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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3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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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3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成 套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目 标 责 任 书 发 布 方 :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目 标 责 任 书 承 受 方 : 扬 州 牧 羊 饲 料 成 套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为 了 确 保 集 团 公 司 全 年 经 营 及 管 理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 进 一 步 明 确 集 团 公 司 和 各下 属 公 司 的 责 任 、 权 利 和 义 务 , 促 进 集 团 饲 料 成 套 工 程 业

2、务 的 快 速 发 展 , 甲 、 乙 双方 经 过 协 商 , 特 签 定 二 零 零 三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 。一 、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体 制实 行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下 的 以 乙 方 总 经 理 为 首 要 责 任 人 的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体 制 。二 、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饲 料 、 粮 食 及 其 他 相 关 行 业 工 程 安 装 服 务 。三 、 经 营 责 任 期 :从 2003 年 元 月 1 日 起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共 计 12 个 月 。四 、 经 营 管 理 责 任 目 标指标名称 指

3、标数值 指标计算1. 实际收入 (1) 合同数额不低于 18000 万元(2) 实际收入不低于 13500 万元(1) 销售费用率不高于 3.5%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 2.2%实际费用/合同额2. 收入费用率(2) 管理费用率不高于 3% 管理费用/实际收入3. 净利润 不低于 388 万元 (实际收入-总成本费用)(1-33%)财务指标4. 回款率 不低于 92%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1 工程 及时 完工 率100%2 工程 质量 优良 率98%以上3 安全 管理 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 现场 管理 目标(1) 工作现场整洁、规范、有序(2) 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经济(3) 工作

4、效率不断提高5 品 牌 提 升指 标(1)遵 守 甲 方 的 品 牌 VI 规 范 , 在 整 个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始 终 贯 串 品 牌 维 护 和 提升 的 理 念(2) 通 过 为 客 户 提 供 合 格 优 质 产 品 , 不断 地 提 升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6 制 度 建 设目 标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建 立 、 健 全 企 业 内 部 的 各项 管 理 制 度 , 并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地 丰 富 和完 善 , 真 正 在 企 业 内 部 实 现 “事 事 有人 做 、 人 人 有 事 做 、 事 事 有 制 度 、 制 度必 规 范 ”的

5、 管 理 目 标 。管理指标7 企 业 文 化建 设 目 标熟 知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的 方 法 , 制 定 企 业 文化 建 设 的 战 略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通 过 各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率 先 垂 范 和 广 大 员 工 的 身体 力 行 , 基 本 形 成 一 套 独 具 本 公 司 特 色 、符 合 甲 方 价 值 取 向 的 以 企 业 精 神 为 核 心 、以 企 业 价 值 观 和 行 为 规 范 为 主 要 内 容 的企 业 文 化 体 系 , 为 本 公 司 在 激 烈 的 市 场竞 争 中 搭 建 一 个 坚 实 的 企 业 经 营 和 管 理平

6、台 。注 : 各指标计算口径为内部经营管理口径,详细计算公式按照财务部的核算定义执行。五 、 甲 、 乙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一 ) 甲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甲 方 为 乙 方 提 供 必 要 的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 及 时 协 调 、 解 决 乙 方 在 生 产 经营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一 些 重 大 问 题 。2、 甲 方 负 责 为 乙 方 进 行 资 金 的 筹 措 和 调 配 ( 所 发 生 的 财 务 费 用 计 入 乙 方 ), 负 责 为 乙 方 提 供 财 务 预 算 、 核 算 和 决 算 、 财 务 信 息 的 分 析 和 处 理

7、等 一 系 列 财务 活 动 的 服 务 和 支 持 。3、 甲 方 根 据 乙 方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和 需 求 适 时 地 提 供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和 管 理 技术 的 培 训 、 指 导 , 同 时 做 好 人 力 资 源 等 方 面 的 保 障 和 服 务 工 作 。4、 甲 方 根 据 乙 方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及 时 为 乙 方 提 供 大 宗 物 资 采 购 、 通 用 零 配件 等 的 制 造 加 工 服 务 。5、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在 遵 守 、 落 实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 集 团 一 级 制 度 和 本 目 标责 任 书 等 方 面

