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梅山医院体外试剂院内公开招标方案(项目 : 检验科化学发光试剂)1. 招标项目、规格和质量要求见附件招标清单 ,具体数量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2. 在“ 上海梅山医院网站” ( http:/ 首页-医院招标与采购)发布采购公告,接受社会供应商报名。3、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2016 年 5 月 5 日 16:00 时止(正常工作日)4、集中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医院另行通知 5、竞选供应商的参与资格和有效报价条件5.1.原有医院试剂供应商及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增供应商。5.1.1 新增加供应商必须在南京市范围内有供应二级及以上医院试剂供应资质。5.1.2.试剂供应层级原
2、则不得低于医院现有采购试剂品牌质量,若低于现有品牌质量层次,必须保证临床正常使用,试用期为一个月。5.1.3招标清单报价响应完整,不得漏项缺失。5.1.4招标清单报价准确有效,小数点错位等误报价格不得达到或超过 3 项明细5.2 完全接受关于价格机制、结算方式、合作模式的规定。5.3 竞选文件不得弄虚作假。5.4 竞选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且密封完好。5.5 供应商报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竞选文件资料:5.5.1 竞选代表授权书;5.5.2 提供相应的授权经销凭证; 5.5.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5.5.4 报价响应完整的招标清单 (加盖骑缝章) ;5.5.
3、5其它或特殊响应情况的说明 (如无可不提供) 。5.5.6 新增供应商须提供在南京市二级医院以上,与标段同类产品的经营业绩清单 、供货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15 年 1 月 1 日至 15 年 12 月 31 日) 。6 评审6.1 评审参加人员: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小组成员。6.2 评审议程6.2.1 检查竞选文件的密封情况。6.2.2 现场公布竞选文件(含报价) 。6.2.3 资格评审和报价有效性评审:6.2.3.1 评审依据为第 5 条款规定的:竞选供应商的参与资格和有效报价条件。6.2.3.2 对于经营业绩清单 ,可采用抽取 13 项进行电话确认等方式加以验证。6.2.3.3 必要时,安
4、排单位澄清答疑。6.2.3.4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所竞选资格和现有的所有业务资格。6.2.4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现场投票表决结果。6.2.4.1 认定通过资格、报价有效性评审的得票数超过总票数 2/3 的为合格竞选供应商。只有 1 家合格竞选单位或没有合格竞选单位的,重新组织采购。6.2.5 确认中选供应商。6.2.5.1 每标段总价最低的中选(总价是单价*数量后合计),且不可拆标。 (进口与国产分别比价) ,总价相同时,医院现有供应商优先;6.2.6.备选单位设置6.2.6.1 总价由低到高排名 2.3 名的为备选单位。6.2.7 结果后审6.2.7.1 经评审委
5、员会评审,认定中选供应商需要结果后审的,组织结果后审。6.2.7.2 必要时可组织中选供应商实地审核,参加人员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 2 人;6.2.7.3 结果后审依据为第 5 条款规定:竞选供应商的参与资格和有效报价条件6.2.7.4 评审委员会根据结果后审情况进行投票决议,否定得票数超过总票数 2/3 的,取消后审单位的中选结果;6.2.7.5 中选供应商通过结果后审后,方可进行评审结果公示。6.3 结果公示6.3.1 在“上海梅山医院网站” ( http:/ 首页- 医院招标与采购)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6.3.2 评审结果经公示且无异议后正式生效。6.4 顶替原
6、则6.4.1 出现中选供应商未通过结果后审、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且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结果无效的、中选供应商放弃中选结果或合同违约而终止合作的,由备选单位依次顶替成为中选供应商,并跟标执行中选价格。6.4.2 备选单位总数不足 2 家的,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顶替补足.7 价格机制7.1 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7.2 属于招标项目清单所列产品,按中选价格执行。7.3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报支, 3 月后支付。8 合作模式8.1 中选供应商在接到中选结果生效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订框架协议。8.2 定期结算:一般每月按实际计划量进行结算。8.3 协议周期为一年。9 配套措施9.1 中选供应商和备选单位非公司合作单位的,按规定补办准入手续后列入公司合作单位名单 。9.2.项目业务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86375355; 10 本方案附件: 上海梅山医院 201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