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胶州市渔业环境监测项目实施方案为保障我市渔业环境安全,加大对渔业养殖进排水水质监测力度,全面降低养殖排放水污染风险,根据中共胶州市委 胶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胶发 20185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 渔业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二、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降低养殖排放水污染风险,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胶州,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工作目标开展养殖用水及排放水抽样检测,全市设置监测养殖业户20
2、 家,每家设定 1 个位点,共计 20 个位点,开展进排水定期监测,在 6、8、10 月各做 1 次,全年共集中开展 3 次水样检测,有力保障渔业养殖环境安全。三、工作要求1、监控范围我市范围内重点海、淡水养殖生产单位(附件 1 )。 2、检测机构确定及任务检测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确定,负责样品的抽检工作和检测2结果的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3、监控种类水质:养殖用水、养殖排放水4、监控项目养殖用水水样检测参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标准;排放水水 样检测参照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SC/T 9101-2007
3、)和 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 SC/T 9103-2007)执行。5、监控结果报告及处理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下达任务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在确认后二十四小时内将检测报告报送下达任务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监测结果建立台账,形成动态监管。四、项目保障严格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财农指201439 号)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确保 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实施项目绩效管理。附件:胶州市 2018 年渔业环境监测位点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 年 4 月 25 日 3附件 胶州市 2018 年渔业环境监测位点序
4、号 名称 所属镇办 养殖类型 备注1 青岛兆俭淡水虾养殖专业合作社 李哥庄镇 工厂化2青岛罗非鱼良种场(青岛沽河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李哥庄镇 工厂化3 胶州市春蕾养殖场 李哥庄镇 池塘4 胶州市桃源湖养殖场 李哥庄镇 池塘5 胶州市善德生态家庭农场 李哥庄镇 池塘6 胶州市浩鑫养殖场 李哥庄镇 池塘7 黄新鹏 李哥庄镇 池塘8 魏鉴钢 李哥庄镇 池塘9 青岛鑫海渔业有限公司 九龙街道 池塘10 青岛宜顺渔业有限公司 九龙街道 池塘11 青岛少海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九龙街道 工厂化12 张连学 九龙街道 池塘13 郑国明 九龙街道 池塘14 赵云前 九龙街道 池塘15 徐义兵 九龙街道 池塘16 王连辉 九龙街道 池塘17 青岛十亩田果蔬专业合作社 洋河镇 池塘18 青岛鱼得水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洋河镇 池塘19 青岛中和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胶西镇 池塘20 青岛明京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 铺集镇 池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