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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才政策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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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济 南 市 人 才 政 策 清 单一、人才工程政策1顶尖人才集聚计划:重点支持从济南区域以外新引进的或我市自主培养的,根据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超常规培养需要,需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方式引进培养的顶尖人才(团队),分为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两类。对全职创新杰出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5000万元项目资助;对柔性引进创新杰出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30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全职创新领军人才,给予3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3000万元项目资助;对创业杰出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和最高5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0万元生活补

2、贴和最高3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政策来源:济南市关于支持顶尖人才(团队)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8号)济人才办发201818号 2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人选,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对新来济创新创业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直接纳入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管理服务范围。对于“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杰出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

3、军人才)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原则上参照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A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原则上参照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B类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政策来源: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号)济发201716号济人才办发20181号3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重点支持“四个中心”建 3 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特别是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科技、智能制造

4、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对入选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分别分A、B、C三类给予经费资助。创新人才:A类200万元,B类100万元,C类50万元;创新团队: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创业人才: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创业团队:A类500万元,B类300万元,C类200万元。政策来源: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号)济人才办发20181号4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科技

5、、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产业,以“高精尖缺”为导向,集中力量培养本土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创新团队,打造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创业人才。对入选的创新团队分A、B两类给予启动 4 工作支持经费:A类200万元,B类100万元。创业人才分A、B、C三类给予创业启动资金: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对于成长性和业绩突出的人才(团队)项目,根据实际需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政策来源: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0号)济人才办发2

6、01810号5.“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支持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柔性汇聚全球创新创业人才。对入选“泉城学者”建设工程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管理期期满验收合格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泉城学者”荣誉称号;对入选的引才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补贴。政策来源: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号) 5 济人才办发20181号6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个)左右高层次、紧

7、缺外国专家(团队)。单个项目每年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最多连续资助3年。政策来源: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73号)济人才办发20173号7高技能人才工程:(1)泉城首席技师:选拔生产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管理期4年,期间给予每名人才每月1000元政府津贴。(2)高技能人才创新团队:集聚拥有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带动转型升级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支持周期内团队成员创新成果不少于3项,支持周期为3年,每个团队每年给予20万 6 元支持资金。政策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泉城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2号),泉城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济人才办

8、发20174号)济政办发201712号济人才办发20174号8文化领域人才工程:(1)泉城文化英才: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批造诣较高、成绩显著、潜力较大的宣传文化领域优秀中青年人才。每2年评选1次,每次选拔10人左右,培养期为2年。培养期内,“泉城文化英才”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课题项目等资助经费按成果和效益确定。(2)泉城文化之星:着眼于培养一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实绩突出的基层宣传文化人才。主要面向各区县和城乡基层选拔。每2年评选1次,每次选拔20人左右,培养期为2年。培养期内,“泉城文化英才”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课题项目等资助经费按成果和效益确定。政策来源:“泉城文化英才”和“泉城文化

9、之星”工程实施意见(济宣发201316号) 7 济宣发201316号9泉城乡村之星:选拔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40名,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内,泉城乡村之星每人每月享受市财政津贴1000元。政策来源:泉城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0号)济人才办发201720号10金融高端人才:面向济南市行政区划内与金融机构签署劳动合同的金融人才。分为金融高端管理人才、金融高端研究人才、金融高端专业人才,管理期3年。对获评的金融高端管理人才和金融高端研究人才给予补贴20万元。对获评的金融高端专业人才给予补贴10万元。根据引进金融人才的层次和水平及对全市金融产业的贡献,可

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于特别优 8 秀的领军型、紧缺型金融人才,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办理。政策来源:济南市金融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5号)济人才办发201815号11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工程:(1)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引进各类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健康医疗信息化(大数据)、医养结合(医疗康养)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特色人才4类高端人才。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引进的4类高端人才,跟踪考核合格后在正常薪酬收入以外,每人每年发放工作生活津贴,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连续发放3年。(2)优秀卫生计生人才培养。旨在选拔思

11、想政治素质过硬,学术品行端正,医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的卫生计生领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技术骨干。连续3年选拔优秀学科带头人30名、青年技术骨干60名。进行为期3年的重点培养,财政投入资金,分别给予他们10万/人、5万/人的培养经费,单位不低于11匹配。(3)学费代偿招聘医学专业毕业生。各区县根据辖区内全科医生需求情 9 况,招聘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人员,与乡镇卫生院或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经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工作一年后取得全科(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

