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论邦久的确证的内在主义.pdf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1134488 上传时间:2020-02-09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301.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邦久的确证的内在主义.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论邦久的确证的内在主义.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论邦久的确证的内在主义.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论邦久的确证的内在主义.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论邦久的确证的内在主义.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005 年 第 1 期 厦 门 大 学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No. 1 2005(总 第 167 期 )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rts 邦 久 ;内 在 主 义 ;一 致 主 义 ;基 础 主 义中 图 分 类 号 :B712. 59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0438 - 0460(2005)01 - 0088 - 0720 多 年 来 ,当 代 英 美 知 识 论 研 究 主 要 集 中 在 有 关 知 识 或 者 信 念 确 证 (justification) 的 内 / 外 在 主义 之 争 上 1 (P1

2、 - 2) ,而 直 接 挑 起 这 场 论 争 的 两 个 重 量 级 人 物 是 阿 尔 文 戈 德 曼 (Alvin Goldman) 和 劳伦 斯 邦 久 (Laurence Bonjour) 。 1980 年 ,戈 德 曼 和 邦 久 二 人 在 美 国 中 西 部 哲 学 研 究 (Midwest Stud2ies in Philosophy)第 5 卷 上 分 别 发 表 了 确 证 的 内 在 主 义 构 想 与 经 验 知 识 的 外 在 主 义 理 论 两 篇 针锋 相 对 的 文 章 。 在 确 证 的 内 在 主 义 构 想 中 ,戈 德 曼 引 入 了 “ 内 在 主

3、 义 ” 一 词 ,批 判 了 长 期 以 来 知 识论 传 统 中 的 内 在 主 义 倾 向 1 (P38 - 39) ;在 经 验 知 识 的 外 在 主 义 理 论 中 ,邦 久 指 斥 新 兴 的 外 在 主 义完 全 偏 离 了 知 识 论 的 主 题 ,是 一 种 无 望 的 激 进 主 义 。 1 (P14)戈 德 曼 和 邦 久 的 这 场 论 争 不 仅 升 华 了自 1963 年 葛 梯 尔 问 题 以 来 当 代 知 识 论 的 相 关 研 究 论 题 ,而 且 揭 开 了 有 关 知 识 或 者 信 念 确 证 的 内 /外 在 主 义 论 战 的 序 幕 。 我 已

4、 有 专 文 论 述 了 戈 德 曼 的 确 证 的 信 赖 主 义 (见 自 然 辩 证 法 研 究 2004 年第 7 期 ) ,本 文 拟 对 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确 证 观 作 出 相 关 的 析 评 。一 、 批 判 基 础 主 义 与 外 在 主 义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确 证 观 肇 始 于 对 基 础 主 义 及 外 在 主 义 的 批 判 。 众 所 周 知 ,自 柏 拉 图 在 泰 俄 泰88X 收 稿 日 期 :2004 - 08 - 26基 金 项 目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02BZX042)作 者 简 介 :陈 英 涛 (1971

5、- ) ,男 ,安 徽 阜 南 人 ,厦 门 大 学 哲 学 系 博 士 研 究 生 ,厦 门 理 工 学 院 讲 师 。德 等 篇 中 提 出 “ 知 识 是 确 证 的 (justified) 真 信 念 ” 以 来 ,知 识 的 “ J TB” 模 式 一 直 是 知 识 的 经 典 定 义 。但 在 1963 年 ,葛 梯 尔 反 例 对 “ 知 识 是 确 证 的 真 信 念 ” 进 行 了 质 疑 ,使 得 确 证 的 问 题 逐 渐 突 显 为 当 代知 识 论 的 中 心 问 题 。 2 (P3)在 1985 年 出 版 的 经 验 知 识 的 结 构 一 书 中 ,邦 久 捍

6、 卫 了 知 识 的 传 统 定义 ,明 确 了 确 证 概 念 在 知 识 论 中 的 中 心 地 位 。 在 邦 久 看 来 ,我 们 之 所 以 成 为 认 知 者 就 在 于 我 们 拥 有信 念 的 能 力 ,我 们 认 知 努 力 的 唯 一 目 的 就 是 真 理 。 但 如 果 真 理 可 以 直 接 把 握 ,无 论 如 何 我 们 都 可 以直 接 选 择 相 信 真 理 ,根 本 无 须 确 证 等 概 念 ;然 遗 憾 的 是 ,真 理 是 无 法 直 接 把 握 的 。 既 然 无 法 直 接 达到 真 理 ,为 了 最 终 得 到 真 理 性 的 认 识 ,在 探

