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一 组织管理 651科室管理(10)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管理有序,岗位职责明确,各类管理以及风险防范预案健全,落实到位10未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扣 5 分;制度、预案不健全,缺 1 项扣 2 分;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得分,总结、计划、指标、考核、奖惩缺 1 项扣2 分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评估前 2 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3 分;规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得分。2发展环境(5)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2评估前 2 年,政策、措施齐全,得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床位数 5至
2、少有 1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 40张,得 5 分;每增加 10 张床加 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 20张,不得分。3专科规模(10)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米 56 平方米得 5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1 分;少于 3 平方米不得分。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 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 10 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10 满足需要得 5 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 3 分;具有适宜性得 2 分。 4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5评估前 2 年投入50 万元得 5 分,每少 10 万元减 1 分;未专款专用的
3、,不得分。支撑条件(40)病房设置 5地点适宜,房间、床位布局合理,每床配备功能完善的必要医疗设备;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 5技术团队(20)整体实力 20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 10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 5 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 5 分。学术地位 5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 2 分;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得 1 分;市级学会委员任职得 2 分。如有两个以上学科带头人,则计算平均分。6学科带头人(15) 临床能力 10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1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
4、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 30 次以上得 1 分;年应邀参加二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10 次以上得 1 分。如有两个以上学科带头人,则计算平均分。数量 6有明确合理的学科骨干人才队伍,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 6分。学术地位 8 学科骨干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得 8 分,不符合视情况扣分。 7学科骨干(30)临床能力 16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4 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 4 分;评估前 2 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
5、业务 1 项以上得 4 分;评估前 2 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 4 分。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8 医师队伍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5 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学历结构 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比例大于30%,得 5 分。 (15)职称结构 5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 20%,中级医师约占 3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 10%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年龄结构合理得 3 分;学历结构合理得 2分;职称结构合理 2 分。护士长能力 5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 2 分;
6、管理能力强得 1 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 分;能够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得 1 分。9护士队伍(30)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评估前 2 年,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5 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 10 分。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5培养方向目的明确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1 分;落实到位得 1 分,培养骨干发挥作用好得 1 分。10人才培养(10) 进修学习情况 5评估前 2 年,到国内三甲医院进修培训(超过三个月以上)人次数超过 10 人次得 5 分,每减少 2 人次扣 1 分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24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能够独立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得 30
7、分,缺 1 个项目扣 5 分;专业特色显著,国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地位,得 20 分。11总体水平(85) 平均年出院人数 5评估前 3 年,平均年出院人数大于3500 人次得 5 分;大于 3000 人次,得 4 分,大于 2500 人次,得 3 分,大于 2000 人次,得 2 分,大于1500 人次,得 1 分,低于 1500 人次,不得分。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平均年门诊人次 5评估前 3 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大于40000 人次得 5 分;大于 35000 人次,得 4 分,大于 30000 人次得 3分,大于 25000 人次,得 2 分,大于 20000 人次得 1 分,低于
8、 20000人次,不得分。平均住院日 5评估前 3 年,小于 13 天得 5 分,每增加 2 天扣 1 分,超过 20 天不得分。疑难病例比例 20评估前 3 年,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比例应大于 30%;每下降 5%扣 1 分;低于 10%,不得分。12技术特色(50)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医院提供评估前 2 年的 2 项技术进行评估,每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内先进、市内领先得 5 分;每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 4 分,每单项技术推广应用 10 个患者得 2 分。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 30 分,缺 1 个扣 3分。13诊治能力(60) 疑难及危重病种
9、诊治能力 30由医院自行提供 6 种疑难、危重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的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等判断)等综合评分,每种满分 5 分。创新项目的数量 10评估前 2 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本专业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于 2 项,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创新水平 102 项创新项目(各 5 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14创新能力(30)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 10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序号检查
10、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 5评估前 2 年,年出院患者区(县)外患者比例大于 5%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进修医师来源情况 5评估前 2 年,每年接受来源于下级医院进修医师人数超过 30 人,得5 分;30-10 人,得 3 分;10 人以下,不得分。 15辐射能力(15)技术推广情况 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 3 次得 5 分,不达标不得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75 合理用血 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 50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 2
11、分。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评估前 3 年,满意度大于 90%得 10分,每下降 1%扣 1 分。 16质量概况(80)医疗事故情况 10评估前 3 年内发生一起经过鉴定是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且负主要责任的,不得分。单病种质量 60根据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17单病种质量及费用(90) 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出入院诊断符合率 10评估前 3 年,诊断符合率大于95%,得 10 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 3 年,大于 70%,得 10 分。 甲级病案率 15评估前 3 年,甲级病案
12、率大于 95%得 15 分,每降 1%,扣 2 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18病区质量(85)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10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 2 分。评估前 3 年,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 60%,得 3 分。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15 无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评估前 3 年,大于 95%得满分,每下降 1%,扣 3 分。 院内感染率 10 综合各专科病种对住院病人院内感染率进行打分。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评估前 3 年,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准时出门诊,所有专家每
13、周至少出 1 次门诊,得 10 分。有 1 人不符合要求扣 2 分。19门诊质量(20) 门诊住院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 3 年,大于 95%,得 10 分。不达标不得分。 五 科研与教学 100 学术刊物任职 5担任 CSCD 收录杂志的主编 5 分、副主编 4 分,常务编委 3 分,编委2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 4分、副主编 3 分,常务编委 2 分;其他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 2 分,编委 1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0学术影响(15)主办学术会议 10评估前 2 年,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1 次得 3 分,市级学术会议 1 次得2 分
14、;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1专科方向(15)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15专科有 23 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有成果得 1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2科研项目(16)市级项目 16评估前 3 年,有 10 项(含下列重大项目)以上且项目排名在前 3 的得 10 分,每少 1 项减 1 分。有第1 负责人的卫生部重大专项、市级重点攻关课题得 6 分。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国家级、部(直辖市)级科技奖励(一、二等)10评估前 3 年,国家级一等奖 1 项得10 分,二等奖 1 项得 7 分;部(直辖市
15、)级一等奖得 5 分,二等奖得4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SCI 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10评估前 3 年,SCI 收录每篇得 2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得 1 分;统计源期刊杂志得 0.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3评估前 3 年,每项发明专利得 3 分,新型实用专利得 1 分,外观设计专利得 0.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3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25)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2评估前 3 年,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每 1 项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本科生教学 10评估前 3 年,临床教学不
16、少于本课时的 3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 10 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 3 分;无见习、实习扣 3 分。24学生教育(14) 研究生培养4评估前 3 年,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大于 5 人、硕士生大于 10 人,得 4 分。不达标,不得分。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10评估前 3 年,国家级 1 项次得 6 分,直辖市级 1 项次得 2 分,区县级 1项次得 1 分;举办培训班 1 次得 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5继续教育(15)规范化医师培训 5评估前 3 年,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 5 分;
17、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1 分。说明: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 800 分制,其中“组织管理 ”占 65 分,“医疗技术队伍” 占 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240 分,“医疗质量状况 ”占 275 分,“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医院自评分数少于 500 分不纳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二、申报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达到 8 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