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行文书写的规范格式为 规 范 行 文 格 式 , 方 便 制 作 标 准 文 本 材 料 , 根 据 国 家 公 文 格 式 特作 简 要 说 明 如 下 , 请 参 照 执 行 。一、公文文号的正确使用印 发 公 文 时 , 年 份 外 的 符 号 应 该 用 六 角 形 符 号 “ ” ( 一 般 在 电脑 “ 插 入 ” 栏 里 “ 特 殊 符 号 ” 中 选 择 ) , 而 不 应 该 用 小 括 号 “ ( ) ”或 中 括 号 “ ” 。如 : 雨 卫 办 ( 2009) 5 号 ( 不 规 范 ) ;雨 卫 办 20095 号 ( 不 规 范 ) ;雨 卫 办 2009 5
2、号 ( 规 范 )二、标题的要求( 一 ) 正 文 必 须 要 有 标 题 ( 封 面 除 外 ) 。 标 题 使 用 二 号 小 标 宋 体字 。 不 得 将 标 题 字 打 印 大 小 不 一 或 中 间 加 入 其 他 艺 术 体 。( 二 ) 标 题 字 数 较 多 时 , 可 分 一 行 或 多 行 居 中 排 布 ; 回 行 时 ,要 做 到 词 意 完 整 , 排 列 对 称 , 间 距 恰 当 , 不 能 把 词 、 词 组 和 专 用 术语 分 开 。 多 行 标 题 的 排 列 方 式 一 般 是 正 宝 塔 、 倒 宝 塔 或 棱 形 , 避 免出 现 上 下 长 度 一
3、 样 的 方 形 或 上 下 长 、 中 间 短 的 沙 漏 形 。( 三 ) 标 题 应 当 准 确 简 要 地 概 括 正 文 的 主 要 内 容 并 标 明 正 文 种类 。 标 题 中 除 规 范 性 文 件 名 称 加 书 名 号 外 , 一 般 不 用 标 点 符 号 。 如有 副 标 题 则 回 行 居 中 , 字 体 使 用 四 号 楷 体 。 如 标 题 下 附 属 单 位 名 称和 时 间 则 用 ( ) 括 住 , 字 体 使 用 四 号 楷 体 , 单 位 名 称 与 时 间 间 隔 两个 空 格 , 时 间 使 用 数 字 形 式 , 如 : ( 雨 花 区 疾 控
4、中 心 2012 年 3 月11 日 )三、正文的要求(一)正文要与标题隔一行。(二)正文使用三号仿宋体字。每 自 然 段 左 空 2 字 , 回 行 顶 格 。数 字 、 年 份 不 能 回 行 。 文 中 一 级 标 题 使 用 三 号 黑 体 , 二 级 标 题 使 用三 号 楷 体 , 三 级 标 题 使 用 三 号 仿 宋 体 加 粗 , 四 级 以 下 级 标 题 与 正 文字 体 相 同 。 一 级 标 题 后 若 回 行 不 使 用 标 点 。(三)全文层次序号的使用。1.第 一 层 为 “ 一 、 ” , 以 下 可 排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5、九 、 十 、 等 。2.第 二 层 为 “ ( 一 ) ” , 以 下 可 排 ( 二 ) ( 三 ) ( 四 ) 等 , 此序 号 是 从 插 入 中 的 特 殊 符 号 里 选 择 , 不 采 用 输 入 法 输 入 , 括 号 后 面不 得 添 加 任 何 标 点 。3.第 三 层 为 “ 1.” 1 后 面 添 加 的 是 圆 点 , 而 不 是 顿 号 或 句 号 。以 下 可 排 2. 3. 4. 5. 6. 7.等 。4.第 四 层 为 “ ” , 此 序 号 是 从 插 入 中 的 特 殊 符 号 里 选 择 , 不采 用 输 入 法 输 入 , 括 号 后 面 不 得 添
6、加 任 何 标 点 。 以 后 可 排 等 。 5.第 五 层 为 “ ” , 此 序 号 是 从 插 入 中 的 特 殊 符 号 里 选 择 , 圆圈 后 面 不 得 添 加 任 何 标 点 , 以 后 可 排 等 。 此 序 号 还可 以 不 单 独 作 为 标 题 序 号 在 句 子 里 使 用 。(四)行文格式的要求1.每 个 自 然 段 的 首 行 必 须 左 空 两 格 ( 包 括 序 号 ) 。 一 级 标 题 前 面不 空 格 。2.请 示 、 报 告 、 通 知 等 有 称 谓 的 , 文 章 的 第 一 行 称 谓 须 顶 格 。(五)正文中如有引用的内容则必须准确无误,必
7、要时用括号加以标注。引 用 公 文 应 先 引 标 题 , 后 引 发 文 字 号 。 引 用 公 文 标 题 使 用简 称 时 , 先 用 全 称 , 并 注 明 简 称 。(六)正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先 在 正 文 下 一行 左 空 两 格 用 三 号 仿 宋 体 字 标 识 “ 附 件 ” , 后 标 全 角 冒 号 和 名 称 。 附件 如 有 序 号 使 用 阿 拉 伯 数 码 ( 如 “ 附 件 : 1. ” ) ; 附 件 名称 后 不 加 标 点 符 号 。 附 件 应 与 公 文 正 文 一 起 装 订 , 并 在 附 件 左 上 角第 1 行 顶 格 标 识
8、 “ 附 件 ” , 有 序 号 时 标 识 序 号 ; 附 件 的 序 号 和 名 称 前后 标 识 应 一 致 。四、正文中一些主要标点符号的使用(一)破折号,行文中作为说明解释的语句用破折号标明。总结 、 计 划 标 题 中 如 果 使 用 副 标 题 或 文 章 中 使 用 破 折 号 , 破 折 号 的 长度 为 两 个 汉 字 的 长 度 , 例 “ ” , 而 不 是 数 个 短 横 , 例 “ ” 。(二)连接号,相关的时间、地点或数目之间用连接号,表示起止。工 作 计 划 、 总 结 中 使 用 到 的 主 要 有 以 下 情 况 :1.表 示 时 间 起 止 的 , 工 作
