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送检取样、旁证培训.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110418 上传时间:2018-03-14 格式:PPT 页数:25 大小:237.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送检取样、旁证培训.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送检取样、旁证培训.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送检取样、旁证培训.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送检取样、旁证培训.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送检取样、旁证培训.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见证取样送检旁证实施细则建材站:姚琪钦,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见证取样送检旁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文 件 号:厦建质安监201167号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20日起实施,3,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目的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4,见证取样送检旁证,见证取样和送检 定义(第二条):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

2、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检测单位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旁证记录。,5,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相关单位 相关人员 施工单位 现场试验人员,建设单位 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检测单位 旁证人员,监督单位 监督员 检测监督室人员,6,见证取样送检旁证,试块、试件和材料(13类)第三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墙体材料;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自拌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见证取样送检旁证,试块、

3、试件和材料(13类)第三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节能工程用材料、设备;,8,见证取样送检旁证,试块、试件和材料(13类)第三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十二)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9,见证取样送检旁证,补充通知(2月7日)1、2011年12月20日之前签订检测协议的工程项目,如果主体结构还未完工的,对钢筋、试

4、块的见证取样送检应进行旁证。2、从即日起,在通知委托方有不合格报告的电话里,还应补充通知:“接质检站通知,可复检的不合格材料应在3天内取样复检,并通知检测机构对复检取样进行旁证。”,10,见证取样送检旁证,见证取样送检旁证数量第四条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对国有财政投融资项目或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检测合同中约定提高见证取样送检比例和扩大见证取样送检范围,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频率不得低于50%。,11,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五条)取样位置规定(一) 钢筋原材:取样应在原材料堆场按检验批随机

5、抽取(调直后钢筋在加工场内随机抽取)。(二) 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应在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按检验批随机截取。(三) 混凝土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点取样。 (四) 其它材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选定取样位置。,12,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六条)人员资格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经岗位培训考核并取得岗位证书,方能持证上岗。(第七条)签订检测合同(协议)(第八条)采集身份信息签订检测合同后,准备实施见证送检前,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应到检测单位采集指纹或人脸图像等确认人员身份的信息,以便检测单位对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进行身份核实。(质检站通知:对于已签订协议的,应在

6、2012年2月17之前采集,否则对项目负责人、总监进行扣分处理),13,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九条)取样员、(兼职)见证员取样员、兼职见证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从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专职见证员任职的工程项目数在基础和主体阶段不得超过二个,其他阶段不得超过三个。 取样员(试验员)、见证员变动的,应到市建设与管理局进行变更,变更后凭变更证明书面告知该工程的检测单位,并报送工程项目的监督机构备案。检测单位应通过监理企业资质备案及信用信息系统和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分别核查该项目的见证人员和取样员是否与备案一致,若不一致应告知监督机构。,14,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十条)预约、实施实施见证取样前,监

7、理单位应提前24小时以邮件等电子信息通知该工程项目的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携带委托单、样品标识,委托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填写,委托单应含样品相关信息,注明取样时间及地点、代表数量等,取样员、见证员、旁证人员在取样后在委托单签字确认。,15,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十一条)样品标识及有关表格见证人、旁证人员核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表,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见证员、取样员、旁证人员应在试样上作出与委托单一致的唯一性标识(可采取暗纹标识识别),标识应有取样员、见证员、旁证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应制定检测试验计划,明确检验批划分。每次见证取样后,见证员应填写见证取样表及见证取

8、样送检汇总表,取样员应填写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汇总表。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填写旁证取样送检汇总表(见附件5)。,16,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十二条)现场制作试块对于见证取样完毕后需留置工地现场的样品,待样品符合搬运条件时由取样员、见证员一起送至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应核对见证员身份信息及样品标识,与原信息相符后方可接受见证送检委托。对于见证取样完毕后即可搬运的试样,由取样员、见证员、检测单位旁证人员一起送至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应核对见证员身份信息及样品标识,与原信息相符后方可接受见证送检委托。,17,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十三条)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

9、测报告。对于采用见证取样送检的试样检测报告上应注明见证员、取样员、旁证人员的姓名、岗位证书号码及取样时间。,18,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十四、十五条)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过程进行旁证,且必须对见证取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检测单位在旁证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的,应中止旁证,并报告工程项目的监督机构。,19,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监督第十六条 监督组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按施工单位见证取样送

10、检抽查表规定的内容对施工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实施监督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第十七条 监督组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按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抽查表规定的内容对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实施监督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第十八条 监督机构检测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按检测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抽查表(附件8)规定的内容对检测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旁证情况实施监督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20,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十九条)监督监督组在开工条件、结构工程施工过程及结构验收阶段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见证取样送检工作进行抽查,抽查频次为每阶段不少于一次。在施工过程阶段重点核查见证的材料、试块、试件检验是否按规定见证

11、取样送检及督促责任单位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在结构验收阶段重点核查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是否相符,见证送检的比例是否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监督机构检测管理部门对检测单位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旁证情况监督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两次,重点核查旁证实施及检测不合格上报制度执行情况。 (注:从报告倒查),21,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二十条)处罚见证员或取样员对送检试样弄虚作假致使送检试样不具备代表性和真实性的,对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见证员和取样员分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行政处罚。检测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旁证的,对检测单位和旁证人员分别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

12、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2,见证取样送检旁证,(第二十一条)处罚凡是应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程检测项目,未按规定取样、见证、旁证的,该检测结果不得作为验收依据,由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责成相关责任方进行鉴定或取样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注:旁证无法实施的,留好证据,作好备注)第二十二条 各区监督站参照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1年12月20日起实施。,23,本单位旁证实施细则,质检站补充通知(2月17日)1、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主体在建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取样员(试验员)、监理单位(见证员)在接到检测单位通知后,应在三日内到工程项目所委托的检测单位窗口采集人员识别信息。检测单位

13、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检测单位窗口采集人员信息的工程项目相关信息报告我站。,注1:对2011年12月20日之前的工程,这两类以外的材料参照原有方法执行,注2:对2012年2月20日之前成型的试块,参照原有方法执行,2.对进入工地现场的钢筋原材及其连接件、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取样员(试验员)及监理单位见证员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或未通知检测单位到现场旁证见证取样过程,检测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旁证的,检测报告不能加盖见证送检章,检验性质不能为见证送检。”,24,本单位旁证实施细则,说明:1.同一工程项目同一天抽取不同材料应分开填写。如因故欲取消旁证,请在相应备注栏注明原因并提前发给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 2.如果预约旁证时间非本公司上班时间,在填写此预约单前,请先电话(0592-2273739)沟通后预约。,填写发出本预约的日期,25,见证取样送检旁证,谢谢!,2012年2月2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简明教程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