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案 例 分 析 ( 一 ) : 一 起 沙 门 氏 菌食 物 中 毒安 徽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金 少 华学 习 目 的 :1. 了 解 常 见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的 流 行 病 学 特 点 、 中 毒 潜 伏 期 及 主要 临 床 表 现 ;2. 掌 握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原 则 ;3. 掌 握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的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步 骤 和 分 析 方 法 ;4. 提 出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及 撰 写 调 查 报 告 。培 训 时 间 : 4课 时培
2、 训 方 法 : 讲 解 、 演 练 、 讨 论参 考 文 献1. GB14938-1994 食 物 中 毒 诊 断 标 准 及 技 术 处 理 总 则 2. WS/T13-1996 沙 门 氏 菌 食 物 中 毒 诊 断 标 准 及 处 理 原 则 3.卫 生 部 第 8号 部 长 令 ( 1999.12.24) :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处 理 办 法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 2009.6.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应 急 条 例 ( 2003.5.9)6.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相 关 信 息 报
3、告 管 理 工 作 规 范 ( 试 行 ) ( 2006.1.1)第 一 部 分 复 习 基 本 概 念第 二 部 分 事 件 的 发 现 与 报 告第 三 部 分 现 场 控 制 与 处 理第 四 部 分 卫 生 学 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第 五 部 分 现 场 调 查 的 实 验 室 支 持第 六 部 分 结 果 分 析 与 评 价第 七 部 分 结 案 处 理 与 措 施 建 议附 件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个 案 调 查 登 记 表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表 第 一 部 分 复 习 基 本 概 念教 学 建 议 : 阅 读 15分 钟 , 讨 论 问 题 10
4、30分 钟 , 主 要 是 复 习 食 物 中 毒 及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的 基 本 概 念 ,能 够 简 述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的 流 行 病 学 特点 、 中 毒 潜 伏 期 及 主 要 临 床 表 现 。食 物 中 毒 ( foodpoisoning) , 是 指 食 用 了 被 生 物 性 、 化 学 性 有 毒有 害 物 质 污 染 的 食 品 或 者 食 用 了 含 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食 品 后 出 现 的 非 传染 性 ( 不 属 于 传 染 病 ) 急 性 、 亚 急 性 食 源 性 疾 病 。 按 照 中 毒 致 病 因 素 分类 可 分 为
