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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程序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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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关系也随之复杂。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组织和调整社会生活的功能和权限范围不断扩大,行政机关享有的自由裁量权也随之增加,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作为现代行政权的核心,行政自由裁量权能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地处理行政事务,以提高行政效率,带 来 更 大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 然 而 , 在 行 政 自 由 裁 量 权 的 运 用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对 其 滥 用 的 可 能 性 。 滥 用 行 政 自 由 裁 量 权 违 背 了 法 律 授 权 的 目 的 和 意 愿 , 增 加社 会 不 稳 定

2、因 素 , 危 害 极 大 。 因 此 , 必 须 对 行 政 自 由 裁 量 权 加 以 一 定 的 控 制 。 本 文 从行 政 程 序 在 对 行 政 自 由 裁 量 权 控 制 中 的 作 用 出 发 , 对 如 何 控 制 行 政 自 由 裁 量 权 的 滥 用作 一 探 讨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行政程序AbstractAs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economy, people communicate with each other more frequently, and the social relation beco

3、mes more complex.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function of the government that organizes and adjusts social life expands. And the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 also expands; it permeates in each field of the social life gradually. As the key of modern

4、administrative rights,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can makes administrative subject deal with administrative affairs flexibly, so it can rais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and bring more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 However, the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may be abused in the procedure of use it. Abusing

5、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violates the spirit of law, increases instable elements, so it is harmful to our society. Therefore, we must control the use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The thesis discusses the function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nd how to use it to control the abuse of administrative

6、discretion.Keywords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Abuse of discretio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目 录摘要 .IAbstract .II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概况 1(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 1(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的社会基础 1二、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2三、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及其危害 3(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 3(二)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危害 4四、行政程序在行政自由裁量权中的价值 5五、行政程序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6(一)遵循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有效遏制自由裁量权 6(二)从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7、入手,控制自由裁量权 8结 论 11参考文献 12致 谢 13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概况(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涵义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国内学者对其有不同的见解,比较常见的有:章剑生先生在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中的定义:“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依据赋予其权力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法律目的、精神、原则、范围和行政合理的法治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行政行为的权力。 ”应松年先生在依法行政教程中的定义:“自由裁量行政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行决定权,及对行为的范围、方式、种类等进行选择的权力。 ”王名扬先生在美国行政法中的定义:“指行政机关对于做出何种决定有很大的

8、自由,可以在各种可能采取的行动方针中进行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行政机关自由选择的范围不限于决定的内容,也可能是执行任务的方法、时间、地点或侧重面,包括不采取行动的决定在内。 ”罗豪才先生在行政法论中的定义:“指行政机关在法律积极明示的或者消极默许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自由斟酌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行为的权力。 ”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行决定权,也就是对行为范围、方式、种类、幅度、时限等的选择权。 ”1综上笔者认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依据其理性认识和专业经验,

9、合理灵活地做出决定的权力。(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的社会基础行政自由裁量权不是自古就存在的,而是在社会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奴隶制或封建制国家,统治者享有绝对统治权,所以也就不存在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在资本主义形成和发展的初期,年轻的资产阶级从经济利益出发,将国家和政府的功能简约化为“守夜人”的作用 2,也就是说,政府只要能保证社会的基本秩序就可以了,而不必通过积极主动的行动去促成更多社会目标的实现。由于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十分有限,基本上限于国防、外交和公共安全,而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完全是社会个体自由交往的空间,行政管制非常少,政府的自由裁量因此也就被限制在很小的行政

10、管理领域中。进入 19 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关系日趋复杂,政府被要求履行更多的社会职能。此后,国家就负担更大、更积极的经济和社会任务。政府定位发生转变, “守夜人”变成“行政国家”和“福利国家” ,政府除了承担传统职能外,还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经济职能,行政管理和服务进入到了社会的经济、教育、环境、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这一过程都是通过法律对行政机关源源不断的授权实现的,由于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使得行政事务变得更加复杂,立法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更加突出,因此立法在给行政机关广泛授权的同时,也赋予行政机关越来越多的自由裁量空间,现代统治也要求尽可能多且尽可能广泛的自

11、由裁量权。 3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从原来的直接干预市场改变为间接的控制和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权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也随之扩大,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现代行政必不可少的权限。二、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如上所述,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行政权的范围不断扩大。不论在哪个国家,行政自由裁量权都是存在的,不管是对于行政主体,还是对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而言,行政自由裁量权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行政自由裁量权是适应社会生活复杂性的需要科技的进步带动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关系也随之复杂。针对纷繁复杂、发展变化的

