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14 个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消费品 征税环节1.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2.卷烟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3.其他应税消费品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缴纳(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增加了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对卷烟批发企业征税提供了依据。
2、(三)税率 消费品 税率形式啤酒、黄酒、成品油 从量定额卷烟、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 复合征税其他应税消费品 从价定率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况:(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例题】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有( )。 A.啤酒 B.黄酒 C.粮食白酒 D.卷烟 E.果木酒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白酒(分为粮
3、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和卷烟实行复合计征消费税,果木酒从价计征消费税。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定额(成品油、啤酒、黄酒)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课税数量的规定(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消费品的,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课税数量单位税
4、额(一)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代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与审核可以与增值税同步进行,尤其是采用从价定率征收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其计税依据都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价外费用的范围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额;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费。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2.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支付代购手续费等也要视为销售行为。(1)按增值税中所讲内容确认销售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2)计提应纳消费税额: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3.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规定及账务处理 具体情形 税法规定 账务处理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包装物 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包装物押金 一般商品收取时,不纳消费税和增值税(1)收取时借:银行存款逾期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贷:其他应付款(2)逾期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
6、品在收取押金时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1)收取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借:其他应付款贷:应交税费增(销)借:其他应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逾期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已经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收取的押金,在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押金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应交税费增(销)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营业外收入例题:1.2012 年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押金 1170 元,逾期一年未收回包装物,消费税适用税率 10%。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正确答案收取押金时:借:银行存款 1170贷:其他应付款 1170逾期时:借:其他应付款 1170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7、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2.某企业 2012 年 2 月销售白酒不含税价 10000 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 元,消费税适用税率 20%,从量计征的消费税 500 元。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正确答案借:银行存款 12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其他应付款 1000借:其他应付款 145.30 10001.171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0 1000020%500其他应付款 170.94 10001.1720%贷:应交税费
8、应交消费税 2670.943.下列有关消费税征税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商场零售化妆品时,其包装物不能分别核算的,计征消费税B.收取啤酒包装物押金时间超过一年不再退还的,该押金应按含税价计征消费税C.收取的一年以上不再退还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不再征收消费税D.按现行税法规定,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无论如何核算均在收取当期计征消费税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 A 注意应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零售环节不存在计税问题。啤酒是从量计征消费税,而不是从价计征消费税,因此,包装物押金不会涉及缴纳消费税的问题。对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一般应税消费品,收取的一年以上不再退还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需要征收消费税。4.
9、对应税消费品以物易物、以货抵债、投资入股的审核要点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注意:上述用途消费税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而增值税则以平均售价作为计税依据。账务处理 分类 账务处理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1)确认收入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材料、应付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销)按平均售价计算销项(2)计提消费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按最高售价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
10、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材料、应付账款等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销)按平均售价计算销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按最高售价计算例题: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 1 月将自产的化妆品与某商场进行商品交换,用 5 箱折价 10 万元(不含税)化妆品换进劳保用品一批。已知该化妆品本月最高不含税售价是每箱 3 万元,平均不含税售价是每箱 2.5万元。则该批化妆品交换商品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30%)A.0 B.3.00 C.3.75 D. 4.50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
11、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因此,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3530%=4.5(万元)。2.甲企业是制造摩托车的内资企业,最近与乙企业合办了一个摩托车经营公司。双方协定,甲企业不投资现金,而以其制造的某品牌摩托车作为投资。假定该品牌摩托车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问题:1.甲企业的这笔投资业务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2.甲企业的这笔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1)该投资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的确定应按当月该品牌摩托车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应按当月该品牌摩托车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2)该投资业务