7、索 真 理 之 途 中 ,人 们 的 信 念 至 少 应 该 是 有 理 由 的 或 者 说是 得 到 确 证 的 。 因 此 ,对 确 证 的 标 准 及 本 质 进 行 研 究 是 知 识 论 研 究 的 第 一 要 务 ,也 是 每 个 追 求 真 理者 的 义 不 容 辞 的 义 务 。 3 (P7 - 8)在 选 择 信 念 确 证 的 标 准 时 ,首 先 就 要 面 临 “ 认 知 回 溯 问 题 ” 。 所 谓 “ 认 知 回 溯 问 题 ” ,即 在 人 们 确证 一 个 信 念 时 ,通 常 会 产 生 一 个 确 证 的 论 断 :信 念 A 通 过 援 引 信 念 B

8、得 以 确 证 。 在 该 关 系 中 ,信 念A 能 够 从 信 念 B 中 推 论 出 来 ,信 念 B 也 由 此 能 够 作 为 信 念 A 的 理 由 。 但 如 此 一 来 ,信 念 B 本 身 又必 须 以 同 样 方 式 得 以 确 证 ,如 此 反 复 ,就 使 确 证 陷 入 了 一 个 无 限 的 回 溯 系 列 。 3 (P18 - 19)解 决 “ 认知 回 溯 问 题 ” 有 四 种 可 能 的 方 案 : (1)回 溯 终 止 于 某 一 未 经 确 证 的 信 念 ; (2)回 溯 继 续 无 限 后 退 ,新 的有 待 确 证 的 信 念 不 断 加 入 进

9、来 ; (3)回 溯 可 能 返 回 自 身 ,有 待 确 证 的 信 念 又 成 为 该 信 念 确 证 的 前 提 ;(4)回 溯 终 止 于 一 个 无 须 其 他 信 念 确 证 的 自 我 确 证 的 信 念 。 在 排 除 了 前 三 种 方 案 之 后 ,邦 久 认 为 ,表 面 看 来 第 四 种 方 案 更 具 有 吸 引 力 ,而 第 四 种 方 案 恰 是 基 础 主 义 的 解 决 方 式 。邦 久 认 为 ,基 础 主 义 其 实 并 不 可 行 。 基 础 主 义 分 为 三 类 :第 一 类 是 承 认 有 一 个 无 须 确 证 的 基 础信 念 存 在 的 强

10、 基 础 主 义 ,第 二 类 是 把 基 础 信 念 当 作 是 不 可 错 的 、 确 定 的 更 强 的 基 础 主 义 ,第 三 类 是承 认 基 础 信 念 只 有 一 定 的 确 证 度 的 弱 基 础 主 义 。 邦 久 认 为 ,无 论 哪 类 基 础 主 义 都 无 法 克 服 基 础 信念 确 证 的 二 元 悖 论 。 也 即 :如 果 确 证 基 础 信 念 的 最 终 是 经 验 ,则 该 经 验 必 定 具 备 某 种 特 殊 性 质 。 但这 种 特 殊 性 质 如 何 作 为 基 础 信 念 确 证 的 依 据 ? 如 果 它 被 理 解 为 知 觉 信 念 或

11、 类 信 念 ,则 基 础 信 念 就丧 失 了 成 为 基 础 信 念 的 资 格 ,因 为 确 证 它 的 知 觉 信 念 或 类 信 念 本 身 就 有 待 确 证 ;如 果 该 经 验 的 性 质并 不 采 取 知 觉 信 念 或 类 信 念 的 形 式 ,如 果 我 在 理 解 该 性 质 时 并 没 有 在 认 知 上 意 识 到 它 的 特 殊 性 ,则进 一 步 确 证 之 事 的 确 可 以 避 免 ,但 代 价 是 很 难 理 解 此 种 性 质 是 如 何 确 证 基 础 信 念 的 。 邦 久 认 为 ,任何 一 种 基 础 主 义 都 无 法 克 服 这 种 确 证

12、的 二 元 悖 论 ,因 此 ,无 论 哪 类 基 础 主 义 均 不 可 行 。邦 久 同 样 反 驳 了 确 证 的 外 在 主 义 。 在 解 决 认 知 回 溯 问 题 上 ,外 在 主 义 主 张 :拥 有 基 础 信 念 的 主体 对 基 础 信 念 根 本 无 须 任 何 确 证 的 理 由 ;构 成 知 识 的 信 念 仅 仅 需 要 依 赖 外 在 关 系 ,根 本 无 须 主 体 对客 观 情 境 的 把 握 ,根 本 无 所 谓 回 溯 问 题 的 产 生 。 阿 姆 斯 特 朗 的 “ 温 度 计 模 型 ” 之 喻 最 能 代 表 外 在 主义 观 点 。 阿 姆 斯