12、各种社会现象,为了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行政权的范围也逐步扩大,以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的专业性、技术性因素进一步增多,使行政管理日趋复杂,这就要求行政主体在法律原则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理性认识和专业水平,灵活地使用行政法规范作出判断。2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行政效率是行政权的生命,没有基本的行政效率,就不可能实现行政权维护社会所需要的基本秩序的功能。 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必须拥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灵活迅速地处理各种事务的权力。为此,我国的法律法规赋予行政主体合理进行自由裁量的权力,以提高行政效率,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3

13、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需要法作为规范,其内容是抽象的、概括的、定型的,制定出来之后有一定的稳定性。法不能频繁变动,更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会失去其权威性和确定性。但是,它要处理的现实社会生活则是具体的、形形色色的、易变的。因此,不可能有天衣无缝、预先包容全部社会生活事实的法典。这就使得法不可能不存在规则真空和一定的不适应性。 5行政法也是如此,对于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而言,必然存在相对的滞后性,出现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无法规范的盲点。因此,从立法技术上看,有限的法律只能作出一些原则性、富有弹性的规定,留给行政主体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促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地作出卓有成效的行政管理。4行政自由裁

14、量权是弥补立法者认识局限性的需要现代社会变迁迅速,而人们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法规时,无法预测到将来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不可能面面俱到,对行政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作出详尽、全面的规范,肯定会有疏漏之处。为了弥补这种不足,只能授权行政机关根据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决定。5政自由裁量权是适应行政管理新模式的需要行政管理新模式,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行政管理领域出现的既具“管理”职能,又具“控权”职能的模式。这一模式产生的理论基础是在现代行政法中占主导地位的平衡论,平衡论主张, “行政法既要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又要防止公民权利的滥用或违法行使。 ”6因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

15、之间应是一种既有命令强制,又有指导帮助的相互平衡的关系。相应地,行政管理领域出现了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救济等新的管理模式,这使得行政机关能够灵活机动地对社会进行管理,从而有利于行政主体协调与行政相对方的关系,维持两者的平衡。三、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及其危害(一)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1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可能性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权的核心,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一切权力都有滥用的可能,较之法律为行政主体设定了明确而具体实施行政行为条件的羁束裁量权而言,自由裁量权更具有广泛性和灵活性,因而被滥用的可能性更大。正如美国行政法学家施瓦茨所说:“无限自由裁量权是残酷的统治,它比

16、其他人为的统治手段对自由更具破坏性。 ”7首先,行政自由裁量权立法规定上的瑕疵使之滥用不可避免。行政管理是一项范围广泛、内容复杂的活动,法律不可能都做出具体的规定,在许多领域只能规定基本原则、基本规则,给行政主体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权力滥用在所难免。其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在工作中难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我国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指导。由于专业水平和经验不足,往往会作出不合理的决定。另一方面,由于主观因素的影响,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可能带有某种个人情绪和感情色彩,根据自己的好恶作出

17、不公平的决定。再次,公民权利意识淡薄,行政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助长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我国法治起步较晚,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不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 “民不敢告官”这一现象在我国相当普遍,人们就算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也因为怕惹麻烦而忍气吞声,这在无形中助长了滥用之风。另外,行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行政监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这使得滥用权力的行为得以扩大和蔓延。2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滥用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1)自由裁量行为在行政处罚中显失公平,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处罚畸轻畸重,二是相同情况没有相同处罚,三是明显违反惯例又没有理由

18、的处罚。 (2)自由裁量行为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前后不一。 (3)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二)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危害赋予行政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弥补法律的漏洞,实现行政的灵活性和能动性,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违背了法律授权的目的和意愿,干扰和破坏了法制秩序,其后果严重,危害极大。首先,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违背了执法的原则。执法的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8我国的行政执法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合理性原则。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

19、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 9滥用自由裁量权往往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做到合法不合理,这与合理性原则背道而驰。其次,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会使行政机关滋生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偏袒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以权谋私,不同情况相同对待,相同情况不同对待。长此以往,行政机关将会疏远人民群众,不实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人民也会对行政机关失去信心,产生对抗情绪,不配合行政主体的管理,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最终引起社会的动荡。最后,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会使行政效率低下,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 。由此可见,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将对国家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因此防治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