12、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应分解为按公允价格销售该品牌摩托车和投资两笔业务,应按当月该品牌摩托车的平均销售价格确认收入,并确认相应的销售成本,以收入减去成本及相关的税金及附加后确认资产转让所得。5.关联企业转让定价审核要点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进行纳税调整。方法: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照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按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注意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自 2009 年 8 月 1 日起: 情形 税务处理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
13、格 70%(含 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50%至 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60%至70%范围内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 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
14、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 3 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纳税的规定(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2)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纳税。2.销售额的确定四个字:顺序(先售价,后组价)、组价(1)同类产品售价(2)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成本利润率从价定率 (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10%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15、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3.账务处理在会计核算上,凡未作收入的,其销售税金及附加就不能列入收入的备抵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只能由有关科目来负担。(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1.注意审查是否属于假委托加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2.如何纳税 委托方 受托方增值税 增值税的负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消费税的纳税人 除个体经营者外,代收代缴消费税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如果受托方
16、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1)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3.计税依据(1)增值税加工费用(2)消费税四个字:顺序、组价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从价定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 复合计税(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材料成本:不含增值税的材料成本;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成本,但是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例题】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 10 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 1 万元(含
17、税),另收取加工费 3 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 5%,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A.13.68 B.14.13 C.14.74 D.15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组成计税价格=(104/1.17)/(15%)=14.13(万元)4.账务处理用途 税收政策 对账务处理的影响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或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等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已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18、待最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已纳税款按规定不予抵扣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组成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材料 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随同加工费支付的、不得抵扣的增值税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收回后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支付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例 621】新兴摩托车厂委托江南橡胶厂加工摩托车轮胎 500 套,新兴摩托车厂提供橡胶 5000
19、公斤,单位成本为 12 元,江南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 10 公斤,收取加工费 10 元,代垫辅料 10 元,则新兴摩托车厂委托加工摩托车轮胎应纳消费税500(10121010)(13%)3%2164.95(元),应纳增值税(1010)50017%1700 (元)。 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相关账务处理为:(1)发出原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0贷:原材料橡胶 60000(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贷:银行存款 11700(3)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 2164.95贷:银行存款 2164.95(4)
20、收回入库后借:原材料轮胎 72164.95贷:委托加工物资 72164.95(5)对外销售时除了作收入的账务处理外,同时结转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 72164.95贷:原材料轮胎 72164.95若用于连续生产同类应税消费品,按前例的数据,则(1)、(2)的账务处理相同,其他账务处理如下:(3)缴纳委托加工轮胎的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164.95贷:银行存款 2164.95(4)继续加工后的轮胎以不含税价 20 万元售出借:银行存款 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5)计提最终产品销售的消费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贷:应交税
21、费应交消费税 6000(6)缴纳实际应纳的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835.05贷:银行存款 3835.05【例题】1.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应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A.支付的委托加工费B.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税务认证)C.支付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E.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材料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已通过税务认证)不用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而是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2.某汽车厂发出材料委托某
22、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 10000 元,受托方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 1579 元,增值税 1700 元,该汽车厂在提货时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 )。A.借:委托加工物资 13279贷:银行存款 13279B.借:委托加工物资 1157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贷:银行存款 13279C.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7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贷:银行存款 13279D.借:生产成本 13279贷:银行存款 13279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收回委托加
23、工应税消费品时应该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 2008 年打算将购进的 100 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据测算若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 50 万元,而如果委托另一长期合作企业生产,对方收取的加工费用也为 50 万元,此两种生产方式生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价均为 260 万元。问题:假定成本、费用,产品品质等要件都相同,且不考虑生产和委托加工期间费用,分别计算两种生产方式下应缴纳的消费税、企业利润,并指出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劣。(提示:消费税税率为 30%)正确答案(1)自行生产自行生产的消费税26030%78(万元)自行生产方式
