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 利 分 配 方 案分 析 报 告2 0 0 9 1 1 0 3 1 3 30 9 财 管 一 班 郭 小 青金 风 科 技 股 利 分 配 方 案总 股 本 基 数 每 股 收 益 净 资 产 收益 率 分 红 送 配 方 案2 0 1 0 年 2 6 9 4 5 9 万 股 0 .9 8 8 7 元 1 7 .2 3 % 拟 以 总 股 本 2 6 9 4 5 9 万 股为 基 数 ,每 1 0 股 派 3 .4 元(含 税 )2 0 0 9 年 1 4 0 0 0 0 万 股 0 .7 7 9 3 元 3 9 .5 6 % 以 总 股 本 1 4 0 0 0 0 万 股 为基 数 ,
2、每 1 0 股 派 1 元 (含税 ,税 后 0 .3 元 )送 6股 2 0 0 8 年 1 0 0 0 0 0 万 股 0 .6 5 0 0 元 2 4 .3 5 % 以 总 股 本 1 0 0 0 0 0 万 股 为基 数 ,每 1 0 股 派 2 .8 元 (含税 ,税 后 2 .1 2 元 )送 4 股2 0 0 7 年 5 0 0 0 0 万 股 0 .7 0 0 0 元 2 1 .8 4 % 以 总 股 本 5 0 0 0 0 万 股 为基 数 ,每 1 0 股 派 1 元 (含税 )送 9 股 转 增 1 股项目年度通 过 比 较 公 司 历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的
3、 各 项 数 据 可 知 该 公 司 的 总股 本 数 在 增 加 , 即 公 司 通 过 发 行 股 票 等 方 式 来 吸 收 投 资 。 从 表中 看 出 , 总 股 本 基 数 、 每 股 收 益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变 化 均 不 稳定 , 忽 高 忽 低 , 而 且 派 发 的 现 金 股 利 也 不 稳 定 , 2 0 0 4 、2 0 0 5 、 2 0 0 6 、 三 年 的 股 本 总 额 较 少 , 但 每 十 股 派 发 的 现 金 股 利较 多 , 随 着 股 本 数 的 增 加 、 投 资 规 模 的 扩 大 及 生 产 经 营 的 不 确定 性 公 司 派
4、 发 的 现 金 股 利 较 0 4 、 0 5 年 相 差 较 多 , 并 且 不 稳 定 。为 了 树 立 公 司 良 好 形 象 , 增 加 投 资 者 信 心 , 公 司 采 用 送 股 的 方式 来 分 配 收 益 , 这 种 方 式 是 为 了 弥 补 低 股 利 给 投 资 者 带 来 的 损失 , 同 时 也 是 为 了 而 稳 定 股 价 。这 样 的 高 科 技 企 业 处 于 初 创 阶 段 , 很 多 不 确 定 因 素 导 致 盈利 不 稳 定 , 为 了 吸 收 投 资 , 获 得 长 期 收 益 , 企 业 应 根 据 实 际 情况 采 用 不 同 的 股 利 分
5、 配 方 案 , 股 利 发 放 额 随 着 投 资 机 会 、 盈 利水 平 及 其 他 因 素 变 动 而 变 动 。山 西 汾 酒 股 利 分 配方 案分红对象派 息 股 本基 数每 十股 派现 金( 含税 )每 十股 派发 现金( 税后 )每 十股 送红 股2009.12.31 全体股东432924133股5.00元4.5元0.00股2008.12.31 全体股东432924133股4.00元3.6元0.00股2007.12.31 全体股东432924133股1.6元1.44元0.00股2006.12.31 全体股东432924133股4.5元4.05元0.00股山 西 西 山 煤 电
6、 股 利 分 配项 目 股 利 分 配 方 案除 权 除 息 日 : 2009.05.27分 红 年 度 : 2008.12.31每 十 股 派 息 4.2元除 权 除 息 日 : 2008.09.12分 红 年 度 : 2008.6.30每 十 股 送 5股 , 每 十 股 派 息0.6元除 权 除 息 日 : 2008.06.06分 红 年 度 : 2007.12.31每 十 股 派 息 4.5元除 权 除 息 日 : 2007.05.25分 红 年 度 : 2006.12.31每 十 股 派 息 4.0元分 析 该 公 司 的 3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 该 企 业 的 股 利
7、 分 配 采 用 单 一的 现 金 股 利 的 分 配 方 式 , 即 固 定 股 利 政 策 , 先 进 股 利 基 本 稳 定 在4.2元 /10股 这 一 水 平 上 , 它 想 投 资 者 传 递 了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稳 定 、 管理 层 对 未 来 充 满 信 心 的 信 号 。08年 由 于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不 好 , 现 金 流 量 也 较差 , 因 此 为 按 固 定 股 利 分 派 。 而 是 按 0.6元 /10股 分 派 , 为 了 保 障 投资 者 的 利 益 , 弥 补 低 股 利 给 投 资 者 带 来 的 损 失 ,
8、 同 时 采 用 每 10股 送5股 的 方 案 , 这 样 做 实 际 上 也 是 为 了 稳 定 股 价 。我 国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的相 关 规 定1 、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 我 国 的 法 律 法 规 对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的 影 响 有 如 下 三 种 情 况 :第 一 , 公 司 法 规 定 。 公 司 法 第 1 3 0 条 规 定 股 份 的 发 行 必 须同 股 同 权 , 同 股 同 利 。 第 1 7 7 条 规 定 了 股 利 分 配 的 顺 序 , 即 公 司 分 配 当年 税 后 利 润 时 , 应 当 先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