5、微 生 物 性 食 物 中 毒 、 化 学 性 食 物 中 毒 和 有 毒 动 植 物 食 物 中 毒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是 指 人 们 吃 了 细 菌 或 细 菌 毒 素 污 染 的 食 品 而 引 起 的食 物 中 毒 。 常 见 的 食 源 性 致 病 菌 有 :副 溶 血 性 弧 菌 、 沙 门 氏 菌 、 志 贺 氏菌 、 致 泻 性 大 肠 埃 希 菌 、 蜡 样 芽 孢 杆 菌 、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变 形 杆 菌 、溶 血 性 链 球 菌 ,我 省 以 沙 门 氏 菌 食 物 中 毒 为 主 。问 题 1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的 流 行 病 学
6、 特 点 、 中 毒 潜 伏 期 及 主要 临 床 表 现 ?第 二 部 分 事 件 的 发 现 与 报 告教 学 建 议 : 阅 读 10分 钟 , 讨 论 问 题 10 30分 钟 , 主 要 是 简 述 事 件 发 生 的过 程 经 过 , 了 解 食 物 中 毒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分 级 和 报 告 程 序 , 提 出 问题 。 食 品 卫 生 法 规 定 国 家 实 行 食 品 卫 生 监 督 制 度 ,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是食 品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重 要 内 容 ; 同 时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应 急 条 例 规 定 :对 重 大 食 物 中
7、 毒 事 件 , 政 府 需 要 作 出 应 急 处 置 。一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分 级 (四 级 ) : 特 别 重 大 ( I级 ) 、 重 大( II级 ) 、 较 大 ( III级 ) 、 一 般 ( IV级 ) 。 注 意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的 确 认 、 分 级 均 由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 事 件 分 级 一 经 确 认 , 必 须 在2小 时 内 通 过 网 络 直 报 系 统 上 报 。二 、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只 涉 及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三 个 级 别 , 无 特 别 重大 ( I级 ) ,
8、即 : 重 大 ( II级 ) : 一 次 中 毒 人 数 超 过 100人 并 出 现 死 亡 病 例 ; 或 出现 10例 及 以 上死 亡 病 例 。 较 大 ( III级 ) : 一 次 中 毒 人 数 超 过 100人 , 或 出 现 死 亡 病 例 ;( 中 毒 30 99人 ,并 有 9例 及 以 下 死 亡 ) 。 一 般 ( IV级 ) : 一 次 中 毒 人 数 30-100人 , 无 死 亡 病 例 。三 、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的 报 告 :1. 报 告 人 : 发 生 中 毒 事 件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 收 治 中 毒 病 人 的 医 疗单 位2. 受
9、 报 告 单 位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 疾 病 控 制 机 构3. 报 告 内 容 : 事 件 发 生 单 位 、 地 址 、 时 间 、 中 毒 人 数 、 主 要 中 毒 症 状 、 可 疑食 物 等 , (目 前的 处 置 情 况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网 络 报 告 -初 次 报 告 、 进 程 报 告 、 结 案 报 告4. 报 告 时 限 :4.1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处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 非 紧 急 报 告 制 度 : 常 规 报 告 疾 病 控 制 机 构 填 写 :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个 案 调 查 登
