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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商业登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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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商业登记,第一节 商业登记概述第二节 商业登记的程序第三节 商业登记的种类第四节 商业登记的效力第五节 商号,第一节 商业登记概述,一、商业登记的概念与特征 二、商业登记的历史发展 三、商业登记的原则 四、商业登记的主管机关,一、商业登记的概念与特征,(一)商业登记的概念 商业登记,是指商主体或商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后核准登记的法律行为。 (二)商业登记的特征 是决定商主体是否具有其资格的行为 是要式法律行为 属于公法行为,二、商业登记的历史发展,(一)商业登记的历史概况商业登记制度可追溯到中世纪商人习惯法

2、。 现代意义的商业登记制度最早见于1861年德国商法典。 我国的商业登记制度始于清末。目前我国还没有以商业登记命名的形式意义上的商业登记法,实质意义上调整商业登记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商事法律法规中。(二)商业登记立法例由商法典规定商业登记制度以商业登记单行法规定商业登记制度,三、商业登记的原则,1、自由设立原则2、特许原则3、核准原则4、准则设立原则5、严格准则设立原则,1、自由设立原则 从事商事活动的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其组织形式,政府对其成立的条件和内容也不加干涉。这一形式主要存在于欧洲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时代。2、特许原则 商主体的设立和存续需要经过国王或议会的特别许可,否则不能直接从事相应经营

3、活动。特许成立的公司是国家权力的附庸,无法满足大规模商事活动对主体资格的要求。,3、核准原则 商主体的设立与存续,除符合法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经过行政机关许可,否则不能取得主体资格。核准设立原则不利于商主体的普遍性发展,不利于充分利用市场规律形成有效竞争。4、准则设立原则 商主体的设立,只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符合法定条件时即可登记为商主体,不需经过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的许可或核准。,5、严格准则设立原则,严格准则设立原则严格了商主体的成立条件,要求商主体在其设立和存续期间都应对第三人和社会承担责任。该原则避免了准则设立原则过于简单不利于规范管理的缺点。,四、商业登记的主管机关,(一)各国商

4、业登记的主管机关法院行政机关专门的商会(二)我国商业登记的主管机关我国的商业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业登记分级管理。,总局修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规章 2014年02月27日来源: 中国工商报,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的修改进行说明。 此次规章修改主要涉及六方面内容:一是取消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规定。根据

5、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删除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相关规定。,二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和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制度修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由总局另行制定。取消企业年检,代之以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三是取消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限制性规定。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关于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要求。,四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增加“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内容。五是明确实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取代企业法人登记公告。六是减

6、少对企业自治事项的行政干预,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第二节 商业登记的程序,一、商业登记的登记范围 二、商业登记的登记事项 三、商业登记的程序,一、商业登记的登记范围,公司制企业法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非法人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二、商业登记的登记事项,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体类型经营范围 其他,旧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的变化,1、在左下方添加了二维码标示,可以通过手机等扫码设备,读取注册号、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等信息。,2、按照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制变为认缴制的改革要求,工商机关仅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

7、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为此在新版公司营业执照上仅保留了“注册资本”一栏,取消了“实收资本”项目。,3、取消年检制度,老营业执照中“年度检验情况”一栏也随之取消。 4、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表述方式得到简化。新版营业执照取消“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的分类记载方式,并在经营项目后括号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字样。 将多年来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黄石第一家“一元钱公司”成立,2014年3月3日黄石新闻:今天,我市不仅颁发了全省第一家新版营业执照,而且诞生了全市第一家“一元钱”公司。 首个申请注册成立“一元钱公司”的是

8、一位中年市民,叫白钢,他一直在武汉路数码城给别人打工,今天,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立即指导他填报相关资料。,三、商业登记的程序,(一)名称预先核准 (二)申请与受理 (三)审查 (四)核准登记 (五)公告,(一)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其法律意义在于:有利于确保公司名称的登记质量;有利于加快公司的登记进程。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保留期届满,不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其公司名称自动失效。,(二)申请与受理,申请法人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符合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