13、 特 朗 对 外 在 主 义 有 一 个 经 典 比 喻 ,他 认 为 一 个 正 常 的 温 度 计 必 能 准 确 地 反 映 温 度 ;同 样 ,一 个 正 常 的 人 也 必 能 正 确 地 反 映 客 观 世 界 ,因 此 ,任 何 非 推 论 性 (基 础 ) 的 信 念 的 真 均 来 自 于信 念 主 体 对 现 实 世 界 的 正 确 反 映 。 4 (P166 - 171)邦 久 通 过 反 证 的 方 式 层 层 反 驳 了 这 种 确 证 的 外 在主 义 。邦 久 指 出 ,既 然 非 推 论 性 (基 础 )信 念 的 经 验 来 源 是 感 觉 知 觉 和 内 省

14、 ,而 有 关 这 些 非 推 论 性 信念 的 外 在 主 义 又 具 有 普 适 性 价 值 ,那 么 ,这 种 外 在 主 义 必 能 适 用 于 诸 如 透 视 眼 之 类 的 感 觉 特 例 。 比如 例 1 :张 三 相 信 他 有 透 视 的 能 力 ,尽 管 他 没 有 理 由 赞 成 或 者 反 驳 这 一 信 念 。 一 天 ,在 没 有 任 何 理由 的 情 况 下 ,他 相 信 总 统 在 纽 约 。 张 三 诉 诸 于 他 的 透 视 能 力 坚 持 这 一 信 念 ,尽 管 同 时 他 意 识 到 有 大量 包 括 新 闻 报 道 、 报 纸 报 刊 、 电 视 图

15、 面 等 似 乎 更 合 理 的 证 据 证 明 总 统 正 在 华 盛 顿 。 现 在 总 统 事 实 上就 在 华 盛 顿 ,大 量 官 方 报 道 主 要 是 出 于 保 护 总 统 的 需 要 而 虚 假 发 布 的 。 进 言 之 ,张 三 事 实 上 拥 有 完全 可 信 赖 的 透 视 能 力 ,他 的 前 一 信 念 就 是 来 自 于 他 的 透 视 能 力 。在 该 例 中 ,邦 久 认 为 外 在 主 义 的 确 证 标 准 的 确 得 到 了 满 足 ,但 似 乎 直 觉 上 张 三 并 不 具 有 确 证 的98信 念 或 知 识 。 理 由 是 他 完 全 非 理

16、性 地 或 者 说 是 完 全 不 负 责 任 地 抛 弃 了 大 量 证 明 总 统 不 在 纽 约 的 合理 证 据 ,转 而 依 据 没 有 任 何 理 由 能 证 明 其 存 在 的 透 视 能 力 去 相 信 总 统 就 在 纽 约 。 邦 久 认 为 这 种 非理 性 以 及 不 负 责 任 性 足 以 排 除 张 三 信 念 的 确 证 性 。 邦 久 指 出 ,类 似 这 种 透 视 眼 的 例 证 虽 然 不 能 从根 本 上 驳 倒 外 在 主 义 ,但 似 乎 从 直 觉 上 仍 给 予 了 外 在 主 义 沉 重 打 击 ;更 重 要 的 是 ,外 在 主 义 若 要

17、摆脱 此 类 困 境 ,它 至 少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的 举 证 之 责 。 5 二 、 确 立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对 于 回 溯 问 题 的 解 决 ,邦 久 采 取 了 一 致 主 义 (Coherentism) 的 方 式 。 邦 久 认 为 ,回 溯 问 题 并 非 无解 ,只 要 对 上 述 第 三 种 方 案 加 以 改 造 即 可 。 在 邦 久 看 来 ,解 决 回 溯 问 题 的 第 三 种 方 案 实 质 上 是 一 种线 形 的 一 致 主 义 ,正 是 这 一 线 形 特 征 导 致 了 确 证 的 邪 恶 循 环 。 但 只 要 构 建 一 种

18、整 体 性 的 一 致 主 义 ,回 溯 问 题 即 可 迎 刃 而 解 。邦 久 构 建 的 整 体 性 的 一 致 主 义 ,用 他 的 话 说 ,是 一 种 非 纯 粹 的 一 致 主 义 。 因 为 纯 粹 的 一 致 主 义无 法 克 服 三 个 问 题 : (1)“ 输 入 问 题 ” ,即 外 在 经 验 信 念 如 何 进 入 一 致 的 信 念 系 统 ; (2)“ 一 致 系 统 多 样化 问 题 ” ,即 如 果 没 有 外 在 经 验 信 念 的 输 入 ,则 可 以 任 意 构 造 N 个 一 致 的 信 念 系 统 ; (3) 信 念 系 统 的一 致 性 与 真

