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P 造价协字(2016 年)第 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书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单位(乙方): 工程结算委托协议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零星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委托结算审计项目:。二、委托审计要求1乙方人员应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特别是隐蔽工程,并提供造价及合理性评价;2对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4不得隐瞒和作虚假结算;5提供竣工结算书一式四份.三、审计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项目“委托协议书“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并提供竣工结算书 ;按要求报送区财政局下达竣工决算批复。四、双方责任1.甲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2.乙方对出具的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负有解释说明的责任。五、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1.费用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单个工程的结算总价 。2.付费方式每季末,甲方凭乙方提供的项目结算明细及税票支付本季度的审计费用。六、其他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