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税收风险防范,讲 解 大 纲,一、筹建期间的政策解析二、建设期间的政策解析三、内部认购以后的政策解析四、公开销售以后的政策解析五、交付使用以后的政策解析,设立房地产公司,一、公司设立采取准则主义公司法具体规定: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 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设立房地产公司,2、法人代表选择确定: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3、法人人格的丧失:20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2、承担连带责任;4、不得抽逃出资:刑法159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否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5、投资的资本金不到位,国税函2009312号6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58-64条,设立房地产公司,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1、29条,五个条件及需要到地方政府规定部门备案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5)其他6)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30条,设立房地产公司,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的规定1、5条:1)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2)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
3、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2、8条: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主管部门备案。3、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变革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83号、旧新31号,设立房地产公司,六、有关税收规定及纳税筹划 1、股东出资方式不同的税负分析 1)货币出资 2)货物出资 增值税的规定及相关票据 3)无形资产出资(除土地使用权以外) 4)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出资 财税200621号的相关规定 5)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出资 6)以投资权出资 7)以债权出资,设立房地产公司,2、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税负差异 3、内资和外资公司税负差异 4、分公司和子公司税负差异 5、本环节涉及的
4、主要税种 6、 汇总纳税分析,筹建年度申报表,如果尚未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筹建阶段发生的企业开办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归集,会计规范要求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进入会计损益,税法一般要求在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申报扣除,即会计和税法基本一致,或者按照不低于36个月分摊资产负债表体现持续发生开办费,损益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均为零,不涉及纳税调整,筹建年度申报表,如果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筹建阶段发生的企业开办费用,直接确认为管理费用进入会计损益,但税法认为尚未进入生产经营期,不允许申报扣除,一般要求在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申报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或者按照不低于36个月分摊损益表为负数,但所
5、得税申报表应当体现纳税调整增加,即零申报,未来年度体现纳税调整减少,前期立项,一、可行性研究与策划二、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局三、申请开发项目立项规划局四、委托勘察和设计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六、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建委,前期立项,前期立项涉及税种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土地储备制度-一级开发1、有偿使用,招标、拍卖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2002年7月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3、2003年8月1
6、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1、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2、取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8条,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取得出租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三、取得土地使用权环节涉及税种分析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印花税的全部业务列举2、契税有关自承自建行为的简介3、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具体操作4、承诺负担对方税收的问题,取得
7、土地使用权,四、取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同方式1、购买土地使用权2、购买整体资产3、购买股权4、合并讨论,吸收合并的财务处理及清算的规定5、分立购买股权讨论,哪种分立的方式税负最轻?,取得土地使用权,五、不同方式取得土地税负比较分析及筹划1、出让招拍挂方式2、购买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3、购买股权方式:股权转让书据0.1%4、合并公司方式5、分立公司方式 6、租赁方式,取得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资产重组中的运用,六、债务重组1.债务重组会计处理:(1)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2.债务重组一般性所得税处理(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 (2)债权转股权3.债务重组特殊性所得税处理(1)债务重组
8、所得分5年缴纳所得税(?) (2)债权转股权的处理,取得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资产重组中的运用,七、企 业 重 组-股权收购1.股权收购的会计处理(1)同一控制下股权收购会计处理a)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帐面价值计量。b)合并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照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帐面价值的份额计量c)合并方支付的对价按帐面价值结转d)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帐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取得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资产重组中的运用,(2)非同一控制下股权收购会计处理a)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购买日其在被合并方的帐面价值计量。b
9、)合并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照购买日取得被合并方股权支付对 价的公允价值及支付相关税费计量c)合并方支付的对价在购买日确认的公允价值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应作 为资产处置损 益,计入当期利润表。2.股权收购的一般性所得税处理 1)同一控制下:不同,需要调整 2)非同一控制下:相同3.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1)同一控制下:不全一致,需要调整 2)非同一控制下:不同,需要调整,取得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资产重组中的运用,八、资产收购1.资产收购的会计处理1)一般性收购业务会计处理 2)非货币资产交易会计处理 3)有商业交易实质 4)没有商业交易实质2.资产收购一般性税务处理1)一般性收购,税务与
