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6/11,1,案例解析,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010-62084729祁建伟,2018/6/11,2,案例1,案例1第一部分 权利要求的撰写,2018/6/11,3,2018/6/11,4,独立权利要求1,1、一种非水性电解液,由非水性溶剂和溶于其中的溶质盐以及具有结构式(I)的二磺酸酯衍生物组成: (I)其中R表示C1C6烷基,X表示C2C6亚烷基;其中结构式(I)的二磺酸酯衍生物的含量为电解液总重量的0.1-20,其中的非水性溶剂是由高介电溶剂和低粘度溶剂组成。,2018/6/11,5,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1的非水性电解液,其中结构式(I)中的取代基R是选自甲基、乙基、丙基和异
2、丙基的基团。3、权利要求1或2的非水性电解液,其中结构式(I)的二磺酸酯衍生物的含量为电解液总重量的1-15。,2018/6/11,6,从属权利要求,4、权利要求1的非水性电解液,其中的高介电溶剂是碳酸乙酯、碳酸丙酯或碳酸丁酯,其中的低粘度溶剂是碳酸二甲酯、碳酸甲基乙酯或碳酸二乙酯。5、权利要求1或4的非水性电解液,其中的高介电溶剂与低粘度溶剂的体积比为1:94:1。6、权利要求1、2或4的非水性电解液,其中的溶质盐的浓度为0.1-3M。,2018/6/11,7,独立权利要求2,7、一种可充电锂电池,包括阴极、阳极和权利要求1-6的任何之一所述的非水性电解液。,2018/6/11,8,从属权利
3、要求,8、权利要求7的可充电锂电池,其中的溶质盐是选自LiPF6、LiBF4、LiOSO2CF3、LiN(SO2CF3)2、或LiPF3(CF3)3的化合物。9、权利要求7的可充电锂电池,其中的阴极极活性材料是至少一种选自钴、镁、镍、铬、铁、和钒的金属和锂的复合金属氧化物。10、权利要求7的可充电锂电池,其中的阳极活性材料选自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2018/6/11,9,案例1,案例1第二部分 回答问题,2018/6/11,10,案例1,1、代理人检索到的对比文件是本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理由是:代理人检索到的对比文件的发明目的与本发明的发明目的均是通过在非水性电解液中加入添加剂而提高了电池的
4、循环特性,两者所要解决的技术相同,而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的目的是在非水性电解液中加入用作氧化还原往复剂的添加剂以防止电池的充电过量,与本发明的发明目的不同。另外,代理人检索到的对比文件中所使用的非水性电解液的溶剂、溶质盐,以及可充电锂电池所使用的阳极和阴极材料均分别与本发明所具体使用的相应物质相同。,2018/6/11,11,案例1,新颖性理由陈述:1、简述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并与所要求保护技术方案对比(单独对比原则)2、找到区别3、结论具有新颖性,注意引用法条,技术方案不同,2018/6/11,12,案例1,创造性理由陈述:1、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不同(D1)2、现有技术无教导或启示(D2)3、
5、技术效果4、结论,显著进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2018/6/11,13,案例2,意见陈述书的基本组成1、修改部分(80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2、意见陈述部分(70分)-申请人不认可的意见-修改说明-修改后权利要求(A22,A26.4),2018/6/11,14,修改部分,1.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待油炸的食品原料进行油炸的步骤,所述油炸步骤在真空条件下进行;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处理的步骤:将所述油炸食品排出的步骤,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25分),2018/6/11,15,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食品
6、为油炸马铃薯片。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过程所保持的真空条件的真空度为0.02MPa-0.08MPa。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油炸之前,先对所述待油炸食品原料进行焙烤 。,2018/6/11,16,5.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用于油炸的油脂中添加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的组合物。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的添加是在进行油炸之前加入到油脂中的。7.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含有30-40wt%的防粘
7、剂,40-50wt%的消泡剂和10-20wt%的风味保持剂。 8.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粘剂选自卵磷脂、硬脂酸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9.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剂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10.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味保持剂选自乌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2018/6/11,17,11、一种用于油炸食品的设备,包括原料供应装置、进料阀、油炸装置、抽真空装置、油槽、传送带、传送带驱动装置、出料阀、离心装置、产品排出装置,油炸装置的一侧有输入