8、进 行 监 督 , 有 权 根 据 规 定 对 乙 方 进 行 考 核 和 奖 惩 。( 二 ) 乙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1、 乙 方 作 为 独 立 的 法 人 实 体 , 遵 照 公 司 法 和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 有 进 行 自 主 经 营 、 自 付 盈 亏 、 独 立 核 算 的 权 力 , 并 依 法 向 国 家 交 纳 各类 税 金 ( 由 集 团 统 一 报 税 ) 。2、 乙 方 有 权 根 据 甲 方 下 达 的 “四 定 ”( 定 岗 、 定 编 、 定 员 、 定 薪 ) 方案 提 出 招 聘 一 般 员 工 ( 财 务 专 员 和 人 事 专

9、 员 除 外 ) 的 要 求 并 配 合 集 团 人 力 资 源部 做 好 招 聘 工 作 。 乙 方 可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使 用 灵 活 的 用 工 制 度 。 对 其 下 属 的 中 级以 上 管 理 人 员 有 任 免 建 议 权 。 责 任 期 内 月 、 季 、 年 度 所 发 生 的 人 事 变 动 及 考 核情 况 须 及 时 报 甲 方 人 力 资 源 部 备 案 。3、 乙 方 有 责 任 和 义 务 自 觉 遵 守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 甲 方 一 级 制 度 、 相 关 协 议及 本 目 标 责 任 书 。4、 乙 方 有 义 务 定 期 向 甲 方 提 各

10、 类 报 表 、 管 理 报 告 书 和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备 忘录 等 必 要 的 上 报 资 料 。六 、 奖 惩 条 款1、 为 体 现 “责 、 权 、 利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甲 方 对 乙 方 实 行 收 入 与生 产 经 营 目 标 相 挂 勾 的 政 策 。 甲 方 对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实 行 年 薪 制 ( 具体 内 容 见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薪 酬 管 理 规 定 ) 。2、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的 月 度 薪 酬 为 其 标 准 年 薪 的 6%。 若 完 成 或超 额 完 成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 则 由 甲 方 在 责

11、任 期 末 给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计 发其 余 标 准 年 薪 ( 标 准 年 薪 28%) 。 3、 乙 方 若 未 能 完 成 目 标 , 则 视 以 下 情 况 分 别 处 理 :(1) 若 确 因 甲 方 特 殊 原 因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造 成 乙 方 责 任 人 虽 经 努 力 但 仍 未 能 完成 目 标 , 不 予 处 罚 。(2) 若 乙 方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具 备 , 仍 未 能 完 成 责 任 目 标 , 则 扣 罚 乙 方 责 任 人 的 其余 年 薪 。4、 奖 金 的 计 发 : 乙 方 在 经 营 期 间 内 如 超 额 完 成 经 营

12、 管 理 目 标 , 则 由 甲 方 按 乙方 业 绩 考 核 结 果 向 乙 方 计 发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1) 乙 方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考 核 分 数 100)/100标 准 年 薪( 2) 乙 方 考 核 指 标 及 权 重 见 附 表5、 在 经 营 责 任 期 内 , 责 任 人 自 己 提 出 辞 职 的 , 不 予 计 发 其 余 标 准 年 薪 和 年 终奖 金 ; 若 属 甲 方 从 工 作 需 要 出 发 解 聘 的 , 则 由 甲 方 负 责 考 核 其 工 作 业 绩 并 计 发 责 任人 应 得 收 入 。6、 若 在 经 营 期 内 发 生 损 失

