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 13 股改 66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项目名称:能源管控中心中央电站 1#、4#发电机组改造工程协议期限:2014 年 9 月 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安全保卫部监制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1 -甲方工程主管部门: 负责人: 公章甲方安全部门: 负责人: 公章施工所在区域: 负责人: 乙方工程主管部门: 负责人: 公章乙方安全部门: 负责人: 公章乙方工程施工现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2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为认真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根据钢政发200951 号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钢政发2002安字 16 号关于加强生产区域安全管理的规定、股份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和能源管控中心相关方管理细则的文件精神,确保能源管控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相关方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检修、抢修、维护、工程施工作业、点检、生产岗位人员的人身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防火环保厂容责任,规范操作行为,特签订本协议。凡相关方单位在我厂管理的区域内施工,必须遵守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内容而出现的安全、防火、环保、厂容、能源问题,由违规方负全责。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安全协议)采用 A4纸打印,一式
3、 5 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设备保障部(或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大队、作业区、乙方各一份,根据需要可复印。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安全防火机构是工程(服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组长由甲方相关方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甲方相关方负责人、乙方工程负责人担任,组员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如甲方施工区域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乙方安全消防主管人员、专兼职安全员等)担任。组 长(甲方): 联系电话 组 长(乙方): 联系电话 副组长(甲方): 联系电话 副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 组员及联系电话: 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
4、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3 -5 安全防火组织机构职责:甲方职责:1、负责督促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鞍钢公司、能源管控中心与施工相关的规章制度。2、参加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环保、现场、厂容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违纪行为,组织整改安全隐患。3、对违章违纪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4、负责审核、验证乙方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5、负责将乙方应遵守的甲方规定传递给乙方。6、负责督促检查乙方安全培训情况。7、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乙方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鞍钢公司、能源管控中心与施工相关的规章制度。2、负责组织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3、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证明材
5、料,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作业证上岗。4、负责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标准劳保品。5、负责开展环境因素排查。6、负责制定一图三表,负责作业人员登记。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1、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以及集团、股份公司、管控中心各项安全防火环保厂容管理规章制度。2、从事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特种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特种作业的有关要求。3、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威胁安全的违章行为;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4 -对安全、火灾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4、负责各自区域安全防火环保厂容管理,并负责各自区域的安全防火环保厂容管理检查。5
6、、禁止在非作业区域逗留,禁止随意动用非作业区域设备(设施)。6、配合作业,严格遵守各自工作范围内相关规定和联系制度。7、工程结算时,应通过甲方安全部门审核验证。二、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要求1、乙方要认真遵守集团、股份公司和能源管控中心的各项安全规定,工程开工前,认真审查有关图纸和资料,并熟悉施工现场,依据施工内容和现场环境制定一图三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作业活动内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办理好一切开工手续。2、工程开工前,乙方要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指吊工等) 要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同时乙方要组织施工人员建立互保对子。施工区域要设有明
7、显的安全标志及安全护栏、安全网、夜间安全警示灯等防护设施。3、在煤气区域施工,必须进行防火、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识的教育( 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进行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不乱窜,不动煤气设施及各种阀门,不准在煤气区域逗留、睡觉、更不准吸烟和点火烧废物。施工现场必须要有施工安全负责人。4、在安装和拆卸构件(设备)时,乙方要拟定好可行的方案,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充分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防护措施,确认具备条件时,方可进行施工。乙方要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构件和设备,不准在管道、管道支架、设备和其它构筑物上捆绑和设吊具,以免发生碰撞损坏其(它)设施、设备。5、在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要配
8、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5 -防止高处坠落和落物伤人及砸坏公共设施、设备,乙方要指派专人检查和监护。如在铁路、公路段施工时,要提前与铁路、公路部门取得联系,办理好一切必要手续。6、乙方在施工时,如遇到障碍或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会签,待障碍或问题处理后,方可施工。7、乙方要保证施工所在区域的安全通道畅通,方便生产操作和正常巡检,维护工作。正常放置的备品备件等,在生产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将物件及时撤离为生产创造条件。8、在地下挖掘施工时,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会签,作业时,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电缆、管
9、道等原有设施,一经发现,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处理后再继续施工。9、需要停电的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能源管控中心安全标志牌操作牌管理细则,停电的线路及设备要进行双方验电,待双方确认无电后,方可施工作业。10、施工期间,乙方要设专兼职施工安全员。每天施工前,甲、乙双方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施工交底。11、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人员着装必须统一款式、统一颜色。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生产或检修作业区域,在规定区域内摆放物件,不得侵占安全通道;施工产生的垃圾要做到日清日结;在厂房内施工,必须对地面采取防护措施,保护地面,无油渍、不受损等。12、未经甲方所属生产作业区负责人允许(书面同意),