19、理 的 关 系 问 题 。 鉴 此 ,邦 久 构 建 的 整 体 性 的 一 致 主 义 突 出 了 四 个 特 征 。1. 整 体 性 的 特 征 。 其 基 本 理 念 是 :一 信 念 是 确 证 的 ,当 且 仅 当 该 信 念 在 整 个 一 致 的 信 念 系 统的 语 境 下 得 到 其 他 信 念 的 相 互 支 持 。 也 即 ,在 整 体 性 的 一 致 主 义 状 况 下 ,信 念 确 证 的 单 位 不 是 一 个单 一 信 念 ,而 是 整 个 信 念 系 统 。 6 (P286)2.“ 一 致 性 ” (coherence)的 新 诠 解 。 邦 久 认 为 ,虽

20、然 “ 一 致 性 ” 的 解 释 在 学 界 尚 无 定 论 ,但 至 少 它体 现 了 四 方 面 的 特 点 : (1)一 致 性 与 和 谐 性 并 不 等 同 ; (2)一 致 性 与 系 统 中 的 信 念 的 相 互 可 推 导 性 有关 ; (3)解 释 性 关 系 是 一 致 性 的 中 心 成 分 ; (4)一 致 性 将 通 过 概 念 的 变 化 而 增 强 。3. 在 一 致 主 义 的 框 架 下 ,明 确 观 察 在 信 念 确 证 中 的 作 用 。 邦 久 认 为 ,观 察 出 自 感 觉 经 验 ,通 过观 察 形 成 的 “ 瞬 时 性 信 念 ” (sp

21、ontaneous belief) 以 一 种 强 迫 似 的 、 违 背 意 愿 的 以 及 非 推 论 的 方 式 进 入信 念 者 的 大 脑 ;但 这 并 不 影 响 观 察 可 以 在 一 致 主 义 框 架 下 得 到 推 论 似 的 解 释 。 比 如 ,观 察 到 桌 子 上有 一 本 红 色 的 书 ,我 形 成 了 一 个 “ 桌 子 上 有 一 本 红 色 的 书 ” 的 瞬 时 信 念 。 对 该 信 念 的 确 证 有 几 个 条件 :首 先 ,我 意 识 到 或 我 能 通 过 内 省 意 识 到 这 一 事 实 ;其 次 ,观 察 的 条 件 比 较 适 合 ,比

22、 如 光 线 好 、 眼 睛功 能 正 常 、 没 有 阻 拦 等 ,同 样 我 能 知 道 这 些 事 实 ;第 三 ,在 那 样 的 条 件 下 所 形 成 的 瞬 时 性 信 念 是 可 信赖 的 、 非 常 可 能 成 真 的 ,这 是 规 律 ,而 且 我 也 知 道 这 些 规 律 。 在 上 述 状 况 下 把 几 个 事 实 结 合 起 来 ,我就 能 够 为 我 的 瞬 时 性 观 察 信 念 提 供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的 确 证 。 邦 久 指 出 ,任 何 一 种 合 理 的 一 致主 义 理 论 都 必 须 明 确 观 察 在 确 证 中 的 作 用

23、,这 是 铁 的 事 实 。4.“ 元 确 证 ” 的 设 置 。 邦 久 认 为 ,“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理 论 要 求 信 念 者 对 他 的 信 念 系 统 有 一个 准 确 的 把 握 或 表 征 ;因 为 ,一 致 性 以 及 确 证 的 事 均 和 系 统 有 关 。 ” 7 (P126)而 要 准 确 地 把 握 或 表 征一 个 整 体 信 念 系 统 ,就 必 须 有 许 多 详 细 刻 画 系 统 信 念 内 容 的 元 信 念 (metabeliefs) ;但 这 些 元 信 念 自身 该 如 何 确 证 ? 显 然 ,在 一 致 主 义 的 框 架 下

24、 ,无 法 确 证 它 们 。 在 邦 久 看 来 ,这 是 对 其 一 致 主 义 理 论的 最 大 挑 战 。 为 应 对 挑 战 ,邦 久 采 取 了 设 置 “ 信 念 假 定 ” (Doxastic Presumption)的 方 式 。 他 认 为 ,既 然人 人 皆 有 一 个 信 念 系 统 ,而 且 每 个 人 在 现 实 中 的 确 拥 有 许 多 确 证 的 信 念 ,那 么 ,虽 然 元 信 念 无 法 得到 确 证 ,但 假 定 其 得 到 确 证 也 是 合 情 合 理 的 。 相 反 ,如 果 没 有 “ 信 念 假 定 ” 的 存 在 ,确 证 问 题 ,乃 至

25、 整个 知 识 论 的 事 业 均 无 法 开 展 。09三 、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所 遭 遇 的 批 判邦 久 构 建 的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虽 然 被 认 为 是 最 精 致 的 、 最 深 刻 的 理 论 ,但 这 一 理 论 却 存 在 诸多 问 题 。 事 实 上 ,自 邦 久 的 经 典 之 作 经 验 知 识 的 结 构 1985 年 问 世 以 来 ,批 评 之 声 从 未 中 断 ,1989年 一 致 主 义 的 现 状 一 书 的 出 现 即 是 明 证 。 一 致 主 义 的 现 状 汇 集 了 十 余 篇 批 判 邦 久 的 文 章