9、法 定 公 益 金 (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和 法 定 公 益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利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 , 然 后 才 可 按 股 东 持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 第 1 7 9 条 规 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将 法 定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不 得 少 于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二十 五 。第 二 ,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的 规 定 。 按 照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和 国 家 税务 总 局 关 于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10、知 , 个 人 拥 有 的 股 权 取 得的 股 息 、 红 利 和 股 票 股 利 应 征 收 2 0 %的 所 得 税 。 第 三 ,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1 ) 上 市 公 司 确 实 必 须 进 行 中 期 分 红 派 息 的 , 其 分 配 方 案 必 须 在中 期 财 务 报 告 经 过 具 有 从 事 证 券 业 务 资 格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后 制 定 ;公 布 中 期 分 配 方 案 的 日 期 不 得 先 于 上 市 公 司 中 期 报 告 的 公 布 日 期 ; 中 期分 配 方 案 经 股 东
11、大 会 批 准 后 ,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两 个 月 内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 2 ) 制 定 公 平 的 分 配 方 案 , 不 得 向 一 部 分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 而向 其 他 股 东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 ( 3 ) 上 市 公 司 制 定 配 股 方 案 同 时 制 定 分 红 方 案 的 , 不 得 以 配 股 作为 分 红 的 先 决 条 件 。 ( 4 ) 上 市 公 司 的 送 股 方 案 必 须 将 以 利 润 送 红 股 和 以 公 积 金 转 为 股本 明 确 区 分 ,
12、 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分 别 作 出 决 议 , 分 项 披 露 , 不 得 将 二 者 均表 述 为 送 红 股 。2 、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 一 国 经 济 的 发 展 具 有 周 期 性 。 当 一 国 经 济 处 在 不 同 的 发 展 周 期 时 ,对 该 国 企 业 股 利 政 策 的 制 定 也 有 不 同 的 影 响 。 相 应 地 ,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在制 定 股 利 政 策 时 同 样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的 影 响 。 当 前 , 在 形 式 上 表 现 为由 前 几 年 的 大 比 例 送 配 股 , 到 近 年 来 现 金
13、股 利 的 逐 年 增 加 。 3 、 通 货 膨 胀 。当 发 生 通 货 膨 胀 时 , 折 旧 储 备 的 资 金 往 往 不 能 满 足 重 置 资 产 的 需要 。 公 司 为 了 维 持 其 原 有 生 产 能 力 , 需 要 从 留 存 利 润 中 予 以 补 足 , 这 时管 理 当 局 可 能 调 整 其 股 利 政 策 , 导 致 股 利 支 付 水 平 下 降 。 4 、 企 业 的 融 资 环 境 。 当 客 观 上 存 在 一 个 较 为 宽 松 的 融 资 环 境 时 ,企 业 可 以 发 放 债 务 融 资 性 的 股 利 和 权 益 融 资 性 的 股 利 ,
14、亦 即 公 司 借 新 债或 发 新 股 来 为 股 利 融 资 。 一 般 说 来 , 企 业 规 模 越 大 , 实 力 越 雄 厚 , 其 在资 本 市 场 融 资 的 能 力 就 越 强 , 财 务 灵 活 性 也 越 大 , 当 然 其 支 付 股 利 的 能力 也 就 越 强 。 对 于 许 多 小 公 司 或 新 成 立 的 公 司 而 言 , 难 以 采 取 融 资 性 的股 利 政 策 。5 、 市 场 的 成 熟 程 度 。 衡 量 市 场 的 成 熟 程 度 , 通 常 可 划 分 为 三 种 形 式 : 弱 式 有 效 市 场 、 半强 式 有 效 市 场 和 强 式