13、 在 10000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的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包 括重 大 的 人 身 、 财 产 安 全 事 故 等 ), 按 损 失 金 额 的 20 在 目 标 责 任 人 年 终 收 入 中扣 除 ( 扣 完 为 止 ) 。7、 甲 方 如 发 现 责 任 人 有 重 大 的 经 济 问 题 或 违 反 甲 方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 则 视 情节 轻 重 扣 发 其 年 终 收 入 的 20%-50 , 并 有 权 随 时 就 地 免 去 其 领 导 职 务 , 同 时 追究 责 任 人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8、 对 乙 方 的 经 营 管 理 指 标

14、 的 完 成 情 况 实 行 月 度 检 查 , 年 度 考 核 。七 、 本 责 任 书 经 甲 方 总 裁 与 乙 方 总 经 理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 经 营 期 满 , 自 行 终 止 ,经 双 方 同 意 , 可 续 签 下 一 经 营 期 的 责 任 书 。八、 本 目 标 责 任 书 未 尽 事 宜 , 由 甲 、 乙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甲方:江苏牧羊集团公司 乙方:扬州牧羊饲料成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盖章)总裁(签字): 总经理(签字):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附件:考核表关键业绩指标 KPI 目标 权重 考核说明1. 实际收入 (1) 合同数额不低于

15、18000 万元;(2) 实际收入不低于 13500 万元。 25%合同数额和实际收入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2. 收入费用率 (1) 销售费用率不高于 3.5%;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 2.2%;以实际费用/合同额计算;(2) 管理费用率不高于 3%,以管理费用/实际收入计算。20%销售费用率、业务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3净利润 不低于 388 万元 40% (实际收入-总成本费用)(1-33%)4回款率 不低于 92 10%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5. 工程完工效率和质量 工程及时完工率 100,工程质量优良率不低于 98 5%及时完工率和质量优良

16、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指标评分说明: 每个考核指标以目标完成率100 评分:目标要求不低于某数的指标(如利润) ,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目标要求不高于某数的指标(如费用) ,目标完成率目标值/实际值; 每个指标得分乘以对应权重,得到该指标的权重分; 考核表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分相加,得到考核分数。 考核分数=100,表示完成目标。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3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仓 储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目 标 责 任 书 发 布 方 :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目 标 责 任

17、书 承 受 方 : 扬 州 牧 羊 仓 储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为 了 确 保 集 团 公 司 全 年 经 营 及 管 理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 进 一 步 明 确 集 团 公 司 和 各下 属 公 司 的 责 任 、 权 利 和 义 务 , 促 进 集 团 仓 储 工 程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 甲 、 乙 双 方 经过 协 商 , 特 签 定 二 零 零 三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 。一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体 制实 行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下 的 以 乙 方 总 经 理 为 首 要 责 任 人 的 目

18、 标 管 理 责 任 体 制 。二 、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粮 食 、 油 脂 、 精 细 化 工 、 港 口 、 啤 酒 等 行 业 的 仓 储 工 程 安 装 及 服 务 。三 、 经 营 责 任 期 :从 2003 年 元 月 1 日 起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共 计 12 个 月 。四 、 经 营 管 理 责 任 目 标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计算1. 实际收入 (1) 合同数额不低于 9200 万元(2) 实际收入不低于 7200 万元(1) 销售费用率不高于 3% 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 1.7%实际费用/合同额2. 收入费用率(2) 管理费用率不高于

19、 3% 管理费用/实际收入3. 净利润 不低于 350 万元 (实际收入-总成本费用)(1-33%)财务指标4. 回款率 不低于 96%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管理1工 程及 时完 工率100%2工 程质 量优 良率98%以上3安 全管 理目 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现 场管 理目 标(1) 工作现场整洁、规范、有序(2) 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经济(3) 工作效率不断提高5 品 牌 提 升指 标(1)遵 守 甲 方 的 品 牌 VI 规 范 , 在 整 个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始 终 贯 串 品 牌 维 护 和 提升 的 理 念 ;(2) 通 过 为 客 户 提 供 合 格 优 质

