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厦门大学工会二、承办单位厦门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三、比赛赛制本届比赛设立种子队,种子队为上届比赛进入八强的部门工会队伍。 (上届比赛前八名的队伍分别是:化学化工学院 1 队,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 队,海洋与地球学院,航空航天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校医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1、赛制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五场比赛分别由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五个项目组成。五个项目的默认进行顺序依次是: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本次序可因队员兼项进行合理调整,解释权归当值裁判所有。小组赛每场都要打完 5 个项目,得分多者胜出。首轮为小
2、组循环赛。参照苏迪曼杯小组循环赛的名次计算方法,本届教职工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小组赛名次计算方法如下:在小组赛中,如果出现两个队或三个队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以获胜场数、相互间胜负、获胜盘数、净胜局数以及净胜分数为序依此计算,排出相应的名次。具体而言,如果两个队获胜场数相同,则以两者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排前,负者排后;如果有三队或者三队以上获胜场数相同,则以获胜总盘数多少决定名次;如果获胜场数和获胜盘数都相同,则通过计算净胜局数决定名次,净胜局数多的名次在前;如果获胜场数、获胜盘数及净胜局数都相同,则以计算净胜分数决定名次,净胜分多的名次在前;如果这样计算后仍有两个队结果相同,则以两者间比赛的胜
3、负决定名次;如果三个队的获胜场数和获胜盘数、净胜局数、净胜分数都相同,则以抽签决定名次。第二轮开始淘汰赛,比赛双方中一方先到 3 分时比赛终止,先到 3 分者胜出。2、记分各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2、率先得到 21 分的一方赢得当局比赛;3、如果双方比分打成 20 比 20,获胜一方需超过对手 2 分才算取胜;4、如果双方比分打成 29比 29,则率先得到第 30 分的一方取胜;5、上一局获胜一方在接下来的一局比赛中率先发球;6、当一方在比赛中得到 11 分后,双方队员将休息 1 分钟;7、两局比赛之间的休息时间为 2 分钟。如果前两局比赛出现 2:0 时,该项比赛结束,如果比分为 1:1,
4、则打第三局,双方在 11 分时交换场地。3、报名和报到(1)报名:参赛队员以报名表上名单为准。分组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2)每场比赛之前,领队负责填写当场比赛的运动员出场名单,并签名确认。运动员参赛出场时,裁判员有权要求运动员出示本人相关证件,无证者以弃权处理。(3)报到:各参赛队请于规定比赛时间前 15 分钟向裁判长报到。无故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参赛队,以 0:5 计当场比赛。4、参赛队员和替补队员(1)参赛队员:每场比赛前 10 分钟,双方参赛队向当值主裁提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和混双五个项目的上场队员名单,允许每名队员兼报一项比赛。若报名两支队伍参赛,则两支队伍中的队员在比
5、赛中均不可兼项。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名单,如发现违反规定者以 0:3 计该项目比赛。(2)替补队员:每场比赛前 10 分钟,双方参赛队向当值主裁提供男、女替补队员名单各一名。参赛队员在某个项目比赛过程中受伤无法完成该项目比赛时,不得使用替补队员。但允许替补队员完成该受伤队员的另一项比赛项目。(3)替补队员必须完成被替补队员的全部比赛。(4)赛场内,运动员应尊重对手,服从裁判长、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应积极提倡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严禁“打假球”的恶劣行为。5、竞赛规则和用球(1)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竞赛组委会提供的用球,若使用自带球,需经过本场比赛对方参赛队的同意及裁判长的许可。6、裁判本届比赛设裁判长一名。单场比赛的主裁由组委会委任学生羽协的同学当值,当场比赛的司线员由双方参赛队未上场比赛的其他队员当值。如遇发球是否过腰或球是否压线等争议球应及时重发球。希望各队领队,队员及拉拉队员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作风,愉快打好每一场比赛。7、其他事项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