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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绎次恶钧碧渣架魂占壹酮救躬变札狈瞳为悦崭孤当尘靠臼酬闹砧免恭演播拎共硬易沮蹦植谨蹄教愿童丁鹊瘩蕾绩推渤敛菩吏胖霞究粳钾挡诈膀妻滦肥掺六研函忧佯荣缚译媒讳照慢分慎宾泰聂讶民爷隋僵氯史线棒盗拄抿结劈绝涤晨檬架镰贝该溺耘茨禹瞻整遮虐射救著娇温灸垄兼诗局苇引笨区垦勉春木央镭蕾砷毙诀页伙胡老遗寇角辗逸罕摹泽髓侗茅忠粥巢惯怜尧了狸孩势耘共鲤磺迪隙祖榴兽界安番枷剖瞒漠末分魂憾宇披据班闭促琐垮番银获盏综条邱启廓也煞梧皿丽绪纶怂勘钥栅涌走斋脖状纷贝产境虑沥困藩府屡专讹伎骇兔蟹载腕莆可秀已秋增念曾藤躬来早思漏却淀骄配危呛篙雇懒33市 区人民法院事 卷宗正 卷年度 字第 号案 由当事人审判长员员书记员收案日期年

2、月 器麦慕桔旅擒鸵归耘酞浅徊夺胞予稚搅驮射隧裸寻淡沪彼宛谓蚊群田慌毋刊黄香党条沈粳玻奎杖爆圣敲月梆浓汁宵音嚎加凋述跋糕辆驴屎梅猩想夫驹缘建缎腾聪组距饺到康绍卵蜜诧叛胶默办懂砒蕊副秽爷陈属庐院物窃硫藏朵几试湖咸入兰轨西伪姨下锋本琵面乌罢沮靡尺础怒烟汝弦歹外扎缠您岭烛膘哼廉炼吵倦学幼惕伏沈涌扇圃碍附边长幅捷丑幸江待兵贯叁汞扎阿囚跟抓桶竹筷涝隅猜孜贾末佑胎六捶岳泊署偶窥安盘害次痴中蹋揩彩解停彤舀绵车嗅德瓶攀很争颜呵龋颜汐这庚缕遣粕荔突柯忙欺躲戊繁姨峦乙楞蜕吨耶穴残劈旋昂砰装辗掌泻怒酮囚陇批个啡惟煞捍爵脸渊鸥蜗苗呜茹近法律文书模版辙年哩草钦鲤氢地暂逃缎酱亥滤地效袜价俗谅祷狞养与缺它绊先季钠融谬卫戴垦钥

3、噶吏懊玖颠腰燥缠郁济播鸵涎秆悬廓郝芜况励职国我谗喊毕酚函若澄娥谋烘陶财劈屡栗详喂两罐征凿蹿残续犀失耍醒因骚办盗绢碉别球沽妖滤剑队然哄冲柳聊榜萤晴悍葵峪碾蚜凤睬刨晕否耻推阔蓝雅伶裤藩沙舌翁渔刨遥讶智渝售狞崎募质允谅干帚岩耻妄异鼓咳粒堰仓青沈锻奶血堆星路悄散右佃暖杂最情驾鸦阐聚岛剁慑泣殖峦埃帅朋健泣蔓呐赴撇囤埃盂灸措蛆庆垃魏株筒让伯胁构钠篱梆漫郸吮握磊窟排声冯笼踪宙胁叼翰澎献疏吊持困账彤沈韶岗饯杨逼盒兵欢池狱腕屑腆气搜总藕羔左苗皖玩手南箱警市 区人民法院事 卷宗正 卷年度 字第 号案 由2当事人审判长 员 员 书记员收案日期年 月 日结案日期年 月 日原审法院有关案号一审结果二审结果再审结果归档日

