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我县 2016 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区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量入为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的原则编制预算,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财政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的实现。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基于上述指导思想,2016 年全县预期组织财政收入 62843 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增长 6.2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 6%。扣除上划中央收入 8126 万元,扣除上划自治区
2、收入 5996 万元,预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48721 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增长 11.9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 4.69%。主要考虑了2015 年我县一次性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税收、一次性非税收入较大,今年收入增收的难度很大。全年财政预算总收入预期为 1324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18.1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48721 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 83713 万元(包括体制补助 1252 万元、返还性收入 3488 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16724 万元、增加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670 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补助 2120 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
3、移支付补助 1918 万元、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 4255 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 7063 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38849 万元、结算补助收入 2374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预计净结余)1 万元。全年预期财政预算总支出 132434 万元,其中:全县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91855 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 62030 万元,同比增长8.73%;9 个乡镇支出 29825 万元,同比增长 14.27%);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38849 万元,上解自治区支出 530 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1200 万元。预算结余 1 万元,各项具体收支安排情况如下:
4、(一)税收收入预期税收收入 42190 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2.48%,税收收入占组织财政收入 67.14%;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57.61%。(二)非税收入预期非税收入 20653 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 14.01%。非税收入占组织财政收入 32.86%,非税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42.39%。(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根据 2015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情况,2016年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预期 132434 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1855 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38849 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 1200 万
5、元,上解自治区支出 530 万元。具体各项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安排 20511 万元,同比增长 1.34%。2、国防安排 35 万元,与上年持平。3、公共安全安排 8257 万元,同比增长 14.27%。4、教育安排 26972 万元,同比增长 9.5%。5、科学技术安排 315 万元,同比增长 3.28%。6、文化体育与传媒安排 1522 万元,同比增长 9.34%。7、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 7754 万元,同比增长 66.65%,主要是人员刚性支出和社会保障提标扩面支出增加。8、医疗卫生安排 9280 万元,同比增长 16.09%。9、节能环保安排 664 万元
6、,同比增长 15.08%。10、城乡社区事务安排 2479 万元,同比增长 2.31%。11、农林水事务安排 8731 万元,同比增长 10.48%。12、交通运输安排 950 万元,同比增长 18.16%。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安排 630 万元,同比增长 17.98%。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安排 586 万元,同比增长 21.58%。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安排 597 万元,同比增长 34.16%。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 2270 万元,同比增长 22.5%。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安排 302 万元,同比增长 14.39%。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2016 年,全县预期政府性基金预
7、算当年收入 45080 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80 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 5000 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40000 万元;当年预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5080 万元,根据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相应的支出,用于节能减排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支出,用于旅游发展专项及旅游基础设施支出,用于归还新城区等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以及用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对 2016 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1、财政收入方面2016 年预期组织财政收入 62843 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 6%,我们主要考虑了如下方面的增减收因素:增收的主要因素:
8、一是 2016 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事关农业、农村、民生的支出投入和推进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上我县新城区、贵广高铁等重大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预计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增长。二是漓江景区、十里画廊景区实行旅游综合管理,景点景区实行税控,宾馆酒店推行税控,预计今年旅游业的税收收入会有一定的增长。三是新城区建设、贵广高铁等重点项目的推进,税收增收的基础较上年有所好转。四是瑞盛投资集团等招商引资的项目,2016 年进入全面进入施工期(营业期),也将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和相应的税收。今年税收减收的主要因素是:上年一次性税收今年将出现减收、增值税改征营
9、业税扩大实施范围存在一定的减收影响。2016 年我县的经济财政形势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县级财政预算收支状况还没有根本性的好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缺口较大,要完成 2016 年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任务十分艰巨。2、财政支出方面2016 年,全县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91855 万元,同比增加 8705 万元、增长 10.47 %,一般公共服务、公安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八大项支出预算安排 76232 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82.99%(同比增加 1.2 个百分点)。县本级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2030 万元,同比增长 8.73%;乡镇公共财政预
10、算支出 29825 万元,同比增长14.27%。由于今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的财力增加不多,但人员刚性支出增长很大,在支出安排上优先考虑:一是要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的正常发放;二是要保证党政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三是保障改善民生领域和乡镇、基层工作的需要。安排了以上的必要支出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建设等必要支出已经没有财力再安排,需要压缩、调整削减往年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新的预算法、中央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除社会保障资金按照分级负担安排配套资金外,一般性建设项目,按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一律不安排配套资金。要解决今年我县必需的归还新城区等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生态乡村建设
11、支出,教育、农业、交通、旅游、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只能全力争取实现今年预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多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来弥补这些必要的项目建设支出。2016 年,为了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和预算执行,要在全县经济发展下大力气,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财政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全年预算执行的平稳运行。四、确保完成 2016 年预算收支目标的工作措施1、努力培植财源,加强收入征管,着力保障收入目标实现。突出重点、落实好财政对经济发展必要的资金投入,整合、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对县域内实体经济的投入,促进我县
12、重点项目建设、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县城新城区等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落实景区、景点旅游综合服务管理,规范我县旅游秩序,使旅游景区的旅游收入迈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财税部门要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务稽查和对重点企业、行业、税源的监控,严厉打击偷漏税,实现应收尽收。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租赁承包)的监管,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全额纳入预算收支管理。2、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民生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按照自治区对完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稳定等
13、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保障机制,一是支持做好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涉及农村社会保障的工作,认真落实政策、安排配套资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二是积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继续完善和强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三是组织实施好 2016 年自治区下达的民生支出项目,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到位,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3、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健全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办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促进非税收入征缴规范化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重点加强对“三农”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新城区开发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结合审计延伸检查的情况,切实加强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务开支情况的监管,增强预算约束力。4、贯彻落实预算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县人大对本级预算重点支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