8、口,通过进料阀与原料供应装置的出料口密封固定连接,油炸装置的另一侧设有输出口,其特征在于:油炸装置输出口直接与离心装置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出料阀密封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 。(20),2018/6/11,18,12、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装置的旋转轴线以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的方式设置。13、按照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的角度为30度。,2018/6/11,19,分案申请权利要求书,1.一种用于添加到油炸食品的油脂中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含有防粘剂占30%
9、-4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占40%-5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占10%-20%(重量百分比) 。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粘剂选自卵磷脂、硬脂酸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剂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5.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 ,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味保持剂选自乌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2018/6/11,20,案例2,一、意见陈述书1、修改说明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A26.4)3、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新颖性(A22.2)4、修改后的权利
10、要求书的创造性(A22.3)5、分案理由及权利要求书的新颖性(A31,A22),2018/6/11,21,1、修改说明,有明确的、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写明修改不超范围的结论(A33)独立权利要求修改依据从属权利要求修改依据(简述),2018/6/11,22,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A26.4),1、0006记载了多种原料2、0013记载了马铃薯的技术效果3、由此推知其它油炸食品(以点带面)4、说明书全文判断支持问题(非实施方式)(12)5、形式问题:“例如马铃薯薄片”、“例如油炸马铃薯薄片”(A26.4),2018/6/11,23,3、修改后的权利要求(A22),1、单独对比(D1,D2)2、事实
11、说明(区别)3、结论,2018/6/11,24,注意事项,1、独立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相比2、从属权利要求随后,2018/6/11,25,4、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创造性理由陈述(独立权利要求):1、最接近现有技术(D1)2、与D1的区别特征3、区别特征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4、现有技术无教导或启示(D2)5、技术效果6、结论,显著进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2018/6/11,26,5、分案理由及权利要求书新颖性,1、组合物与方法和设备之间没有单一性2、组合物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3、组合物已包含在权利要求中加以保护,为何还要分案申请?,2018/6/11,27,案例3,概述该客户生产和销售用于制作
12、浸泡饮料例如茶的浸泡包装。所述包装包括浸泡袋,附着在其上的细绳,以及可选择的标签附着在细绳上。浸泡袋有两层弹性、液体可浸透材料薄层。其中一薄层在另一薄层之上,并包封了浸泡物质。这两层既可以由两张薄层,也可以由一张薄层形成,分别如客户信函的图1和图2所示。上下层重叠边缘结合在一起以使浸泡袋在边缘密封,而形成单室的浸泡袋。现有技术的浸泡包装可通过舒适的方式拉紧细绳来压缩。这些现有技术的浸泡包装如客户信函的图3和图4以及文件1所示。这些浸泡包装的细绳在袋外周形成环,可通过拉绳的自由端而压缩浸泡袋,挤压出其中的液体。,2018/6/11,28,案例3,这些浸泡包装存在的问题是:难以保持细绳的正确位置,
13、以保证有效地挤压浸泡袋;浸泡袋周围的细绳部分更容易缠绕(例如,当浸泡包装被装在盒子中时);生产这些浸泡包装时需要额外的制造步骤来使细绳布置在浸泡袋的周围,以及钉/附着到浸泡袋上(客户信函的图3和图4)或将细绳穿过在浸泡袋侧壁上的孔(文件1)。,2018/6/11,29,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案)1、细绳在浸泡袋内部经过2、在浸泡袋边缘上的合适位置引导和耦合细绳,2018/6/11,30,独立权利要求,(a)一种浸泡包装,包括:(b)细绳(3;3)以及(c1)浸泡袋,其具有,(c2)第一和第二薄层材料层(5;5A,5B)(c3)在其边缘结合形成边缘(4)(d1)细绳被边缘上的每一点
14、引导,并在边缘上的第二点耦合到边缘上,(d2)所述两个点相对布置(d3)以使得在拉紧细绳时可使浸泡袋压缩,(d4)所述两个点之间的细绳在浸泡袋内部延伸。,2018/6/11,31,特征(a):,客户信函明确强调“包装”和“袋”两个术语之间的区别。“包装”或类似的表述来定义浸泡袋和细绳的总和更可取。,2018/6/11,32,特征(b),“细绳”的表述应包含了下述含义:图5、6、7和9所示的实施方式中,具有单根细绳,但两末端延伸到浸泡袋外面;图8所示的实施方式中,具有两根单独的细绳,每根细绳的一个末端延伸到浸泡袋外面;与图9所示实施方式相关的可选择实施方式中,仅有单根细绳,且只有一个末端延伸到浸