20、产 品 , 不断 地 提 升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6 制 度 建 设目 标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建 立 、 健 全 企 业 内 部 的 各项 管 理 制 度 , 并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地 丰 富 和完 善 , 真 正 在 企 业 内 部 实 现 “事 事 有人 做 、 人 人 有 事 做 、 事 事 有 制 度 、 制 度必 规 范 ”的 管 理 目 标 。指标管理指标7 企 业 文 化建 设 目 标熟 知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的 方 法 , 制 定 企 业 文化 建 设 的 战 略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通 过 各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率 先 垂

21、 范 和 广 大 员 工 的 身体 力 行 , 基 本 形 成 一 套 独 具 本 公 司 特 色 、符 合 甲 方 价 值 取 向 的 以 企 业 精 神 为 核 心 、以 企 业 价 值 观 和 行 为 规 范 为 主 要 内 容 的企 业 文 化 体 系 , 为 本 公 司 在 激 烈 的 市 场竞 争 中 搭 建 一 个 坚 实 的 企 业 经 营 和 管 理平 台 。注 : 各指标计算口径为内部经营管理口径,详细计算公式按照财务部的核算定义执行。五 、 甲 、 乙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一 ) 甲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甲 方 为 乙 方 提 供 必 要 的 生

22、 产 经 营 条 件 , 及 时 协 调 、 解 决 乙 方 在 生 产 经 营 过程 中 遇 到 的 一 些 重 大 问 题 。2、 甲 方 负 责 为 乙 方 进 行 资 金 的 筹 措 和 调 配 ( 所 发 生 的 财 务 费 用 计 入 乙 方 ), 负 责 为 乙 方 提 供 财 务 预 算 、 核 算 和 决 算 、 财 务 信 息 的 分 析 和 处 理 等 一 系 列 财务 活 动 的 服 务 和 支 持 。3、 甲 方 根 据 乙 方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和 需 求 适 时 地 提 供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和 管 理 技术 的 培 训 、 指 导 , 同 时 做 好

23、 人 力 资 源 等 方 面 的 保 障 和 服 务 工 作 。4、 甲 方 根 据 乙 方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及 时 为 乙 方 提 供 大 宗 物 资 采 购 、 通 用 零 配件 等 的 制 造 加 工 服 务 。5、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在 遵 守 、 落 实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 集 团 一 级 制 度 和 本 目 标责 任 书 等 方 面 进 行 监 督 , 有 权 根 据 规 定 对 乙 方 进 行 考 核 和 奖 惩 。( 二 ) 乙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1、 乙 方 作 为 独 立 的 法 人 实 体 , 遵 照 公 司 法 和 集 团 公 司 章

24、程 的 要 求 , 有 进 行 自 主 经 营 、 自 付 盈 亏 、 独 立 核 算 的 权 力 , 并 依 法 向 国 家 交 纳 各类 税 金 ( 由 集 团 统 一 报 税 ) 。2、 乙 方 有 权 根 据 甲 方 下 达 的 “四 定 ”( 定 岗 、 定 编 、 定 员 、 定 薪 ) 方案 提 出 招 聘 一 般 员 工 ( 财 务 专 员 和 人 事 专 员 除 外 ) 的 要 求 并 配 合 集 团 人 力 资 源部 做 好 招 聘 工 作 。 乙 方 可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使 用 灵 活 的 用 工 制 度 。 对 其 下 属 的 中 级以 上 管 理 人 员 有

25、任 免 建 议 权 。 责 任 期 内 月 、 季 、 年 度 所 发 生 的 人 事 变 动 及 考 核情 况 须 及 时 报 甲 方 人 力 资 源 部 备 案 。3、 乙 方 有 责 任 和 义 务 自 觉 遵 守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 甲 方 一 级 制 度 、 相 关 协 议及 本 目 标 责 任 书 。4、 乙 方 有 义 务 定 期 向 甲 方 提 各 类 报 表 、 管 理 报 告 书 和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备 忘录 等 必 要 的 上 报 资 料 。六 、 奖 惩 条 款1、 为 体 现 “责 、 权 、 利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甲 方 对 乙 方 实