26、,这些 作 者 从 多 个 角 度 、 多 个 层 面 对 邦 久 的 这 一 理 论 进 行 了 批 判 。 除 此 之 外 ,阿 尔 文 戈 德 曼 、 阿 尔 斯顿 、 普 兰 廷 加 等 大 知 识 论 家 还 撰 文 或 出 书 ,重 点 批 判 了 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的 基 本 信 条 。 对 邦 久 的 内 在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的 批 判 至 少 可 以 归 纳 为 三 个 方 面 :首 先 ,“ 元 确 证 问 题 ” 。 “ 元 确 证 ” 的 设 置 ,被 邦 久 认 为 是 其 一 致 主 义 理 论 区 别 于 其 他 一 致 主 义 理论 的 标

27、志 ,也 是 其 构 建 别 具 一 格 的 知 识 论 的 关 键 。 在 邦 久 看 来 ,其 他 的 一 致 主 义 理 论 仅 仅 解 决 了 确证 的 标 准 问 题 ,而 没 有 进 一 步 追 问 其 确 定 的 标 准 是 否 正 确 ,是 否 能 引 导 确 证 的 信 念 趋 向 真 理 。 因此 ,他 的 知 识 论 的 主 要 任 务 为 两 个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是 给 出 确 证 标 准 的 描 述 ;第 二 部 分 将 提 供 我 所 称之 为 的 元 确 证 (metajustification) ,从 而 表 明 所 提 供 的 标 准 是 足 够

28、 导 向 真 理 的 。 ” 3 (P9)从 这 个 意 义 上讲 ,邦 久 的 “ 元 确 证 ” 标 准 事 实 上 是 “ 标 准 的 标 准 ” 。正 是 因 为 “ 元 确 证 ” 的 设 置 在 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理 论 中 占 有 举 足 轻 重 的 地 位 ,它 也 成了 众 矢 之 的 。 在 众 多 批 判 中 ,戈 德 曼 (Alvin Goldman) 与 考 恩 布 利 斯 ( Hilary Kornblith) 的 观 点 最 具 代表 性 。 戈 德 曼 认 为 ,“ 元 确 证 ” 的 设 置 会 产 生 系 列 问 题 8 (P1

29、06 - 114) : (1) 确 证 标 准 的 不 标 准 ,理 由是 :原 先 设 置 的 确 证 的 标 准 或 条 件 并 非 信 念 确 证 的 真 正 的 充 要 条 件 。 (2)元 确 证 自 身 会 导 致 循 环 论证 ,理 由 是 :该 理 论 主 张 ,“ S 的 信 念 B 是 确 证 的 ,当 且 仅 当 有 一 个 B 能 满 足 的 标 准 D ,并 且 S 确 证 地相 信 D 是 导 向 真 理 的 ” ;如 此 ,在 设 置 确 证 的 标 准 之 前 ,邦 久 已 经 运 用 了 待 证 的 “ 确 证 的 ” 概 念 。 (3)“ 元 确 证 ” 的

30、 设 置 犯 了 层 级 混 淆 的 错 误 。 邦 久 曾 说 :“ 如 果 所 设 定 的 标 准 是 正 确 的 ,那 么 ,似 乎 顺 理 成章 地 是 :只 有 靠 知 道 那 个 标 准 能 够 真 正 地 导 向 真 理 ,认 知 者 才 能 最 终 知 道 确 证 的 标 准 是 正 确 或 合 理的 。 而 这 又 明 显 意 味 着 :知 识 论 的 提 倡 者 有 义 务 提 供 一 个 论 证 或 原 理 ,以 表 明 他 的 确 证 标 准 是 真 正导 向 真 理 的 ,根 据 它 去 接 受 信 念 将 最 终 导 向 真 理 。 ” 3 (P10)这 里 ,邦

31、久 把 确 证 的 标 准 和 表 明 确 证 的标 准 是 真 理 指 向 性 的 两 个 信 念 混 为 一 谈 ,是 典 型 的 层 级 混 淆 (level - confusion) 。 对 此 ,阿 尔 斯 顿 在 知 识 论 中 的 层 级 混 淆 中 表 达 了 与 戈 德 曼 相 同 的 观 点 ,并 认 为 这 是 所 有 内 在 主 义 的 通 病 。 (4) 元 确证 中 的 “ 信 念 假 定 ” 的 不 可 靠 。 关 于 这 个 问 题 ,考 恩 布 利 斯 在 你 怎 样 能 得 到 内 在 性 ? 一 文 中 给 予 了更 详 尽 的 论 证 。 1 (P112

