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咀小学门房安全保卫管理协议协议中的双方:甲方:学校 乙方:门房人员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聘用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现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应服从学校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时间观念与责任意识,严守校纪,爱校如家。2、乙方在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必须门前执勤,保障学生出入校园安全有序,并拦截社会闲杂人员入内。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独自离校,学生因特殊情况离校,必须凭班主任放行条和家长到位方可放行。3、非本校人员来校,乙方必须先联系被访人,经被访人同意后
2、,再进行身份登记,并引导来访人与被访人碰面为止。乙方发现问题或可疑现象及时向学校反映,协同配合,共同管理。4、在本时间段如出现财物被盗、外人进入校内破坏等事件,乙方应负相应的责任,并作出适当的赔偿。5、上、下班乙方两人要相互交接。在上班时间段,乙方要执行校园巡视,不得在床上睡觉。各时间段有教师配合进行督查。若发现有违规者一次扣除 20 元。6、除工作时间外,因甲方临时工作需要乙方帮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7、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职责,造成责任事故或有违法违纪,损害甲方权益等行为的,甲方可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警告,必要时有权向办学单位(村委)提出撤换。对于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学校盖章):韩咀小学校长签字:乙方(门房人员)签字:韩咀小学2010 年 06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