10、记 表 和 食物 中 毒 事 故 调 查报 告 表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填 写 : 食 品 卫 生 事 件 报 告 卡 ( 卫 统 14表 ) 紧 急 报 告 制 度 :6小 时 内 报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中 毒 人 数 超 过 30人 ,( IV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 ; 中 毒 人 数 超 过 100人 , 或 死 亡 1人 以 上 , ( III级 或 II级 ) ; 中 毒 事 件 发 生 在 学 校 、 地 区 性 或 全 国 性 重 要 活 动 期 间 。4.2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条 例 的
11、 要 求 :2小 时 内 报 地 方 政 府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指 定 的 专 业 机构 ( 电 话 、 传 真 、 网 络 直 报 )4.3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相 关 信 息 报 告 管 理 工 作 规 范 ( 试行 ) 的 三 种 适 用 情 况 : 一 次 中 毒 人 数 30人 及 以 上 , 或 死 亡 1人 及 以 上 ; 学 校 、 幼 儿 园 、 建 筑 工 地 等 集 体 单 位 发 生 中 毒 , 一 次 中 毒 人 数 5人 及 以 上 , 或死 亡 1人 及 以 上 ; 地 区 性 或 全 国 性 重 要 活
12、动 期 间 发 生 中 毒 , 一 次 中 毒 人 数 5人 及 以上 , 或 死 亡 1人 及 以 上 。案 例 资 料 ( 一 ) :2005年 7月 10日 , 接 省 政 府 转 某 县 政 府 报 告 : “ 7月 7 8日 , 该 县 某乡 发 生 一 起 40余 名 农 民 集 体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 少 数 病 人 昏 迷 , 并 不 断 有 新病 例 出 现 ” 。 省 卫 生 厅 责 成 省 疾 控 中 心 立 即 组 织 有 关 专 业 人 员 赴 现 场 调查 处 理 。问 题 2 该 起 事 件 是 否 是 一 起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问 题 3
13、 如 是 , 该 起 事 件 属 哪 个 级 别 的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问 题 4 该 起 事 件 的 报 告 渠 道 和 报 告 时 限 有 何 问 题 ?第 三 部 分 现 场 处 置 与 控 制教 学 建 议 : 阅 读 10分 钟 , 讨 论 问 题 30左 右 分 钟 , 主 要 是 针 对 事 件 处 理 过程 , 讨 论 处 置 的 效 果 和 组 织 程 序 , 引 导 同 学 如 果 遇 到 此 类 事 件 , 结 合 当时 时 间 情 况 , 明 确 各 部 门 的 职 责 , 提 出 最 佳 处 置 方 案 。依 据 “ 报 告 信 息 ” , 与 报 告
14、 单 位 ( 人 ) 联 系 , 进 一 步 了 解 、 核 实 事件 情 况 ( 事 件 的 严 重 程 度 、 波 及 范 围 、 控 制 情 况 、 可 能 的 病 因 物 质 ) ,可 能 的 话 , 提 出 初 步 处 置 建 议 ;案 例 资 料 ( 二 ) :2005年 7月 9日 下 午 4点 , 与 该 县 疾 控 中 心 防 疫 科 王 科 长 联 系 , 了 解到 该 起 事 件 是 由 某 乡 的 一 村 民 因 家 父 去 世 , 于 7日 和 8日 举 办 丧 宴 引 起 ,7日 当 天 就 有 人 发 病 , 截 止 9日 , 已 有 48例 中 毒 患 者 ,
