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流内容一、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办法(济银发2008161 号)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及手续(银办发2002217 号)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及手续(银办发2005287 号)四、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银办发2006255 号)五、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同三)六、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济银办发2008236 号)一、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办法关于加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1 前提条件:参加并取得人行济南分行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具有银监部门的批文,取得营业执照和金融业务许可证。以直接参与者身份申请的,还需经过 6 个月的代理期、提供内控制度和支付业务应急预案
2、、在央行开户等。 考试办法:济银办发2009276 号 2 申请流程:向当地人行提交申请文件,所属直参通过行名行号管理系统新增行号信息。以直参申请的,只报申请文件。二、大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 11 业务处理规则:逐笔实时处理业务,全额清算资金。2 参与者类型: 直接参与者,直接与城市处理中心 CCPC 连接并在人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机构及人行地市级(含)以上中心支行(库) 。 间接参与者,未在人行开户而委托直参清算资金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及人行县级支行(库) 。 特许参与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特定机构。3 清算账户:分散在各地人行管理、集中摆放在国家处理中心 NPC,只有直参、特参能开户。二、大
3、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 24 支付信息传输路径: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NPC、收报中心、接收清算行、接收行。 发起行是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参与者;发起清算行也可以作为发起行向支付系统发起支付业务。发、收报中心即 CCPC。5 支付信息效力:纸凭证与电子信息相互转换,具有同等效力。6 支付业务密押:全国密押、地方密押 发报中心经 NPC 至收报中心加编全国押;发起清算行至发报中心、收报中心至接收清算行加编地方押。 全国押由人总行管理,地方押由人行济南分行管理。二、大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 37 运行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每日 8:30-17:00,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调整工作日
4、及运行时间。8 系统运行及参与者管理监督:统一管理 制度规定、加入退出、业务管理二、大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 49 日间透支计息:中国人民银行在计息时点按透支金额和利率对清算账户计收利息。10 直参应缴纳大额汇划费用。11 支付系统专用凭证:格式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和印制,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间连方式必须使用。12 支付信息保存时间:NPC 联机 30 个营业日、CCPC 联机 7 个营业日。脱机保存时间按照同类会计档案的时间保存。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11 处理的业务种类:7 类 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商业银行行内需要通过大额
5、支付系统处理的贷记支付业务; 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 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资金的汇划业务; 人行会计营业部门、国库部门发起的贷记支付业务及内部转账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22 规定金额起点:目前为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调整。3 发送和接收支付业务信息的方式:应采取联机方式;出现联机中断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采用磁介质方式。4 优先支付级次: 救灾、战备款项(特急支付) ; 紧急款项(紧急支付) ; 其他支付(普通支付) 。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35 查询查复: 基本原则: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6、。 查询行有疑问或受理客户的查询事项,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查询,并打印查询书; 查复行收到查询信息,打印查询书报业务主管审核同意后,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予以查复,并打印查复书。对更改支付业务要素如收款人账号等的查询,必须严格以客户提交的原始汇划凭证的记载内容为依据查复。 查询查复书应配对保管,登记簿的电子信息至少联机保留 30 个工作日,超过的必须以磁介质保存。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46 撤销与退回处理: 发起行需要撤销的,应发送撤销请求。NPC 未清算的,即撤;已清算的,不能撤。 发起行需要退回的,应发送退回请求。接收行未贷记接收人账户的,即退;已贷记接收人账
7、户的,对发起人的申请,通知发起行由发起人与接收人协商解决,对发起行申请的,由发起行与接收行协商解决。7 日终处理:核对当日业务信息,不符的以 CCPC 数据为准调整。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58 商业银行发起业务的处理: 行内系统未与前置机直连的,根据发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和要求确定普通、紧急的优先级次,由业务人员录入、复核,系统自动逐笔加编地方押后发送 CCPC。 行内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根据发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和要求,行内系统将支付报文发送前置机系统,由前置机系统自动逐笔加编地方押后发送 CCPC。9 商业银行接收业务的处理: 行内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 CCPC 发来的支付信息
