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父親節米蛋糕創意大賽活動說明書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協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中、南、東區分署中華民國糕餅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 106 年 05 月 16 日2【2017父親節米蛋糕創意大賽活動說明書】106.05.16版一、 活動目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以下簡稱本署) 為提供國人父親節蛋糕新選擇,今(106)年度特以 父親節為主題,舉辦全國性競賽,激發各縣市烘焙、糕點業者創新活力及產業競爭力,以創新概念將米穀粉融入蛋糕製作,搭配在地新鮮、優質的農特產品,開發健康、精緻、美味兼具的父親節米蛋糕於全國各地販售
2、,除了讓消費者認識米穀粉的多樣性及創新風貌,亦帶動整體產業多元發展具有在地臺灣味的米穀粉蛋糕,提升烘焙產業新力量,開創烘焙市場節慶新商機。二、 辦理單位(一)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二) 執行單位: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以下簡稱穀研所)(三) 協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中、南、東區分署及中華民國糕餅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三、 競賽期程:(一) 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22 日(星期四) 止,以郵戳為憑。(二) 活動時間與地點:區域 地點 區域賽 全國賽 頒獎 備註北區 北區分署四樓大禮堂(桃園市大同路 111 號) 7 月 14 日(星期五) 7
3、月 14 日(星期五)中區中區分署臺中辦事處2 樓會議室(臺中市太平路 147 號)7 月 11 日(星期二)7 月 11 日(星期二)南區南區分署第 1 會議室(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 320 號)7 月 7 日(星期五)7 月 7 日(星期五)東區 東區分署第 2 會議室(花蓮市中華路 512 號) 7 月 4 日(星期二) 7 月 4 日(星期二)全國 農糧署台北辦公區七樓大禮堂(臺北市杭州 7 月 28 日前,擇日舉辦3南路一段 15 號)*各區域賽,參賽店家現場展台籤號,將依據穀研所收到完整報名資料後,依序排列,結果將公告於穀研所米穀粉專區網站。*各區進入全國賽之店家,區域賽當日將進行
4、決賽展台編號抽籤,各區籤號結果將於穀研所米穀粉專區網站公告。*如因故變動將由穀研所另行公告通知參賽者。 四、 參賽對象及條件(一) 參賽單位:全臺各縣市( 鄉、鎮、市、區) 轄內之烘焙店家、飯店、食品製造業者。(二) 參賽產品:1. 本次參賽產品係以父親節為主題,利用指定原料創作(1 款)及自由食材創作(1 款)共 2 款父親節米蛋糕進行競賽,口味須考量其商品可行性,確可對外向消費者販售。2. 參與評比之米蛋糕品項,須使用國內產製之米穀粉,使用比例需超過烘焙百分比 51% (配方請以:米穀粉+麵粉=100% 表示)。(三) 參賽限制:1. 參賽單位須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且登記之營
5、業所在地址須在國內,並具基本銷售能力、產品實體(或非實體) 銷售管道,對民眾公開販售產品。2. 參賽單位需填寫具開放性之工作據點詳細地址,必要時穀研所得進行現場訪查。3. 每 1 參賽單位僅以 1 次報名為限,並須依據其營業場所所在地區 為報名區別(不得跨區報名),填妥報名相關資料文件後,逕向穀研所進行報名。區域說明:(1) 北區:基隆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 、苗栗縣(市) 、金門縣、馬祖縣。(2) 中區:臺中市、彰化縣(市)、雲林縣( 市) 、南投縣。(3) 南區: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 、澎湖縣。(4) 東區:宜蘭縣(市)、花蓮縣( 市)、臺東縣
