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工商银行稳健配置强债型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 、投 资须谨慎 中国工商银 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 该项投资 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 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 取相关信息。产品类型 开放式、非保本、浮 动收益型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产品风险评级 PR3 级目标客户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 投资
2、经验的客户。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级别(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重要提示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本理财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适中, 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新股申购、债 券(含可转债)、开放式债券基金(含货币 市场基金及可转债基金)、封闭式债基、回购、贷款信托、票据信托、股 权质押融资信托、股 权 回购信托等投资工具,力争为投资者在 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造长 期、 稳定的回报。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 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 风险。 请认真阅读理财产 品说明书第十三
3、条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 决策。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本人已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客户签名(盖章): 日期: 2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风险等级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目标客户PR1 级 很低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 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 较高流动性。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PR2 级 较低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经工
4、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PR3 级 适中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 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4 级 较高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 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 杂性。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PR5 级 高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 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 杂,可使用杠杆运作。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3一、产品概述中国工商银行稳健配置强债型理财产
5、品产品名称代码:830003产品风险评级 PR3(本 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 仅供客 户参考)销售对象 个人高净值客户目标客户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 长型、 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期限 无固定期限产品类型 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投资理念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新股申购、债券(含可转债)、开放式 债券基金(含货币市场基金及可转债基金)、封 闭式债基、回 购、贷款信托、票据信托、股权质押融资信托、股权回购信托等投资工具,力争为投资者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造长期、 稳定的回报。风险收益特征 本产品具有风险适中、收益稳 定的特性。认购
6、期 2008 年 1 月 14 日2008 年 1 月 23 日,根据市 场情况,银行有权调整认购期及其他相关日期。封闭期 2008 年 1 月 25 日2008 年 3 月 1 日预计成立日 2008 年 1 月 25 日开放日(T 日)本产品开放日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交易 时间为开放日的 9:30-15:00,投资者可在开放日交易 时间段内提交申购、 赎回申 请,开放日 15:00 之后提交的申请属于预约交易,自 动延至下一开放日处理。认购期和封闭期不接受申 购、 赎回申请。预约日封闭期后除开放日外的其他工作日(在接受预约时,含 银行工作日),投资人可预约申购与赎回申 请;所提预约将提交下
7、一开放日申请处理。确 认日(T+2 日) 开放日后第二个工作日确认投资者申购、赎回是否成功,并以开放日日终净值计算申购、赎回份 额。投资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产品注册登记机构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申购起点/追加金额 10 万元,追加金额以 1 千元整数倍增加认/申购费率 0%销售服务费率 1%/年管理费(年化) 1%固定管理费+20%浮动管理 费业绩比较基准 6.0%(年化)托管费率(年化) 0.1%赎回费率 0%4单位净值 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净值,投 资人按该单位净值进 行申购、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认购份
8、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 元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产品单位净值赎回规定封闭期结束后,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 产品份额赎回。 单 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0 份,若某笔 赎回将导致投资人的产品余 额不足1,000 份时,工行有权将投资人 产品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 回。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产品单位净值(1赎回费率)赎回、提前终止资金到账时间工商银行在赎回日或产品提前终止日后第 3 个工作日(T+3)将投资人赎回金额划转至投资人指定账户。分红 投资管理人将视产品运作情况进行分红分红方式 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提前终止权 理财产品份额低于 5000 万份时,投 资管理人有权提
9、前终止理 财产品。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其他规定认购日至认购期结束日之间,资金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计付利息,并于成立日计入投资本金。赎回日或产品提前终止日至 资金到账日之间,投资人资金不计 利息。二、投资对象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 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股票收益权类信托、股 权类信托、可转债申购(含网上和网下)、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其他股权类信托计划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
10、但不限于新股申购(含网上和网下)、股票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等。权益类投资主要通过投资于特定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计划来间接实现,特定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计划可以由工商银行自主管理,也可以由经工商银行严格筛选的优秀市场投资机构担任投资顾问。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5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债券及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高流动性资产同业存款0%-80%债权类信托交易所委托债权股票收益权类信托股权类信托可转债申购(含网上和网下)固定收益类资产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0%-80%新股申购(含网上和网下) 0%-30%权益类资产股票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0%-10%如遇市场变
11、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但不会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工商银行将在 20 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 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 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 AA 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 A-1。三、投资策略在新股申购有较大投资价值时,本产品主要选择基本面较好、估值水平较低的新股进行申购。中签股票在可以上市流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卖出,从而获取新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差。在新股发行间隔时间较长时,本产品还
