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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主要是指一国关于夫妻财产所有权问题的法律制度.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1107203 上传时间:2018-06-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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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夫妻财产制主要是指一国关于夫妻财产所有权问题的法律制度,它还涉及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制是一种特殊的共有,是建立在一定人身关系之上的共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 18 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

2、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平等处理权等规定,类似于通则性的规定,但没有明确。我国婚姻法缺少这方面的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欠缺基本的行为准则。这既不利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保护夫妻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不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我国新的夫妻财产制体系刚刚建立,还不是很成熟,需要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比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 18 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条规定不尽合理,对夫妻双方放弃“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的权利未作规定,而且与我国继承法等法律的现有规定相冲突。 和德国法定夫妻财产制比较,其的

3、主要特色有:一是财产独立。夫妻对自己结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中取得的财产,各自享有管理、用益和处分权。至于夫妻的债务,相应地也由夫妻各自负担。家庭生活费用原则上由双方共同负担。用的负担以家务劳动来代替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是德国夫妻财产制的“亮点”,其理论依据就是“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这也正是婚姻财产关系中两性实质平等的理论基础。二是净益均分。这是德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核心内容。按照德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的婚姻财产增值超过另一方婚姻财产的增值,即有所谓的“净益财产”,则以该净益财产的半数作为补偿,分配给另一方。净益分配制度力求达到一种实质上的平等:既然(妻子的)家务劳动与(丈夫的)职业劳动对

4、家庭财产的增值具有同等的贡献,净益财产就应在双方之间平均分配,这样才公平合理。德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既保护了个人财产权、又兼顾了公平: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强调夫妻双方经济上的独立性,在婚姻关系消失时,又致力于保护家庭主妇(夫)的利益,是两性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完美结合。最值得称道的是,德国有一系列可操作的制度,正是这些制度保障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公正性和男女实质平等的实现。一是财产状况告知制度。财产分割之时,配偶之间有向对方提供财产情况的义务,无充分理由拒绝提供的,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二是追加计算制度。为防止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挥霍、无偿赠与、转移隐藏等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三是供养补偿制度

5、。男主外、女主内是德国社会家庭分工的主要模式,考虑到丈夫因为就业而获得了种种养老津贴的期待权,而妻子虽对家务、子女抚养、教育有贡献,但由于未参加社会劳动而无法获得,所以规定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享有的领取退休金或抚恤金的期待权在离婚时有平等分享权。四是离婚后的扶养制度。即便离婚时分割了财产,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发生困难的,仍然可以以照管、教育子女,自身年老、疾病或残废,未获适当就业等法定理由要求另一方支付生活费用,直至其重新结婚或死亡。五是发达的银行信用体系。这也是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德国实行实名开户制,无论设立多少账号,都是实名制,而且多开一个账户,多交一份钱,所以绝大多数人,只有一个账户。相对于法

6、国,却和我国同样采用了共同财产制中的婚后所得共同制为其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形式,而法国的规定相比较于我国则更为系统、完备。当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将作为一编规定其中, 虽然新修订的婚姻法已对我国夫妻财产制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与系统化、制度化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因而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的系统化过程中,借鉴与吸取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作法将有利于我国立法技术的改进与内容的完善。本文拟通过对我国与法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比较,在此基础上就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完善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我国与法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情况我国现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继受法的产物。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没有比较完整的系统,可以借鉴法国和德国的夫妻财产制,具体的规定行为准则,以及财产分配额的具体化,妇女的社会地位也在提高,平等不是泛泛而谈,体会在法律制度并落实到生活中才能真正的实现男女平等,但是在我国封建保守思想的影响下,要考虑大多数妇女获得的劳动资金并不多,所以公平公正不是要做到五五平分,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像德国妇女大多处理家庭事务,那么抚养家庭,可以以处理家庭事务来实现抚养的权利, 而不用上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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