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洛阳市集中治理市区露天烧烤实施方案洛政办(2012)73 号为保持洛阳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治理力度,营造碧水蓝天的城市环境,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一、治理范围 谷水西大转盘以东、焦枝铁路以西、310 国道以南、郑西高铁以北的城市建成区。二、治理内容(一)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进行露天烧烤经营;(二)严禁在沿街门店外进行露天烧烤;或室内烧烤,但在店外摆放桌椅,影响市民正常通行;(三)严禁在居民区内或居民住宅区 70 米半径范围内经营烧烤;(四)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未达标排放的室内烧烤;(五)禁
2、止噪声或油烟扰民的烧烤。三、规范管理在治理范围以外的区域,或在治理范围的边缘地带,各城市区可以按照以下要求,统一规划设置烧烤夜市广场,并引导2商户入场规范经营。(一)有较开阔的场地,且场地周边 70 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二)场地设施、标识标牌统一;(三)符合相应卫生标准;(四)电路安全,有上下水设施;(五)场地内有水冲厕所;(六)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人、卫生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相应的制度。严格控制烧烤夜市数量,原则上涧西区、西工区、洛龙区不超过 3 个,其它城市区不超过 2 个。各城市区负责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工作。四、工作分工集中治理活动由市创建办监管,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牵头,市监察局、环保
3、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公安局、供电公司、洛阳日报社、洛阳广播电视台配合,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区政府(管委会,下同)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责任分工如下:市创建办:负责对各城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监察局:负责对治理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3市城市监察管理局:负责全市无证烧烤的巡查督办工作。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城建监察、环保、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无证烧烤进行集中治理。媒体单位:洛阳日报社、洛阳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治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五、实施步骤集中治理活动
4、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教育阶段(2012 年 6 月 11 日-6 月 20 日) 。一是在市属媒体上刊发洛阳市集中治理市区露天烧烤实施方案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二是由各区政府组织城建监察、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由治理责任单位向违反本方案经营烧烤的商户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2 年 6 月 21 日-7 月 10 日) 。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开展集中治理。城建监察部门对无门店商贩占道烧烤进行处罚;依托门店或在场地内非法经营的,能通过断电治理的,报请市创建办通知供电公司断电处理;不能断电的,由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5、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无油烟净化装置的予以处罚;工商部门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公安部门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它无主管单位的,由卫生部门和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卫生4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予以处罚,并将检查结果和不法商户名录在媒体上曝光。公安部门负责治理过程中的秩序保障,依法打击阻挠治理活动的不法人员。(三)巩固保持阶段(2012 年 7 月 20 日后) 。在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市城市监察管理局负责组织对治理范围内的无证烧烤进行专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六、工作机制(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便于组织协调和
6、及时解决治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集中治理露天烧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创建办负责召集,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参加。(二)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为保证集中治理活动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抽调专门执法人员和车辆以区为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其中,市环保、卫生、工商、公安部门要给每个区抽调执法人员 3 人、车辆 1 台,人员和车辆在 6 月 15 日前到位。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和车辆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电部门要设定专职人员按照各区申请,并经市创建办同意后,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商户采取断电措施,整改到位后恢复供电。(三)建立督察通报机制。市创建办要对各区和各责任单位开展集中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督察,并在创建新闻
7、发布会上通5报;市监察局对治理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新闻媒体要对此次治理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及时宣扬治理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治理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无证烧烤不仅污染城市环境、阻碍交通,而且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因此,各区政府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此次集中治理活动。(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治理效果。(三)严格依法治理
8、。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禁野蛮执法。(四)加强沟通衔接。为便于掌握治理情况和信息交流,在集中治理期间,各有关单位每周四下午向市创建办报送治理情况。八、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中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谭建忠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创建办主任谷连民为副组长,市创建办副主任郭建军、市监察局优化6办副主任鲁超俊、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张青森、市环保局局长陈亚利、市卫生局局长张水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司志华、市工商局局长和建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供电公司总经理付红军为成员,各城市区区长(管委会主任)为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副区长(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郭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