26、行 收 入 与生 产 经 营 目 标 相 挂 勾 的 政 策 。 甲 方 对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实 行 年 薪 制 ( 具体 内 容 见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薪 酬 管 理 规 定 ) 。2、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的 月 度 薪 酬 为 其 标 准 年 薪 的 6%。 若 完 成 或超 额 完 成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 则 由 甲 方 在 责 任 期 末 给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计 发其 余 标 准 年 薪 ( 标 准 年 薪 28%) 。 3、 乙 方 若 未 能 完 成 目 标 , 则 视 以 下 情 况 分 别 处 理 :(1) 若 确 因 甲 方 特

27、 殊 原 因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造 成 乙 方 责 任 人 虽 经 努 力 但 仍 未 能 完成 目 标 , 不 予 处 罚 。(2) 若 乙 方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具 备 , 仍 未 能 完 成 责 任 目 标 , 则 扣 罚 乙 方 责 任 人 的 其余 年 薪 。4、 奖 金 的 计 发 : 乙 方 在 经 营 期 间 内 如 超 额 完 成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 则 由 甲 方 按 乙方 业 绩 考 核 结 果 向 乙 方 计 发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1) 乙 方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考 核 分 数 100)/100标 准 年 薪( 2) 乙 方 考

28、核 指 标 及 权 重 见 附 表5、 在 责 任 期 内 , 责 任 人 自 己 提 出 辞 职 的 , 不 予 计 发 其 余 年 薪 和 年 终 奖 金 ; 若属 甲 方 从 工 作 需 要 出 发 解 聘 的 , 则 由 甲 方 负 责 考 核 其 工 作 业 绩 并 计 发 责 任 人 应 得 收入 。6、 若 在 经 营 期 内 发 生 损 失 在 10000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的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包 括重 大 的 人 身 、 财 产 安 全 事 故 等 ), 按 损 失 金 额 的 20 在 目 标 责 任 人 年 终 收 入 中扣 除 ( 扣 完 为 止 ) 。

29、7、 甲 方 如 发 现 责 任 人 有 重 大 的 经 济 问 题 或 违 反 甲 方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 则 视 情节 轻 重 扣 发 其 年 终 收 入 的 20%-50 , 并 有 权 随 时 就 地 免 去 其 领 导 职 务 , 同 时 追究 责 任 人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8、 对 乙 方 的 经 营 管 理 指 标 的 完 成 情 况 实 行 月 度 检 查 , 年 度 考 核 。七 、 本 责 任 书 经 甲 方 总 裁 与 乙 方 总 经 理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 经 营 期 满 , 自 行 终 止 ,经 双 方 同 意 , 可 续 签

30、下 一 经 营 期 的 责 任 书 。八、 本 目 标 责 任 书 未 尽 事 宜 , 由 甲 、 乙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甲方:江苏牧羊集团公司 乙方:扬州牧羊仓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盖章)总裁(签字): 总经理(签字):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附件:考核表关键业绩指标 KPI 目标 权重 考核说明1. 实际收入 (1) 合同数额不低于 9200 万元;(2) 实际收入不低于 7200 万元。 25%合同数额和实际收入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2. 收入费用率 (1) 销售费用率不高于 3%;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 1.7%;以实际费用/合同额计算;(2) 管理费用率不高于

31、3%,以管理费用/实际收入计算。20%销售费用率、业务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3净利润 不低于 350 万元,(实际收入-总成本费用)(1-33%) 40%4回款率 不低于 96,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 10%5. 工程完工效率和质量工程及时完工率 100,工程质量优良率不低于 98 5%及时完工率和质量优良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指标评分说明: 每个考核指标以目标完成率100 评分:目标要求不低于某数的指标(如利润) ,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目标要求不高于某数的指标(如费用) ,目标完成率目标值/实际值; 每个指标得分乘以对应权重,得到该指