20、量权是现代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在现代行政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四、行政程序在行政自由裁量权中的价值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方式、步骤、时限。 10行政程序可以规范和控制,对制约行政权,保障民主自由具有重要的价值。通过行政程序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可以有效地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保护相对人程序权益,提高行政效率,平衡行政权和相对方权利之间的关系。行政程序在行政自由裁量权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1行政程序可以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出现既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也是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需要。但在行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滥用。在这方面,行政实体法是无能为力的,因为行

21、政实体法一旦授予行政主体自由裁量权后,其本身无法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只有通过健全的行政法律程序,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控制才是根本。行政程序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行政主体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主要原因是:首先,遵守程序是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起码的职业道德规范。其次,公正的程序本身就是一整套能够保证法律正确适用的措施和手段。112行政程序能够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程序通过一系列的原则、制度等对行政权加以制约、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滋生腐败,从而在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科学合理地设定行政程序,为行政权的滥用设置了“无形”障碍。3程序是公正与效率的衡平机

22、制效率是行政权的生命,没有基本的行政效率,就不可能实现行政权维护社会所需要的基本秩序的功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出现,为行政效率的实现提供了保障。由于行政程序给行政主体行使职权附加了大量程序义务,因此在许多人看来,行政程序只能妨碍行政效率的提高。事实上,这是对行政程序的错误认识。当然,从表面上看,由于行政主体需要遵守大量的关于步骤、形式、时限等的规定,不免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管理并非只要做出行政行为就简单了事,而必须最终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如果没有相应程序的制约,行政主体可能会更快地做出决策,但是这种决策往往会背离行政目的,并会在以后付出高昂的代价。各国行政法的实践也证明

23、了遵守行政程序不是妨碍而是促进了行政效率。正如王名扬教授所说:“在程序法上规定一些限制,当然是对行政主体的活动制造了一些障碍。看起来是妨碍行政效率,实际上是自然公正原则防止行政主体的专横行为,可以维持公民对行政主体的信任和良好关系,减少与行政主体之间的磨擦,最大限度的提高行政效率。 ”五、行政程序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如前所述,实体法无法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作出规定,尤其在社会生活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难度就更大,因此法律不得不赋予作决定者巨大的自由裁量权,并为决定者的决定设定一个界限,具体的使用则要由决定者结合具体情形确定。然而,行政实体法对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权力滥用却无能为力,因此需要

24、借助行政程序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以此弥补实体法的不足,维护相对人的权利。(一)遵循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有效遏制自由裁量权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所有行政程序的基本准则和内在精神。 12我国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行政民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正公平原则、参与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下面主要将从行政程序原则的法律意义方面论述其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1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开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及其社会公开与行政职权有关的事项。 13行政程序法之所以具有预防控制行政权力滥用的功能,是因为它所贯彻的行政公开这一基本原则。公开原则是依法行

25、政的一个主要方面,只有行政主体将行政权力运作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使社会充分地了解有关行政情报及行政活动,才能形成对行政权力有针对性的监督。正如王名扬先生所说:“公开原则是制止自由裁量权专横行使最有效的武器。 ”142行政公正、公平原则程序公正、公平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程序公平的约束下,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权,尤其是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15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的权力,权力本身的扩张性和操纵权力的人的自身不可克服的弱点容易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被不正当的使用,在这里,行政合法性原则在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上已经无能为力,且行政实体法也不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因此

26、,必须借助于行政程序法的功能,并以程序公正、公平原则作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确保行政主体正当的行使自由裁量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行政主体随意行政和恣意行政,防止了对行政权的滥用,并在程序上为相对人提供了必要的保障。3参与原则参与原则是指公民或者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过程,对行政行为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使这种意见得到应有重视的原则。 16确立行政参与原则,有利于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现代社会在控制政府权力方面,形成了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以程序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等理念。但在行政法领域,还有其特殊性,那就是行政相对人参与对权力的控制。现代行政权力的扩张使其具有了更

27、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专制和腐败。扩大公众对行政直接参与,在法律无法涉及的领域,变行政权的自律为行政相对人的他律,不失为一种有效监督行政权的方式。参与原则使公民有权利了解行政行为,并依法享有申辩、质证、听证等权利,从而有效保证了公民的合法权益。4效率原则行政效率原则作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其基本内涵是: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基本人权和公平行政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高行政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纷繁的公私事务,需要行政主体积极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为公众提供良好服务。但现实生活中,行政主体在法定时间内推诿扯皮、被动应付、消极不作为的实例屡见不鲜,这不仅助长了官僚主义作风,影响

