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当及时上报区卫计局政法科。 政法科通知疾控科对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信息进行核实。 疾控科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 信息核实后通知政法科。 政法科将事件信息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 疾控科、检验科到患者就诊医院和事发地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卫生学调查和样本采集。 医政科到就诊医院组织救治。 疾控科将事件形成初步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将事件信息录入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 疾控科在一周内将流调结果、检验报告汇总形成结案报告,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 政法科将事件流调结案报告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政法科哨点医院 区市场监管局卫计局疾控科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事 发 地上 报 通 报 信 息 通知 信 息 核 实 初 步 报 告 首次报告(24 小时内)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 事 件 调 查 结 案 报 告 结案报告 通 报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