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研究一、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监管性规定的法律文件主要是证监会于2008 年 10 月 9 日制定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 (证监会令第 57 号) 。主要内容包括:一、 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 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增加规定:“ 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 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 “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2、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修改为: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 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五、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
3、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六、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2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 年修订) 第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七、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最近,证监会加强了对(
4、拟)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管,主要法律性文件为证监会公告201141 号第(九)条的规定: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上市公司应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提升股东回报,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应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充分披露利润分配信息,便于投资者进行决策。上市公司应在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股利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以及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同时应披露本次股利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5、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由上述可见,证监会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管,主要包括:第一,强化、细化上市公司在利润分配上的信息披露,以便于投资者的决策;第二,明确了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加强独
6、立董事监督职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查询,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企业,证监会并未有对分红政策直接的要3求与规定,但拟上市公司最终会转变为挂牌上市的公众公司,从这一角度来讲,拟上市公司可以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规范。至于具体的分配政策,则需要根据合自身情况,并结合其他已上市公司的做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二、近期上市公司案例分析1、近期上市公司案例本文主要选取了 2012 年 1 月 1 日-2012 年 2 月 23 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的中小板企业所披露的分红政策。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上市板块 分红政策所处行业1 卡奴迪路002656 中小板发行上市后的前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
7、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发行上市三年后 ,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定现金分红比例,但各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各年度的盈利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实施股票股利利润分配办法。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2 中科金财002657 中小板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当年实现的每股收益超过0.5 元时,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并同意在满足公司章程(草案)所规定的发放股利的条件下,本次上市后的未来三年内,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8、的可分配利润的15%,并且公司计划在年度每股收益在0.5 元以上时发放股票股利。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但连续任何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3 雪迪龙002658 中小板1、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2、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独立董事应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涉及股票分红的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
9、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说明;3、公司在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急需投资项目的条件下,应尽量加大各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频率;此外,公司对于上市后近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为:公司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股利将不少于2,000万元,同时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上市后第二个、第三个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股利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 中泰桥梁 中小板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前一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其中: 土木4002659 上市后前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均为前一年度
10、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工程建筑业5 京威股份002662 中小板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6 克明面业002661 中小板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可以采取现金或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此外,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11、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拟定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由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特定情况下,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由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五)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此外,还制定了上市三年内的分红规划。食品加工业7 万润科技002654 中小
12、板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至少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
13、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专门的分红规划:2011-2013 年,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李志江、罗小艳和李驰承诺:其在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提案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六十六条中有关现金分配股利的条款(“公司至少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电子元器件制造业5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同时李志江、罗小艳和李驰还承诺:如果将发生致使控制权转移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前提是股
14、权受让方承诺继续履行股权出让方上述有关不会提案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六十六条中有关现金分配股利条款的承诺。8 共达电声002655 中小板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考虑到公司全年经营成果尚未最终确定,依法可分配利润数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原则上不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确定的经营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
15、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电子元器件制造业9 扬子新材002652 中小板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一)利润分配原则: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二)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股利分配政策。(三)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五)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
16、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金属制品业10 海思科002653 中小板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利润中可供分配利润部分的百分之十,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平均不少于百分之四十。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
17、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3、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4、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18、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6、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监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医药制造业11 博彦科技 中小板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计算6002649 1、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
19、,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利润;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3、公司每年须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4、董事会可以提出包含现金分红及股票的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除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外,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随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所
20、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当年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意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为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回避表决。未来三年,管理层预计公司将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可以满足分红条件。为了保证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通过相关决议,确定未来三年,公司除符合公司章
21、程规定的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之外,另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暨2012-2014 年,合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机应用服务业12 加加食品002650 中小板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三)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在满足正常经营及可预见的重大投资计划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剩余可
22、供分配的利润进行现金分配。 (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五)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食品制造业13 利君股份002651 中小板根据公司章程(草案)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3、,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专用设备制造业7(4)利润分配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
24、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注:以上信息来源于巨潮网:http:/。2、在会预披露拟上市公司案例本文主要选取了 2012 年 1 月 1 日-2012 年 2 月 23 日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的中小板企业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分红政策。序号 公司名称拟上市板块 分红政策所处行业1 百洋水产 中小板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5%;上市当年及其后两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水产行业2 顺威精
25、密 中小板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每年余下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未来,公司董事会将会确保在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30%的最低标准的前提下,根据以后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并参考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拟定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塑料零件制造3 美大实业 中小板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发行上市三年
26、内内(含发行当年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家用厨房电器行业4 第一拖拉机 中小板(1)在符合公司法有关利润分配的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红;(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境内外会计报表的孰低值)的25%;(3)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和外部监
27、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一拖股份董事会审议后提交一拖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另外,本公司拟定的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为: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在满足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的情况下,择机至少发放一次股票股利。农业机械行业85 人民网 中小板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1-2013年)的议案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公司利润分配政
28、策为以现金、股票或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3)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5)如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互联网信息服务业6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中小板(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2)利润分配的原则:公
29、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3)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7)公司根
30、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代物流服务业7 龙泉管道 中小板(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公司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
31、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6)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公司利润分配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
32、审议通过。水泥制品和石棉水泥制品业(混凝土管道行业)9(7)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8 宏昌电子 中小板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应考虑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
33、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该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精细化工行业9 华东重机 中小板1、在公司实现盈利年度,公司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2、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34、金分红或股利分配。3、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如有) 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4、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
35、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决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应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36、还其占用的资金。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10 美盛文化 中小板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结合股票的方式分配利润。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4、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5、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动漫服饰行业10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37、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11 天能科技 中小板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并且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应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太阳能光伏行业12 龙洲运输 中小板(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
38、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3)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100%时,可以发放股票股利。(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
39、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可制订股利分配规划,并报股东大会批准。(6)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7)存在
40、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8)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上市后未来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另外,公司计划在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100%时发放股票股利,具体送股比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汽车运输业13 新远程电缆 中小板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加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现金股利的条件和比例:现金股利在公司符合股利分配条件,并有足够的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发放。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41、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3、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定期报告中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将对此发表独立意见。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电线电缆行业11还其占用的资金。5、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在股东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
42、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14 莎普爱思药业 中小板公司章程 (草案) 、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2011年至2013年股利分配计划:公司股利分配方式以现金分配为主。根据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基本因素,为切实回报股东,公司每年(含2011年至2013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各年度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制剂15 和邦股份 中小板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43、,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因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10%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在此种情况下,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3、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44、批准。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基础性化工行业(纯碱和氯化铵)16 日出东方太阳能 中小板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2011-2013年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
45、 2011-2013年每年采取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太阳能热利用行业17 汉嘉设计 中小板2012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为:(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46、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在公司快速成长的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4)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业)12(5)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除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外,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
47、事应当对此发表意见。18 美亚光电 中小板(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4)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
48、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5)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外部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6)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外部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通
49、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专用设备制造业(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业)19 中煤装备 中小板1、股利分配的原则和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股利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4、对于公司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定期报告中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采矿、采石设备制造业2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 中小板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