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发员工积极性,形成自觉、自律、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切实创造公平公正、分享、创新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积分管理遵循统一立场、严格纪律、科学考核的原则。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所有在职员工。第二章 积分定义第三条 积分是员工在职期间能力和工作表现考核成果的分值体现,实行逐月逐年累加,离职后即归零,通过积分员工可以兑换相应的奖品或假期。第四条 积分是评定先进、加薪、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员工的福利待遇和荣誉表彰挂钩。第三章 积分分类与计算第五条 积分分为基础积分、绩效积分、业绩积分、奖惩积分。第六条 基础积分分为初始积分和节假日福利积分。1、每位员工
2、分配初始积分 100 分。2、各类传统节日(包括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每人每次加 10 分。第七条 绩效积分依据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等级来评定。第八条 绩效积分计算方法为:1、按季度绩效考核等级加分,A:加 10 分;B:加 5 分;C:加 2 分;D:不加分;E:扣 10 分。2、按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加分,A:加 30 分;B:加 20 分;C:加 10 分;D:不加分;E:扣 30 分。第九条 业绩积分主要适用于市场人员,根据每月设定的业绩目标考核情况来评定。第十条 业绩积分计算方法为:1、市场人员根据每月初制定的业绩目标考核情况进行积分:完成加 5 分,超额 10%以上完成加 10 分
3、,未完成扣 5 分。2、非市场人员利用自己的能力和社会关系为事业部取得合同额每次加 10 分。3、受到客户表扬每次加 10 分,受到客户投诉每次扣 15 分。第十一条 奖惩积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来评定。1、考勤 每月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全勤员工加 20 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 2 分,旷工每次扣 5 分; 病假 1 天以内不扣分,超过 1 天每天扣 2 分; 事假 1 天以内扣 1 分,25 天每天扣 2 分;超过 5 天每天扣 5 分; 上班期间擅自离岗每次扣 5 分; 婚假不扣分,应休未休的婚假每天加 2 分; 产假不扣分,应休未休的产假每天加 5 分; 丧假不扣分,应休未休的丧假
4、每天加 2 分; 年休假不扣分,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每天加 2 分。2、参加活动 参加集团公司、54 所、远东公司、事业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包括各类运动比赛、文艺比赛、征文、摄影、捐款、知识竞赛等)每人每次加 2 分,在比赛类活动中取得名次的每人每次另加 5 分。 积极参加事业部组织的群众性讨论会的每次加 2 分,在会上积极建言献策的每次加 2 分,提出的意见、建议、办法被采纳且效果良好的每次加 10 分。 应参加的会议、培训、学习或集体活动经领导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 2 分。 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学习或集体活动的,每次扣 5 分。 各部门领导可以根据员工每月实际表现进行积分奖惩,每人每月奖惩幅
5、度不得大于 20 分。3、能力积分 在职期间取得与岗位工作有关且经公司认可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按级别进行相应加分。证书范围与加分分值见附件 1. 学历提升:专升本一次性奖 10 分,本升硕一次性加 20 分,硕升博一次性加 30 分。 获得事业部荣誉表彰每次加 5 分,获得公司荣誉表彰每次加 10分,获得 54 所、集团公司荣誉表彰每次加 20 分。 违反各类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视严重程度每次扣 10 分、20 分、50 分。 能力加分需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4、工龄积分自员工进入公司起,5 年内(含 5 年)每年加 10 分,5-10 年内(含 10 年)每年加积分 15 分;超过 10 年,每年
6、加 20 分。第四章 积分使用第十二条 兑换各类物质奖励(包括书籍、生活用品等) 、假期(每100 分兑换 1 天有薪假期,不可连休) 。每年兑换的有薪假期最多不超过 3 天;第十三条 抵扣各类请假,40 分可抵 1 天病假,50 分可抵 1 天事假,不可连休,每年抵扣的事假、病假累计不超过 5 天。第十四条 积分以季度为核算周期,当季度不可用,下季度可以使用。使用时填写积分使用申请表 。第五章 积分管理第十五条 基础积分和工龄积分于每年 12 月 15 日进行统计,当年工作不满一年人员(包括中途入职和中途离职)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的基础加分,不参与当年的工龄加分。第十六条 各部门考勤员负责
7、统计月度部门员工积分奖惩情况,经部门领导同意后于每月 16 日报至经营管理部。与考勤、工作表现相关的积分由各部门统计,其它积分由经营管理部统计。第十七条 经营管理部在每季度末进行季度积分的统计与发布,积分下一季度可使用。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积分使用申请表姓名 部门 岗位使用类别 分值 日期部门领导批准 事业部领导批准注:使用类别分为兑换物质奖励、兑换假期、抵扣请假。若兑换假期、抵扣请假,须与考勤管理制度中相关表格配套使用。附件 1职业资格证书范围与加分分值:(待定)序号 名称 加分分值1 注册电气工程师 1002 注册造价工程师 803 注册一级建造师 604 注册安全工程师 505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 506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307 安防技术人员 208 安全员(建筑) 209 安全员(通信) 2010 安全员(交通) 2011 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2012 建筑行业专业管理人员 2013 特种作业人员 2014 概预算员(电子) 2015 概预算员(通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