15、泡袋外面。,2018/6/11,33,特征(c),“浸泡袋”(c1)应理解具有或不具有可浸透性材料的袋。为什么不采用“液体可浸透性”和“弹性”(参见客户信函第1页第2段)来限定浸泡袋?“薄层材料层”(c2)的撰写形式包括了图5、6、7和9所示的由两张单独的薄层构成的袋(对现有技术图1的详细描述),以及图8所示的由单张薄层折叠形成的袋(对现有技术图2的详细描述)。“在其边缘结合形成边缘”(c3)的描述形式涵盖下述两种袋即在袋四周都进行结合形成边缘的“两张薄层”构成的袋(图5、6、7和9),以及结合边缘在折叠处中断的“单张薄层”构成的袋(图8)。通过限定边缘,可清楚定义细绳相对于袋的布置(见特征(
16、d1)至(d4),而且明显区别于D1。,2018/6/11,34,特征(d),这些特征涉及细绳相对于袋的布置。特征(d1)至(d3)存在于客户信函中提供的如图3和4所示现有技术浸泡包装,但相对于对比文件1而言,其构成了新颖性。特征(d4) 存在于对比文件1,但相对于如图3和4所示现有技术浸泡包装而言,其构成了新颖性。,2018/6/11,35,方法权利要求,(e)一种制备浸泡包装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f)提供第一薄层材料层(5,5B),(g)用第二薄层材料层(5,5A)覆盖第一薄层材料层,(h)在边界处将所述两层结合形成边缘(4)而构成浸泡袋(2),(i)在所述薄层材料层中布置细绳(3,3)
17、,以致于(d1)细绳被边缘上的第一点引导,并在边缘上的第二点耦合到边缘上,(d4)所述两个点之间的细绳在浸泡袋内部延伸,(d2)所述两个点相对布置,以使得(d3)在拉紧细绳时可压缩浸泡袋。,36,可采用引用产品权利要求的方式,特征(i),(d1)至(d2):“在所述两薄层材料层合适布置细绳”制备步骤(f),(g),(h),(i)可来自于客户信函,2018/6/11,37,常见问题,1、撰写的方案限定了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浸泡包装或其制备方法,包括具体的而没有概括包括客户信函中披露的所有实施方式。(概括不恰当,申请人利益受损),2018/6/11,38,限定内部细绳改变方向的点,或在边缘中的U形通
18、道,这未包括图8和9所示的实施方式;限定了两条细绳,未包括图5-7和9所示的实施方式;例如采用“单张薄层材料层”或“仅有一张薄层材料层”而未包括图5、6、7和9所示实施方式中通过两张薄层材料层的情况;诸如“细绳固定到边缘上”的限定,未包括图5、6、7和9所示实施方式(仅涵盖了图8所示实施方式以及对图9描述时提到但未示出的可选择实施方式)。,2018/6/11,39,关于新颖性,“一种浸泡包装,包含浸泡袋和细绳,所述细绳在袋子第一点进入浸泡袋,并在袋内延伸到至少袋子的另一点而耦合,两个点相对布置,以使得通过拉紧细绳来压缩浸泡袋。”新颖性?(文件1),2018/6/11,40,(a)一种浸泡包装,
19、包括:(b)细绳(3;3)以及(c1)浸泡袋,其具有,(c2)第一和第二薄层材料层(5;5A,5B)(c3)在其边缘结合形成边缘(4)(d1)细绳被边缘上的每一点引导,并在边缘上的第二点耦合到边缘上,(d2)所述两个点相对布置(d3)以使得在拉紧细绳时可使浸泡袋压缩, 新颖性?(图3和4),2018/6/11,41,建议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袋由两张重叠的薄层构成(从属于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袋由单张薄层折叠构成(从属于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4:细绳的末端在袋内部固定(从属于权利要求1-3)权利要求5:细绳末端打结以防止滑入袋中(从属于权利要求1-4)权利要求6:袋外面的两个细绳末端(从
20、属于权利要求1-5)权利要求7:细绳的自由末端的标签(从属于权利要求1-6)权利要求8:共有的标签(可拆分)标签用于两个(多个)细绳的自由末端(从属于权利要求7),2018/6/11,42,建议的从属权利要求(续),权利要求9:标签可分离的连接到袋上(从属于权利要求7或8)权利要求10:标签中的打孔线(从属于权利要求8或9)权利要求11:在袋内部的细绳缓冲部分(从属于权利要求1-10)权利要求12:边缘中的细绳改变方向的多个点(从属于权利要求1-11)权利要求13:在袋内部交叉的细绳部分(从属于权利要求1-12)权利要求14:两条细绳(从属于权利要求1-13)权利要求15:圆形茶浸泡袋(从属于
21、权利要求1-14),2018/6/11,43,案例4无效实务,第一题:修改权利要求书第二题: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第三题:答复补充意见第四题:发表代理意见,2018/6/11,44,第一题:修改权利要求书(25),修改原则一:形式要求(A33,R69)-修改后不得出现原权利要求中未呈出现的技术方案-主题名称改变,增加、减少或改变特征。修改原则二:实质要求A22(R20.2),2018/6/11,45,修改权利要求书,2018/6/11,46,需要注意的问题,1、不作个性零分2、比2-4合并后多或少特征每个扣5分3、权2和4合并(D1披露,变劣发明) -A22.3,R20.24、删除1-3,保留4
22、-A22.3,2018/6/11,47,修改后权利要求的验证,1、A33,R692、R20.2(A22),2018/6/11,48,第二题: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36),一、修改说明(4)1、删除权利要求12、将2-4合并成新的权利要求13、删除原权利要求5中“颈枕上面缝缀药垫”的技术方案(针对性的具体体现)4、相应修改了编号5、所作修改符合,2018/6/11,49,第二题: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二、权1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针对性)(15)新颖性(5)-单独对比(D1)-D2?-区别特征-结论,2018/6/11,50,第二题: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创造性(10)-最接近现有技术(D1)-找出区别技
