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才兼备的人是精品 有德无才的人是次品 有才无德的人是危险品 无才无德的人是废品 结合自身谈理解司马光在 资治通鉴里对德与才有精辟的论述:“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他给圣人、君子、小人下定义:“ 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司马光这一论述是有针对性而发的,他提出的选材标准是:“苟不能的圣人君子,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 司马光所说不无道理。用人最理想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但这一标准的选择空间太小,自古以来圣人就是凤毛麟角。在才德不能兼备的情况下,愚人是比较保险的选择。选一个傀儡*纵,他会很听话,因为愚,他没
2、能力做好事,同样也没能力做坏事。而小人就不同了,小人无德,但他有才,无德不能做好事,其才却足以做坏事。选傀儡的前提是,得有一个好的*纵者,否则,傀儡什么也做不了,结果还是小人得逞。 因才胜德而失天下的例子,数不胜数,如大家熟知的“做个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王”的李煜,死于他乡的徽宗,还有历史上的隋炀帝,他颇有文才,是个很清醒的亡国之君。这些人,无德不能服天下,其才又不能治天下,亡国在情理之中。 德胜才,就能稳做天下吗?唐高宗为人“正直中和” ,不是个昏君。可是,有德无才的他,却是导致唐王朝一度血腥遍野、李氏子孙几乎被杀戮殆尽的根源。他没失天下,是因为他的对手有着相当的理智,有才,而又没有没完
3、全失德。德才兼亡,却只有亡国一条路,那些昏暴之君不用说了,连那颇忠厚的刘禅也不例外。 中国的历史,一向重德轻才。司马光的标准是历史的“正声” ,一向为人们所推崇。那么,小人真的不可用、不能用吗?也不尽然。 陈平大家都熟悉,当周勃、灌婴向刘邦告状,说陈平“盗嫂受金” 时,魏无知替他辩护:“ 臣所言能也,陛下所问者行也。今有尾生、孝己之行,而无益胜负之数,陛下何暇用之乎?”魏无知的辩护所以成功,是因为他点到了刘邦的要害,刘邦正和项羽争天下,无德也许成不了大事,无才却是绝对打不赢的。基于当时的实际,刘邦首选才。即能容才,又会用才,这是刘邦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历史上有才无德而成大事的例子不少,战国时吴
4、起杀妻求将,苏秦和燕文公夫人私通,管仲贪,都是有才无德之人,但吴起帮弱小的鲁打败了强齐,苏秦以其合从之谋使六国有效的抗击了秦的扩张,管仲帮齐桓公成就霸业,其功劳名载史册。 公开和“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这一论断唱反调的,是曹*。建安十五年,曹*以命令形式公开说:“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何以成霸世!” 建安十九年,他再一次下令:“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有行也!”公开举起了“唯才是举”的旗帜。当蜀和吴人才“ 捉襟见肘”之时,魏名臣、名将人才辈出,和曹*提倡的这一用人标准有着直接的关系。 愚人百无一用,这是不争的事实;才高德薄的小人,无德,有坏事的可能;但有才,却是成事的资本。把小
5、人弃而不用,于才未免可惜。真正会用人的,在于用其长,抑其短,用其长来帮助自己成事,抑其短可避免其带来的危害。 在用人方面,刘邦是绝世高手,他身边即有张良这样的圣人,又有萧何、曹参这样的君子,还有陈平、韩信、英布这样“才胜于德”的小人。韩信贪,英布反,都不是“正直中和” 的君子,但刘邦成功的利用了他们,又及时地遏制了他们所带来的危害。在如何使用小人上,刘邦是成功的。 但,用小人是有风险的。小人之才能成事,其德也足以败事,甚至给用他的人带来生命危险。用小人以至亡国亡家的事例,贯穿于整个人类的历史。要使用好小人,要求用人者其才足以遏止小人的无德,要有识人的能力,有驾御小人的手段。关于这个道理,中国古
6、代许多人也都做出了精辟的概括,比如孔子的君子小人论、荀子的人才标准论,还有司马光也对德与才的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德胜才者谓之君子,才胜德者谓之小人,-自古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也。 无才无德废品 有德无才次品 有才无德危险品 有德有才 正品德与才的关系如何?孰轻孰重?德是指品德,是指一个人对社会、对他人责任心的一种表现。才是指才能,是指一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能力和手段。对一个人而言,德是灵魂,是向导;才是能力,是工具。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德与才,孰轻孰重,须得仔细分析。 第一种情况:有德有才。这时,一个人既具有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的优秀品德,又具有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的才华。这是一
7、种最好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收益最大,成本最小。 第二种情况:有德无才。一个人有高尚的品德,但才能平庸。这时,虽然一个人有为社会办好事的愿望,但因能力有限,所以对社会也产生不了什么大收益,但至少不会产生什么大坏处。其可能产生的不利情况是:好心办不了好事。 第三种情况:无德无才。这时虽然一个人想做坏事,但才能有限,做坏事手段不高明。在这种情况下,其做坏事被社会发现的可能性就较高,从而也就降低了其做坏事成功的可能性。所以这种情况虽然无德者想做坏事,但做成的概率较小,从而也就间接降低了其对社会的破坏度。 第四种情况:无德有才。这时,一个人既想干坏事又具有干坏事的能力。由于手段高明,其干了坏事也
8、不容易被人发现。这种情况对社会的危害是最大的。 针对上面四种情况,根据其对社会造成的收益从大到小和危害程度从小到大进行排序,结果是: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无德无才,无德有才。所以,宁可用无德无才之人,也不可用无德有才之人。 下面举一例子来说明: 例如,有一少女,在一个 2 米高的围墙内正被几个坏人围住。假设:德表示救少女的表现;才表示具有跳过 2 米高围墙及高超武功的本领。这时,路过一个人:(1)有德有才,他会成功救下少女免遭坏人欺负;(2)有德无才,他想救少女,但自己无能为力,不过,这时他会想办法找别人来救;(3)无德无才,他也想眺进围墙干坏事,但由于能力有限,跳不进圈子,只能干着急,不过,这
9、时他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从而为别人救少女提供间接条件;(4)无德有才,他本人也是干坏事的,而且有能力跳进圈子和几个坏人一同干坏事。四种情况中,第四种情况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最大。 从上面的分析和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唯才是举是不正确的,品德应是最根本的,其次才是才能。目前,我们选拔干部,最好是德才兼备,在二者不可兼锝的情况下,更应看重品德。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上述四中关于德与才绝对有无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人要么表现为德多才少,要么表现为德少才多,或者德才俱佳,或者德少才也少。在这种情况下,建议用人仍应以品德为重。也就是说我们应当真正重用那些一心想着为群众办事的人,而不是那些“身怀利器” ,随时准备“杀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