12、将进行债券、回购、贷款信托、票据信托、股权质押融资信托、股权回购信托等投资,从而充分运用资金、提高6收益。在新股发行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新股申购投资价值较低时,本产品将主要进行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开放式债券基金(含货币市场基金)、封闭式 债券基金、回购、 贷款信托、票据信托、股权质押融资信托、股权回 购信托、股票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理财计划等投资。根据宏观经济、 货币 政策和信用环境等因素,采取久期策略和信用策略等,力争获取稳定收益。四、业绩比较基准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6.0%(年化)。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计提产品浮动管理费的依据,不
13、构成中国工商银行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中国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产品说明书的公告。产品说明书在公告后的下一个赎回日后生效。五、投资限制(一)当本产品投资于新股申购时,应在中签股票可以上市流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卖出。(二)本产品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债券;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7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三)本产品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债券、贷款信托、票据信托、股权质押融资信托的比例,不得超过产品资产净值的 20%;如有超过,应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14、整;投资国债、金融债不受该比例的限制。(四)通过投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而持有的股票,不得超过产品资产净值的 20%;如有超过,应在 2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五)本产品投资于同一公司的股权回购信托的比例不得超过产品资产净值的 20%。累计投资股权回购信托比例不得超 过产品净值的 40%。六、投资管理人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 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
15、人、管理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七、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及份额的计算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理财产品净值/理财产品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 元8申购份额=申 购金额/申 购当日产品单位净值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净值,投资人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 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八、认购、申购(一)认购1、认购期为 2008 年 1 月 14 日2008 年 1 月 23 日,根据市场情况,银行有 权调整认购期及其他相关日期。2、认购费率为 0%。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 元(二)申购1、本产品开放日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为开放日的9:30-15:00,投 资者可在开放
16、日交易时间段内提交申 购、赎回申请,开放日 15:00 之后提交的申请属于预约交易,自动延至下一开放日处理。募集期和封闭期不接受申购申请。2、巨额申购:产品申购申请折算产品份额超过开放日总份额的50%时 ,即认为发生了巨额申购。巨额申购发 生时,投资管理人可以拒绝投资人的全部或部分申购申请。3、投资管理人拒绝申购时,将在开放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未能申购的资金返还。4、当投资管理人认为申购会影响到投资人利益时,将暂停申购, 并进行相应公告。95、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申购。6、申购费率为 0%。申购份额=申 购金额/申 购当日产品单位净值九、赎回、提前终止(一)赎回1、
17、封闭期结束后,投 资人可于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2、赎回费率:0%3、巨额赎回:认定:开放日,理财产品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 生了巨额赎回。处理:当出现巨额赎回时,投资管理人可以根据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全额赎回:当投资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部分顺延赎回:当投资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理财产品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投资管理人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接受赎回部分,按照正常赎回流程办理。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在提
18、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顺延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顺延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部分的10申请将被撤消。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理财产品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顺延赎回处理。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4、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赎回。(二)提前终止1、本产品无固定期限,当产品份额低于 5000 万份时,本产品提前终止。提前 终止时按投资人持有的产品份额和产品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分配。2、在提前终止日
19、,按投资人持有的产品份额和产品单位净值之乘积向投资人进行分配,分配时不收取赎回费。十、理财产品估值(一) 估 值对 象理财产品所拥有的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贷款及票据类信托、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二) 估 值方法1、债券估值方法:(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 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11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3)银行 间债 券市场债券按由投资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
20、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 报价、收益率曲线、成本价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4)未上市 债 券按由投资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综合考虑成本价、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2、股票估值方法:(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
21、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公式:股票的估值(市价成本价)/限售天数 已持有天数成本价4)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计量; (3)配股 权证 ,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12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4)在任何情况下,如采用本项第(1)(3) 小项规 定的方法对产品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按本项第(1) (3)小项规定的方法 对产品资产进 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3
22、、银行存款(含证券交易保证金)及回购(包含正、逆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4、贷款信托估值公式=成本+ 成本贷款信托收益率 上一付息日至估值日之间天数/360 5、票据信托估值公式=成本+ 成本票据收益率 持有天数/3606、其他资产:存在并可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取得时的成本计算;7、若产品存续期间持有其他投资品种,以投资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共同认可的方法计算其价值。 8、在任何情况下,如采用以上规定的方法对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投资管理人或产品托管人认为按以上规定的方法对理财产品资产进行估值不能
23、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提出动议,协商一致后, 变更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并从协商一致日起执行。13十一、产品的费用与税收(一)与产品运作有关的费用 1.产品费用的种类 (1)产品固定管理费; (2)产品浮动管理费;(3)产品销售服务费;(4)产品托管人的托管费;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产品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产品固定管理费产品固定管理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产品固定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 1%(年化)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管理费 E 为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2)产品浮动管理费若产品开
