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开医2012 199 号关于下达物资及药品安全库存量的通知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为加强医院物资及药品的库存管理,防止资金积压,合理保证医院物资及药品的正常供应,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充分考虑物资及药品每天需求量、供货周期、计划周期、以及订货需用天数等因素的情况下对各库房制定安全库存量,现将其公布如下:设备科物资库房安全库存量为:517 万元总务科物资库房安全库存量为:244 万元其中:基建物资库房安全库存量为:120 万元- 2 -药剂科药品库房安全库存量为:1560 万元药剂科门诊药房安全库存量为:326 万元药剂科住院药房安全库存量为:914 万元请上述科室加强库存物资及药品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库存量限额标准。开县人民医院2012 年 11 月 20 日抄送:院领导。 开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 年 11 月 20 日印发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