8、,逐笔确认后发送行内系统,并按规定打印支付信息。 行内系统未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 CCPC 发来的支付信息,逐笔确认,使用支付系统专用凭证打印支付信息。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610 差错处理: 录入错误的处理(见文件) 接收人错误的处理(见文件)11 异常情况处理: 滞留业务的处理(见文件) 支付业务信息核对不符的处理(见文件) 被拒绝业务的处理(见文件)注意:系统对退回、核押错误、查询查复等相关操作建立登记簿。二、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 11 基本要求:直参应在其清算账户存有足够资金,用于本机构及所属间接参与者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NPC 收到发起行发送的支付业务信息,对清算账户头
9、存足够支付的,立即进行资金清算并将支付业务信息发送接收行;不足支付的,按优先级次及收到时间顺序作排队处理。二、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 22 排队机制: 排队顺序:1 错账冲正,2 特急大额支付,3 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4 同城票据交换轧差净额,5 紧急大额支付,6 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直参根据需要可对特急、紧急和普通大额支付在相应队列中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各队列中的支付业务按顺序清算,前一笔业务未清算的,后一笔业务不得清算。二、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 33 弥补头存不足的措施: 自动质押融资机制和核定日间透支限额,同一直参在同一营业日只能使用其一。 设置清算窗口时间(17:
10、00-17:30) 在预定的时间,NPC 发现有透支或排队等待清算的支付业务时,打开清算窗口。在清算窗口时间内,弥补透支和清算排队的支付业务后即关闭,期间只受理弥补头存不足的支付业务;筹措资金的渠道:1 向其上级机构请调资金、2 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借资金、3 通过债券回购获得资金、4 通过票据转贴现或再贴现获得资金、5 向人行申请再贷款。二、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 44 监控清算账户的措施: 禁止隔夜透支:清算窗口预关闭前,NPC 退回排队的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业务。人行当地分支行提供高额罚息贷款。 设定余额警戒线,监视、查询所辖清算账户余额情况。行间、同级行之间不能相互查询,下级行不能查询
11、上级行清算账户的有关信息。 余额控制:清算账户不足控制金额的,不得被借记,超过该控制金额的部分可以被借记。 借记控制:借记该清算账户的支付业务均不能被清算(人行发起的错账冲正和同城轧差净额除外) 。二、大额支付系统-纪律与责任 11 总体要求:6 不得 不得拖延支付,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不得因清算账户头存不足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 不得疏于系统管理,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不得泄露密押和密钥,影响资金安全; 不得有疑不查,查而不复; 不得伪造、篡改大额支付业务,盗用资金。二、大额支付系统-纪律与责任 22 具体要求: 因工作差错延误大额支付业务处理,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违反
12、规定故意拖延支付,截留、挪用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工作人员在办理大额支付中玩忽职守,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 伪造、篡改大额支付业务盗用资金的; 直接参与者在清算窗口时间内未及时筹措资金,造成人行多次提供罚息贷款的; 直接参与者因清算账户头寸不足导致排队支付指令未及时清算,延误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和答复业务查询,造成资金延误的; 因保管不善泄露密押,造成资金损失的; 在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支付业务未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被退回,造成资金损失的。三、小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 11 业务处理规则: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2 关于清算账户:与大额支
13、付系统共享清算账户清算资金 小额与大额系统还共享密押系统、行名行号管理系统。三、小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 23 支付业务:处理同城、异地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业务。 同城业务、异地业务。 同城、异地贷记业务的信息传输(见文件) ; 同城、异地借记业务的信息传输(见文件) 。 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 支付业务信息以批量包的形式传输和处理。 贷记支付业务金额上限可以设定和调整,目前为 5 万元。三、小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 34 风险控制: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对手,对直参设置净借记限额。5 运行时间:自然日、24 小时不间断运行,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
14、工作时间。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调整系统运行时间和资金清算时间,实施暂时停运(需公告停运时间和启用时间) 。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11 处理的业务种类:7 类 普通贷记业务种类; 定期贷记业务种类; 实时贷记业务种类; 普通借记业务种类; 定期借记业务种类; 实时借记业务种类;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注意:各类业务的分类; 系统自动对需要来回匹配的处理建立登记簿记录备查考:冲正、止付、退回。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22 借记回执信息返回时间: 针对普通借记业务和定期借记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确定返回基准时间,目前为 1 天。 最长返回时间由收款行根据收款人的委托进行记载。如收
15、款人未指定的,收款行应填写基准时间。最长时间不得小于基准时间,不得超过 5 个法定工作日,即 1 =T+N =5。 付款清算行到期未返回回执的,系统在到期日的次日自动撤销。收款行可再次提交该批借记业务。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33 撤销:普通贷记、定期贷记、普通借记回执、定期借记回执可以由付款行发起撤销申请。 未轧差的,即撤;已轧差的,不能撤。 只能撤销批量包。4 冲正:实时业务,接收行实时回执 发起行可发起冲正,取消未轧差的实时业务三、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 45 止付:普通借记、定期借记可由收款行申请止付。 付款行未发出借记回执的,即应答;已回执的,不予止付。 可整包止付,也可止付包中
