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论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截至 2012 年上半年,中国现有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近13.9 万处。其中基督教教堂、聚会点约 5.6 万处,伊斯兰教清真寺约 3.5 万处,佛教寺院约 3.3 万处,道教宫观约 9000 处,天主教教堂、会所约 6000 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为落实这一精神,就要充分认识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并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的平台,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文化教育、城市化建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这对于开展健康的宗教活动,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社会体制,以及与之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是加强爱国宗教团体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是顺应时代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一、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功能和作用的特殊性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举行宗教仪式和进行相关活动的地点,具有传播宗教文化,渲染宗教气氛,陶冶宗教感情和净化人心、美化环境等综合性的社会功能,同时还具有道德教化、心灵抚慰、稳定团结、慈善公益、对外交流等作用。1、宗教活动场所是一种形式相对松散,凝聚力较强的社会组织,是信众寄托和表达宗教情感的精神家园,对信教群众
3、有着很大的感召力。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地方,是宗教教职人员修持、生活、传教的处所,宗教氛围浓厚,不少宗教活动场所往往还是具有重大文物价值的风景名胜,在信教群众的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信教群众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和遇到的问题,诸如规范行为道德、化解失意和挫折、和睦家庭及邻里等问题,往往能够在宗教活动场所及其组织的活动中得到改善,因此,健康和谐的宗教活动场所,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种重要的补充,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也是宗教发挥积极因素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宗教活动场所与信教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宗教活动场所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宗教的和睦,民族的
4、团结,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在信教群众中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关系到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关系到信教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2、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实现宗教与文化和社会相结合的活动中心。宗教活动场所还是群众举行公众集会和村落、社区文化活动的场所,在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中可发挥独特的作用。纵观历史,宗教历来注重社会公益事业。从我国历史进程中的宗教来看,宗教通过服务社会,造福人类,关心贫困家庭,达到了实践宗教教义的目的。从西方近现代社会发展进程来看,宗教活动场所往往与医疗卫生、教育、社会慈善、福利等紧密结合为一体。这些年来,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自身的实际,发挥优势,通
5、过力所能及的方式,积极组织社会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组织和参与捐资助学、修桥补路、助残敬老、保护环境、施医赠药、社会扶助、文化普及、排解纠纷等公益活动,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作出了不少贡献,树立了新时期宗教界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是聚集和传达正能量,增强全社会创造力的重要方面。3、宗教活动场所是党领导宗教事务的依托,也是宣传政策法规的平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地创造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地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积极调动广大信教群众地积极性和创
6、造性,使他们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很多宗教活动场所位于经济和文化都相对落后地区,群众对党的政策,对国家大政方针不了解不熟悉,因此,宗教活动场所客观上就成了党和政府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重要手段和途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本质,是教育广大信教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事务。这既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具体体现,意义重大。另一方面,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也往往需要通过宗教活动场所加以实施。例如,近年来,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问题日益突出
7、,一定程度上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宗教秩序,实践证明,运用法制方式,才能有效的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党和政府在管理宗教事务方面,已经有了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宗教活动场所既是落实这些精神的重要途径,又是向广大信教群众进行宣传的主要渠道。二、 如何发挥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发挥得如何,关系到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各宗教的自身建设和合法权益,关系到宗教活动能否正常,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挥好宗教活动场所的作用,对于加强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增强社会主义各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1、依法加
8、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利条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这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的必然要求。宗教活动场所的任务和宗旨,除了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外,还要根据宗教本身的内在要求,遵照本宗教的教制和仪规如法如律地开展宗教活动。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行政领导下和宗教团体的教务领导与帮助指导下,主要通过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财务制度的公开,形成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为补充,依靠制度管人管场所的自我教育制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高场所管理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自行管理好场所的行政、宗教活动、人事、财务、防火、生活秩序等事项。2
9、、明确新形势新任务,探讨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共建和谐社会的新途径。为数众多的有着不同信仰的信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共建和谐社会,要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结合;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遵纪守法相结合;与开展科技、教育、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使单一为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服务的场所,成为发挥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平台。要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信教群众学科技、用科技的能力,丰富信教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提高增收致富本领,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宗教和睦,维护
10、稳定大局。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得好的地方,往往讲求文明健康新生活的多了,不良生活习惯减少了;讲政策守法律的多了,闹纠纷搞磨擦的少了;讲团结讲公道的多了,无理取闹的少了;学文化学技术的多了,赌博闲聊天的少了。3、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专职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是宗教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是宗教活动场所能否成为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开展宗教工作的得力助手的关键。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决定着宗教活动场所的健康发展,对于提高广大信教群众的整体素质,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调动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和谐社会,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要求
11、,开辟培养培训工作的新渠道、新模式,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工作力度。在日常宗教活动中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文明,反对愚昧。三、需要重视的问题1、宗教活动场所娱乐化,商业化,世俗化。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佛教寺庙、道教宫观因其具有的深厚文化底蕴客观上也为发展旅游事业做出了贡献。但是,宗教活动场所是满足信教群众宗教需要的场所,旅游和经济不是其主要社会功能。目前,由于这些问题上存在认识偏差,没有正确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宗教界权益之间的关系。一些地方、企
12、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乱建寺观和各种借教敛财;违规设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威逼利诱信众和游客,骗取钱财,以教牟利;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搞“股份制”、“租赁承包”、“分红提成”,或存在强拉、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2、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及非正法的泛宗教活动,影响了正统宗教。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要求也在提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宗教教职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在教义教规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方面不够精通或了解,不能满足更深层次的教义教规的宣讲,容易滑向邪教
13、与边缘。甚至一些非宗教活动场所雇用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3、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不到位。宗教活动场所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还要了解历史文化特别是中国历史文化,重视和保护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旅游业的兴起,对现存地面资源(如古建筑、壁画、古树、雕像、碑刻等)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时有发生,缺乏有力度和可操作性强的执法手段。解决以上问题,除了政府加强管理,主要还应该从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教育入手,不断探索宗教场所健康发展的途径。一是宗教队伍要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树立形象,加强对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百年奋斗史的了解,加强对社会主义国家国情的学习,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熟悉教规教义,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政府部门也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把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作为重点,加强对宗教院校的建设和管理,培养高素质的宗教教职队伍,解决爱国宗教力量青黄不接问题。严格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推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引导和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宗教政策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自觉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