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各施工单位各班组遵照执行:一、 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下棋打牌打闹等活动。二、 门卫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班,必须有两人值班,交接班要填写交接班记录,外来人员要填写登记表。三、 非作业人员,未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去因工作需要必须由相关人员带入现场。四、 准许进入工地现场的必须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五、 推销商品的人员必须经现场办公室管理人员批准,并正确戴好安全帽方可进入工地。六、 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号,并由该车辆主人申请该施工队负责人报工程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备案后方可进入,出来时并进行检查。七、 无送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现场。八、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警。九、 各施工班组退场,或移至其他工地的材料、工具、机械等,必须报工程部管理办公室同意,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由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签字后方可放行。十、 本制度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