16、单笔。6 退回:已轧差业务可以申请退回 收款行未贷记收款人账户的,即退;已贷记的,不得退,应通知付款行由付款人与收款人自行协商解决。 可申请整包退回,也可退回包中单笔。 收款行收到有差错的支付业务,应主动查询付款行后办理退回。三、小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 11 净借记限额:由授信额度、质押品和圈存资金组成。 直接参与者自行设置和调整圈存资金。 直接参与者可对净借记限额在 NPC 和 CCPC 之间调配均衡,可查询该限额及其可用额度。 直接参与者可设定净借记限额的可用额度预警值进行预警监视。三、小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 22 轧差:NPC 对异地业务轧差, CCPC 对同城业务轧差。 普通、定期贷记
17、业务以贷记批量包为轧差依据,实时贷记、借记支付业务以回执包中的成功交易为轧差依据。 系统对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支付业务,按付款清算和收款清算行实时轧差。普通、定期业务未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进入排队等待轧差处理;实时业务作拒绝处理。 人行统一设定同城和异地的普通和定期贷记、借记回执业务的排队最长时间。等待时间超过系统设定时间的,系统自动做撤销处理。多个直接参与者的排队支付业务采取多边撮合机制。三、小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 33 清算: 轧差净额按场次提交清算,异地业务场次和清算时间由人总行管理部门设定;同城由人行济南分行管理部门设定。每场净额在清算时点发送 NPC 清算;法定节假日,每日一场,节
18、假日后第一个大额工作日清算。三、小额支付系统-纪律与责任具体要求: 未及时贷记收款人账户延压客户资金,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 未按规定返回回执信息,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 未按规定查询查复造成客户和他行资金延误的; 未按规定止付造成客户和他行资金损失的; 未按规定办理退回造成客户和他行资金损失的; 直接参与者因净借记限额不足,导致支付业务未及时处理,延误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四、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CIS11CIS 的作用:支票全国流通,促进商品交易活动。2CIS 处理流程:支票截留在受理行,通过扫描影像将信息传输到出票行,出票行审核付款。 涉及信息传输和资金清算两个过程,前者有 CIS 系统完
19、成,后者由小额支付系统完成。3 银行机构可以作为 CIS 参与者直接发起和接收支票影像信息,也可委托系统内他机构提出全国支票和接收本行签发的全国支票。 CIS 参与者可以是小额支付系统的参与者,也可以不是(须明确小额业务代理行) 。四、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CIS24 基本规定: CIS 受理的支票金额上限目前为 50 万元。 银行机构在出售支票时必须在支票正面记载银行机构代码。 影像应包括支票正面和背面,如背面有粘单,应采集记载最后一手委托收款背书的影像。 提出行受理支票后,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 10 点前将影像信息提交 CIS;票据交换所收到影像信息,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
20、日提入行参加的第一场交换提交提入行。五、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11 直接参与者应严格遵守支付系统运行时间,在业务运行期间未经批准不得退出登录。 操作人员应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和业务轧差、资金清算情况,并填写运行日志。发现排队业务,应主动筹措资金,确保支付业务及时轧差、清算。五、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22 直接参与者应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岗位人员变动应交接并在系统中注销该用户。 系统管理员、系统维护员禁止兼任业务主管或操作员;业务主管禁止兼任操作员。 操作人员口令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泄;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 操作人员与操作代码一一对应。 操作人员禁止与业务无
21、关操作,离开操作岗位时应退出登录。五、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33 禁止在生产和备份设备上进行开发和培训、使用非系统专用的存储介质和安装与系统运行无关的软件。4 禁止泄露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的参数、配置信息和参与者的支付交易、账户信息。六、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处置 11 支付清算系统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商业银行行内系统。2 事件类型: 紧急突发事件: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 MBFE 数据库故障 非紧急突发事件:MBFE 应用系统故障3 应遵循的原则:系统不间断、业务连续性、数据完整性、可操作性、及时报告。六、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处置 24 组织机构
22、:地市级以上银行机构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及时报告事件及其处置情况,指挥应急处置; 人员变动及时向同级人行报备。5 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建立和完善灾难备份机制,建立和完善运行维护机制,保留手工处置机制。 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系统运行异常的预警信息,运行部门及时报告本单位业务和技术主管部门。六、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处置 36 报告与决策:MBFE 突发事件:逐级报告至人行济南分行应急领导小组,由人行济南分行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启动应急预案。7 业务应急处置: 故障日,银行机构收到 CCPC 发来的大、小额支付业务明细清单,与本行行内系统业务数据进行核对,不符的以清单为准调整。 故障期间,跨行往账业务采取“先横后直”、 “先直后横”或业务代理方式处理。六、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处置 48 评估改进:及时总结应急处置情况,对应急处置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9 应急演练:每年定期组织,如实操作,锻炼队伍,积累经验,切忌走过场。10 宣传培训:常抓不懈,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