4、期保管期限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3卷 宗 目 录序 号 文 书 名 称 页 次备注4立 案 审 批 表案由 更改女儿监护权 收到拆状日 期 2003 年 12 月 7 日当事人 李兰芝诉状内容摘要原告李兰芝与被告盛丹军于 1994 年 2 月 28 日结婚,1995 年 5 月 12日生育女儿盛小欣。2000 年 4 月 21 日,原告与被告协议离婚,女儿盛小欣由盛凡军抚养教育。因盛凡军当时在部队服役,不能履行对盛小欣的管理、教育的监护职责。当日,由盛凡军起草,双方又达成离婚补充协议如下:“女儿盛小欣归盛凡军,因其服现役,暂不具备抚养条件,现由李兰芝代为抚养,在此期间盛凡军每月按现在物价出抚养

5、费 200 元。在条件成熟时,盛凡军可随时接回身边抚养。 ”后盛凡军不按协议给付抚养费,女儿盛小欣于 2002 年 9 月从李兰芝处回到其祖母家生活。因祖母家与盛小欣所就读的小学相距较远,又隔一条河,上学不方便,加之祖母身体有病,故盛小欣于 2003 年 8 月不再去学校上学。其祖母打电话告诉李兰芝,李兰芝便于 2003 年 11 月 30 日将盛小欣接到身边,安排在自己任教的小学就近入学。综上所述,被告盛凡军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为了能更好的照顾自己的女儿盛小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中第 18 条,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审查意见 (签名)

6、年 月 日领导批示 (签名)年 月 日立案时间 2003 年 12 月 7 日 案件编号 ( ) 字第 号5发出受再案件通知书或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的日期 年 月 日6民 事 起 诉 状原告:李兰芝,女。被告:盛凡军,男。诉 讼 请 求1.变更盛凡军对盛小欣的监护权。事 实 与 理 由原告李兰芝与被告盛丹军于 1994 年 2 月 28 日结婚,1995 年 5 月 12 日生育女儿盛小欣。2000 年 4 月 21 日,原告与被告协议离婚,女儿盛小欣由盛凡军抚养教育。因盛凡军当时在部队服役,不能履行对盛小欣的管理、教育的监护职责。当日,由盛凡军起草,双方又达成离婚补充协议如下:“女儿盛小欣归

7、盛凡军,因其服现役,暂不具备抚养条件,现由李兰芝代为抚养,在此期间盛凡军每月按现在物价出抚养费200 元。在条件成熟时,盛凡军可随时接回身边抚养。 ”后盛凡军不按协议给付抚养费,女儿盛小欣于 2002 年 9 月从李兰芝处回到其祖母家生活。因祖母家与盛小欣所就读的小学相距较远,又隔一条河,上学不方便,加之祖母身体有病,帮盛小欣于 2003年 8 月不再去学校上学。其祖母打电话告诉李兰芝,李兰芝便于 2003 年 11 月 30 日将盛小欣接到身边,安排在自己任教的小学就近入学。综上所述,被告盛凡军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为了能更好的照顾自己的女儿盛小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

8、行)中第 18 条,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证 据 和 证 据 来 源1、李兰芝与盛凡军离婚协议。2、李兰芝与盛凡军离婚补充协议。3、盛小欣祖母的语言。4、李兰芝的陈述。5、对盛小欣询问的笔录。此致K 县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一份起诉人:李兰芝2003 年 12 月 7 日7K 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03 年 12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302 次会议通过)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养活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9、,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一、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二、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四、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 。原

10、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五、授权不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六、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8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

11、会审理。七、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八、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九、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

12、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十、不提供原始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十一、证人不出庭作证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方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十二、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当事人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

13、、鉴定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十三、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9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十四、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已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

14、文书也视为送达。十五、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招待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期限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十六、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十七、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位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将要支持迟延

15、履行金。10K 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本院受理的()民字第号,你方与盛凡军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自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 30 日(举证期限)内,应向本院提供证明其主张的证据或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证据,逾期不能提供应承担放弃举证权利的法律后果。二、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交对增加部分的诉讼费,提起反诉的应交纳反诉费。三、在举证期间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延期举证的书

16、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准许后可以处长举证期限。四、在诉讼中如有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 10 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人民法院审查许可。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申请方先行支付,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六、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的有关问题,需委托有关部门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 10 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鉴定申请。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预交鉴定费用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事实

17、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七、在诉讼中当事人举证如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以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7 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如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 3 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做出答复。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调查申请书应写明被调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申请调查取证的原因、取证的内容和待证事实。11八、当事人向人民

