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二氧、乙炔供货合同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供需关系。一、供货产品氧气、乙炔、二氧等工业气体二、价格及结算方式氧气:25 元/瓶(入厂满瓶压力不低于 11MPa)乙炔:75 元/瓶(入厂满瓶压力不低于 14MPa)二氧:35 元/瓶(使用净重不低于 15Kg.).结算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供货款,具体付款情况,视情况协商而定。以需方专指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结算依据。 三、供方负责送货、卸货,费用由供方自理,且供方必须在需方要求下及时送货到指定地点。 四、验收1、供方送货至需方库房后由供需双方经办人交接气瓶,并填写相关记录和签字确认。2、供方需保证氧气入厂满瓶压力不低于 11MPa、乙炔入厂满瓶压力不低于 14MPa、二氧使用净重不低于 15Kg。如达不到合同要求需方对供方进行 10 倍罚款。五、供需双方应爱护使用气瓶,因需方原因造成气瓶遗失,由需方以 500 元/支向供方提供赔偿。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