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单位。,章程:是指机构依法制定的、规定机构名称、住所、活动范围、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机构章程是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机构的宪章。,23,(2)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教师法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

    9、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24,(3) 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案例】 生源锐减学校成“养鸡场” 校方:养鸡为利用资源,25,国有资产是当前我国学校,特别是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中重要的教育资源,学校依法享有对这部分国有资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在对其进行使用和管理的同时,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甚至破坏、私分。学校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用好、管好国有资产,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挪

    10、作他用,不得用于作抵押,或为他人担保等,以确保国有资产不被流失。,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26,(4) 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设立学校,举办者必须根据所办机构的要求搞好办学经费的收支预算,并保证通过财政拨款、自有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合法渠道筹集到设立学校所必需的启动资金,确保学校设立后,有稳定的经费来源。,27,2、学校设立的基本程序,登记注册审 批,28,(1) 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是指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设立教育机构的报告进行审核,如未发现有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只要拟办的教育机构符合设立条件和设置标准,就予以登

    11、记注册,使其取得合法地位,如幼儿园的设立则实行登记注册制度。,29,(2) 审 批,审批制度一般包括审核、批准和备案几个环节。审批比注册登记,相对要严格得多,它一般适用于各级各类正规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培训机构等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主要是小学、初级中学),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具体设置审批办法,则由省一级政府规定。,30,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12、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一)学校的权利,31,(一) 学校的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32,【案例】 招生广告惹出官司,湖南省岳阳市宜登学校是一所民办中学。1997年7月,该简章“引言”部分说:学校历年升学率都在90%以上,近年可望进入中国私立学校百强;“本校特点”部分说:学校宽进严出,不求生源特别优秀,但求毕业时达到重点中学水准,考风好,成绩无水分,分数可信度高;“措施与承诺”部分说:90%以上学生能进入重点中学和

    13、大学学习,有条件者可直接去国外名校深造,对有特殊要求者可定向培养。同时,该校校长还印了名片,名片背面上写着“每年升学率和优秀率在90%以上”。,33,【案例】 招生广告惹出官司,2000年,宜登学校参加初中毕业会考的学生共18人,在岳阳会考者15人。这次考试,该校全军覆没,不仅全部初中毕业生无一人达到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更为严重的是全部毕业生无一人达到普通中学录取线。9名学生及其家长来到了岳阳楼区法院讨说法,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宜登学校退还学杂费85500元,赔偿就读高中收费78920元和补课费12000元,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34,某天,门卫反映,一名高三学生早晨欲强行出校门,被门卫

    14、拦住,结果该生态度恶劣,谩骂了门卫。政教处负责人听了很生气,当即表示,尽快把这名高三学生查出来,一定要责令其退学。 后经调查,这一名高三学生成绩非常好,而且认错态度很好政教处负责人只责令其写一份检讨书。,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在这一案例中,门卫反映学生违纪的程度、政教处负责人的情绪、学生的成绩、学生对待违纪的认错态度,成为政教处负责人断定给予违纪学生什么样处分的依据。,35,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惩处应注意:,1教师和学校领导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现在、未来发展的目的来处分学生。2除了坚持国家颁布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标准,还应成立由教师代表、学

    15、生代表、领导、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联席会议,对一些严重的学生违纪行为,应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给予何种处分。处分学生一般性的违纪行为,应定期向联席会议通报,由联席会议审议,并根据需要协调教师处分学生的立场、态度。3杜绝根据学习成绩、家长身份地位、家长态度来处分学生。学校应当成立一个有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参加的纪律监督委员会,监督教师能否公正而又人性化地处分学生。,36,5、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就具有了依法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的管理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

    16、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37,一个毕业生的的来信:,我07年5月份实习,08年7月份回学校拿毕业证,但老师说我考试不及格,不给毕业证,要补考,我心想补考就补考呗,但我补考之后老师说还是没有及格。我好郁闷,我本以为学校是补考装装样子,没想到是来真的,补考的时候我还问老师,1年没上过课,没看过书,能过吗,老师还说只要把卷子写满了应该能过关。 我想咨询一下国家有规定毕业考试不及格学校不给毕业证吗?,38,高校就业率注水不签协议不发毕业证(1),郑刚就读于西安某高校播音专业,他说不签协议就不给发毕业证。毕业前,班里只有大约一半的同学找到了工作。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有的是在临时实习的单位弄个证明,有的找亲