15、以 消 化 道 症 状 伴 发热 为 主 , 临 床 以 抗 感 染 和 补 液 治 疗 为 主 ,无 死 亡 病 例 。据 此 情 况 , 省 疾 控 中 心 调 查 组 初 步 判 断 可 能 是 一 起 细 菌 性 食 物 中毒 , 其 事 件 级 别 已 达 到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 建 议 : 县 疾 控 中 心 征 得 县卫 生 局 同 意 后 立 即 实 施 网 报 ; 组 织 流 调 队 开 展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 尽 快 取 得 剩 余 食 物 样 品 和 中 毒 病 人 的 生 物 样 品 , 重 点 开 展 食 源 性 致 病 菌的 实 验
16、室 检 测 ; 撰 写 一 份 初 步 调 查 报 告 , 等 待 省 疾 控 中 心 专 业 人 员 到达 后 , 作 为 疫 情 会 商 用 。问 题 5 以 上 建 议 是 否 正 确 , 还 有 其 他 建 议 补 充 吗 ?县 卫 生 局 在 接 到 县 疾 控 中 心 报 告 后 , 立 即 成 立 了 由 卫 生 局 局 长 任 组长 的 “ 7.7食 物 中 毒 事 件 ” 处 置 领 导 小 组 , 下 设 病 员 抢 救 、 现 场 流 调 、现 场 处 置 、 社 会 稳 定 、 宣 传 综 合 等 五 个 小 组 ,启 动 了 应 急 预 案 , 采 取 了以 下 措
17、施 :1. 县 卫 生 局 在 第 一 时 间 内 向 县 委 、 县 政 府 、 县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报告 , 并 建 议 县 政 府 作 出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四 级 应 急 响 应 。 同 时 , 报 告 市卫 生 局 和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2. 经 县 卫 生 局 确 认 、 分 级 后 , 县 疾 控 中 心 将 该 起 事 件 按 “ 一 般 级别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实 施 网 报 , 同 时 , 附 上 初 始 调 查 报 告 。3. 县 卫 生 局 组 织 县 医 院 专 家 和 急 需 药 品 赴 该 乡 帮 助
18、 治 救 中 毒 患者 。4. 县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对 中 毒 事 件 进 行 流 调 和 卫 生 学 调 查 , 卫 生监 督 所 及 时 调 查 取 证 和 采 取 临 时 控 制 措 施 , 并 密 切 跟 踪 事 件 的 进 展 情况 。5. 县 卫 生 局 及 时 与 媒 体 沟 通 , 客 观 发 布 事 件 处 置 及 进 展 信 息 , 稳定 社 会 情 绪 。 同 时 , 向 公 众 宣 传 食 品 卫 生 和 食 物 中 毒 防 治 知 识 。问 题 6 县 卫 生 局 的 职 责 是 什 么 ?问 题 7 县 疾 控 中 心 的 职 责 是 什 么 ?问
19、题 8 县 卫 生 监 督 所 的 职 责 是 什 么 ?问 题 9 县 医 疗 机 构 的 职 责 是 什 么 ?第 四 部 分 卫 生 学 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教 学 建 议 : 阅 读 10分 钟 , 讨 论 问 题 30左 右 分 钟 , 组 织 学 员 分 组 设 计 调 查方 案 60分 钟 。 了 解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调 查 的 组 成 部 分 、 核 心 内 容 、 工 作 步骤 , 并 能 根 据 调 查 获 取 的 资 料 信 息 对 事 件 进 行 描 述 分 析 , 提 出 初 步 假 设和 验 证 假 设 的 基 本 思 路 。一 、 食 物 中 毒 事
20、 件 调 查 简 介 :问 题 10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调 查 包 括 几 部 分 ?调 查 步 骤 : 组 织 准 备 , 核 实 诊 断 , 确 定 暴 发 的 存 在 , 建 立病 例 定 义 , 核 实 病 例 和 计 算 病 例 数 , 描 述 分 析 ( 三 间 分 布 ) , 建立 并 检 验 假 设 , 迅 速 采 取 控 制 措 施 , 完 善 现 场 调 查 , 报 告 交 流 反馈 。问 题 11 调 查 中 涉 及 哪 些 表 格 ?问 题 12 生 产 加 工 场 所 卫 生 学 调 查 的 核 心 内 容 ?问 题 13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的 核 心 内