32、 - 124)考 恩 布 利 斯 从 邦 久 主 张 “ 信 念 假 定 ” 的 合 理 性 来 自 于 认 知 主 体 的 反 思或 内 省 的 能 力 出 发 ,论 证 了 内 省 或 反 思 的 可 错 性 ,批 判 了 邦 久 认 为 内 省 或 反 思 的 可 靠 性 不 容 置 疑 的说 辞 ,论 证 了 “ 信 念 假 定 ” 前 提 的 错 误 。 由 此 出 发 ,考 恩 布 利 斯 进 而 论 证 了 内 在 主 义 的 错 误 。其 次 ,“ 反 基 础 主 义 问 题 ” 。 前 文 指 出 ,邦 久 的 一 致 主 义 是 在 批 判 基 础 主 义 的 前 提 下

33、建 立 起 来的 ,而 这 一 点 也 是 学 者 批 判 的 焦 点 。 如 下 三 种 观 点 值 得 注 意 。 (1) 阿 兰 戈 德 曼 (Alan H. Goldman)的 自 然 主 义 的 基 础 主 义 。 在 阿 兰 戈 德 曼 看 来 ,邦 久 对 基 础 主 义 的 反 驳 不 成 立 ,理 由 是 它 没 有 注 意到 自 证 现 象 的 存 在 。 所 谓 自 证 现 象 ,即 一 些 信 念 的 确 证 是 无 须 其 他 任 何 理 由 的 ,这 些 信 念 的 确 证 来自 于 自 我 。 比 如 ,“ 我 看 到 窗 外 大 街 上 有 一 辆 救 火 车

34、疾 驰 而 来 ” 这 一 信 念 。 确 证 这 一 信 念 的 就 是 “ 我就 是 以 这 种 方 式 被 呈 显 ” (to be appeared in certain ways) 。 解 释 “ 我 被 如 此 呈 现 ” 的 理 由 还 是 “ 我 被 如此 呈 显 ” 。 阿 兰 戈 德 曼 认 为 ,这 种 被 呈 显 的 能 力 ,是 人 类 这 一 种 群 在 长 期 的 进 化 中 形 成 的 ,它 足 以保 证 人 类 的 生 存 和 繁 衍 。 8 (P130 - 132) (2) 马 修 斯 蒂 (Matthias Steup) 的 内 在 主 义 的 基 础 主

35、 义 。 马修 斯 蒂 认 为 ,基 础 信 念 可 以 得 到 非 信 念 地 确 证 ,不 会 受 到 所 谓 的 二 元 悖 论 的 困 扰 。 邦 久 对 基 础 主义 的 反 对 混 淆 了 确 证 基 础 信 念 与 确 证 地 接 受 基 础 信 念 的 差 别 ,犯 了 答 非 所 问 的 错 误 。 马 修 斯 蒂19主 张 ,基 础 主 义 事 实 上 是 完 全 可 以 得 到 内 在 主 义 支 持 的 ,根 本 不 会 导 向 一 致 主 义 。 8 ( P189 - 192)(3) 卡 洛 林 布 莱 克 (Carolyn Black)的 生 活 世 界 的 基 础

36、 主 义 。 卡 洛 林 布 莱 克 在 论 证 邦 久 的 观 点 不 成立 时 ,采 用 了 后 维 特 根 斯 坦 的 生 活 世 界 观 。 在 维 特 根 斯 坦 看 来 ,诸 如 “ 地 球 已 经 存 在 了 许 多 年 ” 以 及“ 我 们 有 祖 先 ” 等 信 念 ,构 成 它 们 基 础 的 东 西 只 能 是 语 法 规 则 (grammatical rule) ,这 些 语 法 规 则 就 是我 们 生 活 的 惯 例 和 一 般 实 践 。 用 歌 德 在 浮 士 德 中 的 话 说 ,“ 一 开 始 就 是 行 为 ” 。 我 们 仅 仅 只 在 行为 ,是 它

37、提 供 了 信 念 确 证 的 基 础 ,这 里 根 本 没 有 回 溯 问 题 。 维 特 根 斯 坦 主 张 ,“ 如 果 真 是 需 要 理 由的 ;那 么 这 个 理 由 既 不 真 也 不 假 。 ” 维 特 根 斯 坦 还 认 为 ,在 正 常 的 生 活 过 程 中 ,任 意 的 怀 疑 是 无 聊 的或 疯 狂 的 或 只 能 表 明 某 种 误 解 。 8 (P200 - 203)再 次 ,“ 义 务 论 问 题 ” 。 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理 论 建 立 在 义 务 论 的 基 础 之 上 。 这 一 点 从邦 久 主 张 追 求 确 证 标 准