9、 计 划 、 总 结 中 有 关 年 度 中 的 连 接 号 “ ”是 两 个 字 符 的 长 度 , 也 就 是 一 个 汉 字 的 长 度 , 不 是 两 个 短 横 或 其 它 。2.表 示 数 目 的 ,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数 值 的 范 围 , 例 如 : 总 结 、计 划 中 出 现 的 “ 0 3 岁 婴 幼 儿 ” , 0 和 3 之 间 应 用 浪 纹 线 。3.表 示 地 点 的 , 例 如 : 绩 溪 华 阳 , 是 两 个 汉 字 的 长 度 。(三)省略号,省略号的形式为“”,六个小圆点占两个字的位置,不是六个小短横。(四)标点符号的位置1.句 号 、
10、问 号 、 叹 号 、 顿 号 、 分 号 和 冒 号 一 般 占 一 个 字 的 位 置 ,居 右 偏 下 , 不 出 现 在 一 行 之 首 。2.引 号 、 括 号 、 书 名 号 的 前 一 半 不 出 现 一 行 之 末 , 后 一 半 不 出现 在 一 行 之 首 。3.破 折 号 和 省 略 号 各 占 两 个 字 的 位 置 , 中 间 不 能 断 开 。 连 接 号 、间 隔 号 一 般 占 一 个 字 的 位 置 , 这 四 种 符 号 上 下 居 中 。(五)页码用四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四号一字线。单页码居右,双页码居左。空白
11、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五、文章中数字的使用(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凡 是 可 以 使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而 且 有 很 得体 的 地 方 , 所 表 示 的 数 目 又 比 较 精 确 时 , 均 应 使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 如年 月 日 、 物 理 量 、 非 物 理 量 、 代 码 、 代 号 中 的 数 字 。 如 : 2012 年 3月 11日 500 克 20支 等 。(二)使用汉字。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 凡 是 定 型 的 词 、 词 组 、成 语 、 惯 用 语 或 具 有 修 辞 色 彩 的 词 语 中 作 为 语 素 的 数 字 , 必 须
12、使 用汉 字 。 如 : 星 期 六 二 万 五 千 里 长 征 第 四 方 面 军 一 二 师 “ 十二 五 ” 计 划 零 岁 教 育 等 。(三)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六、封面和成文结尾时间的汉字写法( 一 ) 正 式 的 计 划 、 总 结 、 报 告 、 通 知 、 请 示 等 类 的 公 文 结 尾的 成 文 时 间 政 府 系 统 一 般 使 用 汉 字 , 党 群 系 统 使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 二 ) 时 间 使 用 汉 字 的 规 范 写 法 , 如 : 二 九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二 九 年 中 的 “ ” 是 汉 字 , 可 从 插 入 中 的 特
13、殊 符 合 里 选 择 , 是正 圆 , 不 是 椭 圆 , 不 是 阿 拉 伯 数 字 0, 必 须 拼 写 汉 字 。 不 能 汉 字 与阿 拉 伯 数 字 混 用 , 不 能 写 成 二 00九 年 。( 三 ) 其 他 不 规 范 形 式 , 如 : 二 九 年 6 月 或 2009 年 六 月 。( 四 ) 成 文 时 间 及 文 中 不 能 拼 写 成 大 写 的 汉 字 , 如 : 贰 零 零 玖年 玖 月 玖 日 。七、落款及时间( 一 ) 正 文 结 尾 要 有 单 位 名 称 ( 全 称 或 规 范 简 称 ) 。 单 位 名 称 一般 在 正 文 的 右 下 方 适 当
14、的 位 置 , 右 空 两 格 。如 全 称 : 雨 花 区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简 称 : 雨 花 区 疾 控 中 心 。( 二 ) 时 间 在 单 位 名 称 的 下 一 行 , 右 顶 格 。( 三 ) 落 款 多 个 单 位 时 , 应 该 每 个 单 位 占 一 行 , 两 端 对 齐 。( 四 ) 正 文 标 题 下 已 经 书 写 单 位 名 称 和 时 间 的 , 结 尾 不 再 使 用落 款 和 时 间 。八、公文中纸张及印章的正确使用公 文 用 纸 一 般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A4 型 ( 210mm*97mm) ,左 侧 装 订 。版 式 通 用 word, 页 边 距 上 下 2.54 厘 米 , 左 右 2.7 厘 米 , 行 距 一 般 为固 定 值 3 0 磅 。 如 有 特 殊 要 求 , 另 行 处 理 。 公 文 除 “ 会 议 纪 要 ” 和以 电 报 形 式 发 出 的 以 外 , 应 加 盖 印 章 。 联 合 上 报 的 公 文 , 由 主 办 机关 加 盖 印 章 ; 联 合 下 发 的 公 文 , 发 文 机 关 都 应 加 盖 印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