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创机械通气操作规范【适应症】:1、 经无创通气治疗后病情无改善或仍继续恶化;2、 意识障碍,气道保护能力差;3、 严重的脏器功能不全,包括上消化道大出血、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4、 呼吸形式严重异常,如 RR35 次/ 分或60%而 PaO2 1、 撤机的筛查指标:导致机械通气的病因好转或祛除;氧合指标:PaO 2 /FiO2150-200 ;PEEP5-8 cmH2O;FiO 20.4 to 0.5;pH7.25;(COPD 患者:pH7.30,PaO 250mmHg,FiO 20.35)血流动力学稳定,没有心肌缺血动态变化,临床上没有显著的低血压(不需要血管活性药的治疗或只需要小剂量的血管活性药物如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5-10ug/kg/min) ;有自主呼吸的能力。2、进行自主呼吸试验【注意事项】1、 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血气情况并予记录,尤其是在机械通气的初期(2-4 小时内) ;血气分析每日至少 1 次;2、 对于需要镇静镇痛的患者,做到每日唤醒,以评估意识状态;3、 谨慎使用肌松剂;4、 抬高床头 30-45 度,加强气道及口鼻咽腔的管理,常规监测气囊压力,尽量使用可进行声门下吸引的导管;5、 必须实施气道湿化;6、 做到每日评估,尽早拔管及最大限度的防止机械通气相关并发症的发生;7、 积极处理原发疾病;8、 对于准备撤机的患者做好评估筛查,并进行自主呼吸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