38、 是 每 个 认 知 者 的 义 不 容 辞 的 义 务 ,到 邦 久 在 透 视 眼 反 例 中 通 过 “ 非 理 性 的 ”及 “ 不 负 责 任 的 ” 的 说 辞 驳 斥 外 在 主 义 ,再 到 邦 久 在 元 确 证 的 设 置 上 提 出 知 识 论 的 提 倡 者 有 义 务 论证 其 所 提 出 的 标 准 是 真 正 导 向 真 理 的 等 方 面 ,皆 可 看 出 。由 于 “ 义 务 论 ” 是 内 在 主 义 的 根 本 原 理 ,所 以 ,邦 久 的 义 务 论 成 为 学 者 们 诟 病 的 又 一 焦 点 ,也 是外 在 主 义 者 对 以 邦 久 为 代 表

39、 的 内 在 主 义 进 行 釜 底 抽 薪 的 关 键 所 在 。 对 邦 久 的 义 务 论 的 批 判 ,尤 以戈 德 曼 (Alvin Goldman) 、 阿 尔 斯 顿 、 普 兰 廷 加 、 考 恩 布 利 斯 等 外 在 主 义 为 代 表 ,其 他 比 如 富 梅 顿 、 普洛 克 、 费 德 曼 等 内 在 主 义 左 翼 也 表 达 了 反 对 意 见 。在 戈 德 曼 、 普 兰 廷 加 等 人 看 来 ,义 务 论 对 内 在 主 义 之 所 以 关 键 ,即 在 于 没 有 义 务 论 就 没 有 内 在主 义 的 落 脚 点 。 这 里 面 有 一 个 逻 辑 链

40、 条 的 存 在 。 也 即 :如 果 信 念 的 确 证 在 于 履 行 义 务 ,那 么 一 个 信念 确 证 与 否 ,就 要 看 其 是 否 被 允 许 或 被 禁 止 ,这 就 要 求 信 念 者 必 须 明 白 他 的 认 知 义 务 的 内 容 。 如 果信 念 者 必 须 明 白 他 的 认 知 义 务 的 内 容 ,这 就 要 求 信 念 者 必 须 对 确 证 其 信 念 的 “ 确 证 者 ” (justifier) 知道 或 把 握 。 而 这 就 进 一 步 要 求 信 念 确 证 的 “ 确 证 者 ” 必 须 是 内 在 于 信 念 者 心 灵 的 东 西 。 这

41、 样 内 在 主义 的 两 个 要 件 “ 内 在 状 态 ” 和 “ 把 握 内 在 状 态 ” 就 清 晰 地 展 现 出 来 。 纵 观 邦 久 的 整 个 理 论 ,可 以 看 出他 的 内 在 主 义 是 符 合 这 一 判 断 的 。戈 德 曼 在 暴 露 的 内 在 主 义 一 文 中 针 对 这 一 逻 辑 链 条 ,驳 斥 了 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 他 明 确 指 出 ,批 判 内 在 主 义 的 “ 把 握 ” 原 理 的 关 键 就 在 于 直 接 挑 战 义 务 论 。 戈 德 曼 运 用 反 证 的 方 式 论 证 了 从 义 务论 到 内 在 主 义 ,犯

42、 了 逻 辑 上 推 不 出 的 错 误 。 特 别 是 邦 久 要 求 对 信 念 系 统 直 接 把 握 的 “ 强 内 在 主 义 ”(strong internalism) ,更 是 无 法 解 决 储 存 信 念 的 问 题 。 1 ( P208 - 214)与 戈 德 曼 略 有 不 同 的 是 ,阿 尔 斯顿 认 为 ,邦 久 的 “ 视 觉 内 在 主 义 ” (perspectival internalism) 的 前 提 “ 义 务 论 ” 会 倒 向 “ 意 志 论 ” 。 所 谓 意志 论 ,即 如 果 我 要 履 行 义 务 ,要 使 我 的 信 念 的 确 证 不

43、被 谴 责 或 被 允 许 ,我 就 必 须 能 够 直 接 控 制 我 的信 念 。 阿 尔 斯 顿 认 为 这 种 直 接 控 制 自 己 信 念 的 行 为 ,在 大 多 数 状 况 下 是 不 可 能 的 ,理 由 是 :我 们 信念 的 绝 大 部 分 是 任 意 形 成 的 。 比 如 ,“ 当 我 看 到 卡 车 疾 驰 而 来 时 ,我 是 几 乎 不 能 自 由 选 择 相 信 卡 车疾 驰 而 来 还 是 抑 制 这 一 信 念 的 。 ” 9 (P196)普 兰 廷 加 在 理 证 的 当 代 争 论 一 书 中 ,也 同 样 批 判 了 义务 论 的 错 误 ,他 指