6、(市)4. 同一品牌之子公司或分店,僅得推派 1 隊參賽, 不可同時報名。45. 參賽之產品,不得委託代工,需由各業者自行研發製作與生產。五、 獎項:(一) 區域賽:將自本署北、中、南、東區分署舉辦區域賽之參賽產品中評選出前 3 名,作為地方特色父親節米蛋糕代表 ,並個別頒發區域賽冠、亞、季軍獎狀乙紙,共計 12 名,及獲得各區地方媒體報導之機會。(二) 全國賽:1. 得獎店家將於本署舉辦之2017 父親節米蛋糕創意大賽頒獎典禮記者會現場頒獎表揚,活動現場將邀請媒體聯訪,得獎店家有機會獲得媒體新聞露出之機會(得獎店家須注意後續推廣之權利與義務,詳見標題六、得獎店家權利及義務),及競賽獎金、獎牌
7、與獎狀,說明如下:(1) 獎項及獎金:獎項名稱 名額 獎金冠軍 1 名 獎金 20 萬元+ 獎狀乙紙、獎牌乙座亞軍 1 名 獎金 12 萬元+ 獎狀乙紙、獎牌乙座季軍 1 名 獎金 8 萬元+ 獎狀乙紙、獎牌乙座優勝 7 名 獎金 3 萬元+ 獎狀乙紙、獎牌乙座*得獎金額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款 10%。(2) 獎金核發注意事項:A.本競賽獎金依下列方式,分 2 階段核發:(a) 第一階段:本署將於賽程結束公布名次後,先行核發 50%之得獎獎金。(b) 第二階段:俟得獎店家實際販售得獎產品 3 個月,並配合穀研所進行相關調查後,剩餘獎金將於 12 月 15 日前發予得獎店家。B.本署及穀研所將於得
8、獎產品販售 3 個月期間,以實地抽查或秘密客方式派員至得獎店家所提相關銷售管道購買得獎產品等,抽查得獎店家是否確實對外販售得獎產品。C.經查未配合本競賽於推廣期間販售得獎展品者,本署將不予核發剩餘之 50%獎金。52. 另其他入選全國賽之參與店家均可獲得活動感謝狀乙紙。六、 得獎店家權利及義務(一) 得獎店家權利1. 得獎店家可於本署官方網頁及相關推廣粉絲團介紹店家及產品資訊,增加曝光。2. 得獎店家可享免費網路、報紙、雜誌等媒體曝光之機會,強力宣傳本競賽獲獎消息與執行成果。3. 得獎店家可獲得聯合行銷宣傳製作物,包含推廣紅布條及宣傳海報各乙份,得懸掛或張貼於店面,作為得獎產品販售推廣及宣傳之
9、用。4. 本署預計於本(106)年 12 月期間舉辦以產銷履歷精品為主題之大型展銷活動,得獎作品及其代表店家,倘選用產銷履歷標章之食材者,有機會獲選參加前揭展銷活動:(1) 於活動期間相關宣導活動、大會手冊,公開推薦得獎產品之店家名稱、產品名稱及該項產品之特色等。(2) 競賽得獎店家須配合參加前揭展銷會期間之相關展銷活動,並於現場提供足夠之得獎產品供現場民眾試吃品評,本署將協助整體規劃及共同宣傳。5. 競賽得獎店家得獲配展銷會之主舞臺區使用時段,就該產品於現場辦理互動式行銷活動。(二) 得獎店家義務1. 參賽者需依穀研所要求,提供參賽產品一式兩份,共計 4 份,供比賽現場展示、拍照及評審試吃。
10、2. 得獎產品須於賽後,以常態性商品形式(如:父親節蛋糕、彌月蛋糕、生日蛋糕等) ,對外向民眾販售至少 3 個月。3. 得獎店家須配合主辦單位,於賽後進行創意米蛋糕銷售狀況、米穀粉使用量調查。4. 得獎店家須配合提供參賽產品之 DM、照片、文字說明等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或展示之用。5. 本署或穀研所有發布新聞稿或搭配媒體露出時,得獎店家應予配合參加或出席相關活動。66. 得獎店家之得獎作品需配合本署或穀研所辦理相關行銷推廣活動 (如:折價 5 元/折價 10 元/買一送一/買五送一等促銷方案 )。七、 競賽內容:(一) 參賽單位需製作 2 款米蛋糕產品(1 款指定產品及 1 款自由創作) :
11、項目 參賽產品主原料含量 說明指定產品(1 款)米穀粉取代麵粉之含量需達51%以上,並請以烘焙百分比(米穀粉 +麵粉=100%)表示。1. 以國內產製之米穀粉為主要元素,並至少使用 1 種以上之指定食材,包含紅龍果(紅肉、白肉皆可)、香蕉、地瓜及落花生等( 詳如附表一) ,研發具創新性指定食材米蛋糕。2. 建議使用具有產銷履歷標章(簡稱 TAP)之農特產品。自由創作(1 款)米穀粉取代麵粉之含量需達51%以上,並請以烘焙百分比(米穀粉 +麵粉=100%)表示。1. 以國內產製之米穀粉為主要元素,並自由搭配國產地方特色農產品,不限制使用材料與蛋糕型態,研發具創新性米蛋糕。2. 建議使用具有產銷履