21、 容 ?二 、 调 查 前 准 备 :1.依 据 “ 报 告 信 息 ” , 与 报 告 单 位 ( 人 ) 联 系 , 进 一 步 了 解 、 核 实事 件 情 况 ( 事 件 的 严 重 程 度 、 波 及 范 围 、 控 制 情 况 、 可 能 的 病 因 物质 ) , 可 能 的 话 , 提 出 初 步 建 议 ;2.依 据 了 解 、 核 实 的 信 息 , 明 确 调 查 目 的 和 调 查 任 务 , 开 出 现 场调 查 准 备 清 单 : 调 查 人 员 组 成 、 采 样 器 材 、 实 验 室 准 备 、 调 查 表 格 及相 关 参 考 书 、 取 证 设 备 、 防
22、护 用 品 、 交 通 工 具 ;3.确 定 调 查 目 的 和 调 查 任 务 。调 查 目 的 :1 控 制 事 态 发 展 , 终 止 疾 病 暴 发 或 流 行 ; 确 定 中 毒 病 例 ; 查 明 中 毒 食 品 ( 或 原 因 食 品 ) ; 确 定 中 毒 致 病 因 素 ( 或 病 原 物 质 ) ; 查 明 中 毒 原 因 或 环 节 ; 提 出 预 防 措 施 和 建 议 。调 查 任 务 :1 协 助 临 床 救 治 病 人 ;2 开 展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和 卫 生 学 调 查 ;3 实 施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和 效 果 评 价 ; 撰 写 调 查 报 告
23、 。问 题 14 为 省 调 查 组 提 出 一 份 可 行 的 现 场 调 查 准 备 清单 。三 、 现 场 调 查 :省 疾 控 中 心 调 查 组 于 10日 上 午 5: 00到 达 该 县 , 7: 30到 县 疾 控 中 心防 疫 科 会 商 疫 情 及 制 定 调 查 方 案 , 与 会 人 员 有 : 省 疾 控 中 心 调 查 组 、 县卫 生 局 分 管 局 长 、 县 疾 控 中 心 主 任 和 防 疫 科 、 信 息 科 、 检 验 科 及 办 公 室负 责 人 , 防 疫 科 王 科 长 汇 报 了 事 态 现 状 及 前 期 调 查 结 果 :案 例 资 料 (
24、三 ) :“ 7月 7日 , 某 乡 某 村 村 民 许 某 因 家 父 去 世 而 举 办 集 体 丧 宴 2天 ( 7日和 8日 ) , 有 92人 用 餐 , 7日 下 午 4: 00出 现 首 例 中 毒 病 人 , 随 后 不 断 有新 发 病 例 , 截 止 9日 24: 00共 有 46人 发 病 , 发 病 率 50.0%, 疫 情 尚 未 得 到控 制 , 病 人 主 要 临 床 表 现 为 头 晕 、 发 热 、 腹 痛 、 腹 泻 , 无 重 症 病 人 , 有12人 在 乡 卫 生 院 治 疗 , 其 余 都 在 村 卫 生 室 治 疗 , 经 抗 生 素 , 补 液
25、及 对 症处 理 , 患 者 临 床 症 状 明 显 改 善 , 无 死 亡 病 例 。 ”省 调 查 组 和 县 疾 控 中 心 充 分 讨 论 和 分 析 疫 情 后 , 再 次 强 调 : 调 查一 定 要 抓 住 “ 3个 要 点 ( 病 例 定 义 、 样 品 采 集 、 72小 时 食谱 ) ” 和 “ 2个 现 场 ( 生 产 加 工 场 所 或 称 事 发 现 场 、 病 人 救 治 现场 ) ” , 并 提 出 了 下 一 步 调 查 方 案 。问 题 15 提 出 下 一 步 调 查 方 案 要 点 :省 调 查 组 和 县 疾 控 中 心 共 同 组 成 1个 调 查 组
26、 ( 15人 ) , 分 成 3个 小组 , 2个 现 场 工 作 组 , 1个 实 验 室 工 作 组 。 1个 现 场 工 作 组 赴 事 发 村 和 许某 家 厨 房 , 进 行 卫 生 学 调 查 、 搜 索 病 例 和 个 案 调 查 ; 另 1个 现 场 工 作 组赴 乡 卫 生 院 了 解 患 者 的 潜 伏 期 、 临 床 症 状 和 治 疗 情 况 。 实 验 室 工 作 组 抓紧 对 样 品 进 行 检 测 。 经 过 3天 的 紧 张 工 作 , 现 场 调 查 和 实 验 室 工 作 基 本结 束 。第 五 部 分 现 场 调 查 的 实 验 室 支 持教 学 建 议