23、术特征-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有没有技术启示(D2)-结论+法条引用,2018/6/11,51,第二题: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三、关于清楚、单一性的答复(2)2-4合并后清楚问题已解决-事实-结论单一性不是无效宣告的理由(R65.2)(2)-事实-结论,2018/6/11,52,第二题: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四、关于权利要求2和3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2的新颖性(5)-单独对比(D1)-区别特征-结论权利要求3的创造性(3)-区别(药物不同)-无启示-结论,2018/6/11,53,第二题: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五、关于权利要求1-6不支持的问题-事实(无具体理由)-结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卷
24、面分(3),2018/6/11,54,第三题:答复补充意见(14),1、无效提出时机的答复(6) -举证期+例外(1月+合并式) -权1情形+结论(合并式) -权2情形+结论(删除式)2、A9及A2.2条的答复(5) -新型和外观不属于相同的保护客体 -A2.2的意见超出举证期卷面分(3),2018/6/11,55,第四题:发表代理意见(5),1、公民代理人 -核实身份证和委托书 -公民代理的权限2、专利代理人 -核实身份证、代理执业证、委托书 -不得私自接受委托 -不得接受有利害关系的一方委托,2018/6/11,56,案例4、申请实务题,独立权利要求撰写要点 -R20.2 -A22 -A2
25、6.4,2018/6/11,57,案例4、申请实务题,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1、解决非鼾声启动止鼾装置的问题2、解决止鼾装置启动使使用者惊醒的问题,2018/6/11,58,案例4、申请实务题,1、一种止鼾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和用来使枕头晃动的振动器,当音频检测到音频信号后,启动振动器。R20.2,A22,A26.4,2018/6/11,59,案例4、申请实务题,1、一种止鼾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和用来使枕头晃动的止鼾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枕1、一种止鼾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和用来使枕头晃动的止鼾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枕头还包括比较器,该比较器中,将使用者打鼾时常见声音频率段预先设定为标准值,比
26、较器将音频检测器检测到的声音信号与预设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如果经判断,该信号属于预设频率段的声音,则比较器向止鼾装置输出信号,启动止鼾装置;所述止鼾装置包括(1)。,2018/6/11,60,案例4、申请实务题,1、一种止鼾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和用来使枕头晃动的止鼾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枕1、一种止鼾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和用来使枕头晃动的止鼾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枕头还包括比较器,该比较器中,将使用者打鼾时常见声音频率段预先设定为标准值,比较器将音频检测器检测到的声音信号与预设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如果经判断,该信号属于预设频率段的声音,则比较器向止鼾装置输出信号,启动止鼾装置;所述止鼾装置包括(2)
27、。,2018/6/11,61,案例4、申请实务题,是否需要分案申请(A31)? -前提条件(A22) -特定技术特征(A22.3) -如何判断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2018/6/11,62,案例4-申请实务题,1、一种止鼾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和用来使枕头晃动的止鼾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枕头还包括比较器,该比较器中,将使用者打鼾时常见声音频率段预先设定为标准值,比较器将音频检测器检测到的声音信号与预设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如果经判断,该信号属于预设频率段的声音,则比较器向止鼾装置输出信号,启动止鼾装置。(45),2018/6/11,63,案例4-申请实务题,2、根据权利要求1的止鼾枕头,其特征在于:所述
28、止鼾装置包括设置在枕芯下的多个气囊,其与气泵相连,气囊控制器控制气泵向其中一气囊充、放气,且各气囊的充分、放气时间和速度可调节,从而使枕头产生晃动。(5)(R20.2),2018/6/11,64,案例4-申请实务题,3、根据权利要求1的止鼾枕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鼾装置在枕头下依次设置的支撑板,与支撑板连接的摇动板,以及与摇动板嵌合的底板,底板内设有与比较器相连的驱动器。(5)(R20.2),2018/6/11,65,案例4-申请实务题,4、根据权利要求1的止鼾枕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鼾装置为与振动电机相连的振动器。 (D2)5、根据权利要求1的止鼾枕头,包括头枕和颈枕。6、根据权利要求6的止鼾枕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枕和/或颈枕上面缝缀有药垫,其中装有预防和治疗颈椎病的药物。,2018/6/11,66,案例4-申请实务题,1、权利要求的撰写 -R20.2(技术问题) -A22(新颖性和创造性) -A26.4(清楚和支持),2018/6/11,67,预祝大家考试顺利,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