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景新港项目保安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为加强旭景新港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圆满完成旭景新港项目 2010 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今年提出的“工程建设提升年”及“安全生产管理年” 的中心目标和全年任务,旭景新港指挥部特与旭景新港项目保安员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一、保安队长负责日常安保工作安排,协助指挥部(项目部)处理突发性事件,安排每周学习培训。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办私事,不准串岗、不准睡觉、禁止喝酒、禁止与闲杂人员搞任何娱乐活动,禁止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值班室。三、保安设备丢失的按原价进行赔偿。四、凡从现场往外拉运、携带物资、机具的,外包单位必须持甲方指挥部签署的出门证;自建项目必须由工地保管出具的出库单、工地内勤专干、生产经理签署的出门证,检验物证相符后才能放行。五、维护公司利益,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协同所有保安人员做好整个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六、服从领导管理,听从安排指挥。七、对于私自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行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总指挥: 保安员: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