24、下的利润260100507832(万元)(2)委托加工委托加工的消费税(10050)(130%)30%64.29(万元)委托生产方式下利润2601005064.2945.71(万元)(3)比较委托加工方式优于自行生产方式 (四)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
25、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注意以下问题:(1)酒及酒精、成品油(石脑油、润滑油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不抵税;(2)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3)除石
26、脑油外,其他的要求必须是同类消费品抵税;(4)继续生产抵税,零售不抵税。(五)进口应税消费品1.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从价定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2.账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一般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在将消费税计入进口应税消费品成本时,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先提货、后缴纳消费税的,或者用于连续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
27、扣税的,可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核算。(六)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退免税的计算(175 页、186 页) 类型 税法规定 审核要点 退关或退货时的处理1.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直接予以免税(1)单证齐全两单一票(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2)从价定率:按人民币离岸价格免征消费税;从量定额:按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可暂不办理补税2.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1)从价定率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税率(2)从量定额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1)单证齐全(两单两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发票、购货发票,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
28、款书;(2)从价定率:按购进金额退消费税;从量定额:按实际出口数量退消费税。应当在当期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例题】问题:1.根据下列业务,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2.计算当月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乐居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实木漆饰地板(以下简称漆板),也接受委托加工实木漆饰地板。(漆板消费税税率 5%。)2008 年 2 月期末: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 8000 元;各种增值税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了认证手续。2008 年 3 月有关购销经济业务如下:(一)账务处理1.3 月 2 日发出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 100 000 元
29、,委托代销商代销; 2.3 月 7 日向林场购进其自产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 250 000 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付讫;3.3 月 8 日发出原木一批,委托协作厂加工实木白坯地板,实际成本 l00 000 元;4.3 月 9 日接受某装潢公司委托定制一批特种漆板,装潢公司发来加工用木材一批,成本为 50 000 元,已全部交到生产车间进行加工;以银行存款收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 3000 元;5.3 月 11 日向木材公司购进木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 000 元,税额 34 000 元,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一份;取得木材运输部门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的运输专用发票注明
30、:运费 8000 元,装卸费 1000 元,款项用支票付清;6.3 月 12 日协作厂实木白坯地板全部加工完毕,提货时,协作厂收取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4 000 元,税额 2380 元,另代扣消费税6000 元,款项均已经支付。白坯实木地板收到后拟再生产漆板;7.3 月 13 日因材料仓库发生火灾,部分库存材料发生损失,经盘点损失情况为:外购原木 30 000 元,外购木材 20 000 元;8.3 月 l5 日新办公楼在建工程领用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 70 000 元(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 90 000 元);9.3 月 l6 日收到上月委托代销商的代销货物汇款 60 000
31、 元,并取得代销清单;10.3 月 18 日上月销售的一批漆板因质量有问题,经与购货方协调,购货方以 8 折购进,凭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 000 元,税额3400 元:同时款项也退还给购货方;11.3 月 22 日零售给居民个人漆板一批,价税合计 11 700 元,应居民要求上门进行铺装,另收铺装费 2000 元,款项均收到并缴存银行;12.3 月 25 日装潢公司定制的特种漆板加工完毕,全部发给装潢公司,按协议约定收取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7000 元,税额 ll90 元,余款 5190 元装潢公司尚未支付;13
32、.3 月 28 日厂门市部报来零售漆板收入合计 351 000 元(按出厂价计算为 292 500 元),其中 234 000 元开具普通发票,其余部分未开具发票,所有款项已解存开户银行;14.3 月 31 日发来本月剩余的代销漆板清单,当月代销收入价税合计 409 500 元,应付代销手续费 15 000 元,扣除 3 月 16 日已汇款项,收到代销商汇款 334 500 元;15.经核实 3 月白坯实木板期初无余额,期末余额为 12 000 元,发出额系生产漆板领用,其他业务无涉税事项。(二)计算当月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答案解析1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33、100000贷:库存商品 100000答案解析2进项税额25000013%32500(元)借:原材料原木 217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500贷:银行存款 250000答案解析3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贷:原材料原木 100000答案解析4委托方发来的木材做代管物资备查记录。银行存款收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做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3000贷:其他应付款 3000答案解析5进项税额3400080007%34560(元)借:原材料木材 20844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560贷:应付票据 234000银行存款 9000答案解析6借:委托加工物资 14000应交税
34、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80应交消费税 6000贷:银行存款 22380借:原材料白坯地板 114000贷:委托加工物资 114000答案解析7进项税额转出30000(113%)13%2000017%7882.76(元)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7882.76贷:原材料原木 30000木材 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882.76答案解析8销项税额9000017%15300(元)应纳消费税900005%4500(元)借:在建工程 89800贷:库存商品漆板 7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应交消费税 4500答案解析9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17%)
35、17%8717.95(元)借:银行存款 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1282.0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7.95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64.1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564.10应同时结转其成本,但没有相应数据。答案解析10借:银行存款 234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答案解析11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02000)(117%)17%1990.60(元)应纳消费税(117002000)(11
36、7%)5%585.47(元)借:银行存款 13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1709.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90.6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85.47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85.47答案解析12借:应收账款 5190其他应付款 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同时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007000)(15%)5%3000(元)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答案解析13增值税销项税额351000(117%)17%51000(元)应纳消费税351000(117%)5%15000(元)借:银行存款 35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应