32、标的权重分; 考核表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分相加,得到考核分数。 考核分数=100,表示完成目标。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3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销 售 分 公 司目 标 责 任 书 发 布 方 :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目 标 责 任 书 承 受 方 :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机 配 件 销 售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乙方 )为 了 确 保 集 团 公 司 全 年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 进 一 步 明 确 集 团 公 司 和 各 下属 公 司 的 责

33、 任 、 权 利 和 义 务 , 促 进 集 团 主 机 配 件 销 售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 甲 、 乙 双 方经 过 协 商 , 特 签 定 二 零 零 三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 。一 、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体 制实 行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下 的 以 乙 方 总 经 理 为 首 要 责 任 人 的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体 制 。二 、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负 责 饲 料 生 产 机 械 ( 主 机 和 零 配 件 ) 等 产 品 的 销 售 业 务 。三 、 经 营 责 任 期 :从 2003 年 元 月 1 日 起 至 2003 年

34、12 月 31 日 止 , 共 计 12 个 月 。四 、 经 营 管 理 责 任 目 标指标名称 目标数值 指标计算1. 实际收入 不低于 9000 万元,其中零配件不低于1500 万元实际收入2. 收入费用率 销售费用率:不高于 5.5%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 2.2%实际费用/实际收入3. 回款率 不低于 98%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当期实际收入财务指标4. 平均折让率 不高于 10% 1合同价/价格管理指标1 制 度 建 设 目 标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建 立 、 健 全 企 业 内 部 的 营销 管 理 制 度 , 并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丰 富 和 发展 , 真 正 在 企

35、 业 内 部 实 现 事 事 有 人 做 、人 人 有 事 做 、 事 事 有 制 度 、 制 度 必 规 范的 管 理 目 标 ; 向 外 不 断 拓 展 业 务 销 售 渠道 ,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体 系 和营 销 策 略 体 系 。2 品 牌 提 升 指 标 : ( 1) 遵 守 甲 方 的 品 牌 VI 规 范 , 在整 个 经 营 活 动 中 始 终 贯 彻 品 牌 维 护和 提 升 的 理 念 ;( 2) 通 过 为 客 户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 不 断提 升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3 企 业 文 化 建 设目 标熟 知 企

36、业 文 化 建 设 的 方 法 , 制 定 企 业 文化 建 设 的 战 略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通 过 各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率 先 垂 范 和 广 大 员 工 的 身体 力 行 , 基 本 形 成 一 套 独 具 本 公 司 特 色 、符 合 甲 方 价 值 取 向 的 以 企 业 精 神 为 核 心 、以 企 业 价 值 观 和 行 为 规 范 为 主 要 内 容 的企 业 文 化 体 系 , 为 本 公 司 在 激 烈 的 市 场竞 争 中 搭 建 一 个 坚 实 的 企 业 经 营 和 管 理平 台 。注 : 各指标计算口径为内部经营管理口径,详细计算公式按照财务部的

37、核算定义执行。五 、 甲 、 乙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一 ) 甲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甲 方 为 乙 方 提 供 必 要 的 经 营 条 件 , 及 时 协 调 、 解 决 乙 方 在 经 营 过 程 中遇 到 的 一 些 重 大 问 题 。2、 甲 方 负 责 为 乙 方 进 行 资 金 的 筹 措 和 调 配 ( 所 发 生 的 财 务 费 用 计 入 乙 方 ), 负 责 为 乙 方 提 供 财 务 预 算 、 核 算 、 财 务 信 息 的 分 析 和 处 理 等 一 系 列 财 务 活 动的 服 务 和 支 持 。3、 甲 方 根 据 乙 方 经 营 情 况

