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程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办理流程如下:(一)家长持已办理审核手续的转学申请表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学校将转学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电子学籍系统,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二)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三)转出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四)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五 ) 转 入 学 校 获 得 其 他 三 方 同 意 信 息 后 , 通 知 学 生 报 到 入 学 ;(六)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电子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七)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个人学籍档案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并在 1 个月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