9、3)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等;(4)必要经营场所和设施;,(5)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6)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企业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合法的经营范围; (8)其他条件。,(三)审查,登记机关对于收到的申请人的申请,应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登记条件。目前各国对于商业登记的审查,主要存在三种立法例:形式审查主义实质审查主义折衷审查主义,符合真实意思的假签名不影响登记效力发布日期:2009-06-08 文章来源:互联网,2004年,工商局经审查向恽氏公司颁发了法定代表人为汤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恽氏公

10、司在2005年3月通过工商局年检。 2007年2月7日,原告汤某向法院诉称,恽氏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上所有自己的签名均非本人亲笔签署,自己从未在被告工商局处申请或委托他人开办过公司,被告未尽实质审查义务,导致自己被错误地登记为恽氏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请求撤销工商局颁发的恽氏公司营业执照。,被告工商局辩称,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的依据是法定条件和程序,无须进行实质审查。恽氏公司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其在核对了原告的身份证及附卷的原告照片后,复印原告的身份证存档,方为其办理了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原告以其不知公司设立登记、被告未尽实质审查义务为由起诉,违背了事实。请求依法驳回原告

11、的诉讼请求。,本案争议焦点是,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上的申请人签名不真实,是否必将导致登记无效?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四)核准登记,登记机关通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法定期间内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发给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并及时通知申请登

12、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否核准明光家居公司?1994年5月,甲与另外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明光家具有限公司”。7个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公司在资本为200万元,甲出资60万,其余投资由另外6家企业承担。交足出资后,明光家具有限公司筹备处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获得验资证明。11月,该公司筹备处向某市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并提交了必要的相关文件。登记机关认为,该公司虽符合设立条件,但本地已有四家家具厂,再设立一家对本地经济无大的促进作用,故决定不予登记。筹备处将该处不予登记的通知书告知7位股东后,均对此不服,于是将登记机关诉诸法院。法院应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五)公告,商业登记事

13、项经核准登记之后,应及时予以公告。至于公告的具体方法,各国立法例及商业习惯各有不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等对公告的方法未作具体规定。,第三节 商业登记的种类,一、设立登记二、变更登记三、注销登记 四、分公司登记,一、设立登记,目前我国公司设立登记时,应由申请登记的单位提交以下文件和证件: (1)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4)设立股份公司须有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5)公司章程。 (6)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发起人的或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14、身份证明。(9)表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10)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2)公司住所证明。,二、变更登记,企业法人已经合法登记注册的事项在登记注册后发生变化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的,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三、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

15、分立而宣布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四、分公司登记,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出现记载事项变更或注销分公司时,应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分公司注销登记时,其经营中产生的全部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承担。,第四节 商业登记的效力,一、商业登记的意义 二、商业登记的效力,一、商业登记的意义,1、是国家对商事主体的商事行为进行法律调整的重要前提。2、是国家对商事主体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3、是商法维护商事主体的合法地位,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4、是保障商事主体依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形式

16、。5、是维护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二、商业登记的效力,(一)对商主体的效力 (二)对第三人的效力,(一)对商主体的效力创设效力 商业登记具有授予登记申请人商主体资格的效力。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即可登记为相应的商主体,取得其营业执照,获得从事商事经营活动资格。1、创设主体的效力2、保护商主体之商号专用权的效力3、免责效力免除创办人或者发起人与商法人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二)对第三人的效力公信效力 1、应登记事项在得到正式登记后,该事项对第三人生效。 2、应登记事项不真实时,原则上对第三人生效。 3、应登记事项未登记或已登记但尚未公告,原则上对第三人不生效。,(三)对第三人的