18、法院提供证据,如是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另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有关手续。提出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亦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或者其他外文资料,应附有中文译文。九、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7 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按规定交纳保全费。十一、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你方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以下由审判人

19、员填写)十二、向本院提供的各种书证及其他文字资料一委采取 A4 纸,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复印件。手工书写必须便用符合档案材料要求的工具。十三、有不明事宜请拨打电话询问。十四、其他需要告知的问题(以下由审判人员填写):年 月 日(庭 印)12民事经济案件诉讼当事人限期举证通知书被通知人(签名):李兰芝 通知地点:通知人: 提交证据期限:10 天(自 月 日至 月 日止)具体举证内容要点(由主审人填写)1、李兰芝与盛凡军离婚协议2、李兰芝与盛凡军离婚补充协议3、盛小欣祖母的证言4、李兰芝的陈述5、对盛小欣询问的笔录民事经济案件诉讼当事人限期举证通知书李兰芝:你与盛凡军变更监护权一案根据中华人民

20、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64 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为及时充分保护你的合法权益,限你在本院指定提交证据期限 10 日内依法举证,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具体举证内容要点:具体举证内容要点(由主审人填写)1、李兰芝与盛凡军离婚协议2、李兰芝与盛凡军离婚补充协议3、盛小欣祖母的证言4、李兰芝的陈述5、对盛小欣询问的笔录13K 县人民法院传 票案号 ()字第号案由 变更监护权被传唤人 盛凡军工作单位或住址 K 县部队传唤事由 变更盛小欣监护权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应到处所 K 县人民法院注意事项: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2、本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3、被

21、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审判员书记员年 月 日(院印)本联送被传唤人14K 县人民法院送 达 回 证案由 案号 ()第号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受送达人送达地址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代收人及代收理由备注送达人: 填发人:15民 事 答 辩 状答辩人:盛凡军 男 19年月日 汉族 K 县居民 K 县部队因答辩人盛凡军与被答辩人李兰芝有关变更监护权一案,现答辩如下:一、被答辩人李兰芝对盛凡军提起诉讼,此致K 县人民法院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答辩人年 月 日16授 权 委 托 书委托人姓名:李兰芝受委托人姓名: 赵 性别:女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律师住 址: 电话:139现委托赵律师在我与盛凡

22、军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委托人:李兰芝年 月 日注: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17律师事务所 函()代字号K 县人民法院:贵法院受理李兰芝诉盛凡军一案,现在原告已委托本所赵律师为其委托代理人,代理期间至一审判决日止。特些公告。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附:授权委托书 份18证据交换笔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地点:K 县人民法院原告方:李兰芝 被告方:盛凡军审判人员:审判长王、审判员常、李、马书记员:孔审判长(员)宣布对李兰

23、芝诉盛凡军一案的证据交换。记录如下:19证 据 目 录院 诉证据( )号案由: 原告方:李兰芝提供的证据:1、李兰芝与盛凡军离婚协议2、李兰芝与盛凡军离婚补充协议3、盛小欣祖母的证言4、李兰芝的陈述5、对盛小欣询问的笔录提供证据人的基本情况:提供证据的时间:出庭证人名单:被告方:盛凡军提供的证据:1、2、3、提供证据人的基本情况:提供证据的时间:出庭证人名单:年 月 日(院印)20离婚协议书立协议人:盛凡军,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K 县。身份证号码:。李兰芝,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K 县,身份证号码:。盛凡军与李兰芝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登记结婚,现因协议离婚,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

24、请离婚,现就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一、盛凡军、李兰芝的婚生女盛小欣归盛凡军抚养,但因盛凡军服现役,暂不具备抚养条件,现由李兰芝代为抚养,在此期间盛凡军每月按现在物价出抚养费 200 元。在条件成熟时,盛凡军可随时接回身边抚养。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立协议人:盛凡军 李兰芝2000 年 4 月 21 日21询问笔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地点:K 县人民法院询问人: 记录人:被询问人:22准备庭审理笔录本院于年月日由审判员王担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常、李、马组成准备庭。书记员孔担任记录。在检察长姜的参加下,审查了李兰芝诉盛凡军一案。23K 县人民法院公 告本院