27、: 阅 读 10分 钟 , 讲 解 20左 右 分 钟 , 重 点 是 让 学 员 掌 握 该 类 事 件现 场 采 样 的 原 则 和 选 择 检 测 项 目 的 思 路 。1.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样 品 及 采 样 方 法 :样 品 采 样 数 量 采 样 方 法粪 便呕 吐 物血 液尿 液固 体 食 物液 体 食 品其 他 样 品2mL( g)50-200g 3ml30-50 ml200-500g200-500 ml根 据 需 要置 样 品 容 器 内置 样 品 容 器 内静 脉 无 菌 采 样取 清 洁 中 段 尿切 取 一 部 分 置 样 品 容 器 内摇 匀 后 置 样
28、品 容 器 内视 情 况 采 集 可 能 含 有 毒 物 的样 品 注 意 防 止 样 品 污 染 和 低 温 保 存 ( 4 C以 下 ) , 4小 时 内 送 达 实 验 室2. 采 样 人 数 : 对 一 起 30人 以 上 的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一 般 至 少 应 采 集 10 20名 具 有 典 型临 床 症 状 病 人 的 检 验 样 品 ; 同 时 应 采 集 部 分 具 有 相 同 进 食 史 但 未 发 病 者 的 同 类 样 品 作 为 对 照 。3. 采 样 工 具 : 注 射 器 、 肛 试 纸 、 消 毒 棉 签 、 消 毒 纱 布 、 调 匙 、 勺 子 、夹
29、 子 、 镊 子 、 剪 刀 、 酒 精 灯 、 标 号 用 品 、 75%酒 精 、 其 他 消 毒 灭 菌 器具 、 吸 管 、 火 柴 等 。4. 样 品 容 器 : 灭 菌 塑 料 袋 、 广 口 瓶 、 灭 菌 试 管 、 灭 菌 粪 便 盒 、 样 品 冷藏 设 施 等 。本 次 中 毒 事 件 共 采 集 了 剩 余 食 物 样 品 10份 ( 7日 中 餐 烧 鸡 爪 2份 、 卤猪 手 1份 、 米 饭 1份 ; 7日 晚 餐 烧 鸡 爪 1份 、 青 椒 肉 丝 1份 ; 8日 中 餐 炒 肚 片1份 、 卤 牛 肉 1份 ; 8日 晚 餐 炒 肚 片 1份 、 米 饭 1
30、份 ) 和 病 人 生 物 样 品 4份( 腹 泻 粪 便 样 品 3份 和 呕 吐 物 样 品 1份 ) 。 依 据 中 毒 发 生 的 季 节 、 潜 伏期 、 主 要 临 床 症 状 、 可 疑 中 毒 食 物 等 特 征 , 分 析 推 断 可 能 是 一 起 细 菌 性食 物 中 毒 , 实 验 室 以 食 源 性 致 病 菌 检 测 为 主 , 同 时 做 一 下 常 见 农 药 和 鼠药 检 测 , 以 排 除 化 学 性 食 物 中 毒 。 致 病 菌 检 测 进 行 了 增 菌 、 分 离 、 生 化鉴 定 和 血 清 学 分 型 。检 测 结 果 : 从 7日 中 餐 2份
31、 烧 鸡 爪 样 品 和 2份 病 人 粪 便 样 品 中 各 分 离到 1株 沙 门 氏 菌 , 且 血 清 型 相 同 。 有 力 支 持 了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结 论 , 阐 明了 本 次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的 病 原 。第 六 部 分 结 果 分 析 与 诊 断教 学 建 议 : 阅 读 15分 钟 , 讨 论 20分 钟 , 教 师 总 结 20分 钟 , 重 点 是 让 学 员掌 握 中 毒 事 件 调 查 信 息 的 总 结 分 析 方 法 及 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诊 断 原 则 , 提出 并 能 评 价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及 其 效 果 , 撰 写 食
32、 物 中 毒 调 查 报 告 。案 例 资 料 ( 四 ) : 调 查 结 果 与 分 析 2005.7.12丧 宴 2天 ( 7日 和 8日 : 中 餐 和 晚 餐 ) 共 有 村 民 和 许 家 亲 戚 104人 参 加就 餐 , 其 中 许 家 亲 戚 21人 没 有 参 加 8日 的 丧 宴 。1.中 毒 经 过 : 7月 7日 , 赤 岭 乡 联 合 村 村 民 许 四 养 因 家 父 去 世 而 举 办集 体 丧 宴 2天 ( 7日 和 8日 ) ; 7日 中 餐 12: 00( 104人 就 餐 ) , 晚 餐 6:30( 95人 就 餐 ) ; 8日 中 餐 13: 00( 7