10、会计处理相同 2)有商业交易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税务与会计处理同3)没有商业交易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易,所得税视同销售,需要纳税调整3.资产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1)一般性收购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2)有商业交易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易,税务与会计处理不同,需调整3) 没有商业交易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易,税务与会计处理相同,取得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资产重组中的运用,九、企业合并1.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合并准则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会计处理a)以发行权宜性证券合并 b)以付现、非现金方式合并2)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会计处里a)以发行权宜性证券合并 b)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合并2.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11、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会计与税务处理不同,需要调整2)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会计与税务处理相同,不需要调整3.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取得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资产重组中的运用,十、企业分立1.企业分立的会计处理1)同一控制下分立会计处理a) 以发行权宜性证券分立 b)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分立2)非同一控制下分立会计处理a) 以发行权宜性证券分立 b)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分立2.企业分立一般性税务处理 3.企业分立特殊性税务处理,取得土地使用权,十一、拆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拆迁
12、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4、拆迁当事人涉及的税收(法人和自然人)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取得土地使用权,例:某房地产企业就地安置拆迁户5000平米,市场售价8000元,土地成本2亿元,建筑施工等其他开发成本8000万元,总可售面积8万平米。拆迁补偿费支出:5000*8000=4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5000*8000=4000万元单位可售面积计税成本=(2亿+8000万+4000万)/80000平米=4000元/平米视同销售成本:4000*5000=2000万元视同销售所得:4000 -2000=2000万元需要在拆迁当期确认视同销售所得2000万元。,前期报批报建准备工作,前
13、期报批报建阶段涉及税收及筹划1、拆迁方式不同涉及的税收2、规划设计环节需要考虑的税收因素 1)土增税的免税政策及清算问题 2)所得税的成本对象划分及分摊3、通过税负测算确定设计方案,项目施工建设,一、开发成本核算内容财务核算的具体程序以及账套的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项目施工建设,二、项目开发成本对象的确定1、有关法律:计委申请立项、规划局规划设计2、会计核算3、土地增值税要求4、所得税要求 1)确定成本对象原则:可否销售、分类归集、功能区分、定价差异、成本差异、权益区分; 2)共同成本分摊方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
14、价法。,项目施工建设,三、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1、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2、涉及税务问题 1)一般按占地面积法,否则需要商税务机关同意; 2)契税及拆迁补偿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 3)购买股权及合并、分立方式取得土地成本注意 问题。 4)交纳土地使用税,项目施工建设,四、前期工程费1、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2、注意税务事项 1)从
15、土增税的角度考虑 2)取得土地的状态对此支出的影响 3)有关合同签订注意问题,国税发 20092 4)在所得税上分摊方法没有明确,可以用建筑面积法,项目施工建设,五、基础设施费核算注意问题:1、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2、注意税务事项 1)土增税问题2)在所得税上分摊方法未明确,可以用建筑面积,项目施工建设,六、建筑安装工程费1、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和开发项目安装工程费等(包括内外装饰 国税函199853
16、 )2、注意税务事项 1)甲供材的合法性及如何签订甲供材合同 2)取得发票是否合规(如何防控) 3)虚开发票遗留问题(虚开建安发票的风险提示) 4)所得税无分摊方法明确规定,可以用建筑面法 5)对单位建安成本的掌控 6)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项目施工建设,七、配套设施费1、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2、法律产权问题:物权法及高院解释3、注意税务事项 1)在所得税上要求采取建筑面积分摊方法 2)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3)人防工程处理 4)土地增值税,项目施工建设,八、开发间接费1、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
17、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2、注意税务事项 1)会计、所得税、土增税口径差别 2)利息费用所得税要求直接成本法或预算造价法 3)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4)土地增值税,项目施工建设,九、其他有关注意事项1、权责发生制原则2、发票问题3、分配方法及原则4、事后事项的处理5、施工过程中的资产损失:土地、开发产品报废或毁损,项目开发方式,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联建需要就以房换地和以地换房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和转
18、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合作建房是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营业税的合作建房方式:国税函1994644、国税函1995156、国税函1996718、国税函2005103,预售环节,一、商品房预售条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3条: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环节,二、预售商品房的会计核算 1、取得预售款时
19、 2、结转收入时 3、纳税要求: 1 )季度预交所得税 2 )按会计利润总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3 )季度预缴所得税时调整项目有明确规定 4 )季度预缴所得税时,按预收房款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预售环节,5、土地增值税6、营业税及附加7、印花税,预售环节,四、销售方式 1、自行销售 2、交代理公司销售:国税函1996684、国税函2005917、国税发200631号、国税发200931号。,竣工验收环节,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8条: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
20、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竣工验收环节,二、财税事项1、会计业务的处理2、所得税业务的处理(完工条件)3、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现房销售,一、现房销售条件1、预售的条件2、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现房销售,二、会计核算处理 1、 会计收入确认条件 2、原来预售商品房结转的核算 3、现房销售的核算 4、完工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对以前按预计毛利缴纳了所得税的预售房款如何处理,现房销售,三、营业税的处理1、营业税纳税义务实现时间2、营业税计税依据3、营业税视同销售4、原来预售商品房的处理5、现房销售的处理,现房销售,四、所得税处理:1、所得税纳税义务实现时间2、所得
21、税计税依据3、不同销售方式所得税收入确认4、所得税视同销售5、原来预售商品房的处理6、现房销售的处理,现房销售,五、土地增值税处理:1、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2、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3、土地增值税视同销售4、土地增值税计算5、土地增值税清算注意事项,现房销售,六、不交税及免税规定1、营业税:财税20007、国税发200213号、国税发2002191号、165、国税发1993149号、国税函2008227号、5202、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契税,现房销售,七、房屋租赁1、一般租赁2、商品房预租3、商品房先租后售4、商品房售后包租,项目清盘及分配环节,1、土地增值税清算2、剩余物业的处理(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3、分配现金股息红利(1)投资者是企业 (2) 境内企业:符合条件的,免税,否则全额纳税4、分配股票股息红利1)个人股东 2)企业股东,本文观看结束!,谢 谢欣 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