17、效力对抗效力1、凡应登记及公告事项,未经登记和公告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登记并公告后,登记事项即推定第三人知情而对其发生效力,第三人应尽注意义务,某公司对注册资本作虚假登记,实际出资500万元,登记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当债权人对该公司进行追索时,股东可否以登记不实为由对抗债权人?为什么?,第五节 商号,一、商号的概念与特征二、商号的选用与限制三、商号登记四、商号权的法律保护,一、商号的概念与特征,(一)商号的概念 商号,又称商业名称,是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使用的用以表明自己营业的名称。 (二)商号的特征商号是商主体使用的名称商号为商主体在营业上使用的名称商号是商主体表彰其营业的名称商

18、号具有可转让性,天津狗不理包子始创于1858年,系有着150多年的历史老字号。现有拥有“狗不理”总店、大酒店、速冻食品销售中心、快餐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司以及80余家特许连锁企业,在日本、韩国、美国开有分店,甚至是天津一张城市名片。狗不理在职职工565名,退休职工477人,比例接近11。 2004年,狗不理集团公司经营效益再创历史新高,但是总资产才1.17亿元,而负债就有8000多万元,其中包括2000多万元金融债务和6000多万元其他债务,包括货款和工程款。2005年2月28日,随着拍卖槌重重落下,政府以1.06亿元的高价卖掉了天津狗不理集团,成交价格远远超出了原先的市场预期。“狗不理”的商

19、誉和商号价值由此可见一斑。,二、商号的选用与限制,(一)商号选用的一般原则立法上主要存在着真实主义原则和自由主义原则。1、真实主义原则:要求商主体所选定的商号与其营业内容相一致。(我国采用)2、自由主义原则:商号由当事人自由选定,商号与其营业是否有关,法律不加以限制。 (二)商号的选定1、对商号结构的法律规定2、对商号的特别要求3、对商号的限制,1、对商号结构的法律规定,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区行政区划名称。可以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特有文字,即通常所说的字号(或称狭义的商号)。经营对象、经营范围或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7月1日施行)第七条 企

20、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第十三条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

21、定的其他企业。,试分析以下商业名称的结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安庆市气体公司,关于洽洽股份1、2001年8月9日,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2、2002年2月8日,“洽洽”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3、2006年,“洽洽“商标以18.225亿元的商标价值入围中国品牌研究院公布的“中国100最具价值驰名商标。4、2008年6月6日,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5、2011年3月2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正式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坚果炒货行业“第一

22、股”。,2、对商号的特别要求,对公司名称的特别规定。如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对联营企业名称的特殊规定。联营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能使用联营成员的商业名称。商事名称中使用“总”公司或其他类似字样的法律规定。商事名称中使用“总”公司或其他类似字样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3、对商号的限制,商主体应选用与其性质相符的商号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号禁止以不当目的使用商号,三、商号登记,(一)商号登记的概念和种类 (二)商号登记的纠纷处理 (三)商号登记的效力,(一)商号登记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商号登记是商主体将其选定的商号依照法定程

23、序,在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以取得其专用权的行为。 2、种类商号创设登记商号变更登记商号转让登记商号废止登记商号撤销登记,(二)商号登记的纠纷处理,1、申请在先原则两个以上商主体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商号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2、受理在先原则两个以上商主体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商号的,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3、注册在先原则两个以上的商主体因已登记注册的商号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三)商号登记的效力,1、排他效力:商事主体取得商业名称权,就取得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排除他人登记和使用与该商业名称相同或相类似的商业名称的权利。未经许可,假冒、使用其商号的行为即为侵权行为,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救济效力:商主体取得专用权,如果他人侵犯其专用权,商主体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并可主张赔偿损失。,四、商号权的法律保护,(一)商号权概念 商号权是指商号经登记后,商主体取得对商号的专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商号所有人不允许他人妨碍其使用商号的使用权和禁止他人使用同一或类似商号的权利。(二)商号权特征地域性公开性可让与性长期性,(三)侵害商号权的法律救济,商号权人可自行进行救济;商号权人可以要求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公力救济;商号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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