28、到行政效能,而且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切实利益,甚至造成一些严重后果。效率原则的提出,能够督促行政主体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办事效率,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处理好行政事务,以免过多地耗费相对人的时间和精力。由此可见,行政程序可以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可行性的监控,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从而从程序上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从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入手,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遏制,是十分有必要的。(二)从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入手,控制自由裁量权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是指在行政程序中具有相对独立性,对整个行政程序具有重要影响的规则体系。行政权力的运行需要基本的程序制度来规范,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也需要基本的程序制度

29、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精神可以通过其基本制度表现出来,而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又将其基本原则的精神运用到实践中,从而使抽象的法律精神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成为行政主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17在行政程序中,其基本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将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具体化;第二,为实现行政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控制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机制应由下列制度构成:1回避制度回避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则不能参与该事务的处理,而应自行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回避。回避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增强了处理结果

30、的可信度。2听证制度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核心,对于行政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都对听证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3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又称情报公开,是指凡是涉及到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有益于保密的以外,有关机构均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信息公开制度是

31、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的体现,是行政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必要保障,是现代行政民主、行政法治精神发展的直接结果。它可以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和政府间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公民参与行政的积极性。4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必须将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情况及时地告诉和通知相对人,并对其决定说明理由,以利于行政相对人及时行使权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行政处罚法第 31 条、第39 条明确规定了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5职能分离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要求将行政主体内部的某些相互联系的职能加以分离,只是分属不同的机关或不同的工作人员掌管和行使。

32、职能分离制度直接调整的不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而是行政主体之内的机构和人员的关系,其法律意义在于确保行政裁决的公正性,加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信任感,进而促进行政相对人自觉地履行行政裁决所确定的义务。作为行政程序重要制度之一的职能分离制度已经在行政处罚法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主要体现在:(1)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相分离;(2)在使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中,行政处罚的调查、检查人员和行政处罚的决定人员相分离;(3)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 (4)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听证主持人和案件调查人员相分离。6不单方接触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是通过分割行政主体与外部当事人的不合

33、理联系而对其权力行使进行制约,有利于防止行政腐败和偏见,防止行政机关对一方当事人偏听偏信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7案卷制度案卷制度要求行政主体将行政行为的过程和依据形成为书面材料,防止行政主体恣意行使行政职权,有助于说服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行为,提高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可接受程度。8时效制度时效制度是指行政行为的各个阶段及其全过程均须严格履行法定时间限制,违反法定时限将导致行为无效或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序制度。 18行政主体在法定期限内如不行使职权,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不得再行使,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时效制度能够有效防止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及时

34、排除行政程序中的不利因素,以免损害相对方的权益。9救济制度我国行政程序中的救济制度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救济制度在行政程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便于行政主体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行为中的错误,给相对人提供一条维护合法权利的途径,防止相对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结 论在现代社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出现对行政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所以我们应尽最大的努力发挥它的积极作用,抑制它的消极作用。目前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让行政自由裁量权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被运用,而不是被滥用,以免其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行政程序的法定性和公开性能够合理规范行政行为,并且程序上的权益一旦转化为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将汇合成巨大的社会力量

35、,增强行政主体的自律意识,有效地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我们应当规范自由裁量权运行的程序机制,使自由裁量权得到合理的控制。此外,今后在制定行政程序法的过程中,应该更加注意其对自由裁量权的有效控制。我相信只要把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参考文献1 李劲 祝灵君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载于 。2 肖金明法治行政的逻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59 页。3 王振宇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 ,载于法律思想网。4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二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376 页。5 张文显法理学

36、(第二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58 页。6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二版)2005 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07 页。7 施瓦茨行政法 ,法律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567 页。8 张文显法理学 (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7 页。9 张文显法理学 (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第 273 页。10 罗豪才 行政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281-282 页。11 应松年依法行政教程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4 版,第 1

37、67-168 页。12 张成福、余凌云 行政法学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13 页。13 章剑生 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第 46 页。14 王名扬 美国行政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109 页。15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75 页。16 应松年依法行政教程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4 版,第 183 页。17 张成福、余凌云 行政法学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41-342 页。18 应松年依法行政教程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4 版,第 183 页。致 谢感谢电大对我的辛勤教育。在这里,特别感谢王金宇老师在我完成论文过程中给予我的极大指导和帮助,使我能够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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