24、放日累计净值增长率超过(或等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则管理人提取业绩基准以上超额收益的 20作为产品浮动管理费,每月开放时提取,按季支付。本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6.0(年化)。浮动管理费计算公式为:当 N6.0时, 该月计 提浮动管理费开放日当日提取浮 动管理14费前的单位净值*(N-6.0)*20*本周期天数/365*开放日产品总份额。当 N6.0时, 该月无浮动管理费。其中 N 为产品的单月年化收益率,N(此次开放日提取浮动管理费前的单位净值-上个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 )/上个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 本周期天数*365,其中“上个开放日单位净值”是指未提取浮动管理费的产品单位净值。某开放日提取
25、浮动管理费前的产品单位累计净值=(产品单位资产总值+该开放日 产品 单位总份数对应的历史累计分红产品固定管理费产品托管费信托费销售服务费- 其他费用)/该开放日产品总份数。该公式中的所有费用均为账面计提的费用。(3)产品销售服务费产品销售服务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产品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的 1%(年化)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HE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4)产品托管人的托管费产品托管人的产品托管费按产品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产品托管费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的 0.1%年费15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
26、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产品资产净值 产品托管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由产品管理人向产品托管人发送产品托管费划付指令,产品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产品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产品托管人。 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产品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产品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产品费用。 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产品管理费和产品托管费,但需最晚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除管理费、托管费外,如存在其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产品份额持有人支付的费用,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可以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需最晚在变更前三个
27、工作日进行信息披露。(二)与产品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产品销售有关的费用包括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具体标准及计算如前述。 (三)产品税收 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16十一、支付安排投资管理人在赎回日或产品提前终止日后第 3 个工作日(T+3)将投资人赎回金额划转至投资人指定账户。十二、信息披露(一)理财产品运作信息披露1、本产品生效后, 产品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T 日)通过网站、产品份 额发售网点,披露 T-2 工作日的产 品单位净值;在 T+2 工作日,通过 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和产品份额发售网点,披露 T 日(每个开放日)的产品单位净值。 2
28、、当出现第七、八项中所列示的暂停申购、赎回申请的情况时,将提前 3 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和产品份额发售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如投资管理人决定进行分红时,将于分红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和产品份额发售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4、如投资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提前终止日的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和产品份额发售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5、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编制完成产品季度报告,向投资人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并将季度报告正文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进行公告。176、投资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
29、产品半年度报告,向投资人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进行公告。7、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产品年度报告,向投资人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并将年度报告正文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进行公告。8、逢半年,半年报与当季季度报告合并;逢年末,年度报告与半年度报告合并。(二)理财产品临时信息披露 1、临时报 告与公告 本理 财产品在运作管理过程中,发生以下可能对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权益及理财产品份额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之一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及理财产品保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
30、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上公告。(1)终止理财产品; (2)转换理财产品运作方式;(3)更换理财产品保管人、投资顾问;(4)理财产品认购期延长;(5)涉及理财产品管理业务、理财产品财产、理财产品保管业务的重大诉讼;(6)理财产品管理人、理财产品保管人、投资顾问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18(7)理财产品收益分配事项;(8)投资管理费、理财产品保管费及信托管理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9)理财产品单位净值计价错误达理财计划单位净值百分之零点五;(10)变更理财产品份额发售机构;(11)理财产品暂停估值;(12)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应在 3 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途径刊
31、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13)其它应披露的事项。2、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理财产品参与了股权回购投资,则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不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对与股权回购相关的标的股票、质押价格等要素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上进行公告。 十三、风险揭示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 动收益理财计划” ,根据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相比,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
32、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19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二)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因股票价格、利率、信用以及国家政策等的变动导致本产品净值遭受损失的可能。(三)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为无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投资人无权随时终止该理财产品。但投资人可在开放日赎回全部或部分理财产品。(四)信用风险:本产品投资范围内涉及债券、贷款信托、票据信托、股 权质押融资信托、股权回购信托等,不排出由于相关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导致本产品净值遭受损失的可能。(五)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
33、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 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六)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20十四、特别提示
34、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客户应密切关注我行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理 财产品生效后,如理财产品说明书内容有所变更,应在变更前进行披露,并将更新后的说明书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告,产品说明书在公告后的下一个赎回日后生效。十五、咨询(投诉)电话:95588。客户签字(盖章): 中国工商银行年 月 日 年 月 日21中国工商银行高资产净值客户确认书本人确认:本人满足下述有关高资产净值客户描述的要求之一,属于高资产净值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一)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二)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万元人民币;(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万元人民币。特此确认。客户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