12、歷標章(簡稱 TAP)之農特產品。(二) 參賽產品繳交方式:1. 參賽單位須於競賽當日(區域賽與全國賽),將比賽規定的父親節裝飾米蛋糕產品(同款 2 個),攜至指定會場進行評審品評與展示。2. 若配方中採用具 TAP 農特產品,請於配方表中註明,例如香蕉-TAP,並須於附件(七、八)表中將產品外包裝具產銷履歷之標章及條碼拍照存證,如下圖請參考。 73. 裝飾後蛋糕成品總高度不超過 20 公分,蛋糕體需有夾心。4. 蛋糕及裝飾物,必須完全為可食用食材。5. 須自行準備適當尺寸蛋糕產品展示底盤,並請放入相對蛋糕盒中,攜至會場。6. 品評用蛋糕,須事前自行分切成 8 等份,供評審品評評分,品評紙盤與
13、叉子,由主辦單位提供。7. 現場提供 50cm x 50cm 之展示空間,放置 4 個產品,且須自備作品名稱立牌 2 個及含兩項作品特色說明的 A4 立牌 1 份。8. 比賽場地及產品展示空間為冷氣空調環境,不提供冷凍或冷藏設備。(三) 參賽產品及原料定義如下:1. 米蛋糕:以米穀粉取代麵粉(烘焙百分比需超過 51%以上之比例)為主要原料,搭配麵粉、發粉、蛋、等副原料,並加入其他配料(如奶油、香草片等)經烤焙成型、裝飾、 冷卻、包裝等而得之烘焙製品。如麵糊類蛋糕、乳沫類蛋糕、戚風類蛋糕及其他類似品。2. 米穀粉原料:須使用於國內生產製造之米穀粉,其原料可包括白米、糙米、發芽米、碎米及細糠等經研
14、磨成粉後稱之。另米穀粉依不同製粉方式,可分為下列四大類: (1) 熟米穀粉:將稻米經過預糊化後研磨成細粉。(2) 生米穀粉(乾磨) :將稻米直接研磨成細粉。(3) 生米穀粉(半乾磨):將米浸泡後瀝乾,直接加以研磨成細粉。(4) 生米穀粉(水磨) :將浸漬過的米加入大量水研磨成米漿,經脫水乾燥形成之粉末。左 圖 為 產 銷 履 歷 農 產 品 標 章 (簡 稱 TAP): 是 一 種 農 產 品 從 農 場 到 餐 桌 , 在 生 產 、處 理 、 加 工 、 流 通 和 販 售 等 過 程 皆 有 完 整 記 錄 的 安 心 制 度 , 所 有 產 銷 資 訊 是 公開 、 透 明 且 可 追
15、 溯 的 。 產 品 於 全 省 各 大 賣 場 、 超 市 、 網 購 皆 可 購 得 , 亦 可 參 考臺 灣 農 產 品 安 全 追 溯 資 訊 網 http:/taft.coa.gov.tw 或 http:/tapinfo.coa.gov.tw/work/tapinfo.php?func=where_buy&main=y網 站 查 詢 。 83. 國產稻米類原料: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之稻米,包含白米、糙米、發芽米、碎米及其副產物如米糠等稱之。4. 地區特色農產品類原料:以臺灣各地區所生產具地方特色之雜糧類(豆類,包含黑豆、黃豆、紅豆、綠豆、茶豆、落花生等、穀類,包含小麥、蕎麥、薏苡、臺灣
16、藜、小米、玉米等、藷類(甘藷等)及其他類雜糧,如胡麻等)、蔬菜類、花卉類、水果類及其他特用作物等,包含其根、莖、葉、花、果實、種子或其加工產品等。5. 有關國產米穀及農特產品原料來源請逕上相關查詢系統查詢:序號 農產品品項 查詢系統 網址1稻米、生鮮水果、生鮮蔬菜及截切蔬菜、特用作物(含茶葉、咖啡)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系統https:/qrc.afa.gov.tw/2 生鮮蔬菜及水果 吉園圃安全蔬果資訊網 http:/gap.afa.gov.tw/faq/3稻米、茶葉、蔬菜及其製品、水果及其製品、其他特作及雜糧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http:/info.organic.org.tw/supergoo
17、d/front/bin/home.phtml4稻米、生鮮水果、生鮮蔬菜及截切蔬菜、特用作物(含茶葉、咖啡)產銷履歷產品查詢http:/taft.coa.gov.tw;http:/tapinfo.coa.gov.tw/work/imita_login.php5 國產米穀粉米穀粉及新興米食產業鏈計劃甄選合格廠商米穀粉產品資料一覽表http:/www.afa.gov.tw/peasant_index.aspx?CatID=1690八、 競賽流程:分為資格審查 、 區域賽及全國賽三階段辦理。9(一) 資格審查:1. 由穀研所針對各區參賽單位繳交報名文件,進行資格書審,符合資格審查之參賽產品方可進入區域