12、业助理医师资格者按照学费代偿办法,给予报销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费,经费由市、区县按55分担。到2022年底,全市每年招聘100名左右。政策来源:济南市医疗卫生行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88号),济南市优秀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济卫科外发20174号),关于济南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卫发201855号)济人才办发20188号济卫科外发20174号济卫发201855号 10 12教育领域人才工程:(1)教育专家(团队)。国家级教育领军人才,支持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五一

13、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省级领航示范学校校长及其主导团队。(2)名师名校长(团队)。省级教育领军人才,支持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出色成绩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特级教师和“名师名校长”及其主导团队。(3)学科带头人。市级教育领军人才,支持在学生德育、学科教学、学校管理或教育科研等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的市级以上知名、特色学校的校级领导及其主导团队,国家级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教练,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技能名师和功勋教师等。(4)教育紧缺人才。支持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中在资源配置、教育管理、教学研究、制

14、度改革和重点突破项目中缺乏的专家型人才、团队。以上引进的四类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薪酬待遇,在全面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同时,3年内每年给予分别7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按年支付。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分别享受一次性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政策来源: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 11 济人才办发201722号二、人才管理政策1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3年内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相应享受职称评聘、保险等方面待遇,离岗创业期满后

15、,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同意可再延长3年。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我市创新创业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后也可享受上述政策。政策来源: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18104号)济人社发2018104号2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激励。建立和完善职务发明成果收益 12 分配制度,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中,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按照不少于70%、不超过95%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团队负责人有内部收益分配权。鼓励和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3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

16、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政策来源: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济发201716号3设立泉城“人才驿站”。全市范围调剂500个事业编制作为人才编制“蓄水池”,滚动使用、动态管理。凡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5年内保留其事业身份,并享受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审等服务。政策来源: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 13 济发201716号4设立招才引智专项出访计划。对党政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因专题招才引智活动临时因公出国(境)的

17、,可使用专项出访计划,不占用派员单位和个人出国计划。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我市高层次人才因私出国(境)办理程序,提高高层次人才出国(境)事务办理效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单位与个人的出国批次数、组团人数、在外停留天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政策来源: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济发201716号 14 三、人才培养政策1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鼓励各类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

18、业培训补贴。重点打造泉城“金蓝领”培训品牌项目,大力培养300名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2000元/人、5000元/人。政策来源:泉城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4号)济人才办发20174号2高技能人才国际交流项目。有计划地选派优秀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优秀教师,到国(境)内外知名企业、培训机构、院校进修深造,学习考察国(境)内外先进工艺、技术、理念、方法。政策来源:泉城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4号) 15 济人才办发20174号3济南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在全市基层统计机构和企业统计一线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

19、选拔优秀人才不超过60名,每人每月享受600元政府津贴,每年享受1次健康查体。优先参加省、市统计局组织的教育培训和考察交流。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到统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政策来源:济南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济统字201851号)济统字201851号4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本科生、专科生。订单定向免费培养5年制本科医学生、3年制医学专科生。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培养工作分别由省属医学高等院校、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专科学校承担,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 16 并给予每年4000元的生活补助,本科生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专科生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按55分担。政策来源:

20、关于济南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卫发201855号)济卫发201855号四、人才评价政策1建立人才分类目录。建立全市人才分层分类体系,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五个层次。建立人才分类动态调整协调机制,成立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定期修订完善人才分类目录。对济南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经协调小组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政策来源: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 17 济发20

21、1716号2畅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在我市职称评聘中,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取消高层次人才参评的学历和年限等限制,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市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

22、知(济人社发2017120号)济人社发2017120号 18 3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评审时,对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非乡镇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20号)济人社发2017120号4非公经济组织工

23、程技术人才绿色通道。明确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才范围和对象。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对2015至2016年度通过绿色通道评审取得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可通过申请,转评换发全市统一职称证书。同时进一步放宽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 19 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20号)济人社发2017120号5促进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逐步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扩大到基层所有职称系列,单独标准、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在乡镇范围内,取得基层职称人员与

24、取得一般职称人员在岗位聘用、人员流动、福利待遇等方面同等对待。在乡镇所属农技推广站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高比例设置基层农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基层)农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应聘尽聘”,基层农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仅在乡镇内使用。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92号)济人社发201892号 20 6拓展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在国家、省、市三级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基地)后在我市工作的,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称评审,在站(基地)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在我市国有企业

