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案例二、彩礼返还.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959399 上传时间:2020-01-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案例二、彩礼返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案例二、彩礼返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运用法制思维维护妇儿权益案例二:恋爱关系解除,订婚彩礼要返还吗?、 案例简介男方王某与女方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两年后正式订婚。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女方于某订婚礼金三万一千八百元及三金首饰。 订婚后,双方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王某觉的于某不再像以前那么善解人意,经常无理取闹;于某觉的王某不如恋爱期间疼爱自己,太自私。为此,王某和于某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连同双方的家人也跟着遭殃。王某认为,这样长期下去,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长痛不如短痛,所以提出退婚要求。因王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订婚礼金及三金首饰都是借钱购买的,便向女方于某提出返还订婚礼金及首饰的要求。女方于某认为,按照当地习俗

2、,退婚是由男方王某提出,他存在过错,不该向其返还礼金及首饰。男女双方为此争执不断,男方王某一纸诉状将女方于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女方于某返还礼金三万一千八百元及三金首饰。、 案例解答女方于某应将彩礼退还男方。、 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因彩礼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证人证言是本案的证据形式。由于传统观念所致,接受彩礼一方不可能给送彩礼一方出具收条之类凭据,但交付彩礼时通常有媒人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所以,证人证言这一证据形式在证明案件事实中占主要地位。本案中,男方王某提供了两份证人证言,均可证明订婚当日,王某给付女方于某订婚礼金三万一千八百元及三金首饰。对于男方王某提供的两份证据,双方均无异议。其次,女方拒

3、绝退还礼金能否成立,日常生活中有这样一种习俗,男方提出退婚,彩礼钱就不能再要回,女方提出退婚,彩礼钱就应当返还。本案中,女方于某就是这样的观点。 这 里,实际上是将彩礼视为一种定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定金存在于合同之中,调整的纯粹是财产关系,彩礼则是再缔结或准备缔结身份关系过程中,派生出来的财产关系。合同双方有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婚姻制度的基石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男女双方感觉对方不是自己合适的伴侣,完全可以解除和对方的婚约关系,这种解除不是违约,也不是违法,按民间说法,送彩礼一方违约不能要回彩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因 为婚前给付从而导致了男方王某生活困难。所以,女方于某应当返还男方王某的订婚礼金及三金首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