    17、戚朋友帮忙。郑刚盖的章,就是表叔厂里的。 “有个同学找学校的一家超市,买了堆东西,让店主帮忙盖了个章,老师也没吭声。当时,还有同学开玩笑说,不行就拿萝卜刻个章交差了事。”郑刚说,大家都明白学校这样做是在给就业率“注水”。,39,高校就业率注水不签协议不发毕业证(2),省内某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说,学校之所以对“统计”就业率如此热衷,是因为看似简单的就业率,牵涉到学校许多方面的利益。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高校发展与毕业生就业情况挂钩。此外,在大学扩招、就业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学生选报大学会格外看重就业率,就业率这块金字招牌成了学校声誉和教学水平的代名词。就业率在学校内部也牵涉到经济纠葛。,40,6

    18、、聘任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案例1: 他该不该解聘?案例2: 如此教授!,41,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案例】 依法维护学校的土地使用权 某校周围皆为居民住家,私房甚多。某日校长发现学校东边围墙被扒开一个豁口,约20平方米空地被某村民占为房基,校长即领人前去察看,丁某毫不掩饰,并说此地原为其祖业。对此校内议论纷纷,一种意见认为学校权益不容侵犯,应当夺回;一种意见认为丁某为当地一小霸,学校难以斗过地头蛇,况且这块空地学校用处不大,且人家说是祖业,难辨真假,让他家占去算了。校长认为,纵是再小一块地方,也不容他人侵犯。于是,组织了四五个人去丁某家再次交涉,希望他停止侵占学校用

    19、地的行为,并出示当年建校图纸,足以证明该地为学校所有。但丁妻当即撒泼,又哭又闹,并操起凳子向校长劈去,校长在扭打之中头部受伤。校长回校后向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报了案,要求对丁某非法侵占、破坏学校场地围墙的行为予以处罚并赔偿损失,对丁某和丁妻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并应赔偿医疗费用。公安机关通过取证调查,依法对学校提出的要求进行了及时处理。,42,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黑龙江人曹某,因为自己读小学的儿子与同学打架吃了亏,第二天便来到学校,进入正在上课的课堂,吓唬与其儿子打架的同学,并与班主任、校长吵闹起来,扰乱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006年12月28日曹某被警

    20、方行政拘留15天。,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3,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我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一)学校的义务,44,1、遵守法律、法规,2009年2月10日清晨,在西安市长安区108国道官庄段,5名骑自行车上学的初中生遭遇飞来横祸,一辆肇事车撞死其中4人、撞伤1人后逃逸。这起车祸发生在清晨6时10分左右,当时天还没有放亮,被撞的孩子都是骑车赶

    21、往学校的初一、初二年级的学生。4名当场死亡的学生为3女1男,年龄最大的15岁,最小的13岁。 目击者称,肇事车辆在撞倒3个学生后,不仅没有救人,反而加速逃离,在逃离过程中,又将两名学生撞倒。,45,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46,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这项义务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要求学校不得侵犯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不得克扣教师工资、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受教育者入学等。二是当学校以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侵犯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时,学校有义务以合法的方式,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处违法行为人,维护受教育者、教师

    22、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7,4、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学校在提供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时,不得侵犯受教育者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不得伤害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48,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共开收费项目,49,6、依法接受监督,学校必须来自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社会和个人的监督,监督的内容主要有:学校是否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办学;是否有违法行为;学校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否按照国家的规定做好学校的财政预算、执行和结算工作等等。,50,(2)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教师法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23、(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51,学校组织机构,52,学 校 章 程,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各项重大原则制定的全面规范性文件。 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学校名称、地点、规模、宗旨、体制、任务、法人代表、人事制度、课程与教学制度、招生制度、财务制度等。 学校章程的目的: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随意性,形成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的效率。,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道客多多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第三章-学校.ppt
    链接地址:https://www.docduoduo.com/p-1114474.html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道客多多用户QQ群:832276834  微博官方号:道客多多官方   知乎号:道客多多

    Copyright© 2025 道客多多 docduoduo.com 网站版权所有世界地图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2021046453号    营业执照商标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8.png 9.png 10.png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