38、 和 需 求 适 时 地 提 供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和 管 理 技 术 的培 训 、 指 导 , 同 时 做 好 人 力 资 源 等 方 面 的 保 障 和 服 务 工 作4、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在 遵 守 、 落 实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 集 团 一 级 制 度 和 本 目 标责 任 书 等 方 面 进 行 监 督 , 有 权 根 据 规 定 对 乙 方 进 行 考 核 和 奖 惩 。( 二 ) 乙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1、 乙 方 有 权 根 据 甲 方 下 达 的 “四 定 ”( 定 岗 、 定 编 、 定 员 、 定 薪 ) 方 案提 出 招 聘 一 般 员

39、 工 的 要 求 , 并 配 合 集 团 人 力 资 源 部 做 好 招 聘 工 作 。 乙 方 对 其 下属 的 管 理 人 员 有 任 免 建 议 权 。 责 任 期 内 月 、 季 、 年 度 所 发 生 的 人 事 变 动 及 考 核情 况 须 及 时 报 甲 方 人 力 资 源 部 备 案 。2、 乙 方 有 责 任 和 义 务 自 觉 遵 守 集 团 公 司 章 程 、 甲 方 一 级 制 度 、 相 关 协 议及 本 目 标 责 任 书 。3、 乙 方 有 义 务 定 期 向 甲 方 提 报 各 种 报 表 、 管 理 报 告 书 和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备忘 录 等 必 要

40、 的 上 报 资 料 。六 、 奖 惩 条 款1、 为 体 现 “责 、 权 、 利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甲 方 对 乙 方 实 行 收 入 与 经 营 目 标相 挂 钩 的 政 策 。 甲 方 对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实 行 年 薪 制 ( 具 体 内 容 见 江 苏 牧 羊集 团 薪 酬 管 理 规 定 ) 。2、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的 月 度 薪 酬 为 其 标 准 年 薪 的 6%。 若 完 成 或超 额 完 成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 则 由 甲 方 在 责 任 期 末 给 乙 方 目 标 责 任 人 计 发其 余 标 准 年 薪 ( 标 准 年 薪

41、28%) 。3、 乙 方 若 未 能 完 成 目 标 , 则 视 情 况 分 别 处 理 :(1) 若 确 因 甲 方 特 殊 原 因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造 成 乙 方 责 任 人 虽 经 努 力 但 仍 未 能 完成 目 标 , 不 予 处 罚 。(2) 若 乙 方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具 备 , 仍 未 能 完 成 目 标 , 则 不 予 计 发 乙 方 责 任 人 其 余年 薪 。4、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的 计 发 : 乙 方 在 经 营 期 间 内 如 超 额 完 成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 则 由甲 方 按 乙 方 业 绩 考 核 结 果 向 乙 方 计 发

42、年 度 效 益 奖 金( 1) 乙 方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考 核 分 数 100)/100标 准 年 薪( 2) 乙 方 考 核 指 标 及 权 重 见 附 表5、 在 责 任 期 内 , 乙 方 责 任 人 自 己 提 出 辞 职 的 , 不 予 计 发 其 余 年 薪 和 年 终 奖 金 ;若 属 甲 方 从 工 作 需 要 出 发 解 聘 的 , 则 由 甲 方 负 责 考 核 其 工 作 业 绩 并 计 发 责 任 人 应 得收 入 。6、 若 在 责 任 期 内 发 生 损 失 在 10000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的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包 括重 大 的 人 身 、

43、 财 产 安 全 事 故 等 ), 按 损 失 金 额 的 20 在 责 任 人 年 终 收 入 中 扣 除( 扣 完 为 止 ) 。7、 甲 方 如 发 现 责 任 人 有 重 大 的 经 济 问 题 或 违 反 甲 方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 则 视 情节 轻 重 扣 发 其 年 终 收 入 的 20%-50 , 并 有 权 随 时 就 地 免 去 其 领 导 职 务 , 同 时 追究 责 任 人 的 经 济 和 法 律 责 任 。8、 对 乙 方 的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的 完 成 情 况 实 行 月 度 检 查 , 年 度 考 核 。七 、 本 责 任 书 经 甲 方 总