15、有 效 市 场 。 市 场 越 有 效 , 其 成 熟 度 也 就 越 高 。 实 证研 究 结 果 显 示 , 在 比 较 成 熟 的 资 本 市 场 ( 半 强 式 有 效 市 场 ) 中 , 现 金 股利 是 最 重 要 的 一 种 股 利 形 式 , 股 票 股 利 则 呈 下 降 趋 势 。 我 国 因 尚 系 新 兴的 资 本 市 场 , 和 成 熟 的 市 场 相 比 , 在 中 国 , 股 票 股 利 仍 属 一 种 重 要 的 股利 形 式 。 6 、 企 业 所 在 的 行 业 。股 利 政 策 具 有 明 显 的 行 业 特 征 。 一 般 说 来 , 成 熟 产 业 的
16、 股 利 支 付 率高 于 新 兴 产 业 , 公 用 事 业 公 司 的 股 利 支 付 率 高 于 其 他 行 业 公 司 。 经 验 证据 表 明 , 行 业 的 平 均 股 利 支 付 率 同 该 行 业 的 投 资 机 会 呈 负 相 关 关 系 。 7 、 企 业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所 谓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是 指 企 业 资 产 转 化 为 现 金 的 难 易 程 度 。 企 业 的 现金 流 量 与 资 产 整 体 流 动 性 越 好 , 其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的 能 力 就 强 。 而 成 长 中的 、 盈 利 性 较 好 的 企 业 , 如 其 大 部
17、分 资 金 投 在 固 定 资 产 和 永 久 性 营 运 资金 上 , 则 他 们 通 常 不 愿 意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而 危 及 企 业 的 安 全 。8 、 企 业 的 生 命 周 期 。通 常 把 企 业 的 生 命 周 期 划 分 为 成 长 阶 段 、 发 展 阶 段 和 成 熟 阶 段 。 在不 同 的 阶 段 , 企 业 的 股 利 政 策 会 受 到 不 同 的 影 响 。 在 成 长 阶 段 , 企 业 亟需 资 金 投 入 , 一 般 来 讲 , 股 利 支 付 率 相 对 较 低 ; 在 发 展 阶 段 , 公 司 开 始能 以 较 大 的 股 利 支 付 比
18、率 把 收 益 转 移 给 股 东 ; 至 成 熟 阶 段 , 由 于 投 入 产出 相 对 稳 定 , 股 利 支 付 率 和 股 票 收 益 率 都 将 几 乎 保 持 不 变 。9 、 企 业 的 投 资 机 会 。股 利 政 策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受 投 资 机 会 所 左 右 。 如 果 公 司 有 较 多 的 有 利可 图 的 投 资 机 会 , 往 往 采 用 低 股 利 、 高 留 存 利 润 的 政 策 ; 反 之 , 如 果 投资 机 会 较 少 , 就 可 能 采 用 高 股 利 政 策 。 当 然 , 在 采 用 低 股 利 政 策 时 , 公司 管 理 层 必
19、须 向 股 东 充 分 披 露 以 留 存 利 润 投 资 于 盈 利 高 的 项 目 , 以 取 得股 东 的 信 任 和 支 持 。西 方 股 利 政 策 对 我 国股 利 分 配 的 启 示国 外 成 熟 资 本 市 场 上 , 上 市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一 般 可 以 分 为 现 金 股 利 、股 票 股 利 、 财 产 股 利 、 负 债 股 利 四 种 方 式 , 其 中 现 金 股 利 方 式 运 用 最 普遍 。 在 中 国 股 票 市 场 上 , 公 司 常 见 的 股 利 分 配 方 式 一 般 有 三 种 : 派 发 现金 股 利 、 送 红 股 、 公 积 金 转
20、 增 股 。 再 考 虑 到 上 述 几 种 方 式 混 合 使 用 , 全部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可 分 为 八 种 : 不 分 配 、 派 现 、 送 红 、 转 增 、 派 现 加 送红 、 派 现 加 转 增 、 送 红 加 转 增 、 派 现 加 送 红 加 转 增 。 在 西 方 股 利 理 论 的指 导 下 , 西 方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利 支 付 率 高 , 股 利 形 式 多 采 用 现 金 股 利 , 且比 较 一 致 地 采 取 了 稳 定 的 股 利 政 策 的 战 略 。公 司 在 制 定 股 利 政 策 时 应 借 鉴 其 基 本 决 策 思 想 , 充
21、分 考 虑 股利 战 略 环 境 各 因 素 的 影 响 , 从 全 局 来 制 定 公 司 发 展 最 恰 如 其 分 的 战略 蓝 图 。 当 然 在 众 多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之 中 , 企 业 目 前 所 处 的 发 展 阶段 及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是 两 个 主 导 因 素 。 公 司 的 发 展 阶 段 定 位 决 定 了 公司 未 来 的 价 值 取 向 , 并 会 间 接 地 带 动 其 他 诸 多 因 素 变 化 ; 未 来 的 现金 流 量 从 实 际 上 决 定 了 公 司 有 无 可 能 有 足 够 的 资 金 支 付 股 利 , 而 现金 流 量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也 受 公 司 不 同 发 展 阶 段 的 直 接 限 制 。 所 以 公 司的 目 前 发 展 阶 段 便 成 了 主 导 中 的 主 导 , 公 司 应 根 据 它 选 择 相 应 的 股利 战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