10、乙方禁止开启或使用甲方一切设备、工具及动力设施。13、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甲方工程负责人及所在施工区域负责人,逐级上报。14、如果在安全协议 有效期内不能完工,必须及时(安全协议有效期最后一天之前)办理续签手续。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6 -1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指导和处罚。1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不得施工或作业:(一)施工交底中安全问题不清楚不开工;(二)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三)所在区域单位和相关方不进行地上地下障碍会签不开工;(四)双方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区域划分不清
11、楚不开工;(五)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开工。17、施工作业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一)防物体打击:贯彻上层保护下层的原则,下层人员受落物伤害,追究上层作业单位的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要避免交叉作业,对不可避免的立体交叉作业、前后交叉作业和相互影响的交叉作业,必须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落实防落物的措施,搭设的保护栅必须牢固、严密、可靠;高处各层平台板必须严密,梯子栏杆下部必须设踢脚板;高处各层平台上不许有浮动物,必须设废物桶,放置的设备、构件必须稳固;高处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必须戴笼头,切割下来的碎块或氧化铁屑应有防坠落措施;吊运设备或构件捆扎必须牢固,所用钢
12、绳合乎标准,棱角部位必须加垫,严防抽签或钢绳折断落物伤人。(二)防高处坠落:高处作业需执行能源管控中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办理许可证方可作业。从事高处作业又无可靠防护设施的必须悬挂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爬高或高处水平梁上作业设垂直或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使用的跳板必须绑扎牢固,不许设探头跳;高处平台边沿及孔洞处要设围栏和明显标志。(三)防起重伤害:起重设备不能带隐患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信号要明显、标准、准确;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7 -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检修吊车要采取防碰撞措施,
13、轨面上要设道卡子、红旗(夜间设红灯)。(四)防车辆伤害:不准沿铁路沿线轨道外1.5米以内行走;施工区域内铁路沿线和道口要设专人监护;在铁路线上待装卸的车辆两侧10 米处白天插红旗,夜间挂红灯并加铁鞋,防止误挂伤人。(五) 防触电: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要完好,带电部位不准裸露 ,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要按标准包扎;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备应有防雨设施;临时用电设备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行灯、金属容器内部、地下室、潮湿地区等临时照明采用安全电压;电气开关处应设明显标志,停送电要执行工作票和工作牌制度;其他临时用电按鞍钢安全用电的几项规定执行。(六)防气体伤害:施工区域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线、阀门
14、处必须设明显标志;气瓶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相关方从事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窒息等高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报请所在区域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窒息管道及设施管理单位进行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方单位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动火,必须履行动火申请和办理动火证。并且要把安全措施贯彻落实到作业人员;在易中毒、窒息及有爆炸危险的区域内作业,要先化验有害气体浓度,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属于受限空间执行受限空间管理细则,办理许可证方可作业。18、涉及职业危害的作业,乙方负责组织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离岗的体检,向所在作业区提供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涉及职业健康要组织职业病鉴定,为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乙
15、方要加强职业健康培训,为作业人员配备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及正确佩戴、使用;乙方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职业病管理工作。三、甲方对乙方的防火要求1、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否则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8 -禁止施工。2、禁止在能源管控中心厂区范围内吸烟。乙方必须遵守能源管控中心禁烟管理细则,接受能源管控中心的考核。3、现场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 10 米以外;氧气瓶、乙炔瓶距离热源 7 米,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 7 米以上(室内 5 米)。5、电焊
16、一、二次线必须完好无损,不准裸线,中间接头必须包好,二次线要牢固接在焊件上。6、电火线,氧气带、乙炔带等通过安全通道、临时通道时,不得妨碍通行。7、动火前要检查现场周围,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对可燃物品采取好防火措施;动火后要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结束要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种及切断施工用电后人员才能撤离现场。高处动火要对下面各部位采取措施,设专人监护。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8、施工时乙方配置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放置地点原则上不影响甲方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
17、、醒目的固定位置,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9、气瓶禁止敲击、碰撞,胶圈完整,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10、在煤气设施及管道部位动火,乙方要提前一天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动火制度。切断煤气来源,并处理干净残余煤气( 包括长期闲置的煤气设施)经取样分析含氧量 20.5,方可动火。对动火周围的建筑物和设备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必要时,可请消防车到现场监护。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票签发的时间、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 安全综合管理协议书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安全保卫部 监制- 9 -地点进行。11、在拆除设备、设施时,特别是拆除煤气设施,对于焦炉、混合煤气设施的动火,
18、应采取封闭式,并备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车现场配合。拆除下来的物体要进行余火处理,确认无危险时,方可施工。12、乙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不准放在室内,严禁放在管道正下方。凡是涉及生产运行设备的施工作业必须事先通知能源管控中心作业区负责人。氧气瓶、乙炔瓶等施工停止后不许现场放置。13、施工期间,乙方动火要自备足量(根据动火申请要求配备的数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则不准施工动火。乙方在当日施工完毕后,要彻底检查动火源是否熄灭,施工用电是否切断,以免发生起火,引起火灾。四、甲方对乙方的环保厂容要求1、乙方人员要爱护绿地,不许擅自砍伐绿地中的各种植被、树木。如有特殊需要,须按规定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数量、范围和品种处置。2、不许随意穿行、践踏草坪和绿地。禁止损坏花草树木。不得向绿地丢弃废弃物、倾倒污水工业介质、堆物、堆料、烧荒种地、焚烧垃圾、杂物、树叶、草坪等。3、乙方的任何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绿地内或辗轧草坪绿地。4、乙方人员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场。禁止乱停乱放。5、乙方不得擅自设立生活垃圾排放点。严禁随地倾倒垃圾、吐痰、便溺、乱扔烟蒂、瓜果皮核、烟盒、塑料袋、纸屑等废物。6、乙方排放各种工业废物、工程残土以及生活垃圾须到集团安全环保部办理排放手续,指定废物排放地点后排放。工程废物、残土应及时清运。严禁将工业垃圾和工业废物倾倒在垃圾堆放点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