44、裁 与 乙 方 总 经 理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 经 营 期 满 , 自 行 终 止 ,经 双 方 同 意 , 可 续 签 下 一 经 营 期 的 责 任 书 。八 、 本 目 标 责 任 书 未 尽 事 宜 , 由 甲 、 乙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甲方: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主机配件销售分公司(盖章) (盖章)总裁(签字): 总经理(签字):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附件:考核表关键业绩指标 KPI 目标 权重 考核说明1. 实际收入 实际收入不低于 9000 万元;其中零配件不低于 1500 万元。 50%总收入和零配件收入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

45、得分2. 收入费用率 销售费用率不高于 5.5%;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 2.2%;以实际费用/实际收入计算。20%销售费用率、业务费用率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为本项指标得分3回款率 不低于 98,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实际收入 20%4. 折扣转让率 不高于 10 10% (合同价格实际价格)/合同价格指标评分说明: 每个考核指标以目标完成率100 评分:目标要求不低于某数的指标(如收入) ,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目标要求不高于某数的指标(如费用) ,目标完成率目标值/实际值; 每个指标得分乘以对应权重,得到该指标的权重分; 考核表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分相加,得到考核分数。 考核分数=100,表

46、示完成目标。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3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粉 状 饲 料 机 械 分 公 司目 标 责 任 书 发 布 方 :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目 标 责 任 书 承 受 方 :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粉 状 饲 料 机 械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乙方 )为 了 确 保 集 团 公 司 全 年 经 营 及 管 理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 进 一 步 明 确 集 团 公 司 和 各下 属 公 司 的 责 任 、 权 利 和 义 务 , 促 进 集 团 饲 料 机

47、 械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 甲 、 乙 双 方 经过 协 商 , 特 签 定 二 零 零 三 年 度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书 。一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体 制实 行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下 的 以 乙 方 总 经 理 为 首 要 责 任 人 的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体 制 。二 、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主 要 负 责 饲 料 生 产 机 械 ( 主 机 和 零 配 件 ) 等 产 品 的 生 产 制 造 。三 、 经 营 责 任 期 :从 2003 年 元 月 1 日 起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共 计 12 个 月 。四 、 经

48、营 管 理 责 任 目 标指标名称 目标数值 指标计算1. 生产计划完成率100% 及时供货次数/计划数财务指标2. 生产成本 (1) 钳工工具 2.4 万元;(2) 刀具配件 15 万元;(3) 焊割工具 45 万元;(4) 油类 10 万元。1 产品合格率 100% 合格产品数/产品总量2 安 全管 理 目 标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 现 场管 理 目 标 :(1) 工作现场整洁、规范、有序(2) 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经济(3) 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管理指标4 设 备管 理 目 标 :(1) 机净、轴亮,运行无障碍(2) 使用效率高能耗低5 品 牌 提 升 指 标 : ( 1) 遵 守 甲 方

49、 的 品 牌 VI 规 范 , 在整 个 生 产 活 动 中 始 终 贯 彻 品 牌 维 护和 提 升 的 理 念 ;( 2) 通 过 为 客 户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 不断 提 升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6 制 度 建 设 目 标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建 立 、 健 全 企 业 内 部 的各 项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并 在 实 践 中 不 断地 丰 富 和 完 善 , 真 正 在 公 司 内 部 实 现人 、 事 、 物 的 最 佳 配 置 , 实 现 “事事 有 人 做 、 人 人 有 事 做 、 事 事 有 制 度 、制 度 必 规 范 ”的 管 理 目 标 。7 企 业 文 化 建 设目 标熟 知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的 方 法 , 制 定 企 业文 化 建 设 的 战 略 规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 通过 各 级 管 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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