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分析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铲除了一批乡霸、村霸,并大力开展群防群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有了进一步好转。但是,从当前刑事犯罪情况看,涉农犯罪、农村人员犯罪仍呈高发态势。电视节目里有些关于犯罪专栏的报道,比如说社会与法 ,很好看,也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一栏节目,经常会通过对近年来在我国各地方农村基层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调查研究,然后科学的分析了存在主要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我也对自己所了解的一些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当前农村社
2、会的治安状况与特点:(一)发案数量大、侵害面广。从统计情况来看,当前农村中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不但涉及了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破坏生产经营等多种类型,而且覆盖了农场、牧区、山区等绝大部分农村区域,直接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作案手段多样化,连续性突出。如有的犯罪分子流窜各村镇作案,专门盗割电缆、电线、变压器;有的犯罪分子利用农民善良纯朴、易轻信他人、防范意识不强的弱点,不断变换手法,专门诈骗农民钱财,等等。而且,农村中的犯罪分子大多是结伙作案、连续作案,一干就是几十起甚至是上百起,给广大农民造成了巨大损失。 (三)地域性违法犯罪特征明显。在一
3、些农村地区,由亲朋好友、同乡邻里为主纠合而成的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滋生繁衍很快。这些人常常以老带新,相互传授犯罪手段和技巧,三五成群地结伙外出作案,长期从事某类犯罪,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犯罪因素。 (四)一些常发性违法犯罪活动逐步由城市向农村蔓延、渗透,成为危害农村社会治安、诱发农村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例如,原本发生在城市的大规模、连锁性赌博行为目前已开始在农村蔓延。在不少的小城镇及乡村,具有赌博性的游戏厅、娱乐场所比比皆是。 (五)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犯罪突出。涉农类犯罪主要包括侵害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损毁农作物,破坏农用设备,盗窃变压器、电线、电缆等电力设备,将国家调
4、拨的优质种子、农药、化肥等以次等品乃至伪劣品替代,侵害农民利益,等等。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处理不当,就极易诱发群体性治安事件。 (六)新型腐败现象频现。中央惠农政策的颁布实施,杜绝了许多针对农民的各种收费现象,这在大大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断绝了地方政权组织的部分经费来源。而一些地方政权组织的工作人员却难以摒弃以往从农民身上攫取个人利益的思维习惯,在无法公开向农民伸手要钱的情况下,就利用国家的扶农政策,演化出新型腐败行为。这些新型腐败现象往往成为诱发农村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关键因素。 (七)一些农村黑恶势力正在逐步形成并渗透到农村经济领域。在农村,虽然严格意义上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并不多,但黑恶势力
5、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模仿黑恶势力行事的现象却并不鲜见。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常发生在国家建设工程涉及的农村地区或农贸市场,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开发等行业,多以强揽工程或威吓、断电、堵路、故意伤害等为手段,目的在于控制某一区域或垄断某一行业。我个人认为农村社会治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首先对犯罪的认识不足。大多数的盗窃犯罪分子是从小偷小摸行为开始的,由于对犯罪的认识不够,只看眼前的物质利益,而实施盗窃行为。其次村民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由于劳动力的大量外出,村庄“空壳化”和家庭“空巢化”现象较为普遍,留守在家的多为老弱妇幼,这些人受年龄
6、和身体状况的限制,自我防范能力较差。而且,农户中安装防盗门窗的寥寥无几,仅凭一把挂锁很难挡住犯罪分子的黑手。犯罪分子瞄准这个群体,乘虚而入。另外一点,青少年犯罪突出。由于青少年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向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抢劫,甚至杀人谋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在青少年人群中发生的频率非常高。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强烈刺激着缺乏辨别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处于发育期青少年的感官,吞噬着他们纯洁的心
7、灵。当青少年产生犯罪动机,在犯罪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就会实施犯罪。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落后,文化水平不高。邻里纠纷,风俗问题是产生民事纠纷的主要因素。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普法教育不力,法律意识淡薄是发生邻里纠纷的主要原因。受地方法制建设投入财力少、法制宣传形式单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法和自觉维护法律,相当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他们一方面在出现问题特别是纠纷时,往往不愿意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稍不如意,便操戈动刀,大打出手,极易导致恶性案件发生。三:黑恶势力团体在农村普遍存在。一些闲散农民极易结伙,长时间不良交往,就形成有一定势力的村霸、
8、乡霸、地痞流氓等团体,欺压群众,危害一方。甚至有的流氓恶势力演化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他们敲诈勒索,巧取豪夺,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群众敢怒而不敢言。乡村发生治安案件中,危害人身安全的案件,大多是村霸地痞所为。四:对农村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一方面公安机关主要把精力、警力放在城市,忽视了对农村警力投放,导致出现部分治安控制薄弱环节。当然,作为农村派出所来讲,经费紧、警力不足,农村派出所普遍存在经费不足,根本无经济能力承办治安管理和查处各类案件的双重繁重任务。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治安案件不构成犯罪,对村霸、地痞的打击力度也就相对较小,导致故意伤害类治安案件频发。各地的新农村建设活动存在不少不
9、当的做法。如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大搞各种形式的“样板工程” 、 “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忽略农民的实际需求,违背农民意愿,大搞强迫命令、强制摊派,甚至强行进行村庄合并;盲目、冒进,在思想意识上把新农村建设当成一种运动,等等。这些现象势必会诱发一系列的治安问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不利因素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 作为普通群众的我们应该意识到:创建和谐平安农村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中央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是一个全面、综合、科学的范畴,不是仅单纯地强调农村的经济发展,而是涵盖了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既包括物质和精神文明,也包括农村政治发展;
10、既包括路、电、水、气等生活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也包括农田、水利、科技等农业产业能力建设;既包括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也包括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新农村建设包括了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风貌,是一个推进农村深化改革、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宏伟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一两个五年计划的时间里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才能逐步实现的。作为 21 世纪有文化有思想的一名合格的在校大学生,我们应该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关注,可以通过微博等社交网络媒体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新闻和知识,并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提供一些帮助,不能一心只读圣贤书,成为只会读书的书呆子,而应该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除了专业课学习之外,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广泛涉猎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以后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