18、賽,不符合者逕行退件或通知補件,補件日期:至 106 年 6 月 28 日止(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準) ,未依規定於期限內補正者,視同放棄參賽權,由穀研所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且不另退還繳交資料。2. 錄取公布方式:各區錄取縣市地區參賽者,由穀研所以 E-mail個別通知,並於該所-多元米穀粉應用專區網頁(http:/www.cgprdi.org.tw)進行公告。(二) 區域賽:依參賽單位報名書面資料及產品實體,進行北、中、南及東四區之區域賽,各區參賽者依總參賽單位家數,名次排序前 40%(成績以四捨五入法計算) 者,取得進入全國賽資格。1. 辦理時間:106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14 日
19、,競賽流程詳如附表三。2. 辦理地點:農糧署北、中、南、東四區分署分區辦理。3. 評審作業:(1)評審委員:由穀研所邀請 3 位食品、烘焙及行銷領域專家學者等代表,進行書面資料及產品現場實體審查作業,並依照附表二評分基準進行評分。(2)作品繳交:參賽單位須於區域賽當日依指定時限及擺設規格完成參賽作品現場繳交布置,包含兩款蛋糕產品,共計 4 個,(供展示用及評審委員品評),另提供評審委員品評之產品,選手須事先自行分切 8 等份,以上若需裝飾品請參賽單位自備。(3)入圍名單公布:區域賽當日完成評審及彙整成績後,由評審長現場公布成績,並同步公布入圍單位,後續將由穀研所以 E-mail 個別通知決賽入
20、圍者,並公告於該所-多元米穀粉應用專區網頁(http:/www.cgprdi.org.tw)。(4)區域賽頒獎:由本署當地分署於現場針對區域賽前三名獲獎單位進行頒獎表揚,另將由本署當地分署發布新聞稿。(三) 全國賽:仍依參賽單位報名書面資料及產品實體評選,並按照評分基準計算總成績排序,依次選出冠、亞、季軍各 1 名,及優勝107 名,共計 10 名獲獎單位。1. 辦理時間:106 年 7 月 28 日前辦理,競賽流程詳如附表三。2. 辦理地點:農糧署台北辦公區七樓大禮堂(台北市杭州南路 1 段15 號 7 樓)。3. 評審作業:(1) 評審委員:由穀研所聘請 5 位食品、烘焙、行銷領域專家等代
21、表,組成總決賽評審團。(2) 評審項目及標準:由總決賽評審團,進行產品實體審查作業,並依照附表二評分基準進行評分。(3) 作品繳交:參賽單位須於區域賽當日依指定時限及擺設規格完成參賽作品現場繳交布置,包含兩款蛋糕產品,共計 4 個,(供展示用及評審委員品評),另提供評審委員品評之產品,選手須事先自行分切 8 等份,以上若需裝飾品請參賽單位自備。(4) 獲獎名單公布及頒獎:全國賽完成評審及彙整成績後,於當日舉行頒獎典禮記者會,公布獲獎名單名次,並於現場頒發表揚,另由本署發布新聞稿,及公告於穀研所-多元米穀粉應用專區網頁(http:/www.cgprdi.org.tw) 。(四) 後續推廣:決賽前
22、 10 名店家需配合本署或穀研所創意米蛋糕行銷推廣活動,得獎店家可獲得行銷推廣活動紅布條及文宣海報於店家懸掛張貼,活動結束後須配合主辦單位針對創意米蛋糕銷售狀況、米穀粉使用量調查,並保留銷售紀錄(收據或發票) 資料備查,並於 106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前,填妥穀研所提供之文件寄回穀研所鍾愛嵐小姐。九、 報名方式:(一) 競賽相關資訊及報名表請先至穀研所-多元米穀粉應用專區網頁(http:/www.cgprdi.org.tw)下載並列印報名表正本與填寫報名相關文件( 附件一至附件八 )。(二) 符合參賽資格者,依登記之營業地址所在區域報名參賽,並依參賽規定進行資料填寫與產品拍照後,檢具參賽報名相關文件(附件一至附件八)於 106 年 6 月 22 日前(星期四),以掛號郵寄( 中華郵政郵戳為憑)至 【249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三段 223 號財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