37、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结转成本略答案解析14主营业务收入(40950060000)/1.17298717.95(元)增值税销项税额298717.9517%50782.05(元)借:银行存款 334500销售费用 15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98717.9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782.05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35.9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4935.90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贷:委托代销商品 100000 正确答案15当月生产领用白坯实木板成本011400012000102000
38、(元)生产领用漆板,准予在本期抵扣的消费税(11400012000)11400060005368.42(元)1.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8717.9534001990.611905100050782.05125580.6(元)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25003456023807882.768000(上月留抵税额)69557.24(元)当月应纳增值税125580.669557.2456023.36(元)2.当月生产领用白坯实木板成本011400012000102000(元)可以抵扣的消费税10200011400060005368.42(元)应纳消费税45002564.10585.471500014
39、935.905368.4232217.05(元)此外,本月因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退回不含税价格 20000 元的漆板,应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 1000 元,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007000)(15%)5%3000(元)三、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掌握)五类:烟类、酒及酒精、成品油、小汽车、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注意:(1)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不含出口免税部分;(2)“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例题】计算 A 卷烟厂 2010 年 1 月份应纳的消费税税款,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填写消费
40、税纳税申报表。资料:A 卷烟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其不含增值税的调拨价格为 68 元/标准条,税务机关为其核定的纳税期限为 1 个月。该厂 2010年 1 月 1 日未缴的消费税为 4 360 000 元,2010 年 1 月 10 日缴纳到税务机关。该企业的卷烟属于乙类卷烟,比例税率为 36%,定额税率为 0.003 元/支,即150 元/标准箱。2010 年 1 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月初库存外购烟丝的买价为 300 万元。2.1 月 8 日购入烟丝,不含增值税价款为 500 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账单和烟丝同时到达企业,该批烟丝已经验收入库。3.1 月 9 日
41、委托 B 烟丝厂加工烟丝一批,原材料成本为 100 000 元,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 40 000 元。B 烟丝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1 月 25日烟丝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取得 B 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收回烟丝后用于生产卷烟。4.1 月 10 日,将本厂生产的 200 条卷烟用作礼品,赠送给客户,其生产成本为 5 600 元。5.1 月 22 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卷烟 1 000 标准箱(5000 万支),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700 万元,该批卷烟的销售成本为 700 万元。6.月末烟丝存货为 200 万元。正确答案将外购烟丝用于生产卷烟,可按生产领用
42、数量抵扣烟丝已纳消费税。借:原材料烟丝 3 500 0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5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000贷:银行存款 5 850 000正确答案由于 B 烟丝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委托加工这批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应由 B 烟丝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00030%=60000(元)忽略城建和教育费附加(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贷:原材料 1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时B 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00030%=60000(元)应纳增值税4000017%6800(元)账务处理为:借:委托加工物资 40 000应
43、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 000贷:银行存款 106 800(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借:原材料 140 000贷:委托加工物资 140 000(4)用于生产卷烟时借:生产成本 140 000贷:原材料 140 000正确答案A 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卷烟赠送客户,属于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应该在移送使用时纳税。应该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68 元/条确定销售额。计税销售额=68200=13600(元)应纳的增值税=1360017%=2312(元)应纳消费税=1360036%+2002000.003=5016(元)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44、12 928贷:库存商品 5 6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312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 016 正确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0017%2890000(元)应纳消费税=1700000036% + 1000150 =6270000(元)确认销售收入借:银行存款 19 89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卷烟 17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890 000计提消费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27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 270 000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7 000 000贷:库存商品 7 000 000正确答案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的买价或数
45、量=300+500-200=600(万元)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60030%=180(万元)全月应纳消费税=5016+6270000-1800000-60000=4415016(元) 由 B 烟丝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0000 元。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2010 年 1 月 1 日 至 2010 年 1 月 31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A 卷烟厂 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2010 年 2 月 10 日 单位:卷烟万支、雪茄烟支、烟丝千克;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适用税率 销售 销售额 应纳税额 定额税率比例税率 数量卷烟 30 元/万支 36% 5004 1
46、7 013 600.00 6 275 016.00 卷烟 30 元/万支 56% 0 0.00 0.00 雪茄烟 25% 0 0.00 0.00 烟丝 30% 0 0.00 0.00 合计 6 275 016.00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1 860 000本期减(免)税额: 0.00 期初未缴税额: 4 360 000.00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经办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联系电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4 360 000.00 本期预缴税额:0.00本期应补(退)税额:4 415 016.00期末未缴税额: 4 415 016.00(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授权声明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授权人签章:赠送的卷烟为 200 条,折合 4 万支,销售的卷烟为 5000 万支,因此销售数量为 5004 万支。销售额=13 600+17 000 000=17 013 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