25、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取得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92号)济人社发201892号7针对医疗行业高层次人才,坚持因人而异、因才适用,设立专门“特岗”,不受医院(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引进后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可按照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政策来源:济南市医疗卫生行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88号) 21 济人才办发

26、20188号五、人才激励政策1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发放,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后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政策来源: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号)济人才办发20181号2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 22 和个人,符合相应条件,对成功引进A、B、C、D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

27、、20万元、10万元奖励,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政策来源: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号)济人才办发20181号3对新入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7.2万元。对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资助。对市级优秀博士后科研项目分等级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资助5万元、二等资助3万元、三等资助2万元。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在我市就业(不含入站前已在济在职人员),且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

28、(聘用)合同的,给予10万元留济补贴;出站后在我市创办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博士后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给予20万元留济补贴。政策来源: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 23 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号)济人才办发20181号4加强高技能人才技能成果管理,鼓励高技能人才潜心技术创新,专心攻关,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设置技能成果奖项并分别给予一定奖励。政策来源: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技能成果管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161号)济人社发2013161号5对我市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省级职业技能大赛

29、前2名的选手,经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破格认定为泉城首席技师;对我市获得省、国家和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优异成绩的选手按照相应奖励标准按11给予奖励。政策来源:泉城高技能人 24 才培养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4号)济人才办发20174号6入选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的人员,纳入济南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根据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按照其上年依法认定的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劳动报酬5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8%给予补助;劳动报酬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0%给予补助;劳动报酬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按劳动报酬的12%给予补

30、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政策来源:济南市金融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201815号)济人才办发201815号7高校院所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用于支持驻济高 25 校院所引进的高端科技人才,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领域,并在济南有产业化落地的科研项目。分A、B、C三类给予经费资助,其中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政策来源: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811号)济人才办发201811号8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用于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和高校学生到各类科技园区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项目立项后,企业

31、可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创新券。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企业提出创新券兑现申请,审核后拨付最高额度为30万元资金。政策来源: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811号)济人才办发201811号 26 9高校院所创新团队、科研带头人工作室项目研发补助,用于支持驻济高校院所在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和技术领域新组建的创新团队、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团队、设立的科研带头人工作室。对入选自主培养创新团队的项目,每个给予每年50万元经费,连续支持三年。对入选的引进创新团队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入选科研带头人工作室的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的

32、经费支持。政策来源: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811号)济人才办发201811号10区县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补助,用于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的有关区县及在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工作中起重要中介作用的第三方法人单位及个人。结合年度资金预算和区县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工作开展情况,对区县最高给予3000万元奖励资金。对起重要中介作用的第三方法人单位及个人,分别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金。政策来源: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 27 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811号)济人才办发20181

33、1号11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是指由政府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免费发放,用于资助其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和开展研发活动的权益凭证,分为普惠券和重点券。普惠券支持政策:(1)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申领最高额度分别为10万元、5万元、2万元。(2)服务券。支持对象为小微企业和部分“个转企”,申领最高额度为5000元。(3)活动券。支持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每张券补贴50元,单个服务机构每年获得活动券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重点券支持政策:(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

34、新券。支持对象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10万元。(2)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支持对象为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3)企业研发投入引导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符合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28 暂行办法(鲁财教20168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20万元。政策来源: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179号)济政办发20179号六、人才平台载体政策1高水平研发机构: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对十大产业领域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

35、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济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依据投资强度和建设成效,一事一议给予扶持。政策来源: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 29 济政发20191号2高校院所产业创新载体:面向2017年(含)以后,符合我市十大千亿产业发展方向,由驻济高校院所新独立组建或与我市各区县(园区)和企业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科技园、协调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平台载体,发放高校院所产业创新载体建

36、设补助。对入选的各类产业创新载体分A、B、C三类给予经费资助,A类100万元,B类70万元,C类40万元。政策来源: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811号)济人才办发201811号3高校院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机构:面向驻济高校院所吸引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在济南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 30 发、成果转化机构,驻济高校院所与国际知名高校和高端研究机构在济南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发放高校院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补助。对入选的研发机构,择优分档进行资助。研发机构评估为A类、B类、C类的

37、,可分别获得最高5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经费。对入选的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择优分档进行资助。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评估为A类、B类、C类的,可分别获得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经费。对入选的国际合作平台,择优分档进行资助。国际合作平台评估为A类、B类、C类的,可分别获得最高5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经费。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技术水平处于世界前沿或填补相关空白,或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显著的有关机构,经研究,可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给予特别扶持。政策来源: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1811号)济人才办发201811号4重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公共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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