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常务副总经理聘用合同书甲方:华宏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吉财 联系电话:13874402193 乙方:范坤明身份证号:432622196609254917 联系电话:13607393848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本合同为公司劳动合同书以外的补充协议) ,双方应诚信共守。第一条 聘用期限1. 聘用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1 日止。2. 聘用期限到期时双方可协商续订,如果没继续签订即视为此合同为继续延续。第二条 聘用岗位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为常务副总经理,乙方应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协助
2、总经理制定并实施公司战略、经营计划、组织规划、企业文化等政策方略,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及发展目标。依照具体授权负责构建和管理公司行政人事体系、财务体系、产销运营体系,全面推进,逐步实施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建设,以运营、赢利、发展为核心,打造高效团队。第三条 聘用待遇1. 聘用期间,乙方月出勤按 26 天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报酬采用岗位工资制 +年终奖的计核办法,即确定年固定岗位工资为 12 万元(节假日不扣工资),具体发放方式为:(1)乙方从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之三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标准为 1 万元/月,先按 8 千元/月发放,试用没合格在离厂结算时按 9 千元核发(将未
3、发的 1 千元补发完) ;(2)试用期满合格续职后月工资标准为 1 万元,每月先按 9 千元发放(在第四个月工资核算时将试用期三个月欠发的 2 千元/月先补发 3 千元, 余下 3 千元及试用期满后每月欠发的 1 千元均到年底待完成销售额 4000 万元后一次性全部发放(未完成不予发放) 。(3)年终奖为超过年必保销售额之超过部份的纯利润的 40%中的 4.3%(春节假前一次性发放)。2. 聘用期间,甲方根据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3. 聘用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依照本公司有关规定享受高级管理人员对应标准的休假待遇、福利待遇和生活待遇。4.聘用期间, 甲方给予乙方的
4、出差费用、交通费用、招待费用、通信费用等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的权责和义务(1) 甲方坚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用人原则,极力支持乙方的管理工作,充分放权给乙方管理公司,在给予乙方的职权范围内,不干涉乙方的管理内政,也不随意安排其他人员擅自介入乙方管控范围内进行管理;(2) 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政府关系和周边邻居关系,协助乙方处理好员工一些棘手的劳动纠纷,协助乙方处理周边社会治安问题;(3) 确保乙方需要运转的资金能及时到位,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能按时发放,确保员工的食宿无忧;2(4) 负责牵头开发客户 ,确保订单量能满足生产的需求;(5)乙方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
5、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带头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因乙方管理不当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时,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理。2. 乙方的权责及义务(1) 在董事长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全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一切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执行公司董事长决议,对公司管理负总责;(2)对管辖人员有人事任免权,工资待遇调整权,奖罚权,批假权,费用终审权,交通、通信及相关福利的享受批准权,文件审核下发权;(3)对公司因经营及管理所产生的一次性费用在2万以内时有最终审批权;(4) 在董事长的指导下,要正确引导管辖人员尽职尽责的确保稳定现有销售市场,全力开发新客户,形成一个市场
6、结构合理、销售稳定、客户关系密切的市场网络,全力以赴完成年内销售目标;(5)要正确管理好公司各部门,抓好公司销售、生产、人事行政、品质、安全、现场等管理工作,并带头和督促抓好各部门正规化、程序化、专业法、制度化等培训及执行工作;(6)在权限范围内,严格审批各种费用开支,全面降低各种成本,创效益最大化;及时掌握各种行情,认真分析各种风险,严把市场、销售货款、资金使用风险关;(7)及时了解掌握各种情况,果断、准确处理一切相关问题,每月组织召开部门协调总结会并向董事长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第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 聘用合同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订
7、立相应的变更合同。2. 聘用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3.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第六条 竞业保密1.乙方对甲方的经营、管理、业务信息等商业秘密在聘用期内及聘用期外均有保密义务。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者相竞争的行业。第七条 违约责任1. 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无故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额以乙方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为基数。第八条 其他事项1. 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解决。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1签订地点: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