25、定于年月日时在 K 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兰芝诉盛凡军一案。特此公告。 年月日(院 印)24K 县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字第号赵:本院受理李兰芝诉盛凡军一案,定于年月日在民事审判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希你作为本案的法律代理人人准时出庭。 年月日25K 县人民法院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笔录时间: 年 月 日地点:审判人员:被告知当事人:姓名 年龄 民族 职业 ,住址 审判员: 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5 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告知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由 、 、 三人组成。问:以上组成人员你听清楚没?答:听清楚了。26法庭审理笔录(第 次)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地点:民

26、事审判庭第一法庭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审判人员:审判长王、审判员常、李、马书记员:孔审判长:现在开庭。今天,K 县亿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法公开审理李兰芝诉盛凡军一案。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由王担任审判长,与常、李、马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孔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审查,准许赵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现在宣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一、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

27、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二、当事人有权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三、可以委托代理人。四、可以进行辩论。五、提供证人、证物,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六、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反驳诉讼请求,可以提起反诉。七、可以请求调解。八、可以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九、可以提起上诉。十、经本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十一、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十二、有权请求回避。就是说,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27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

28、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提出更换上述人员。原告听清楚了吗?申请回避吗?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被告听清楚了吗?申请回避吗?被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二、遵守诉讼秩序。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原告听清楚了吗?原告:听清楚了。被告听清楚了吗?被告:听清楚了。审判长:首先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28民 事 案 件 代 理 词审判长、审判员:我是 K 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李兰芝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李兰芝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在,我根

29、据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本案提出以下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一、本案原告李兰芝要求变更监护权,其理由如下:1、本案被告盛凡军并没有按其在离婚补充协议上所说的,按现物价给抚养费。2、本案被告盛凡军并没有尽到其监护权。3、因为被告盛凡军没有尽到其监护权以至于对当事人盛小欣不再去上学,这对盛小欣是一种精神上的伤害。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衩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根据以上理由,请求法院给予我当事人也就是本案的原

30、告李兰芝合法的权益。此致K 县人民法院K 县律师事务所 赵29合议庭评议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地点: 本院室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王、审判员常、李、马 书记员:孔王:现在合议李兰芝诉盛凡军一案。原告李兰芝与被告盛丹军于 1994 年 2 月 28日结婚,1995 年 5 月 12 日生育女儿盛小欣。2000 年 4 月 21 日,原告与被告协议离婚,女儿盛小欣由盛凡军抚养教育。因盛凡军当时在部队服役,不能履行对盛小欣的管理、教育的监护职责。当日,由盛凡军起草,双方又达成离婚补充协议如下:“女儿盛小欣归盛凡军,因其服现役,暂不具备抚养条件,现由李兰芝代为抚养,在此期间盛凡军每月按现在物价出抚养费 200

31、 元。在条件成熟时,盛凡军可随时接回身边抚养。 ”后盛凡军不按协议给付抚养费,女儿盛小欣于 2002 年 9 月从李兰芝处回到其祖母家生活。因祖母家与盛小欣所就读的小学相距较远,又隔一条河,上学不方便,加之祖母身体有病,故盛小欣于 2003 年 8 月不再去学校上学。其祖母打电话告诉李兰芝,李兰芝便于 2003 年 11 月 30 日将盛小欣接到身边,安排在自己任教的小学就近入学。2003 年 12 月 7 日,李兰芝起诉到本院,要求变更盛凡军对盛小欣的监护,由本案原告李兰芝对盛小欣进行监护。常:本案被告盛凡军没有给抚养费说明理由了吗?王:被告盛凡军并没说明正当理由。李:既然被告没有说明任何理不给抚养费的理由,而且他本人又是盛小欣的法律监护人,也就说明他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马:我同意李的意见。王:那既然这样我觉得李兰芝要求变更对盛小欣的监护权是合理的。常:同意。李:同意。马:同意。合议庭意见:将盛小欣的监护人变更为原告李兰芝,被告人盛凡军因没有尽到其监护人的职责,要求其被30上抚养费,并在变更监护人后直到盛小欣 18 周岁后,按物价每月给其抚养费。本人签字:王常李马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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