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年度)根据省、市、教育厅对平安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1、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创安工作逐级和岗位安全责任制,作为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将创安工作与部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3、结合部门实际,梳理本部门工作中可能影响安全的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处理预案,做好事前安全教育、贯彻安全注意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4、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5、加强对本部门责任范围内人财物的管理,避免发生人身、财产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6、按照“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层层明确安全职责,严格责任追究。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部门留存一份。责任部门: 责 任 人: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