33、1人 就 餐 ) , 晚 餐 5: 30( 52人 就餐 ) ; 7日 下 午 5: 30出 现 首 例 中 毒 病 人 , 随 后 不 断 有 新 发 病 例 , 截 止 10日 共 有 56人 发 病 , 11日 起 无 续 发 病 例 , 疫 情 基 本 得 到 控 制 , 病 人 主 要临 床 表 现 为 头 晕 、 发 热 、 腹 痛 、 腹 泻 , 经 抗 生 素 , 补 液 及 对 症 处 理 后 ,临 床 症 状 明 显 改 善 , 无 死 亡 病 例 。2.流 行 病 学 调 查 :2.1所 有 中 毒 病 人 均 参 加 了 丧 宴 聚 餐 , 未 参 加 者 未 发 病
34、, 参 加 丧 宴而 未 参 加 7日 中 餐 者 未 发 病 。问 题 16 “ 2.1” 信 息 提 示 了 什 么 ?2.2 72h食 谱 调 查 显 示 ( 6日 -8日 ) , 所 有 中 毒 病 人 均 在 7日 中 餐 食用 了 烧 鸡 爪 , 部 分 病 人 也 食 用 了 晚 餐 的 烧 鸡 爪 , 未 食 用 烧 鸡 爪 者 未 发病 ; 鸡 爪 是 6日 从 邻 县 购 进 , 冰 箱 冷 藏 保 存 , 据 进 食 者 说 , 有 少 许 异味 。问 题 17 “ 2.2” 信 息 提 示 了 什 么 ?2.3 7日 中 餐 有 92人 共 同 食 用 了 烧 鸡 爪
35、, 56人 发 病 , 7日 晚 餐 也 有 48人 共 同 食 用 了 烧 鸡 爪 , 8人 发 病 ( 含 在 56例 病 人 内 ) , 提 示 暴 露 还 是 中餐 , 所 以 中 毒 罹 患 率 是 60.8%; 发 病 人 群 中 , 43人 是 本 村 居 民 , 13人 是邻 村 居 民 ( 许 家 亲 戚 ) ; 年 龄 最 小 的 8岁 , 最 大 64岁 , 发 病 曲 线 呈 典 型的 突 然 上 升 又 迅 速 下 降 的 趋 势 ( 7日 : 3例 , 8日 : 8例 , 9日 : 41例 , 10日 : 4例 , 11日 : 0) , 无 余 波 。问 题 18
36、“ 2.3” 信 息 提 示 了 什 么 ?中 毒 病 人 的 年 龄 分 布 年 龄 段 发 病 人 数0岁 310岁 720岁 1230岁 - 1140岁 - 1650岁 - 360岁 以 上 4合 计 562.4 发 病 潜 伏 期 最 短 5.5h, 最 长 68h, 平 均 44h。问 题 19 食 物 中 毒 的 平 均 潜 伏 期 通 常 以 什 么 方 法 计 算 ?3.临 床 症 状 及 治 疗 : 主 要 临 床 表 现 为 腹 痛 、 腹 泻 、 头 晕 、 发 热 等 ,多 数 病 人 以 胃 肠 道 症 状 为 主 , 伴 有 38.5 以 下 的 低 烧 , 经 氟
37、 哌 酸 、 口 服补 液 处 理 , 症 状 很 快 缓 解 , 少 数 病 人 伴 有 39 以 上 , 40 以 下 的 高热 , 经 静 脉 滴 注 抗 生 素 , 补 液 及 对 症 处 理 后 , 症 状 得 以 有 效 控 制 。 无 死亡 病 例 。问 题 20 “ 3” 信 息 提 示 了 什 么 ?4.实 验 室 检 验 : 从 7日 中 餐 2份 烧 鸡 爪 样 品 和 2份 病 人 粪 便 样 品 中 各分 离 到 1株 沙 门 氏 菌 , 且 血 清 型 相 同 。问 题 21 “ 4” 信 息 进 一 步 确 认 了 什 么 ?5.卫 生 学 调 查 :所 有 动
38、物 性 食 品 和 豆 制 品 都 是 预 先 采 购 ( 5日 、 6日 ) , 蔬 菜 是 当 日采 购 ; 由 于 是 家 庭 制 作 宴 席 , 2名 厨 师 是 从 邻 村 请 的 ( 无 健 康 证 ) , 缺乏 必 需 的 冷 藏 设 备 ( 只 有 1台 家 用 冰 箱 ) , 加 工 场 所 就 是 自 家 厨 房 , 厨具 、 餐 具 多 是 借 用 , 无 餐 具 洗 涤 和 消 毒 设 备 , 冰 箱 存 放 食 品 生 熟 不 分 ,加 工 环 节 生 熟 不 分 , 刀 具 、 砧 板 、 容 器 生 熟 不 分 , 所 有 加 工 好 的 饭 菜 露天 放 置 ,
