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族宗教知识教育一、非法宗教活动有哪些主要表现?1、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强迫他人信教或不信教,参加或不参加宗教活动。2、 未按规定事先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擅自新建、扩建或改建宗教活动场所。3、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外国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索要财物。4、违反规定干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干预党和国家政策。5、 未经政府宗教部门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之外进行集体宗教活动。6、 未经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开办宗教院校,私带宗教学生。7、没有取得宗教教职人员合格证书主持宗教活动,跨地区进行传教活动。8、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封建压迫剥削制度。9
2、、未经批准,擅自印刷、散发、销售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10、未经批准,擅自举行宗教集会游行。二、非法宗教活动有哪些危害性?1、干扰和破坏了党的宗教信仰政策的贯彻执行, 使许多人没有不信教的自由,包括些党员、干部也被迫卷入宗教活动之中;2.弱化了人们的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甚至导致少数信徒把教规教义凌驾于国法之上 ;3、 严重影响了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4.使党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受到削弱,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政令的畅通和权力行使;5、大量的强制性摊派加重信教群众的经济负担 影响信教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当地经济的发展;6、 刺激和促使了宗教的日益开温, 使些地方的宗教氛围日趋浓厚,把群
3、众引向了宗教至上的歧途,给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利用宗教从事破坏祖国统、民族团结、 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以可乘之机。三、坚决打击哪些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1、坚决取缔地下学经点、讲经点、习武点并按地区制定的“办法”依法制裁,对其中般成员批评教育,对非法活动的参与者按签订的责任书条款严格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依法惩处,2、绝不允许宗教教职人员及其他任何人在宗教场所或其他任何地方宣传圣战史,煽动宗教狂热,散步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 ,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3、坚决取缔宗教封建特权,如教主继承、派放阿訇、放“口唤” ,强收宗教课税等 ;4、宗教不得干预行政教育、孀姻、计划生育、遗产分配等社会事务,不得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严禁跨地区的宗教活动;5、采取有效的措施,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打击为首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6.坚决取缔私人擅自印刷、出版、销售任何形式的宗教书刊和宣传品7. 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对内容不健康的境外宣传品一律没收,不允许私人自行联系去国外学经,也不允许外国院校来我地招收留学生,坚决拒绝外国宗教团体或个人的附带政治条件的捐款、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