44、出 :义 务 论 并 非 确 证 的 充 要 条 件 ,这 一 批 判 适 用 于 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10 (P63 - 65 ,88 - 90)四 、 内 在 主 义 的 基 础 主 义 再 确 立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的 一 致 主 义 理 论 遭 到 了 众 多 学 者 的 批 判 ,这 就 迫 使 邦 久 需 要 认 真 反 思 该 理 论的 逻 辑 可 行 性 。 20 世 纪 90 年 代 之 后 ,经 过 痛 苦 的 思 索 与 反 省 ,邦 久 的 确 证 理 论 发 生 了 重 大 变 化 ,在 一 系 列 文 章 中 ,邦 久 几 乎

45、全 盘 推 翻 了 其 80 年 代 精 心 构 建 的 一 致 主 义 理 论 ;不 仅 如 此 ,邦 久 还 抛 弃了 内 在 主 义 的 基 本 信 条 “ 义 务 论 ” ,并 重 新 诠 释 了 内 在 主 义 ,以 此 为 基 础 构 建 了 一 种 新 型 的 内 在 主 义29的 基 础 主 义 。邦 久 意 识 到 ,其 前 期 的 一 致 主 义 理 论 面 临 诸 多 问 题 无 法 克 服 。 除 去 该 理 论 具 有 纯 粹 的 一 致 主义 理 论 无 法 克 服 的 所 有 弊 端 之 外 ,相 当 致 命 的 反 对 还 有 三 个 方 面 。 (1)“ 信

46、念 假 定 ” 问 题 。 邦 久 认为 ,所 谓 的 信 念 假 定 不 仅 于 事 无 补 ,而 且 正 如 其 他 学 者 指 出 的 那 样 ,这 种 设 定 的 结 果 只 能 是 “ 一 种 绝望 的 及 令 人 困 惑 的 怀 疑 主 义 ” 。 (2)“ 观 察 输 入 ” 问 题 。 邦 久 指 出 ,在 一 致 主 义 的 系 统 中 解 决 该 问 题 ,就 必 然 导 致 “ 一 致 主 义 系 统 ” 的 多 重 选 择 。 (3)“ 长 期 一 致 性 ” 问 题 。 在 邦 久 看 来 ,“ 长 期 一 致 性 ” 的 设定 本 来 是 为 了 解 决 确 证 和

47、 真 理 的 关 系 ,但 它 根 本 无 法 回 答 记 忆 信 念 的 问 题 ,这 样 它 当 然 无 法 回 答 确证 和 真 理 的 关 系 问 题 。 7 (P129 - 130)邦 久 认 为 ,正 因 为 如 此 ,显 而 易 见 一 致 主 义 不 具 可 行 性 。和 阿 尔 文 戈 德 曼 等 人 一 样 ,邦 久 还 进 一 步 批 判 了 自 己 前 期 一 致 主 义 的 理 论 前 提 :内 在 主 义 “ 义务 论 ” 。 在 一 篇 名 为 内 在 主 义 与 外 在 主 义 的 总 结 文 章 中 ,邦 久 指 出 ,内 在 主 义 的 根 本 原 理 “

48、义 务论 ” 当 然 是 错 误 的 。 如 果 人 们 认 知 的 义 务 必 须 是 真 理 ,那 么 ,该 如 何 解 释 下 列 现 象 呢 ? 比 如 ,当 某 人所 能 得 到 的 认 知 工 具 、 认 知 方 法 、 证 据 的 种 类 相 当 贫 乏 ,在 这 种 情 境 之 下 ,你 怎 能 要 求 他 和 一 个 处 于相 反 情 境 中 的 人 一 样 去 履 行 追 求 真 理 的 义 务 呢 ? 如 果 坚 持 在 这 种 可 怜 的 情 境 中 ,人 们 只 能 接 受 基于 好 的 证 据 或 理 由 的 信 念 ,而 抑 制 对 其 他 诸 多 事 物 去 下

49、 判 断 ,那 么 ,这 无 异 于 把 避 免 犯 错 凌 驾 于 追求 真 理 之 上 。 邦 久 进 而 指 出 ,履 行 义 务 和 认 知 确 证 并 非 正 相 关 的 关 系 ,履 行 义 务 未 必 就 一 定 得 到 确证 的 信 念 。 11 (P236 - 237)必 须 指 出 ,放 弃 了 内 在 主 义 的 义 务 论 的 说 教 之 后 ,虽 然 邦 久 继 续 坚 持 内在 主 义 的 优 越 性 ,但 他 最 后 不 得 不 放 弃 前 期 认 为 “ 外 在 主 义 是 一 种 无 望 的 激 进 主 义 ” 的 说 辞 ,转 而 承认 外 在 主 义 在 信 念 确 证 中 的 作 用 。 如 此 一 来 ,邦 久 的 内 在 主 义 成 了 一 种 极 其 偏 狭 的 无 根 基 的 理 论 。但 正 是 在 这 样 的 内 在 主 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