39、 潜 在 的 食 品 污 染 环 节 众 多 。问 题 22 “ 5” 信 息 提 示 了 什 么 ?6.细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诊 断 要 点 :中 毒 病 人 有 共 同 的 进 餐 暴 露 史 , 未 进 食 者 不 发 病 ;停 止 食 用 可 疑 食 物 , 发 病 很 快 停 止 ;中 毒 病 人 有 相 似 的 临 床 症 状 ;潜 伏 期 一 般 较 短 , 通 常 12-36h;一 般 无 人 与 人 之 间 的 直 接 传 播 ;从 中 毒 食 物 和 中 毒 病 人 的 生 物 样 品 中 能 检 出 与 中 毒 临床 表 现 一 致 的 病 原 菌 ;发 病 季 节
40、 多 在 夏 秋 季 。问 题 23 以 上 调 查 信 息 可 否 作 出 食 物 中 毒 诊 断 ? 如 可 以 ,请 呈 述 诊 断 依 据 ; 如 不 可 以 , 也 请 指 出 不 支 持 诊 断 或 尚 缺乏 的 诊 断 依 据 ?点 评 :本 次 中 毒 事 件 调 查 以 短 期 内 发 病 的 众 多 具 相 似 临 床 症 状 的 患 者 为 切入 点 , 紧 扣 共 同 暴 露 餐 次 和 共 同 暴 露 食 品 开 展 个 案 调 查 , 建 立 病 例 定 义搜 索 与 核 实 病 例 , 以 确 定 事 件 波 及 范 围 和 严 重 程 度 , 将 剩 余 可 疑
41、 食 品 检测 与 病 人 生 物 样 品 检 测 相 结 合 , 建 立 了 不 同 样 品 检 出 致 病 菌 株 之 间 的 逻辑 关 系 , 从 而 佐 证 了 本 次 中 毒 事 件 的 病 原 物 质 ; 对 调 查 数 据 资 料 的 分 析有 理 有 据 、 逻 辑 关 系 明 晰 , 对 中 毒 事 件 的 诊 断 证 据 充 分 、 可 信 。本 次 事 件 调 查 还 存 在 一 些 不 足 之 处 , 如 : 个 案 调 查 不 够 完 整 ( 数 量与 内 容 ) 、 采 集 的 剩 余 食 品 样 品 种 类 太 少 ( 只 占 整 个 食 谱 的 1/10) 、
42、病人 生 物 样 品 采 集 太 少 ( 只 有 4分 ) 、 没 采 病 人 血 样 做 致 病 菌 血 清 凝 集 效价 检 测 等 , 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质 疑 了 病 原 诊 断 结 论 。第 七 部 分 结 案 处 理 与 建 议教 学 建 议 : 阅 读 10分 钟 , 讨 论 10分 钟 , 教 师 总 结 10分 钟 , 让 学 员 了 解 中毒 事 件 调 查 结 束 后 的 结 案 过 程 和 预 防 事 件 再 次 发 生 的 措 施 建 议 。 课 后 作业 : 一 份 食 物 中 毒 调 查 报 告 。案 例 资 料 ( 五 ) : 2005.7.15县 疾
43、 控 中 心 报 告 : 本 次 事 件 最 后 1位 病 人 发 病 ( 10日 ) 后 , 经72h( 沙 门 氏 菌 食 物 中 毒 最 长 潜 伏 期 ) 观 察 , 无 新 发 病 例 。本 次 中 毒 事 件 可 以 结 案 : 县 疾 控 中 心 撰 写 结 案 报 告 , 提 交 县 卫 生 局 , 同 时 提 交 网 络 直 报 系统 ; 由 县 卫 生 局 向 政 府 建 议 终 止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响 应 ; 县 疾 控 中 心 及 时 填 写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表 ; 县 疾 控 中 心 撰 写 食 物 中 毒 调 查 专 题 报 告 。 食 物 中 毒 调 查 专 题 报 告 撰 写 应 包 括 如 下 7个 部 分 : 事 件 发 生 经 过 临 床 和 流 行 病 学 特 点 实 验 室 检 验 结 果 分 析 和 结 论 控 制 和 预 防 措 施 的 建 议 参 加 调 查 人 员 附 “ 中 毒 病 人 和 死 亡 病 例 一 览 表 ”问 题 24 本 次 中 毒 事 件 所 采 取 的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与 建 议 ?附 件 :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个 案 调 查 登 记 表 食 物 中 毒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